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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文字本义之探求(2)

中国古代,黄河流域的人民普遍穴居,有许多文字就是根据当时的穴居的情形而造的,后来降丘宅土,住到地面上,那些字就全不能解释了。商朝的贵族已渐有版筑,可能是受黄河以南民族的影响。 字,《说文》云:“大陆也,山无石者,象形。”古文作。段注说:“上象累高,下象可拾级而上。”实则此字是表示人从地面进入穴中所用的阶梯,或是就穴而作的阶梯,像独木梯形。古代凡从阜的字如陟、降、队、等,俱有升降之意,从阜的字与从土的意义是相同的。穴居则上面要架木盖土,(穴)字即像此形。丘与复则表示较大的半穴居。甲骨文复作,偏旁像竖穴及两侧台阶之形;金文复作,偏旁,更像台阶上上下出入处构有小屋顶形;如四面都有台阶,在甲骨文之中则作形。复是以像竖穴在地面下之形为主,丘则是完全像竖穴在地面上之形。金文丘作,篆作,正像复穴两侧地面上有孔可以出入之形。又如良字,甲骨文作,金文作,也像复穴之形。这些合拢来可以看出古代半穴居的状况。到春秋时,这种习惯还有存留。孔子说:“譬如为山,未成一篑。”为山就是作丘,是穴居的情况。因为是作丘,所以屋顶上如果少复了土,下雨是要漏的。如果真是“为山”,那么多一挑土少一挑土,有什么关系呢?他如宅、京(周人居地)、亳(商人居地)等字,也都表现了半穴居的情形。

春秋时,南方的地上建筑渐多,如宋国的宋字,像用木柱子把屋顶撑起来。春秋时代的徐或群舒,他们都是居住在高出地面五六公尺的台地上的部族。徐从余,甲骨文作,正像地上建筑屋顶及中间圆柱之形。舒从舍的本义就是屋舍。舍从与甲骨文余形同,从口正像台地之形。我们如不了解古代的穴居生活,对上举的一些字是不能正确了解的。

卢字表示打猎人穴居之处,篆作,上用打猎得来的兽皮作屋顶,下放器皿烧饭,炊烟慢慢就会把屋顶薰黑,故卢字有居室、黑色等意义。又胪、肤等字都有皮的意义,可知凡是从虍头的字如卢、等,都是表示穴居而以皮作屋顶。后来的室韦,正是卢字的绝好注释。这种情况,春秋时人已经就不大知道了。

古代人穿的衣服有衣、衿,衿是在衣边系一小铃,《唐书·白霄传》记他们的衣边即有小铃,可能我国古代也有此风俗。衿是外衣,古代没有被子,晚上穿上外衣围炉睡觉。今字移来放在衣字上就成为“衾”,衿与衾是一个字的分化。

石器时代用的乐器是磬(殷虚还发现虎纹大石磬),所以字表示声音,到了铜器时代,乐器不限于用磬,就不能理解此字的原起了。又如在古代贝是交易的媒介,手拿贝就可以交换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故甲骨文的古文“得”字从又持贝,作形;《说文》的古文“得”字从见从寸作,说明汉时已不知道“得”字的意义。

古代用竹简写字,故古代的书以册或编计,帛写的则称为卷。在汉代才有纸的发明。我们若不知古代写字所用的材料,就不能了解“册”、“编”、“卷”等字的意义。

上举诸例,说明我们必须了解古代社会情况,才能了解字的本义,而且还必须有社会发展史和我国少数民族史的知识。通过古文字,我们可对古代史得到更多的了解,它可以大大地丰富我国古史的内容,这是其他文字得不到的条件,是象形文字对中国古代史研究的贡献。

§§§第四节综合偏旁相从诸字而推求其本义

文字因时、地有古今方俗的不同,变化很多,不是一个简单的条例(或音、或形、或义)所能概括而找出它的本义。过去许多解说文字的人,依据单文只字来解释,有时虽然猜中,但穿凿附会的地方很多,其说中的也不过是说多了偶尔说中一两条而已。尤其在文字创造过程中,一个字的字形发展到相当时期,每每失掉了它原来的意义。后起的意义反代替了本义,这类现象很多。王筠在《说文释例》八说:“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要是根据后起的字形来追溯其本义,就比较困难。我们现在研究文字要分别它的时与地,把《说文》中所谓文字的本义,根据现在的条件,能肯定的就肯定下来,如前举的西、具等字。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所有偏旁相从的字会合拢来,找出其共通点,此共通点可能就是其本义。要把所有的字都能解释得通,这就不致于被后起的字义所迷惑,这是一种科学的、归纳的方法,也是推求文字本义最重要的方法。过去的人也曾用过此方法(如许慎及后来一些作韵书的),但还很不够,因有的字形变了,他们就不能把这些字摆在一处。例如田字,许慎说是:“树谷曰田,象形,囗十阡陌之制也”。从来没有人认为有问题。但畜字也从田,畜与种田有什么关系呢?又《诗·风·东山》“町疃鹿场”之町疃,也从田,从田的意义是什么呢?又如奋字,从鸟雀在田上,雀在田上为什么就是奋呢?可见其中是有问题的。

甲骨文中凡讲到田的几乎都是指田猎而不是指种田,所以田字的本义不是种田而是打猎。田字的形体像打猎时的围场和道路。古代打猎是在囿中,囿里有禽兽,中间有道路,可以乘车。平原上的囿都是方的,《说文》引籀文“囿”作,中从四木,会草木茂盛之意,四边有墙垣(清代的打猎仍是采合围的办法)。田字反映渔猎社会打猎的情形,所以玄田为畜。玄()像绳索纠结之形,田猎所得的用绳拘系饲养起来就是家畜。此字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从田猎而进到畜牧时代的情况。奋字上从大。“大”是鸟网(毕)的倒形之讹,鸟在网中,则奋飞之意自见。从田,说明这是田猎的事情。又毕字从田,《说文》云:“毕,田网(网)也。”甲骨文毕字作,正像田猎时捕鸟所用的长柄网。又字(古与疆为一字)从二田从弓,是表明田猎有疆界,疆界的大小就用田猎的弓来量,后代称田的大小还有称为弓口的。又从田的番字,《说文》段注云:“下象掌,上象指爪,是为象形。”段氏的解释是错的,这是田猎时所看到兽的足迹,是会意,不是象形。兽足与农业无关,此是指打猎的事情。

从上举的田的字来看,田字不是像中有阡陌的形象。古代土地公有,每年要重新分配,没有疆界,阡陌是商鞅以后才有的。石鼓文原字()从田,表示在平地上打猎,也还是狩猎社会的现象。古代的苑囿后来逐渐变为农耕地,而农田渐有阡陌,田字的字形未变,而字义却变了。我们若不把偏旁从田的字连起来看,就不能了解田字的本义。

口字我们从来认为像口形,没有问题。不知最早的口字不是像人的口,而是像钟铃之形,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用之以发命令。古代的记载说:“遒人振木铎徇于路。”遒人就是头人,亦即酋长,是部落社会的小头目。木铎就是铃。发命令同时就摇动木铎。铜器中有《成周铃》,就是成周用来发命令的。《毛公鼎》也载:“朱旖上铃。”用铃发命令是当时的制度。命令的令字,甲骨文、金文都作,上像铃形,下是人在发命令。今字和曰字都是像铃有舌形,今(□)字表示发命令就是当时的事。曰(□)字是像倒铃形。铃声止则说话开始了。后令字加口成为命字,因原来的意义已经明白了。凡是与发命令有关的字,如商、周、唐(成汤名)等字都是从口代表统治阶级。鲁、曹、晋下半部所从的字在《说文》上不同,在古文字中都是口字中加一点,像铃有舌,也是表示发命令的意思。因铃形像口而说话也用口,故后来凡与说话有关的字都从口,几千年来都不知道它的本义。又如我们上节所举的阜字,也是要把所有偏旁从阜的字(或体有从土的)综合起来,才可看出阜是穴居时的独木梯或土阶。我们必须综合大量偏旁相同的字,才可以曲折地找出它的本义,这决不是孤立一两个字所能做到的。

(堆)字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们从追、遣、归、官等字可以看出它乃是古代统治阶级用来鞭笞人民的工具,如后来的杖或军棍,中间细处是手拿的地方。(追)是表示统治者叫人追人要持此物。(遣)表示犯了罪就用 来处罚。(归)表示回了家,把放在家里(帚在甲骨文里用为妇字)。(官)表示放有 的地方是官府。要把 字讲来符合古代社会的情况,只有把同偏旁的字都综合拢来。

自汉、宋以来,发现了许多古文字,中间有很多原始的字形,根据它们去找文字的本义,和从前的人比较起来,是较为容易的。如金文有字,本像人侧立小便之形,而《说文》作,说是“从尾水”,把象形变成了会意。《说文》又别有溺()字,从弓乃从人之误(今尿从尸,仍即是从人),又重复画二人形,其弱字下的三点,即是像尿形。我们要知道原始的字形才能了解溺字的发展。知道古文字的字形对我们了解一个字是如何变错的也有帮助。

乃、孔、乳三字也属于一组。乃()字像奶头形,在摩些文中还有此形体。孔(□)是指小孩喝奶的奶孔。乳()是母亲的手抱着小孩喝奶。奶字是通行的俗字(孔、乳二字在林义光《文源》中即这样讲过)。

黄字最早的写法作,亦即横字,像横在人腰中之物,或写作,后来上面加头作,到篆书就变成形。黄字的别一写法作,与衡同,像佩玉于腰,后来此字渐不通行而被废弃。

因字《说文》云:“从囗大。”这是错的。因字古应写作,中像编织席子的纹理之形,后来金文中把两个人字纹连起来作,很像大字,其实并不是从大。因字的原始形象形,在(□)、宿(□)等字中还可看出,而《说文》中席字的古文作。凡从因的字如茵、等字都有铺席于地之意。姻字从因,表示婚姻的关系是床褥的关系。我们必须要确切地掌握字形,才能明了文字的本义。

行字甲骨文、金文均作,像十字路形,或只写半边,意义也一样。篆书中有从行的(□)字,《说文》云:“象宫垣道上之形。”此处我们把古文字的写法与《说文》中仅存的字形结合起来便可加深了解。

皮字《说文》说像肉皮是错的。甲骨文鼓字作,像手持击鼓之形,但汉隶鼓字的或体从皮作(今仍有此写法)。皮字金文作,石鼓文作,都是像手持槌把。因鼓槌所指的是鼓皮,故以鼓槌来会皮的意。如彼字,即是鼓槌所指的那个人。篆书皮字作,形变错,许慎也就讲错了。

古代的象形文字都是像具体的东西,不是像抽象的东西。否则要做到“视而可视,察而见意”是不可能的,《韩非子·五蠹》篇说自环为私,背私为公,这种抽象意义是很难理解的。公字在铜器铭文中有作的,像小口形;又瓮字是从公从瓦,金文中有从公从皿的字,都可看出公字取象于,后来造字以代替瓮字,是后人已不知道公字的意义了。私字的偏旁像耒耜,人们最初据为私有的东西是自己使用的工具,故私字从。很多字都是要通过综合偏旁相同的字才能把文字的本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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