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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以车换马

大街上各式各样的汽车越来越多了。

在我小的时候,汽车没有那么多,马路宽宽的,很干净,偶尔畅通无阻地开过一辆去,无非是苏联的吉姆、伏尔加、海鸥,波兰的菲亚特,国产的上海、红旗,间或有美国的雪佛兰、别克,法国的雪铁龙、雷诺,总之品种很少,是不复杂的面孔,看几遍就成了“熟人”,能够记住。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汽车。我主要是喜欢汽车别一样的生命,它们与人类同处于一个世界,却并不像动物和植物那么怯懦,让人类得意地独占鳌头,它们停在那里,看不见嬉笑怒骂,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里面,关了门窗,外面看不见,是另外一个天地,很神秘。小时候我对速度很着迷,着迷到十步之外就得用没命奔跑的姿势,上下楼都不老实,两级一蹦三级一跳,慌忙得像猴子,因此总是摔跤,跌得鼻青脸肿,让父母骂不醒事。后来发明了一种骑在扶栏上往楼下溜的办法,速度提高得更快,并且省力气,是快乐坠落的感觉,但有一个毛病,上楼的时候没法使用,还是得野心勃勃地往上蹿。那时飞机见得少,宇航器只在书本里见过,用碳笔画出来的,黑乎乎的有点漫画的性质,不真实。可靠的印象里,能和汽车比速度的,除了风,也就是鸟儿了。风没形没影,摸不着,鸟儿自由自在地在天空中飞翔着,基本上也摸不着,能够摸着的只有汽车,这种喜欢,因为实在,便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

小时候我坐汽车的经历比较丰富,当然那种丰富的经历全是从大人那里蹭来的。我那时对蹭车还没有惭愧的认识,我是真的喜欢汽车,只要有机会,巴不得整天都跟汽车缠在一块。那时我小,对汽车的动力系统知识完全不懂。固执地认为汽车有生命,本事比人大,在速度和力量上是人的榜样,同时汽车还比人漂亮,行动起来动作也很协调,若能插上一对翅膀,便是鸟儿,能飞起来,我有点崇拜它。现在想起来,我那时的想法很有点可爱,和如今的愚拙呆板不一样,仍在希望之中。这种希望在长大后就蒸发掉了,没留下什么来,倘若一定要找出一点和小时候一样的地方,那就是现在我对汽车的动力系统原理仍然是一窍不通,与汽车最终是“陌路人”。

小时候有关汽车的记忆非常多。那时我们家的孩子全都读寄宿学校,每到周末的时候,父亲的司机就会来接我们。父亲的司机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北方兵,胡子老刮不干净,车技却十分出色。他老是在换车,有时候是奥斯汀,有时候是吉姆,有时候干脆是野马似的边斗摩托,但不管是哪一种车,他开起来都漫不经心,有点像电影《奇袭》里那个说“小毛病,好修”的油子兵,潇洒极了。我的堂兄那个时候刚开始学车,有一次,他们一起来接我们,老兵开一辆奥斯汀,堂兄开一辆后三轮摩托,我们在回家的路上要过嘉陵江,乘汽车轮渡时,上趸船的引桥是两块各自宽不足两尺的跳板,堂兄开着他的后三轮摩托小心谨慎地试了几次都没开上去。老兵见了,从他的车上下来,把堂兄赶下车,自己上去,一轰马达,前边的一只轮子和后边的一只轮子各上一块跳板,另一只后轮悬空,很轻松地就把车开上去了。然后他又下来开自己的车,他开自己的车时炫了一把技,他把油门踩得足足的,助跑似的一阵风上了趸船,在趸船与轮渡之间的坎之前,轻点两下刹车,车子的前轮后轮轻松漂亮地依次滑落到轮渡上,一点动静也没有,惹得在场的那些司机吹起一阵口哨。老兵的那次精彩表演令我着迷不已,从此我非常佩服他,但即使这样,我也不认为那次的风头是老兵一个人的功劳,我固执地认定那是汽车和他配合的结果,如若不然,他就算再漫不经心,再潇洒,也只能落得个在轮渡上做奔跑和金鸡独立这样的可笑动作了。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和院子里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孩子一块偷开过一次车。那是一辆苏联的嘎什69型轻便越野车,俗称小吉普,我们管它叫大兵吉普。那辆大兵吉普绿漆斑驳,伤痕累累,很有经历的样子,令人尊敬。它停在院子里的时候总是让我们心里痒痒的,让我们坐卧不安,让我们想到它在崎岖的山路上坎坷颠簸的样子,让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觉得它静止不动的样子不好,有点无所作为,有点黯淡,像是在打盹儿,不真实。我们觉得它真实的样子应该是浑身散发着汽油的味道,颤抖着轰鸣着跳起来,扬起旋风似的尘土呼啸而去。我们这么想,觉得让它活过来生动起来的使命应该是我们的,它停在那里,一言不发,是在期待启动。我们这么想,就偷偷地溜上车,连接上了蓄电池的线。但是我们把车子发动起来之后却不知道应该怎么摆布它,慌乱之中撞上了篮球架,吓得我们没等车熄火就跳下车逃掉了。

那次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它让我明白了汽车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家伙,它傲慢,心胸狭窄,还欺生,像得了志的有着血统和家族史的宠物那样,其实是设防的,不是那种可以信赖的伙伴儿;它还让我明白了我们对它的喜欢源于我们自己的虚荣,我们的爱是建立在想象之上的,不可能有真正的沟通。这样的明白让我伤感。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这种伤感的情绪弄得无精打采的,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

长大以后,知道汽车是人制造出来的,来自流水线,即便外表高贵,能飞快地向前奔驰,并且任人骑坐,终归不是真的有自己的生命。知道这些以后,对汽车的喜欢就渐渐地淡薄了,日后大街上的汽车越来越多,多得像得了繁殖秘诀的漂亮虱子,无所不在,各式各样的品牌,令人眼花缭乱,多得和创造它们的人拼抢世界,弄出许多血腥的故事,而在这样的故事里,受害者永远都是创造它们的人类,我却再不去注意它们。我甚至于不知道它们各自都叫什么名字,我和汽车,终于生分了。

那一年去香港,在尼斯顿大道一溜烟儿的汽车商行前,邓贤对一大排光可鉴人的宝马、法拉利、奔驰等名牌车大发感慨。他自己已经换过两次车了,如今开着一辆捷达,算得上一个动物爱好者、一个植物爱好者和半个汽车发烧友。邓贤对汽车品牌、构成、性能,乃至价位都熟如自家的拖鞋,他谈起汽车来神采飞扬,人显得生动得要命,让人怀疑他和汽车八百年前若不是亲戚就必定是朋友。邓贤在那里大谈汽车,我却茫茫然,若一个白痴,听了一路,还很认真地问过了奔驰客车的一些问题,到后来却连半个汽车的名字也没能记住,让邓贤灰心丧气。我在汽车知识上油盐不进,却没有一点觉悟,也不打算有什么觉悟,对此我一点愧疚之心也不曾有。我敬重的是生命,没有生命的,我又有什么必要去记住它们的名字呢?

我的朋友当中很有一些是有车一族,聚会时,汽车常常会成为一个公共话题。朋友们说到汽车时,我就嗑瓜子,灌啤酒,旁顾左右,或者是冲着玻璃窗外走在大街上的漂亮的少女微笑。朋友们说,邓一光,你怎么不弄一辆车来开开?你开越野车最合适。我对这个话题兴趣不大。我根本就是一个车盲。我基本上无话可说。但是如果朋友们说多了,说出了我的脾气,我就会放弃玻璃窗外的美丽姑娘,很生气地对朋友们说,你们不就一辆车吗?我有二百辆呢,越野也有,赛车也有,再添一辆又能怎样?神气上天去不成?朋友就没话可说了。

我说这种话,并不想打击谁,我也没有吹牛的意思,我真的有二百辆车,严格地说,是二百多辆,而且我那二百多辆车除了极个别的以外,差不多全是新车,购回后从未启用,它们品种丰富,款式新颖,一辆辆充满了迷人的个性,没有重复,若是按照出厂年代排列出来,差不多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汽车发展史。我有德国人特利布?戴姆勒1886年制造的1.1马力汽油车,德国人克尔?奔驰1894年制造的维洛牌小客车,美国人亨利?福特1904年制造的怀特蒸汽车和1904年生产的双缸10马力C型车;我有最先横穿北美大陆时使用的温顿、白色车轮的裘盛伯格、黑鼻子的默谢台斯、大肚子的奥贝尔、首批时髦变形甲壳虫和带篷的奔驰770K;我有骑士、船长、侏儒、市民、大众、名人、议员、大使、总统、海军准将、贵妇人、罗密欧、巡游者、幽灵、鬼怪、帝国、美洲虎、猎豹、战马、雄狮、鲨鱼、云雀、雷鸟、黑鹰、火鸟、鱼、熊猫、蜘蛛、都市、山岭、草原、樱花、气流、热风、光、红旗、蓝旗、马刀、短剑、巡洋舰、魄力、凯旋、嘉奖、节拍、天体……

是车模。我说的是车模。

我有二百多辆车模,它们大多是MATCHBOX公司和EFE公司的产品,通常为1∶18至1∶43比例的,从轿车、货车、客车到专用车,从雏形车、古典车、现代车到梦幻型未来车,全是仿真精密制造的,惟妙惟肖。我在20世纪70代末偶然从朋友那里得到了几辆,便有心无心开始收集。80年代初环球公司在我国率先有了合资产品,国外一些颇具实力的汽车制造公司也开始在我国内推销他们的广告产品,玩具商场里大多都经销各式各样的车模,一些车模专营店也在僻静的小街中出现,从那时起,收集车模就变得容易了,陆陆续续的,我就有了二百来辆车模。这些车模是汽车的梦幻,它们是一些萤火虫儿,在人类征服着世界的秋天里,被遗落在田野中,将汽车曾经有过的辉煌星星点点隐约闪现,供人来怀念。我有心地收集这些车模,而对真实性的汽车视而不见,我想我大概还停留在人类和科学技术交往的有梦时代。

说实话,那些车,我是说那些车模,它们都是好样的,它们全都很漂亮,造型优美,制作精良,仿佛吹一口气就能活过来,它们真的让人喜欢,让人爱不释手,只不过它们跟着我实在是被糟蹋了。我在车模商店里买到它们的时候全是因为心里一动。我是真的把它们当成了一些被人遗忘的萤火虫,想要把它们收集在一只记忆的瓶子里。但是我只知道它们是萤火虫,却不知道它们曾经拥有的夏天是怎样的,曾经拥有的人与科学技术的蜜月是怎样的,它们是不是还会回到那样的蜜月中去,它们还会不会重返夏天。我从来就没有关心过它们现在炙手可热的样子,它们被我塞在几口大纸箱里,绝大多数连包装都没有拆开,然后就被丢弃在一角,终年不见天日。

梦幻一旦进入现实就是结束。我的汽车梦已经结束了。我这一辈子恐怕不会对汽车发生什么兴趣了。我现在倒是有了另外一个梦,或者说有了另外一个念头。我老是被这个念头弄得很兴奋,觉得有些什么事情要发生,觉得要发生的事情是新的蜜月。我知道我的想法有点怪,有点不可思议,但是谁又说得清楚呢?很多事情,我是说恰恰是那些称得上是“改变”的事情,那些让我们重新去认识和生存的事情,甚至那些正在让我们变成另外一种生命的事情,它们正是在不可思议的状态下发生的,那样的话,我就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我就不妨把我的那个念头说出来。

我想把我的那二百多辆车送给一位朋友。他应该是北方草原上的一条汉子。作为交换条件,他送给我一匹马——我说的是那种真正的、活蹦乱跳的、喜欢扬颈长啸的、尚未驯服过的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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