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识成智瑜伽行派宣传唯识论,归根到底是为了转变世俗的认识观念,由染转净,由迷转悟,成就佛果。《大乘庄严经论》卷三《菩提品》的“转八识以成四智”的说法,就是宣扬转变八识成就“四智”——“成事、妙观、平等、圆镜”,也就进入佛境了。从认识论来说,转识成智就是要成就菩提,达到认识的终极。
“四智”具有层次性,是依次对治八识中的不同识而后成就的。具体说:(1)“成事智”,也称“作事智”,全称“成所作智”。这种智慧使前五识的感官欲望和感性认识排除干净,专心从事身、口、意三业中的善行,成就自利利他的妙业,这是转变前五识而后得到的。(2)“妙观智”,略称“观智”,全称“妙观察智”。这种智慧是转变第六意识的活动,专心观察各种事物的自相共相,证悟事物实相的妙理。(3)“平等智”,全称“平等性智”。破除第七末那识的我见,转而以无差别的观点观悟一切事物,证得自他平等的妙理,是为平等性智。(4)“圆镜智”,略称“镜智”,全称“大圆镜智”。大圆镜是比喻。这种智慧转使第八阿赖耶识如大圆镜一样,体性清净,毫无杂染,能够照彻万物,显现众生的善恶业和获得功德。
转识成智说表现了瑜伽行派更加重视转变观念的具体修持实践,针对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和潜意识分别提出对治的方向,强调具有多重的丰富的智慧是成佛的标志。应当承认,这对塑造理想人格来说有着一般性的理论意义。可是,转识成智的过程,不仅是从宗教道德意识的角度规范、限制人类的认识能力和活动,而且实际上还排除了人们正常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只能使主体的心灵处于近似无差别的、空寂的状态——一种半虚幻半慰藉的高度精神满足,一种非常神秘的境界。
§§§第六节新因明与量论
大乘中观学派龙树多少运用了唯心辩证法,强调世间知识不是认识的真正手段,肯定概念不能认识人生宇宙的真实。瑜伽行派不同,无著、世亲,尤其是后来的陈那、法称,在方法论上运用传统的因明学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量论,并加以改造和发展,作为驳斥论敌、宣传教义的工具,从而丰富和推进了逻辑学与认识论。
一、古因明与新因明因明是古印度的“五明”(五种学艺、学问)的一种。“因”,梵文音译是“醯都”,意思是原因、理由、根据。“明”,梵文音译为“费陀”,学术、学艺、学问、学说的意思。因明是集中探讨因的学问,也就是有关推理、证明的学说,有关思维方式的学说。
(一)古因明古代印度因明学是不断演变、发展的,它经历了由辩论术发展为逻辑,再发展为知识论的过程。因明起源很早,但阐发因明的文献完整保存下来的是较晚的《尼耶夜经》。“尼耶夜”
是引导的意思,引导求真理,所以《尼耶夜经》又称《正理经》。据史载,该经是足目(又称乔答摩)所作,传说足目为公元2至3世纪人。《正理经》是尼耶夜派(正理派)关于推理、证明方法的总结,也是古印度逻辑思想的最早总结。经中阐述“量”(知识工具)、“所量”(知识对象)等范畴,提出“五支作法”,也称“五支论式”、“五支推论式”。“支”是部分。五支作法就是规定一个完整的论式包含五个部分: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用)、结(结论),这是古因明学的基本构成和标志。
瑜伽行派奠基人无著、世亲吸取尼耶夜派的因明理论作为组织自己的唯识学说的方法之一。
世亲更撰写因明专著《论轨》、《论式》,可惜已经失传,只在其他书中零散地保存了部分引文。世亲在其所著中进一步把论辩方式和判定胜负的规则系统化,但他阐发的仍是辩论术,并沿用尼耶夜派的宗、因、喻、合、结为论式的组成规定。
从因明的萌芽到尼耶夜派的《正理经》,再到世亲,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尼耶夜派的思想一般称为“正理”,“因明”的名称始见于瑜伽行派的基本典籍《瑜伽师地论》。历史上称这一长时期的一脉相承的正理、因明学说为“古因明”。
(二)新因明世亲弟子陈那(约440—约520)总结和批判了古因明,革新了因明的面貌,结束了因明学的旧时代,开辟了新因明阶段,完成了由前期的逻辑思想到后期的知识论的转变。陈那的著作很多,其代表作前期是以阐述逻辑思想为中心的《因明正理门论》,后期是以阐发认识论为中心的《集量论》。
新因明与古因明的区别有很多方面,重要的如:
首先,在论式方面,以三支论式代替五支论式。古因明主张论式由宗、因、喻、合、结五部分组成,陈那认为后两分“合”和“结”是前三分的重复,重要的是宗、因、喻三分,后两分可以省略。如以古印度各派常用的成例作对比,两种论式如下图。十分明显,三支论式完全能满足五支论式的要求,这一简化是对古因明论式的重要革新和贡献。
五支论式宗:声是无常(声音是非常住、非永恒的东西);因:所作性故(由行动所造作的缘故);喻:犹如瓶等;合:瓶有所作性,瓶是无常;声有所作性,声也无常;结:故声无常。
三支论式宗:声是无常;因:所作性故;喻:若是所作,见彼无常,犹如瓶等。
其次,在因的方面,如何确定、判别因即理由的正确与否,正或不正,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古因明归纳了若干正因和不正因的类别,但没有充分阐述正因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世亲曾吸收其他学派的“三相”说,认为充足理由应当具备三相,但只是经过陈那的刊定之后,才成为区别“新”、“古”因明的主要标志。陈那认为,凡是正因都应当具备三相,“相”通“性”,指性质而言,因三相就是充足理由所应具有的三种性质,具体说是:
第一“遍是宗法性”:“宗”,指论题(“宗”)所标示的事物,“法”,指性质。“遍是宗法性”重在一个“遍”字,表示必须“周延”,强调“因”(理由)所表示的性质,是“宗”所标示的事物普遍具有的。如以上所说“宗:声是无常;因:所作性故”为例,“遍是宗法性”就是说,“所作性”是所有各种“声”普遍具有的性质。如果有一种声音不具有“所作性”,这个因就违背了“遍是宗法性”的要求,也就缺少了第一相。
第二“同品定有性”:“同品”,指具有和论题对事物所描述的同样性质的东西,即同类事物,这里则重在一个“定”字,表示绝无例外。如仍以“宗:声是无常;因:所作性故”为例,“同品”就是指具有无常性质的东西。“定有”,一定有,指同品中一定有些东西具有因所规定的性质,也就是除了声是无常的事物以外,还有一定的事物如瓶等具有因的“所作性”的性质。
“同品定有性”是强调必须还有其他无常的事物含有因的“所作性”的性质,才能确立“声是无常”的论题。如果无常的事物中再没有事物含有因的“所作性”的性质,那么,就不能由于声有所作性,而断定声是无常的。
第三“异品遍无性”:“异品”,指不具有论题对事物所描述的性质的东西,即异类事物,这里也重在一个“遍”字。仍以“宗:声是无常;因:所作性故”为例,“异品”就是指一切不具有“无常”性质的东西,也就是指有常的东西。所谓“异品遍无性”是说异品里普遍没有因的“所作性”的性质。第三相是要强调如果在有常的事物中也具有因的“所作性”的性质,就不能用“所作性”这个因作为充分理由去论证“声是无常”的论题。
陈那对于因三相说的刊定,对于判别理由的正与不正提出了有效的方法,是对因明学的重大发展。
再次,在喻的方面,新因明也作了重要的改造。仍以前面所说的五支论式和三支论式的内容为例。这里新因明三支论式所举的喻支是“同喻”喻分同喻和异喻。以此处所述三支论式喻支的内容为例,和同喻不同,异喻是“若是其常,是非所作,犹如空等”。“空”不是造作成的,是永恒的。异喻就是以具有与声相异属性的事物为喻。,同喻是以与声同具无常属性的事物为喻,和古因明的喻单举“犹如瓶等”不同,在前面加了“若是所作,见彼无常”这一假言判断,揭示了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依赖于某种条件,亦即揭示了属性与条件的联系,如“无常”的属性是由于“所作”决定的。这样就不是瓶和声之间的、从特殊到特殊的类比推理,而是从“若是所作,见彼无常”进行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这是对因明喻支的重要发展。
由于陈那对古因明所作的种种变革,就使因明学成为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陈那的学说后由弟子商羯罗主(又名天主)所发扬,他撰写的《因明入正理论》,也是新因明的代表作。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和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均由玄奘译成汉文。玄奘弟子窥基所作《因明入正理论疏》,简称《因明大疏》,也是研究新因明的重要典籍。
继陈那之后,法称(达摩诘)进一步改革了三支论式,仍以上面所举三支论式为例,改革后可表述为:
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声是所作;声是无常。
这是把原来最后一支喻体的部分提到最前面,把原来的宗支置于最后。这三支按先后顺序分别相当于逻辑三段论式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这种顺序的调整,就构成了从一般认识应用到个别事例上的演绎推理方式,并与一般人的运思顺序相一致,把思维活动和语言表述统一了起来,这确是一个进步。法称还将三支论式的因和喻合为一体,认为喻是起因的辅助作用的,是加强对理由的申述,因若用语言文字表达得更充分、更明确的话,也就自然包含了喻的意义,喻也就不必再举了。也就是说,作为纯粹的演绎推理,就不用再举具体事物作为比喻了。
二、现量与比量陈那在创立新因明学的过程中,突破了古因明以辩论为重点的局限,为辩论的立(证明)和破(驳斥)提供了“量论”即认识论的根据,从而把因明的重点转向如何认识真理和如何证明真理的探讨,进一步改变了因明的格局和结构。陈那在后期模仿《阿毗达磨集论》的体裁,把自己有关“量”的著作加以剪裁、提炼、总结,成《集量论》一书,集中阐述认识论思想。唐代著名僧人义净曾将《集量论》译成汉文,但不久即散佚,仅存藏译本。近人法尊法师于1980年编译了汉文《集量论略解》一书。陈那再传弟子法称曾撰《释量论》、《量抉择论》和《正理一滴论》(有今人王森据梵文原本和杨化群据藏文的两种汉译本),阐发《集量论》的要义,继承和发展了陈那的量论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