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太史伯说:“融之兴者,其在芈姓乎!”时在西周末,楚国还是一个混迹于蛮夷之间的小国、弱国。后来的历史证明,周太史伯确实有先见之明。不过,楚人早在西周初就遇上了转危为安的机缘。
(第一节鬻熊奠基,熊绎受封
《史记·楚世家》说:“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的竹简记楚君先祖之名,其中有“酓”,就是鬻熊。楚人的信史时代,是从这位鬻熊开始的。
鬻熊的事迹,文献所记只有三言两语,后世乃莫知其详。他被誉为“贤者”,大概颇有见识,而且不无声望。《史记·周本纪》说:
“西伯曰文王……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这个“鬻子”,就是鬻熊。
按,辛甲大夫在商末为显官,散宜生在周初为重臣,鬻子在《周本纪》中被写在散宜生与辛甲大夫之间,可见非等闲之辈。
《史记·楚世家》记楚武王说:“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这个“师”,容易使人误解为师保、师傅或者师氏,那官位就高了。其实,他只是火师,虽相当于传说时代的火正,但未必仍有观象授时的职司。后人有以为鬻熊是一位大谋士甚至大学者的,于是出现了伪书《鬻子》。《汉书·艺文志》记“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其中最早的四家是《伊尹》、《太公》、《辛甲》、《鬻子》。楚人推尊鬻熊,把他当做一位大政治家兼大思想家,这是不悖于情理的,正像他们爱凤尊凤,因而把凤当做神鸟,当做天使,当做始祖的精灵了。
《鬻子》的班固著录本有二十二卷,估计是战国时代的伪作,《列子》和贾谊《新书》载录了其中的几篇,全书则已佚,原貌不可复睹。
今传《鬻子》仅两卷,是清代叶德辉校辑本,第一卷是唐代逢行珪注本,第二卷辑自《列子》和《新书》。
《鬻子》的内容是答周王问,问于鬻子者有周文王和周武王,似乎鬻熊活到了耄耋之年,至少是死在周文王之后的,仅此一端,便见其伪。《史记·楚世家》两次说到鬻熊死得很早,一次说“蚤卒”,一次说“蚤终”,总之没有享尽天年。周武王伐殷纣王时,据《尚书·牧誓》所记,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与周人联军,其中无楚人,鬻熊已不见踪影,足见说鬻熊死得早是可信的。严格说来,鬻熊只是商末人,不是周初人。《史记·楚世家》说:“鬻熊子事文王。”所谓“子事文王”,意即事文王如子,这也表明他比周文王要年轻得多。
尽管如此,鬻熊毕竟使他的部众在艰难竭蹶之中获得了生机,为楚国的建成谱写了序曲。他背弃丧失人心的殷纣王,亲附深孚众望的周文王,善于因时乘势,是一位有政治头脑的大酋。他成为周文王的火师,表明他通晓法术,是一位有宗教声望的大巫。
鬻熊的部众聚居丹阳。这个丹阳应即公元前312年秦楚大战之地的丹阳,在豫西南,因位于丹水之阳而得名。由丹阳西北行入陕东南,过武关,越蓝关,到当时还是西伯的周文王那里去,交通尚称便利。丹阳一带是商朝和周朝鞭长莫及之处,宜耕宜牧的膏腴之乡,这使楚人得以苟全于乱世。
《史记·周本纪》裴驷《集解》引刘向《别录》云:“鬻子名熊,封于楚。”此说断不可信,因为时在商末,西伯还无权封鬻熊于楚。
鬻熊之于楚国,有点像西伯之于周朝,虽非开国始封之君,却是肇业奠基之主。由此,在楚君奉祀的列祖列宗之间,鬻熊的地位仅亚于祝融,而季连、附沮和穴熊都相形失色了。
鬻熊去世之后,周楚之间似乎发生了某种隔阂,其缘由不得而知。周伐商,决战于牧野,南方好些部落都参战了,楚人却置身事外。如果周楚关系还像鬻熊在世之时那样亲睦,绝不至于如此。或许是因为楚人觉得胜负难卜,不敢孤注一掷,托词未去,但也可能另有原委,这就不便妄断了。
鬻熊子熊丽继为大酋。《墨子·非攻》说:“昔者楚熊丽始讨此睢山之间……”按,睢山即雎山,后世称柤山、祖山、沮山,今称主山。主山在湖北南漳西北部近谷城边界处,主峰突兀雄伟,附近有若干或大或小的盆地隐藏在丛山之中。
从鬻熊所居的丹阳到熊丽所讨的雎山,意味着从比较富饶的地方到比较贫瘠的地方,若非势不得已,实难出此一举。熊丽不顾旧乡故居之恋,不辞跋山涉水之劳,率部南走,应是出于对周人的畏惧。丹阳的东面有一个吕国,姜姓,与周室联姻。其酋长吕尚辅佐周武王伐灭殷纣王,功盖群臣。熊丽所部与炙手可热的吕国为邻,势难自安,丹阳又恰好位于从周都镐京通往长江中游的咽喉要道上,熊丽所部若不自动趋避,必招周人疑忌。雎山一带易守难攻,是避难的理想场所。后世魏晋之际有蛮族屯聚,以梅氏兄弟为酋帅,因险布防,以强悍著称。可想而知,熊丽选中雎山一带作为新居,是很有眼力的。
上述微妙的周楚关系,由于周室内部一场戏剧性的误会的发生和消解,而戏剧性地好转了。误会发生在周成王及其叔周公旦之间,据《史记·蒙恬列传》,大致是这样的:周成王初即位,尚在襁褓之中。上朝时,由周公旦背着他去。一度病危,周公旦为求神佑,剪下自己的指甲沉进河里,祷曰:“王未有识,是旦执事。有罪殃,旦受其不祥。”这,表达了他甘愿代王受祸的悃忱。祷毕,把“沉书”刻在甲骨上,放在收藏文件的“记府”里。周成王长大后,有人对他说:“周公旦欲为乱久矣,王若不备,必有大事。”周成王信以为真,怒不可遏。周公旦惧祸及身,逃到楚人那里去了。过不多久,周成王在“记府”看到了周公旦的“沉书”,猛然醒悟,流着泪说:“孰谓周公旦欲为乱乎?”随即诛杀了进谗者,派人把周公旦接回镐京去了。
周公旦所奔的楚,前人曾疑为卫国的楚丘。按,“楚丘”这个地名始见于春秋中期,虽在卫国境内,但不是西周卫国的都城所在,而且不得简称为“楚”。先秦因公族内部倾轧而出走的公子王孙,惯例是自窜于蛮夷之地。如商末周室的太伯和仲雍奔吴,西周晚期楚国的熊挚奔夔,还有叔熊奔濮。楚适在蛮夷之地,离周都不远不近,与周人的关系不冷不热,尚未受封,可谓化外,恰是逃祸的良好去处。周公旦所奔的楚,无疑是芈姓的楚。
周公旦回镐京后,周楚之间捐弃前嫌就是意料中之事了。当时楚人的大酋是熊丽孙熊绎,他自然会受到周室的善遇。熊绎之父熊狂,事迹不明。
《史记·楚世家》说:“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这时,楚君才正式厕身于诸侯之列了。说熊绎为楚国始封之君,这是不错的。熊绎受封的时间,应在周成王中年,即公元前1010年左右。
楚国的传统,只有楚君能以“熊”为氏,凡未成君者有名而无氏。以熊为氏,始于熊绎祖熊丽。由此可想而知,熊丽虽未受封为国君,却可能已自立为国君了。
(第二节栖于幽谷的雏凤
熊绎所居丹阳的地望,聚讼纷纭。或以为即鬻熊所居的丹阳,或以为在陕东南某处,或以为在湖北枝江的丹阳聚,或以为在湖北秭归的丹阳城,还有以为在安徽当涂的小丹阳的,诸说俱误。《左传·昭公十二年》记右尹子革答楚灵王问,说:“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辟”,作“避”解或者作“僻”解都可通。总之,熊绎所居的丹阳与荆山相近。荆山在湖北的西部,雎山的南方。熊绎所居的丹阳应在雎山与荆山之间,蛮河中游近上游之处,即今南漳城附近。说陕东南有熊绎所居的丹阳,纯属想象,与楚人早期活动于江汉之间的史迹全然不合。枝江的丹阳聚,得名可能早在先秦,见于载籍则在秦汉以后,其地近长江,不得谓之“辟在荆山”。它可能是熊绎四代孙熊渠开疆拓土之后,因有楚国公族移居而得名。秭归的丹阳城,据考古调查,不是先秦的城,而且附近无荆山可寻。
它也称为丹阳,或许是因为熊渠子熊挚别封为夔子,其地在今秭归。
楚人怀旧念祖,国都虽迁,其名不改,于是又多了一个丹阳。此风愈演愈烈,乃至只要有相当数量的公族聚居,就可以称丹阳。当涂的小丹阳,是秦朝始置的丹阳县治所在,得名可能在楚怀王灭越国前后,大概当初也有相当数量的公族聚居。但“阳”一作“杨”,或许本名“丹杨”,与楚人无涉。况且,小丹阳与荆山相隔太远,绝非楚国始都之地。
《史记·孔子世家》记楚昭王时令尹子西说:“楚之祖封于周,号为子男五十里。”熊绎虽受封为楚君,但名卑号微。陕西岐山周原出土了一批周初的有字甲骨,其H11··83(6··1)记着“曰今秋楚子来告父后哉”,足证当时的楚君确实只是“号为子男”而已。至于“五十里”,当然不是实数,只是表明版图相当于末等小国。周成王把雎山与荆山之间的蛮荒之地封给熊绎,只是对既成事实的认可,而且不无画地为牢之意。周朝所封的姬姓和姜姓的诸侯国,都在汉水以北。
至于汉水以南的以及跨汉水两岸的诸侯国,都是被视为蛮夷的。
熊绎似乎颇能为王事尽心竭力,他以恭谨勤劳换来了周朝的信任和楚国的安宁。周成王去世,周康王继位,熊绎仍克尽厥责。《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楚灵王说:“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吕伋是齐太公之子,王孙牟是卫康叔之子,燮父是晋唐叔之子,禽父是鲁周公之子。所谓有分无分,是指齐、卫、晋、鲁四国都有周朝分赐的钟、鼎、车、旗、鼓之类象征地位和权力的宝物,楚国却没有。这原在情理之中,子男怎么能同公侯比权量力呢?与周室非亲非眷的部落酋长怎么能同王亲国戚争多论少呢?熊绎是不敢存非分之想的,已是强国的大王的楚灵王可就要为祖先愤懑不平了。
楚,又是族名,又是国名。为什么要用“楚”来做族名和国名呢?顾颉刚说是表示楚人在林中建国,徐中舒说是因为楚人在村寨周围种植别称楚木的牡荆用以防卫。顾、徐两说相近,似较切实。
《史记·赵世家》所记“林人”即林胡,是北方的林中人。以北证南,楚人作为南方的林中人,因得“楚”名,可谓无独有偶。假如要按先后顺序给“楚”字开列几个义项,那么,首先是植物名,其次是地区名,再次是族名,又次是国名。北方各国是“荆”、“楚”混用的,无褒贬之分。楚人通常自称“楚”,但不讳称“荆”。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的楚简称楚王为“荆王”,足证旧说“荆”为贬称不确。
《左传·昭公十二年》记子革答楚灵王问,在“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之后,尚有“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云云。前面两句说的是生活清苦,中间两句说的是职差辛劳,后面两句说的是贡品菲薄,总之是一番牢骚,但对后人了解当时的楚君、楚国、楚人是至关紧要的,需一一解释如下。
“筚路蓝缕”一句后来成为常用的成语,借以形容创业艰辛。
“路”为车,“缕”为衣。筚路是简陋的柴车,蓝缕是破旧的袍裳。
说熊绎乘柴车,大概是确凿的。说熊绎穿得邋邋遢遢,就未免张大其词了。无论如何,熊绎不像北方的公侯那么阔绰,这是可信的。
“跋涉山林”,是说熊绎奔波于丹阳和镐京之间,为周王效力,又纳贡,又当差。
“桃弧棘矢”,即桃木做的弓、棘枝做的箭,熊绎要贡这些玩意给周室。它们不是真正的兵器,而是模仿兵器的法器。古人以为桃树是神物,桃木有神力,用以驱鬼有神效。至于棘枝,则因其多生尖刺,做象征性的箭最为相宜。桃弧棘矢不仅可以驱鬼辟邪,而且可以消灾弭害。如《左传·昭公四年》所记:冬季藏冰,要用黑色的牡羊和黑色的黍子献祭司寒之神;夏季出冰,就该用桃弧棘矢来消禳雹灾。桃和棘所在多有,周室要楚国贡纳,可能有三个原因:
一是楚国贫弱,没有什么贵重的方物,只好献桃弧棘矢之类;二是楚地所产的桃木和棘枝或许较好,属于上品;三是楚君作为火神的后裔,用桃弧棘矢来作法御雹最为灵验。
楚君所贡纳给周室的方物,除了桃弧棘矢,还有苞茅。苞茅是一种草本植物,特点是“一茅三脊”,号为“灵茅”。这种茅草似乎微不足道,在先秦却是人与神交通所常用的。
苞茅的第一个用途是做神的坐垫。如《史记·封禅书》记管仲说:“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这“藉”在《史记·孝武本纪》中径称“神藉”———就是神的坐垫。裴驷《集解》引孟康曰:“所谓灵茅也。”
苞茅的第二个用途是缩酒以敬神。当时的酒是有点浑浊的,须经过滤,变得清亮了,方可敬神,以示尊崇。缩,义同过滤。过滤的程序等于模拟神在饮酒。缩酒的“缩”字,本作“莤”。《说文解字》释“莤”字云:“礼祭束茅加于祼圭,而灌鬯酒,是为莤,象神歆之也。”祼圭是王者所用的一种酒器,以圭为柄,如盘而有流。鬯酒是一种香酒,祭神最合适。把成束的苞茅放在祼圭上,让鬯酒渗过苞茅滴入祼圭中,就表明神饮了香酒。“莤”字,上有草,下有酒,恰是缩酒仪式的写照。《国语·晋语》记周成王在岐山之阳与诸侯会盟,楚君在场“置茅”,韦昭注曰:“,谓束茅而立之,所以缩酒。”
鄂西直到现代仍有缩酒之祭,已知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在地上先铺一层茅草,在茅草上加铺一层沙子,倒酒,让酒经沙子和茅草过滤,流在地上,就算“象神歆之”了。第二种办法是在桌上放一件容器,在容器上竖放几束茅草,倒酒,让酒经茅草过滤,流进容器,也算“象神歆之”了。比较起来,第二种办法更有古意,与韦昭所云“束茅而立之”是相符的。此等缩酒仪式与周王的缩酒仪式,恰如山野之鄙陋与庙堂之壮丽,不可同日而语。但缩酒的祭法逾三千年而不绝如缕,则令人讶异。楚俗源远流长,这也是一例。
苞茅的第三个用途是望祭。所谓望祭,就是祭名山大川。在岐阳之会上,楚君除“置茅”外,还要“设望表”。韦昭注曰:“望表,谓望祭山川,立木以为表,表其位也。”望表虽是木制的,望祭却还得用茅草。《周礼·春官》记:“男巫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这茅,也应是被认为有特异性能的苞茅。
苞茅的第四个用途是做宗庙和王宫的门檐。《韩非子·外储说》记楚庄王有“茅门之法”,不准诸色人等———连同大夫和公子在内———在入朝时驱车及于茅门檐下,以示“敬宗庙,尊社稷”。按,楚国的宗庙称为“大室”,茅门以内除王宫外,必定还有大室,否则就说不上“敬宗庙”和“尊社稷”了。周室有无茅门不得而知,可能也有的,苫在茅门上的茅,其必灵茅无疑。
苞茅的第五个用途是代表宗庙和社稷。如《史记·宋微子世家》记:“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这是一个活灵活现的投降仪式:微子肉袒面缚表示服罪,持祭器表示甘愿绝祀,牵羊表示犒劳周师,把茅表示献出宗庙和社稷,膝行表示谦卑。这茅,既然代表宗庙和社稷,应即茅门所苫和望祭所招的苞茅。
总之,苞茅之为物也虽细,其为用也则不可谓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