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抬头看这个这世自已必须依靠的第一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父亲钟自强,只见他面相和二叔差不多,不同的是,眼神里多了几分温和和正气,看上去气质便和钟二叔截然不同。
看来,钟家这一大家子,根骨都还不错,小姑姑钟丽花长得也是眉清目秀,现在她已经见过家里半数以上成员,可以做出评判的是,这钟家的小辈,在这一带也算得上出色的长相了,这也许得益于奶奶钟钱氏的好皮囊。
钟自强本来走路就轻,他出现在钟灵身后时,几乎是无声无息的,被他这么一叫唤,钟灵当时正同情地打量着二婶郑金虹,不知道她和二叔过的是什么日子,却被钟自强这一声窝心的叫唤弄得心里一暖。
“阿爸,不要紧,我起来动动身子,看奶奶他们踩咸菜。”
“踩咸菜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见过,入夜了风大,快点起来去灶孔边烘烘手。”
钟自强说着,小心搀起女儿,扶着她就往厨房走去。
厨房在主屋右侧,位置在右厢房的最右上角,厨房大约25平方米左右,靠着墙的是双孔红砖灶。现在,其中一个灶孔里架起了两块老柴,丁先凤时不时地往灶孔里填一把山茅草,顾着灶上大铁锅里的稀饭,一边在灶边摘着蕃薯叶,准备一会炒蕃薯叶吃。
“阿母,我帮你烧火。”
钟灵左右也是烤火,不如找点事干。
“你行吗?肩膀上的伤还没好呢!”
丁先凤让女儿在灶前坐下,钟灵顿时感觉灶孔里火苗带来的舒服的暖意。
“没关系,我用左手嘛,烧火也很好玩。”
钟灵说的也是,乡下的孩子,四五岁就会在大人做饭时帮着烧火了,而且,孩子天生对烧火这类事情,有着特殊的兴趣,看着或蓝或黄的火黄,吞噬着大大小小的柴枝,孩子们总会感觉到一种无穷的乐趣。
“好嘛,你慢慢烧,稀饭快滚了,不用大火,每次加一小把就行了。”
丁先凤见女儿精神头不错,知道拗不过她,便点头答应了。
“阿灵,给,只有一块哦,你自已吃!”
钟自强往钟灵手里塞了一块硬硬的小方块,对她眨了眨眼道。
钟灵往手心里一瞧,竟然是一块黄乎乎的红糖块。这么大一块,恐怕也得一文钱吧?
钟灵知道阿爸在做学徒工,是没有工钱可以拿的,这块红糖,也只有女人做月子或者气血亏损严重时可以吃得上,钟自强也不知道哪里掖来一块给她,虽然不大,但却让钟灵感觉到一丝暖暖的父女亲情。
看来,自已穿越到这个世界,虽然生活条件恶劣,但是至少身边还有可以依靠的双亲,一个对自已很好的弟弟,钟灵一直提着的心里,略微有了一些安全感。
“阿爸,我好了,这个你自已吃吧?”
钟灵想起父亲的病,不由一阵心疼。如果家里有钱,能让父亲在家里静养一年半载的,是可以断根复原的。
“傻瓜,你的伤还没全好呢,快收好啊!”
钟自强微微一笑,慈爱地抚摸了一下钟灵的脑袋,然后往护厝走去,清秀的脸上,浮起一丝不太健康的红晕。
钟灵估计钟文强是回去换衣服了。他身上现在穿的是做学徒工时穿的衣服,上面总是沾满了斑斑点点的油漆。
说起来,钟自强也才26岁,换成钟灵之前所在的华夏国,才是大学毕业才工作的年纪,人生才刚刚开始。
哎,这红糖,如果换成以前的钟灵,她还十分忌口呢,因为要控制体重的缘故。
隔着一个身体回想从前的日子,钟灵不由一阵黯然。得,还减肥呢,冲着那一桶够一家人吃一年的咸菜,以后恐怕是想胖也胖不起来了。
“阿灵,快吃掉,阿爸给你的,吃了能补血呢!”
丁先凤见钟灵拿着红糖发呆,便四下里瞅瞅,见灶房周围并无可疑动静,赶紧对钟灵交待道。
这就是一大家子一起过的麻烦和悲哀吧?就是要疼爱一下女儿,也要看大家的脸色。
钟灵估摸着,如果自已吃红糖的事,被家里其它人看到了,没准就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钟灵听阿母这么一说,就把红糖块举到嘴边,用力咬了一块,哇,真是硬啊!好容易啃下一角,味道还行,甜甜浓浓的糖味。剩下的三分二,钟灵把它塞进了衣服口袋里。
没办法,有些从前的僻好还是带过来了,钟灵她就不喜欢吃糖。
“阿母,什么香味啊?”
钟灵这时闻到烧着柴火的灶孔里,飘来一股焦香的味道,没错,应该是烤地瓜的味道。
“哦,被你阿爸来这一打岔,我都忘了,刚才烧火时埋了几个地瓜进去,现在应该熟透了。”
“哇,烤地瓜呀,阿母,我要吃!”
钟灵一阵雀跃。
这可是正宗大灶烤地瓜,不是街上汽油桶里烤出来的,还怕有毒呢!钟灵现在有点感觉到古代的好处了,至少吃的食物都是绿色无污染的,不怕有各种农药残留和添加剂。
“瞧你馋的,阿爸给你最爱吃的红糖你都没这么开心!”
丁先凤见女儿那猴急的样子,活泛的生机在她身上象春天的柳枝抽芽一般地次递绽放,不由心里一松,十几天的担心和纠结都开始如早晨的霜冻一样化开了。
说着话,丁先凤已经手脚麻利地用一只干树枝,从灶孔的热灰里,扒出了两块长条的红皮地瓜。
地瓜才滚出灶孔,钟灵迫不及待地便要伸手去抓:
“哇,好烫啊!”
钟灵发现刚出炉的烤地瓜软乎乎的,并不好拿,还十分烫手。
“看你,急成什么样,凉一会再吃,这是红心的,可甜了。”
看到女儿食欲大盛的样子,丁先凤脸上绽开了笑容。天下哪个做父母的不心疼自已的孩子呢?当然,重男轻女的父母是会有所区别对待的,可还好钟自强夫妻似乎对这方面的观念没有钟奶奶这么强,对钟灵有着一种特别的疼爱。
这点,钟灵虽然和他们接触不久,却能有所感觉。不过,他们的疼爱中,似乎还带了一丝丝异乎寻常的宠溺的味道,这和这个家里的整体气氛不太融合啊?
钟灵对此有所疑惑,是啊,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如果钟自强夫妻表现平淡一些,钟灵也还是能够理解,这是个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嘛!
而现在,他们对她异乎寻常的关心里,似乎还隐藏着别的味道在里面,虽然自已虎口逃生也能引发他们的关爱,但他们如此默契地对钟灵好,又好象是长期形成的,并不是一朝一夕。
算了,自已还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呢,时间可长着了,这些疑惑,留给时间去破解吧,要说真正清醒来观察这里的生活,也不过几个小时,怎么可能把那么多谜团一一解开呢!
这时候,地瓜凉了一些,钟灵用右手抓起地瓜,放在手心里,左手慢慢剥去外面烤焦的硬壳,就在剥的过程中,地瓜溏心的蜜汁不断地流出来,钟灵用舌头一舔,觉得好甜啊!
“阿灵,你能起床了?这真是太好了!”
钟灵听到一声洪亮、中气十足的叫唤,不由地痛苦了一下,为神马自已每次想要专心去发呆、去吃东西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新的人物登场?他们为什么不象话剧里的人物一般,齐齐出来谢幕呢?
这样自已就能一次性地和他们打过招呼了。
钟灵在心里叹了口气,收起了正要大口啃下去的动作,没办法,这回登场的人物,是家里的绝对权威,钟爷爷!
这么个大人物,钟灵可不能因为贪吃而不待见她。要知道,现在她生活的这个年代,尊卑长幼是十分森严的,虽然不至于象宫廷里那般讲究,但幼对长却必须恭恭敬敬的,说一不二。
在乡下这种地方,叔侄辈之间的关系还好,没有那么多森严的规矩约束,但爷孙辈由于辈份、年龄的差距摆在那里,钟灵纵是一个大吃货,也得放下手中的心头好,努力挣扎起来,歪歪斜斜地站好,恭恭敬敬地回道:
“阿公你回来了!”
“阿灵乖,看来阿公找汤老先生买的金创药还是真有效,大前天的刚换上他的药,两天就起效了!”
钟爷爷钟雷,身高大约是现代的178左右,在闽地平均男性身高167的地方,算是难得的大高个了。
由于长年练武,他骨架粗大,走路两胯微微分开,四平八稳,有眼力的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个练家子。
钟雷今年48岁,年轻时候行走江湖练就了他沉稳、慎重的性格,平时从武馆回家,除了该说的、要交待的话,很少主动开口说话,这回难得说了一串话,看来是对钟灵的恢复也甚为欢喜。
钟灵正要回话呢,钟岳却连木屐也不顾不上穿,一阵风似地小跑进来,语气急促地对钟雷道:
“阿公,刘家来人了!”
说到刘家来人,钟岳还特别看了钟灵一眼,似乎刘家来人与她大有关联似的。
钟灵脑子一转,却不由地轰地响了一下。
呃,不会吧,她才12岁,竟然已经订亲了?订亲的对象,是镇上一户做小生意的普通市井人家,姓刘。
难道,这刘家来人,来的是她的未婚夫?怪道这钟岳有如此怪异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