登陆注册
1558400000020

第20章 法律责任(2)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情况。

《刑法》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劳动法》第九十六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且用人单位开始继续履行,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释义]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本条是对未出具书面解除、终止证明的规定。

本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第(五)项: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赔偿是以经济补偿标准来计算的,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释义]

本条是对违法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法》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本条规定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指由于劳动者催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所支出的费用,包括由于未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所造成的失业保险金损失、催要证明书所支出的交通费等直接损失。

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以上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的行为,赔偿金的计算应依本法执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释义]

本条是对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是指劳动者违反了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安全生产法》

所谓违反本法规定的解除或终止是指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解除和终止条件和程序消灭劳动合同的效力。

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则只涉及劳动者在中止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报酬损失。本法规定与劳动部的原有规定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即离职,则为违法解除(违法辞职)。

我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自动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而经济补偿的数额则应以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赔偿金的适用必须满足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提前三十日既是劳动合同解除程序,也是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劳动者提出的辞职书三十日届满时,劳动合同解除,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但劳动者提出的书面辞职书如未届满三十日即离职,则发生本法规定的违法解除的后果,如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如违反将承担本条的罚则。

第十四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该注意的是,劳动者应予赔偿。

由于本法有条件地限制了违约金的使用,因此,劳动者如不存在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时,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违法辞职不产生违约金支付,只存在用人单位损失赔偿的可能性。

《劳动法》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本法实施后,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上述规定是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

[释义]

第二十条第一款,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赔偿,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据本法本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条是对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限制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即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单处罚金。

我国的立法强调“一重劳动关系”,反对多重劳动关系。本条延续了原劳动法的规定,限制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同类推荐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热门推荐
  • 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

    前世她是大周后,才情美貌兼具,却因夫君与妹妹的偷情而含恨而终。重生后的她乃亡国公主,当她与前世的夫君相遇后,是爱人还是仇人抑或是陌生人?她又该在前世所熟悉的皇宫中如何生存?亲们,第一次写文,请多多关照。考究党慎入。。。。。
  • 富人的秘密后花园

    富人的秘密后花园

    来到这里,你将看到最神奇的创富神话,你会找到最经典的致富秘诀。一位位声名鹊起的超级富豪,一个个造富神话,带给我们无数的惊叹号。在这些风起云涌的财富大亨和新贵们身上,我们往往能够发现一些别样的素质、个性和哲学。正是这小小的1%的不同,造就了他们的成功。
  • 重生田园之农医商女

    重生田园之农医商女

    【种田】前世,为助心爱之人登上皇位,生性凉薄的她泯灭天良,六亲不认,坏事做尽,怎知,她倾尽一生,换来的却是心爱男人的薄情寡义,他纳她同父异母的妹妹为妃,也要了她命。再睁眼,她重生到了刚穿越的那一年。那年她的这具身体只有还小,家里虽然穷的只有一亩三分地,吃了上顿没下顿,家徒四壁,但至少疼爱她的爹娘尚在,哥哥没上战场,姐姐没有死,妹妹没有疯,弟弟尚未出世,脚自然也没有瘸。前世,做了太多坏事,所以这世,她是来还债的。种番薯,高价卖米;卖饮料,改良蔬菜,攻占饮食业;开商铺,卖衣物,占据服装业;救皇妃,逮姐夫,提升武艺;拥有良田万亩,通天医术,万贯家财。这辈子,她只想保护家人,带他们过上好日子,为他们挡去所有灾难,谁曾想,在她面对爱情凉薄如水时,那个前世为她付出一切,最终还为她而死的男人,会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 如何读懂国家经济政策

    如何读懂国家经济政策

    地方官员应读懂国家经济政策。争取国家政策扶持,首先要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只有把国家政策弄懂弄透了,把国家政策支持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搞明白了,才能紧紧抓住一系列稍纵即逝的机遇,打开争取项目工作的好局面。企业人士应读懂国家经济政策。做到合法经营就必须读懂国家经济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只有读懂国家经济政策才能够创造条件享受各级政府乃至国家的各项鼓励和优惠;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与调整往往体现了特定时期的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特点,因此只有读懂国家经济政策才能够制定适当的企业发展战略。投资界人士应读懂国家经济政策。无论是金融投资、实业投资还是风险投资,读懂国家的政策环境都是成功的前提之一。
  • 妖孽王子:娇宠甜心俏丫头

    妖孽王子:娇宠甜心俏丫头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三年后的今天。终于让我等到了……,执笔抒写属于我们的青春,他是著名的校园王子帅气多金,她是无名校草,一场误会让它们从此以后纠缠一生,我是来找你理论的,不是想要找你这个花花公子来聊天的。可恶!今日之仇我一定会报的。不报此仇本小姐的的名字就倒写过来
  • 庶女传奇之翻手江山

    庶女传奇之翻手江山

    穿越到深山老林,遇到一贫如洗体弱多病烂好心的废柴男,顺手又捡一个骗吃骗喝小乞丐。莫名其妙被追杀,逃难漂泊也不可怕。黑衣刺客,异族王子,狠毒女侠,对我不利的统统拿下!
  • 诺未门

    诺未门

    在本书中,我们用一个个生动典型的教育故事和精辟独到的点评,向家长揭示犹太教育的神秘面纱,让世界上通用的优秀教育方式的本质浮出水面。我们将和家长一起分享犹太人的创意家教理念和家教方式,包括犹太人的生存教育、美德教育、自立教育、财富教育等诸多方面创意家教方法。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重生之知心爱人

    重生之知心爱人

    苏玉,去世后意外回到了十七岁。彼时,家中正因哥哥苏豪上大学的学费问题而产生了为苏玉找婆家的念头。而这婆家正是前世苏玉的第一任丈夫,李建国。他对苏玉、对苏家都是很好的,即使是面对后来苏玉的私奔,也没放弃对苏家的帮助。可当时的苏玉太过反感李建国,对这些都视而不见。而今生,苏玉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牢牢抓住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