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天台宗之后,慧能禅宗从体用角度阐发定慧关系。《坛经·定慧品》说:“我此法门,以定慧为本。”“定是慧之体,慧是定之用。”强调定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慧能禅宗以般若智慧、明心见性为禅,宣扬佛性本有,觉悟不假外求,提倡单刀直入,直彻心源,见性成佛,即心是佛。后来经过南岳怀让和青原行思的传承,禅师们更是把禅法融合在日常生活里,宣传坐住行卧、搬柴挑水、日用操作都可体现禅的生活,从而构成一种随缘任运的主张。
这是对佛教传统的禅定观念的最大变革,是和印度佛教以及中国其他教派的主张大相径庭的。
禅定是人的一种身心活动,是一种由特殊实践和独特经验形成的心理生理现象。它会使一些人产生、调动和释放出人体内部的某种特异功能,从而发生种种微妙的作用,如治病和保健的医疗作用;它能改变神经系统的调节功能,开发智能,制止通常的思想活动,排除对现实世界的种种感受与思维,主观地摆脱世间的枷锁和桎梏,趋向于超越世间的种种追求、想象,从而获得心理的愉悦、心态的清宁、心灵的解脱,使整个身心充满清净、安宁的感觉。因此禅修在佛教徒的修习和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长期修炼禅定,久炼发功,使人的特异功能得到发挥,进入异常状态,而被视为是一种神通力,是人与神相交通获得成功的证明。由于禅定中体验到某种宁静平和的心境,而以为是得到解脱的表现和进入涅槃境界的证明。由于禅定要求摆脱一切外界客观的东西,把心理意识活动完全缩进自身的主观领域,从而导致脱离现实的非分之想,陶醉于某种特殊感觉,是很自然的事情。
3.慧学慧,即智慧,谓能通达事理,决断疑念,观达真理,断除妄惑,从而根绝无明烦恼,获得解脱。
为培养、增加佛教智慧而进修,称为“慧学”。佛教通常把智慧分为三种:(1)闻所成慧,指听闻佛法,学习五明五明:明指学问,五明即五类学问:(1)声明:声韵学和语文学;(2)工巧明:工艺、技术、历算之学;(3)医方明:医药学;(4)因明:逻辑学、认识论;(5)内明:佛学。
(1)闻所成慧,指听闻佛法,学习五明五明:明指学问,五明即五类学问:即从听闻学习所得的智慧;(2)思所成慧,依前闻所得慧而进行深思熟虑,咀嚼融会,条理贯通,是得于自己思索的智慧;(3)修所成慧,依由闻和思所得的智慧,进而修习禅定,由定生明,证悟人生和宇宙的实理,是得于证悟的智慧。由此智慧而断绝一切无明烦恼,进入涅槃境地,成就为佛。慧学的内容极其庞杂丰富,其核心就是对于人生和宇宙的“真实”的论述,也就是佛教哲学所阐述的内容。为尽量减少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上述内容,如七科三十七道品,组织重复,七科之间内容重叠,其他六科实际上是八正道的具体化。从方法的角度看,是突出地强调培养信徒的坚定的信仰和精勤的态度,对信徒的思想、言论和行为既有消极的防范,又作积极的引导,并采用神秘的直观,以对治一切不符合佛教的认识和思想,同时还十分重视调炼心意,以形成一种特异的心理状态。佛教的这些方法,对于树立和坚定教徒的信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佛教的七科三十七道品和三学,其要义在于道德变革,要求道德的自我完善;在于心灵的宁静,追求安息的境界。它强调通过个人的努力来实现人生的理想境界。应当承认,从历史发展来看,佛教重视个人的道德责任和奉献精神,主张去恶从善,约束自我利于他人,这在道德领域是有某种积极意义的,但是,佛教的善恶是以其宗教需要为标准的,佛教不能正确了解人的社会本质和社会生活,不懂得人们要摆脱苦难,不能只靠什么消灭所谓无始以来盲目求生意志所造成的业力,而是应当改造社会,应当适应、利用和改造自然。佛教忽视改造客观世界,强调改变主观世界,重视内心的净化,这是与其世界观以及宗教实践紧密相联系的。
(四)四摄和六度大乘佛教以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为志愿,认为没有广大众生的解脱,就没有个人的真正解脱,为此它提出了“救苦救难”、“普度众生”的口号,相应地又将以个人修习为中心的戒、定、慧三学扩充为具有广泛社会内容的“菩萨行”——“四摄”和“六度”。
四摄,又称为“四摄法”、“四摄事”、“四事摄法”。“摄”,摄受,吸引。大乘佛教提倡以四种行为摄受众生,使众生产生亲爱之心,皈依佛教,故称。四摄是指:(1)布施摄,如众生需要财物的支援,就给他施财物,众生热爱佛法的,就给他施佛法,要根据众生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去布施。(2)爱语摄,根据众生觉悟高低的不同情况,善言慰喻和开导。(3)利行摄,做有利于众生的事,行为要合乎众生的利益。(4)同事摄,与众生共同相处,共同行动,以随时对众生进行教化。四摄是主张和众生相处,从财物、言说和行动等方面给众生以利益和教化,从而使众生热爱佛法,皈依佛教。
六度,“度”是梵文Paramita(波罗蜜多)的意译。“波罗蜜多”,又译作“度彼岸”、“到彼岸”、“度无极”。“六度”,也作“六度无极”、“六到彼岸”。意思是使众生由生死此岸渡到涅槃彼岸的六种途径和方法。这是四摄的扩展,是大乘佛教修习的主要内容,菩萨行的大纲,其具体内容是:
1.布施度:布施是指将自己的一切舍于众生,即用自己的财力、体力和智力去救济贫困者和满足求索者,是既为众生造福成智也使自己积累功德以至求得解脱的一种修行方法。布施通常有三种,以财物与人,称“财布施”,以说佛法度人,是“法布施”,以无畏精神救人的厄难,叫“无畏布施”。小乘佛教也讲布施,其目的在于破除个人的吝啬和贪心,以免除来世的困境,是从个人利益和解脱着眼的。大乘佛教的布施则与大慈大悲的教义相联系,用于超度众生,由此布施对象也大大超出人类的范围,扩大到飞禽走兽、虫豸鱼虾。大乘佛教十分重视布施,把布施置于六度之首。在大乘佛教的典籍中,有大量的诸如倾家荡产慷慨施财、慈悲救生、舍身喂虎,乃至太子不仅献出了自己的国家、田园和妻子,而且还自杀身亡献出自己的四肢五脏给众生的寓言故事。这种自我牺牲的道德行为,一方面体现了慷慨、勇敢和崇高,一方面也饱含了盲目、愚蠢和荒唐。佛教还宣扬向寺院和僧人布施,可以获得福,积累功德,甚至于成就正果,借以吸收社会财富,充实寺院经济。同时又从事一些社会救济活动,以收宣传教化的效果。这一些都表现了布施的多重性质和大乘佛教的复杂品格。
2.持戒度:上述五戒、八戒和十重戒等是持戒的重要内容,是极严格的戒条,但是大乘佛教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修行者必须随顺世间的杀、盗、妄、淫,才能体现真正的慈悲方便,才是契合真理。比如,对于残杀众生,使众生遭受苦逼的恶人,就应以慈悲心杀掉他,即使自己因此而堕入地狱,也毫不迟疑。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多数众生免遭惨运,一方面也是对恶人的怜悯,可以使他不再作恶从而免受更坏的果报。又如,对于巧取豪夺,非法获取财富的所有者,也必须夺走他的财富,归还原来的被夺者,以免抢夺者因享用非法得来的财富而加深罪恶,从而有利于拯救他。再如,为了使众生不受杀害、偷盗、奸淫、欺诳,为了救护众生,非妄语不可时,也不妨妄语。还有为了引导异性去恶从善,归入正途,也不妨以悲悯心与之合好。大乘佛教认为,这样的犯戒就是合理的持戒,更彻底的持戒。同时,大乘佛教也放松了对于信徒的宗教生活和日常生活的约束,对于违反戒规的处置也比较灵活宽容。
3.忍辱度:忍辱是要求忠于教义和信仰,安于苦难和耻辱。大乘佛教宣扬,忍受不可忍受的事,是万福之源。它要求信徒必须有坚定的忍耐,经得起各种迫害和苦难,宁愿忍受“汤火之酷,俎醢之患”,牺牲生命,也绝不做有害于众生的事,坚守难行得行、难忍得忍的德行。大乘佛教的这种忍辱观,在一定条件下是一种美德,在一定条件下又是一种非美德。事实上,忍辱有时有利于众生,有时则不利于众生,因此,它作为一种道德行为的普遍准则,也是难以行得通的。
4.精进度:这是要求信徒在修善断恶、去染转净、喜济众难、普度众生的修行过程中,努力不懈,绝不退却,真正做到修学不厌,教化不倦。
5.禅定度:如前所述,大乘佛教的禅定不专注于静坐沉思,它认为坐禅静定只是一种初学者的方便,更重要的是应当与慈悲智慧相应,从各个方面去实践,做到静定动也定,行止坐卧都定。大乘佛教还强调要把禅定活动贯穿到普度众生的教化事业中去。
6.智慧度:大乘佛教一方面重视用缘起性空的理论去观察认识一切现象的实相,证悟万物性空的“真理”;一方面又越来越强调所谓“度脱世人”的“方便”,主张随机应变,以有利于教化众生为最高目的。为此也重视掌握世俗的知识,以利于教化众生。
大乘佛教在传统的修持方法之外,强调菩萨行要以大悲为动机,要等一切众生都成为佛以后,自己再成为佛,为此增加了布施和忍辱两项,并置于突出的地位,这是其悲天悯人的慈悲观念的突出表现。大乘佛教强调个人的精进努力,一往直前,绝不后退,也就是重视主体的自觉和作用。至于在持戒、禅定、智慧三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和重点也都有所变化。
“六度”体现了大乘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它以大慈大悲、济度众生为道德的出发点,以克制自我、救助他人为行为的准绳,以“自利利他”、“自觉觉人”,即以个人利益和众人利益的统一,一己的解脱和拯救人类的统一,作为社会伦理关系的基本原则,也作为人生解脱的最高理想。大乘佛教在修持方法上的这种显著变化,是佛教日益世俗化的结果,也是为了适应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的情况和需要,以扩大佛教的势力和影响。由于这些修持方法所体现的伦理道德观念,如大慈大悲、自利利他、忍辱、精进等,同古代社会的理想化了的道德规范近似、相通,从而在历史上引发过人们的美好善良、利国利民的动机,在先进的人们中激励过英勇奋斗、自我牺牲的热情。这是应当给以历史的肯定的。
道谛是讲怎样生活才有价值、怎样才能实现理想价值的问题,在这方面佛教是充分肯定人生的价值,尤其是道德价值的。它强调人性可以通过精神修炼而变成为另一种东西,人生是可以改造、提高的。它强调要通过去恶修善来改变人生的命运,实现人生的理想人格和境界。佛教主张解脱的方法是辨别善恶观念,制止丑恶思想,根除丑恶行为,保持善良的心意,坚持善良的行为,也就是以思想和行为的善良为教徒修行的指针,而这种善良道德的基础是不自私,不损人。应当肯定,这是由对人类的天性的深刻反思而得出的具有积极意义的主张,虽然它带有宗教性的倾向。道谛认定一个人境遇、命运的好坏,都是由自己的思想、行为来决定的,这也是有其局部合理性的观点。当然也应当指出,佛教着眼的不是人们的政治、经济的解放,而是抽象的解放;着眼的不是社会的解放,而是个人的解脱;对于个人的解脱,也不是着眼于肉体的解放,而是追求心灵的解脱;对于心灵的解脱,也不是着重于现实的解放,而是追求来世的解脱。这也是一切宗教的普遍局限性,佛教自然也不能例外。
§§§第二节三法印说
前文讲到,早期佛教以为无明即无知是人生痛苦的最后根源,所谓无明就是不懂得人生“无常”、“无我”的道理。为了论证人生是无常、无我的,早期佛教提出了三个命题:“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皆苦”(“一切皆苦”)。这三条合称为“三法印”。
“法”,指法理、佛理、理性。“印”,印证。以此三命题印证是佛法,称为“法印”。“法印”也就是印证、标志。中国佛经翻译家以为这三大义理是佛教同其他学说异流的分水岭,犹如公私文件里所用的印鉴,故称之为“三法印”。这也是后来衡量、判断佛教学说是否正确的标准,也是佛教学说与其他流派相区别的标志。三法印也称“三相”,“相”指特征,“三相”即佛教学说的三个特征。后来,有人在“三法印”之外,又加“涅槃寂静”,这样就成为“四法印”了。同时人们也都认为无常、无我中已逻辑地包括着“诸受皆苦”的原理,正如上面讲的,佛教所谓苦,主要不是指忧愁等情感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痛苦,而是无常逼迫的意思,苦是无常的含义之一。佛教认为,人们的各种恬适、愉快、欢乐,不是一得永得的,而是不断变化,并终归要坏灭的。众生所依的色、受、想、行、识五蕴,众生所住的世界,都是无常的。既然世间的一切都在无常变化的过程中,也就没有什么美妙欢乐可言。可见无常是苦。再者,由无常又可以导致无我。世间的一切是不断无常变化的,对众生来说,也就是不自在的,难以主宰、控制、支配的,也就是无我的。对众生来说,无常是苦,无我也是苦,苦也是无我。
《杂阿含经》卷一云:“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
众生不懂得这些道理,顽固地执著无常为常,执著无我为我,就永远只能在痛苦中沉沦,在轮回中流转。相反,众生若能洞察无常、无我的真谛,包括洞察无常故苦和无我即苦的道理,就能超脱痛苦和生死,获得解脱,进入涅槃境界。这样也就把“诸受皆苦”去掉,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和“涅槃寂静”为三法印了。这“三法印”一直被认为是大小乘佛教的三大纲领,是整个佛学的理论枢纽,是佛法中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
一、诸行无常行,是迁流转变的意思,也就是指一切辗转相依、生灭相续的无限活动。或者说,无限活动的发生、安住、变异、消灭的不同形态,无限活动过程的不断推移,这一切总称为“行”。
行是正在进行的活动,没有不变性,也没有主宰性。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世间一切造作而生的现象,包括各种物质现象、心理活动和形式概念,无一不是迁流转变、不遑安住的,这称为“有为法”。有为法是迁流转变的,所以又称为“行”。也就是说,“行”由迁流转变的意思,进而指世间一切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因而是迁流转变的事物和现象。因万物和现象众多,故称为“诸行”。佛教认为,另外还有一种“无为法”,是并非由因缘和合而生的,是无造作的,如虚空和涅槃等,不属于诸行的范畴。“常”,恒常。“无常”,不恒常,即是变化的。所谓“诸行无常”,简单地说就是世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变化无常的,世界上没有湛然常住、永恒不变的事物和现象。佛书上所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云云,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