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
这是一部关于新工人的著作,也是一部为了新工人而写的著作。这部著作由大量的访谈和细心的分析构成,作者通过持久的、广泛的对话,将自己融入这个群体的命运之中,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心去摸索这个群体的劳作的身体及其痛苦、欢欣,记录这个群体的灵魂的轨迹。她在记下这些青年男女的语言时,几乎将自己彻底地隐去,力图用他们的语言呈现他们的命运。但在面对其他的力量时,她又分明在争辩:不应该称他们为农民工,也不能将他们等同于社会主义时代的工人阶级,他们是新工人或新工人群体。她不是像许多学者那样,在“代表”打工者说话,她就是从他们的命运内部提出问题。即便当她表述自己的期待时,也像是这个群体的成员的自我反思。在这个意义上,这本书是独特的。
与这种“贴近”的描写方法相关,作者对于习用的概念保持了高度的敏感。她有时为一个不经意使用的概念起而辩论,仿佛不是她的研究对象,而是她自己的身份,因误读而受到了伤害。这种反应方式不但没有削弱她的分析,反而增强了她的理论敏感。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是这部著作在两组概念上的选择:拒绝使用“农民工”的概念,转而使用“打工者”和“新工人”的概念,没有使用“工人阶级”概念,而是使用“新工人群体”这个概念。事实上,这两组概念的使用形成了作者观察打工者群体的基本路径或方法论。那么,如果他们就是人们习惯称呼的农民工,为什么称他们为新工人?如果他们构成了一个稳定的、立足于特定生产体系的社会群体,为什么不称他们为工人阶级?一句话,谁是新工人?
新工人无论在行业、地域和待遇方面多么千差万别,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能够被描述的社会群体,即“工作和生活在城市而户籍在农村的打工群体”。这个群体是国家主导的改革开放过程的产物,是后社会主义时期劳动商品化的新形势的产物,也是中国在将自己打造为世界工厂过程中所创制的新的政策、法律、伦理规范、城乡关系和社会模式的产物。这一群体大多出身于农村并与乡村保持着亲缘关系,就像作者描述的那样,他们在城市居住、工作和生活,却视农村为自己的“家”—那里不仅是他们的家乡,而且有他们的父母或者孩子。但作者拒绝了“农民工”这个易于被理解的概念,因为农村的家实际上是一个回不去的家的符号,城市才是他们的真正的归宿。在作者所属的“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墙上,悬挂着一幅《打工·三十年·流动的历史》图表,它清楚地说明了这个群体的历史形成:1978-1988,农民在受控的条件下进城打工,他们的名字是“盲流”,至1988年,人数为2千万;1989-2002,也许可以称之为“农民工”阶段,其人数达到1.2亿;在这个时期,政府对人口的流动不再限制,但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歧视性政策(暂住身份、遣送风险等)是常规性的;2002至今的阶段,作者称之为“打工者成为新工人新市民”阶段,人数规模至少在2.4亿以上。在这个时期,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劳动合同法得以实施。打工者在城市工作,盘桓于局促的居室,劳动的汗水换来的工资常常用于在“回不去的农村”盖房子。
作者拒绝了农民工这一称谓,这不仅是对城里人的偏见的反驳,也是对于政府、学者和打工者自己关于最终会回到农村的幻觉的否定。作者指出:与70年代及之前出生的第一代打工者不同,80年代以后出身的第二代打工者大多没有以务农为生的历史,90年代出生的第三代打工者中的很多人没有种过地,他们在城市出生和长大。打工者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他们的后代也将城市视为最终的归宿,但他们心里的或者说符号性的“家”却在乡村—这是衰败中的、无法支撑其生存的、不能为其子女提供未来的“家”。这种介于城市边缘和乡村边缘的状态使他们“迷失于城乡之间”,但从生产、劳动和生存的基本现实看,他们不是农民工,而是新工人,理应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因此,用打工者概念替代农民工概念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基于对这一庞大社会群体的准确描述。当然,这一描述仍然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即土地制度的因素。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只要户籍在农村,在外的打工者至少在理论上就拥有一定的土地(但实际上很多地方未再进行土地调整,新生代并不拥有土地),从而可以在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或经济危机时代重返乡村。但这一前景伴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和可能的变迁而日益不确定。这也正是有关土地制度辩论的重要环节。
作者关于农民工和新工人概念的辩证还涉及另一更具有理论含义的命题,即新工人是一个阶级吗?作者在书中没有展开有关阶级概念及其相关命题的理论讨论,但她的用语—新工人群体而不是新工人阶级—却显示了对于这一理论问题的敏感。新工人是在中国改革开放条件下由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所催生的“新兴的产业工人”群体。由于日渐地脱离乡村和土地,他们已经成为与生产资料(土地)相分离的雇佣劳动者。这是一个完全依托于生产或增值“资本”来维持生计,专靠出卖劳动而不是某一种资本的利润来获取生活资料的群体,他们的祸福、存亡全部依赖于市场对于劳动的需求。就此而言,他们与经典的无产阶级没有什么不同。如果翻查有关中国工人阶级的产生的研究著作,马上可以找到相关的界定,即“工人阶级是近代大工业的产物。中国工人阶级是伴随着外国资本、中国早期的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这三种近代工业而产生和发展的”,而最初的产业工人“产生于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企业里。”1仿造这个定义,我们可以说,新工人群体是中国将自己改革成为“世界工厂”的产物,是伴随跨国资本进入、中国国有工业转型和民间资本兴起这三种工业的和服务业的潮流而产生和发展的。如果说中国近代的产业工人绝大多数来源于破产的农民,那么当代中国的产业工人则来源于城乡差别日渐扩大时代的广袤乡村。因此,作为一个客观的社会群体,新工人可以定义为工人阶级。
但作者没有使用阶级概念来定义新工人,而更多地将他们描述为“新工人群体”。这究竟出于什么考虑?在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中,阶级意识和阶级政治极为活跃,渗透在政党、国家和社会组织的不同方面,展示出阶级概念的多面性—它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它是结构的,也是政治的。在改革时代,“世界工厂”的建构不仅召唤着资本,也同样召唤着作为商品的劳动。市场化和新工业化的另一种表达就是阶级关系的重构。但恰恰是在这个大规模重构阶级的过程中,阶级话语在中国或许多前社会主义国家消失了。除了少数案例,试图通过阶级意识召唤新的政治尝试的努力似乎并不成功。就当代中国社会研究的状况而言,我同意李静君的如下判断,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体验与前改革时期马克思主义话语的传承相结合,在中国劳工的部分片断中生产出强烈且高水平的阶级意识。转型研究‘重返阶级’(bringclassbackin)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仅适用于中国,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前资本主义国家,不仅适用于工人阶级,也同样适用于资产阶级。”2阶级的视野对于理解中国劳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而言,都是必要的。
但同样必要的是:在“重返阶级”的过程中,需要对阶级概念本身加以再分析。这一工作不是本书的主要任务,但作者在使用新工人概念时透露的两点信息值得加以理论总结。首先,在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新工人逐渐地形成了某种朴素的主体意识,但无论其深度还是广度,均未构成清晰的阶级意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工人作为独立的人是单个的人,他们与同一资本发生关系,但是彼此不发生关系。他们的协作是在劳动过程中才开始的,但在劳动过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一进入劳动,便并入资本。”3并入资本的劳动者只是资本的一种形式,它并没有任何自我意识。因此,工人群体的客观存在并不等同于作为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工人阶级已经存在。用汤普森的话说,“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各各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它不是“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而且可以证明已经发生)的某种东西。”“阶级是社会与文化的形成,其产生的过程只有当它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自我形成时才能考察,若非如此看待阶级,就不可能理解阶级。”4
反观20世纪,工人阶级的文化形成并非单纯地由工人们自身完成,而是一个丰富复杂的政治过程的产物。除了政党的介入之外,无数知识分子、艺术家、文化人、律师等介入工人的运动,共同为一种工人阶级文化的形成做出了贡献。从政治的角度看,阶级的形成也与对立面的确立密切相关。新工人群体的文化状态与这一过程的终止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上述意义上,这部著作不但从日常生活和制度安排等各个方面描述新工人的客观存在,还通过展现新工人的生活世界,探索在他们的感受、意识和判断中正在积聚的群体自觉。新工人渴望提高工资,拥有住房和劳保,家庭团圆,获得与城里人一样的平等待遇,并用炒老板鱿鱼的方式(用工荒)表达自己的抵抗。在本书第十四章“用工荒与新工人的形成”中,作者将“用工荒”描述为“企业、政府和打工者进行较力的一种表现”,“是弱者的武器,但是在运用这种武器的过程中打工者会加深作为工人群体的一种认识,这也是新工人群体形成的一个过程。”打工者的抵抗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打工短期化,根据调查,新生代打工者的平均工期已经从三年一换向一年一换发展。作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打工者换工作的比例中,被老板开除只占少数,大多数打工者是因为工作条件差、劳动保护差、工作无聊和谋求更好的待遇或技术提升而离开的。还有一些工人出于对工作性质的道德判断(如一些造假制假的黑心工厂)而选择离开。这种灵活选择工作的方式当然有其客观条件(如更多的工作机会),也实际上带来了对自身的伤害(在提前离开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条款形同虚设),但其中蕴含的抵抗却是推动劳资关系改变的动力之一。新工人的抵抗也在文化上产生了自己的成果,那些源自新工人的写作、音乐和其他形式(如打工者博物馆)正在为这一群体的形成提供文化支持。然而,在新工人群体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很难发现20世纪曾经出现过的那个活跃的政治进程。新工人群体的称谓本身似乎暗示了其形成的宏观条件与上个世纪的政治进程之间的重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