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是道教重要经典,它被定为道士必须诵习的经书之一而纳入《玄门功课经》中。它又与《道德经》和《参同契》并列,为内丹修炼的基本经典。但自唐宋以后,关于该书的成书年代和思想内容倾向,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该书的成书年代,笔者同意王明先生的看法,断为北朝时期一隐者所作(王明《试论〈阴符经〉及其唯物主义思想》,载《道家和道教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本篇短文只就其思想内容讲一点粗浅看法。
《阴符经》到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在历代众多注疏家的眼里很不一致。或以之为兵家权谋之书,或以之为道家之言,或以之为道教炼养之文,或以之为儒家性理之说,等等。各家的看法不同,演出的义理也就千差万别,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笔者以为这是一部有较多道家色彩的哲理书,其主旨是以老庄的天道无为、道法自然为基点,着重阐述天道(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指出人的思想和行为只有与之相合(阴符),所做事业才有成功的可能,如果违背它,就必然遭致失败。现分析如次。
一、自然之道不可违
《阴符经》开篇第一句话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指自然界;“道”,指规律或法则。“观天之道”,就是观察、认识自然界的运行规律;“执天之行”,就是掌握自然界的运行法则。该书作者认为,认识自然规律和掌握自然规律,是人们毕生面临的两件大事,只要把这两件大事处理好了,一切事情都能解决,没有问题了,即“尽矣”。
但是如何认识天道,即认识自然规律呢?自古以来有两种不同的思维路线。一条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日月星辰的出没,寒暑季节的交替,风雨雷电的来临,万事万物的变化等等,都是天帝的安排,而且天帝还根据人间帝王施政的好坏,或降嘉祥以示褒奖,或降灾祸以示谴告。另一条路线则视天为自然之天,诸如日月星辰的出没,寒暑季节的交替,风雨雷电的来临,万事万物的变化等等,都是自然界自身条件的衍变和表现,都是物质变化的客观过程,并非是在它们之上另有一个主宰在作如此安排,而且这些现象并不预示着人间世事的吉凶祸福。
那么,《阴符经》作者是依据哪条路线来观察、认识天道,即自然规律的呢?总的看,他所依据的是后一条思维路线。他说:“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寝,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作者认为,自然之道的本体是静的,静而生阴,静极而动,动而生阳,动极复静。如此一动一静,互为其根,从此阴阳动静中先生出两仪(天和地),再生出万物,故曰“天地万物生”。这实际就是后来理学开山祖师周敦颐《太极图说》中所讲宇宙生成模式的雏形。作者又说,自然之道又有寝的性质,“寝”同“浸”,意谓逐渐。即是说自然之道生出的阴阳二气是逐渐相推相胜的,阴气消一分,阳气就长一分,阳气消一分,阴气就长一分,如此逐渐进行,“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天地万物就逐渐产生出来。由此可见《阴符经》作者是把自己的天道观建立在阴阳学说之上的。用此学说解释宇宙当然并不科学,但作者并不是从天即自然界的外部去寻找万象万物产生和变化的原因,而是从自然界本身即从其内部寻找它们产生和变化的根据。或者说,他并不把这些现象和变化归结为它们的背后有一个万能的主宰者在指挥,而是把这些现象和变化看作它们自身条件合乎逻辑的发展。一句话,作者把天及其运行变化看成是客观的物质存在,而不是神的安排。这显然是有其合理内核的。
把天之道,即自然之道看作是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存在,这是《阴符经》的中心议题。为了阐明这个主题,作者还提出了另外一些论点。如作者根据《老子》所谓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思想,指出:“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也就是说,“天”,即自然界是无意志的,无所谓仁慈不仁慈,也谈不上与人类有什么恩怨,它的运行变化,完全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的,不论你喜欢它也好,不喜欢它也好,它都是那样运行变化着,谁想阻挡它也无济于事,所以称“无恩”,近乎人们常说的客观规律对任何人都是“无情”的意思。比如迅雷烈风,对人类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它的出现,并不是有意和人过不去,它也不会因为人们不喜欢它而自动停止,它总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在那里“蠢然”而动。在另一处,作者又说:“天生天杀,道之理也。”意思是说,天对于万物,有生又有杀,有利又有害。春风春雨,使草木生长;秋风秋霜,使草木凋零。这都是自然而然,由自然界本身的规律决定的。正因“天道”具有这种又生又杀的“无恩”的必然性,才使得宇宙万物生生不息地繁衍着,从而显现出它对万物的“大恩”来。如果天道不具有如此“无恩”的必然性,世界将不知会成什么样子。
作者又说,“天之至私,用之至公”,同样是说这个道理。天即自然界一定要按照自己的规律来运行发展,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是很“自私”的;但正因它如此“自私”,即有如此不可移易的本性(必然性),才使自然界的万象万物在它作用下蓬蓬勃勃地生长发展下去,从而使它们普受其恩泽,难道这不是天对万物的“至公”吗?
作者又用“神”这个词来形容天道即自然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他说:“人知其神而神,不知不神而所以神也。”前句的“神”指神灵,后句的“不神”指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虚假的东西,故曰“不神”,但它又看不见,摸不着,而又实实在在地在那里起作用,故曰“不神之神”。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般人只知道神灵要按它的意志来主宰世界,是违反不得的,却不知道“不神”的自然规律,也一定要按它自己的方式来起作用,也是违反不得的。它不会因为你不认识它而改变它的性质。
总之,天之道,即自然规律具有不可变易的客观必然性,是任何力量都抗拒不了的。在这里,作者已经意识到了人的行动要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决不能为所欲为,因此特别提出“自然之道不可违”的警语,目的是提醒人们一定要尊重自然规律,决不能无视自然规律而盲目地蛮干。否则,非碰得头破血流不可。作者把书名取为《阴符》,就寓藏了这个意思。“阴”者暗也,“符”者合也,即是说,要使自己的行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使自己的行动与客观条件、规律相暗合,如果不合,就要失败。
二、人能因自然之道而制之
天之道,即自然规律,既然具有不可变易的客观必然性,是抗拒不了的,那么,人在自然规律面前是否就毫无作用呢?作者回答:不是。人能够和应当在客观规律面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利用客观规律来为人类服务。如上所说,本书开篇的第一句话,“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就表明了这个意思。人既要认识(观)自然规律,又要掌握(执)自然规律,并运用它为人类服务。实际上无论认识客观规律,或掌握客观规律,都离不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试想不发挥人的主动作用,你怎能认识它和掌握它,又怎样使自己的行动与客观规律相符合?因此,作者又强调说:“天人合发,万变定基。”即是说,人在尊重、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经过努力就有了成功的基础。
不仅如此,作者在指出“自然之道不可违”的同时,又明确提出了“因而制之”的论点。意思就是说,人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原则下,要学会掌握、驾驭自然规律的本领,利用它为人类服务。“因而制之”这句话,把作者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思想表露得极为明确。
应当指出,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不仅表现在认识、掌握客观规律方面,更主要的还表现在改造客观世界方面。人类认识、掌握客观规律,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利用已经认识和掌握的客观规律去改造客观世界。而恰恰在这一方面,此书作者却很少涉及,这不能不是《阴符经》的严重缺陷。但是《阴符经》作者既认识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又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意义,表明作者在探究“天人”关系上已到了较高的水平。探究“天人之际”即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广泛关心的问题,议论是很多的,但能达到本书如此的思想深度者,仍是不很多的。因此我们不能因其具有严重缺点而抹杀它的历史价值。
三、五贼三盗之相宜相安
《阴符经》在阐述天人关系的过程中,又在吸取古代阴阳五行学说,概括当时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发展了老、庄的辩证法思想。阴阳五行说认为,天地万物都是在五行相生相克的过程中生成发展起来的,《阴符经》作者为了突出五行相克相贼的作用,直呼“五行”为“五贼”,表示五行不相克,就不能相成,不相贼害,就不能相利。这是比较深刻而有特色的思想。他说“天有五贼,见之者昌”,意思就是说,谁要是懂得了这种五行相贼而相利,相反而相成的道理,谁就无往而不昌达。
《阴符经》作者又把“三才”(此书指天地、人和万物为三才)称为“三盗”,同样是强调三者关系中的矛盾方面,同样是表明没有矛盾斗争就不能统一,没有相贼就不能相利的思想。他说:“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暴风骤雨,洪水干旱,造成赤地千里,人畜死亡,这是“天地,万物之盗”的例子;但另一方面,春风和日,雨雪适时,又会使万物欣欣向荣,生生不息,这又是天地有利于万物的例证。猛兽伤人,毒草害命,这是“万物,人之盗”的例子;但另一方面,稻粱蔬果、猪羊鱼鳖供人取食,丝麻布帛供人衣服,房屋供人居住,这又是万物有利于人的例证。滥伐森林,竭泽而渔,这是“人,万物之盗”的例子;但另一方面,培育良种以增产粮食,改良畜种使牲畜繁殖,这又是人有利于万物的例证。天地、人和万物三者正是这样处于彼此矛盾、互相依存,既相贼又相利的关系之中。因此,人类面临的任务就是全面地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适应其规律,避其害而趋其利,使矛盾达到恰当的统一。如此,“三盗既宜,三才既安”,三者的矛盾冲突解决得当了,三方面就都相安有利。
《阴符经》的上述思想,既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又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今天在全球范围内存在着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生态平衡失调等问题,已经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人类不懂得正确处理三才(三盗)的相互关系,即不顾只有相宜才能相安的规律,毫无限制地对大自然采取粗暴掠夺、盗取手段,从而使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人类盗取自然万物既不相宜(过量),也难怪它会使人类自己不相安了,这可以说是“无恩”的自然规律对人类的小小报复吧!
此外,《阴符经》又对生与死、恩与害等的辩证关系作了深刻的论述。该书说:“火生于木,祸发必克。”钻木取火,是火生于木;火发则木为之焚,木又被火所克。两者相生相克,互相联系。又说:“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生与死,恩与害都是对立的双方。对立的双方,又都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就自然界的现象讲,草木在春夏生长,到秋冬凋落死亡,是生转化为死;到了来春,凋落了的草木又在春风春雨中复苏生长,是死转化为生。就社会现象讲,战争中指挥得当,置之死地而后生,是死转化为生;侥幸无备或指挥失当则必败,是生转化为死。所以生中隐藏着死的根源,死中也隐藏着生的根源,无不随着一定条件向对方转化。恩与害的关系也是这样,恩可以转化为害,害可以转化为恩。只是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没有条件,就实现不了转化。《阴符经》作者初步认识到了矛盾互相转化的道理,但还缺乏转化须有一定条件的观念。
总上可见,《阴符经》的文字虽短,却包含了不少深刻的思想内容。尽管它也有不少缺点和错误,但不失为古代优秀的哲学著作,是中国古代哲学史和道教思想史难得的研究材料。
(原载《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