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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只做爱情主语(1)

Δ珍妮:一个只做爱情主语的女孩

□罗克

这天,多伦多的阳光很美。雪在阳光下渐渐消融。

表兄阿义在一家新开的中餐馆坐下,老板弯腰驼背、步履艰难地来到旁边问他要什么,那带有广东味的国语,令表兄阿义倍感亲切。一问才知道这位陈姓老板从香港移民过来,也是“贫苦人民”,便与他聊了起来,并关切地问他为什么一副病容。

不问则罢,一问就问到了伤心处。几天前,陈老板上街买东西,不小心在人家店门口踩到一块暗冰,“叭”的一声,摔了一跤,尾骨断了。虽经过一番治疗,仍未见效。为了生计,只好硬撑着身体,继续营业……

阿义是个热心肠的人。“亲不亲,故乡人”,阿义心想,“我得帮他一下!”刚好手里有一份报纸,正翻着,表兄“灵感”来了:找律师去!根据报纸上的广告,他拨了个电话,是个女人的声音,她说,她叫珍妮,欢迎光临……

阿义知道,在国外,谁要是冬天不铲雪除冰,让人在他家车道或人行道上跌了个四脚朝天可不是闹着玩的,法律将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和赔金。

一碗拉面下去,表兄便带着陈老板去见珍妮,握手的那一刻,突然发现她长得很“东方”,很秀气,皮肤也细嫩,没有雀斑,口型小巧……好的开端,令阿义心情开朗起来。

珍妮问,看医生了没有?陈老板迟疑了半天,说没有。他解释说,根据他的经验,西医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因此他只去看了治跌打损伤的中医,还敷着一贴膏药。律师伸手要去掀陈老板的裤子,他躲开了。珍妮只好说:“去拍片子,看西医,疗伤要紧,要人赔偿,得有个证据。”

接下来,珍妮就开始打破砂锅问到底了。比如在哪里跌的,头先着地,还是屁股先着地?是自己没站稳,还是人家冰滑?你当时穿了雪靴没有?靴子穿几年了?鞋底没磨光吗?头痛吗?有没有呕吐过……

老板在阿义的正确引导下,终于对答如流。但等珍妮埋头记录的时候,他不安地问阿义:“打官司要很多钱吧?”阿义便问了珍妮,怎么个收费法。

珍妮劝他放心,坦陈处理这种案件,胜了,陈老板拿75%的赔偿金,事务所拿25%;败了,律师费一分也不收。

陈老板一听,愁眉稍展。但随之又为那不铲冰的店家操起心来,他说:“他们也是新移民,刚从匈牙利来,一家三口,谋生不易,即使找上门,也不见得赔得起呀!”

这倒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阿义赶忙安慰他:打起官司,这钱也轮不到店家赔,倒霉的是保险公司,他们最多每年再多点保险费而已。

就这样,官司很快打赢了。当他们坐在一起欢庆胜利的时候,珍妮才知道阿义只是个“佐罗”,即中国的雷锋,与陈老板非亲非故,她很感动。几口酒下去,她一往情深地说:“我很喜欢你这种男人,我想做你的情人,如果你不见外的话!”一步到位,西方女子对待爱情就有这种气概。阿义只是有点意外,并不见外。在陈老板的鼓励下,阿义这夜和珍妮谈了一个通宵,在西方的月光下,阿义问珍妮:“爱我的理由是什么?”珍妮笑了:“你人好!”

热情的珍妮就在这一夜也把身体给了阿义。在她看来,既然是爱,就享受爱吧。爱是简单的,也该是快乐的。珍妮这么说的时候,阿义不说话,他并不怀疑,这一夜的珍妮是灵肉合一的,也是美丽的。

不久,他们双双去了澳洲试婚,在一个叫“北雪里”的地方,租了两间房子,这里是乡下土著住的地方。第一天晚上,阿义吃了不少奇怪的东西,吐个不止,在寻找厕所时误入土著捕捉山猪的陷阱,被吊在半空中将近半小时……珍妮洗完澡之后,发现阿义还没回来,一时无法报警,只好漫山遍野地大喊,最后哭了。当她绝望地往回走时,阿义被土著人救出来了。这小小的插曲,让阿义感到欣慰,虽然自己受了点苦,但他更进一步了解到珍妮的心。

但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一天,珍妮带他去一处海水浴场游玩,当阿义远远地看到一个个光着身子的男女时,他退却了,原来是一处“裸体海滩”。不管珍妮怎么坚持、劝说,阿义就是不去,争吵了老半天,珍妮说:“你不去,我去!”这一夜,他们两个人都生气了,珍妮觉得阿义不重视自己;阿义则觉得珍妮太开放了,这种人做老婆,很危险……

一个月后,他们从澳洲飞回加拿大。

“试婚”总的来说还是愉快的。他们决定正式结婚,并决定到中国福建仙游县定居。这儿是阿义的老家,我姑妈虽早已有了思想准备,但仍觉得这个媳妇皮肤白,白得有“病”,蓝眼睛令姑妈“看了怕怕的”。她曾私下问我:“她的前生会不会是小猫?”再联想起《聊斋志异》里的故事,姑妈对珍妮有一种说不出的设防心理,总是无法亲近,而珍妮则爱动手动脚拥吻她,令姑妈爱恨交加,无所适从。

珍妮放弃了在加拿大的事业,应该说是做出了很大牺牲,但她不觉得亏,反而阿义觉得有点内疚,所以对她特别照顾。不久,他们开了一家卡拉OK厅,生意不错,显然有不少顾客是冲着珍妮去的,看稀罕。

珍妮慢慢熟悉这儿的生活后,也会独自上街采购。但珍妮仍无法与阿义一家人沟通,语言真是大障碍!有一次,她告诉姑妈说,她要shower(洗澡,与当地方言“疯”字同音),把姑妈吓得半死,只好打电话叫阿义赶紧回家,并责怪他不该娶个洋女人,说疯就疯……

由于与外界有了接触,一些当地老乡就爱与珍妮开玩笑,并常常教她一些错误的语言用法,例如他们告诉她“大笨猪”是赞美老公的话,说一句“黄脸婆”可以使婆婆笑逐颜开等,她照搬照用,结果可想而知:婆婆翻了脸,变成了“红脸婆”;珍妮也生气了,说“中国的老妇女坏得很”……

诸如此类小事,渐渐影响到了阿义与珍妮的婚姻生活。于是,两人开始吵架。一天,阿义看她赖在床上,不去歌厅,就催她说:“你不去,怎么会有顾客……”珍妮一听,火了,原来她只是扮演一只猴子的角色,这太伤她的自尊心,坚决不去!

恋爱时,男女双方总爱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浪漫化,而结婚后,他们又开始夸大一些鸡毛蒜皮的麻烦。离婚是惟一的选择,这是珍妮提出的。她并不哭,只是满脸的困惑,因为她看见阿义在抹眼泪。珍妮蹲了下来,头趴在阿义的膝盖上,小声地说:“明天我要去堕胎!陪我去,好不好?”

阿义本想养上个混血儿,将来也当歌星什么的,但这种“中西结合”的美梦破灭了。珍妮与姑妈一家人一一拥抱之后,姑妈松了一口气,也叹了一口气。只是阿义仍感不舍,毕竟,“爱”不是说不要就可以马上从心头拿掉的。珍妮说,再结婚的时候,别忘告诉她;同样,她再婚的时候,也不会忘记告诉阿义……

阿义说,这像一场美梦,那么美,那么快,一晃而过。也许他从未自觉地去掌握一桩爱情,这个爱情的开始和结束,都是珍妮一个人在操作,阿义一直是被动地应战着。想到这里,阿义有点悲哀。对于爱情的内容,不同种族、不同国家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谁主宰了爱情,谁就真正忠于爱情,并且无愧于爱情。

那么,珍妮是对的,进与退,对她而言,都是真实的、生动的,也是神圣的。爱情也是无法勉强的,珍妮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即使她从爱情中走出,也不觉伤感。

Δ不做男人争斗的砝码

□丫丫

初冬的一个夜晚,我与朋友来到人民路的一家酒吧喝酒聊天。渐渐地,身边一个独自醉酒的女子引起我的注意。长长的发丝遮住了她的半边脸,从隐隐约约的轮廓中我依然感到她的冰冷中透着悲戚的美。整整一个冬天,我们经常在酒吧遭遇,从点头到交谈,后来我们成了不错的朋友,于是,我知道了她的故事。

1992年3月,已上大四的我在一家规模颇大的证券公司实习,认识了我的第一任丈夫文祥,他是这家证券公司的老总。

那时我刚满20岁,也许是从小父母离异的缘故,在我孤独成长的岁月里,我一直坚信女孩生下来就是以婚姻为目的长大的。母亲作为独身女人的不幸事实不断告诫我,只有有了婚姻的女人才有幸福。所以,我一直盼望长大,盼望有个男人疼我爱我娶我为妻。

当大我许多的常文祥以关爱的姿态走近我的生活时,我并没有过多地排斥。作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那踌躇满志、保养极好的面容对于女人来说有种潜在的吸引力。不过那时的我更看重的是他对我细致入微的关爱,当然我不否认钱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常文祥以富有的成熟男人的优势为我营造了一次又一次浪漫而不失细致的约会、Party,我陶醉在白雪公主般的梦幻中,在常文祥身上找到了归属与依靠感。我先是以他的秘书身分出现在许多场合中,半年后,我毕业刚一个月,就开始以他妻子的身分伴他左右了。

常文祥很爱我,虽然他大了我28岁,这是我在进行婚姻注册时才知道的。当时我有瞬间的吃惊,因为以他的外貌绝对看不出他的真实年龄,但我很快平静下来,我知道我如果在乎年龄差距的话,当初就不会答应他的求婚了。我没忘我的初衷,我要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呵护我的丈夫,我不想做孤独的女人。

那是一段真实快乐的日子,常文祥为我买了一幢大大的别墅,我按照自己喜爱的粉红色调装饰了这座宫殿般的豪宅。常文祥对我百依百顺,满足一切可以令我开心的要求,他对我唯一的要求是没事不要出门乱跑。我不是那种坐不住满世界疯的女孩,家和丈夫足以安稳我并不躁动的心。

更多的时候,常文祥带我出席各种宴会或在家中开Party,邀请他的合作伙伴或得力下属。在所有这样的场合中,我的美丽给常文祥带来了无尽羡慕的眼光和骄傲,而我也从众人的态度中,知道了常文祥在这个圈子里绝对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时光拽着我的青春悄然滑过,转眼我嫁给常文祥已有三年。只是我们一直没有孩子。一次我不经意地提起,常文祥神色突然有些暗淡:“琪琪,我们恐怕不能要孩子。”“为什么?”“我……我的肾不太好,大夫说恐怕孩子不会健康……”我愣住了,他以前从未告诉过我这件事。那晚,我第一次失眠了,我心中突然有了一种缺憾,没有做过母亲的女人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吗?

常文祥告知了我这个对我来说有些残酷的事实后,看得出他在尽力弥补着,对我比以前更好了。人人说我好福气,几位常与我来往的夫人颇为夸张地说:这年头,像常文祥这种既有钱、又忠诚的男人大概满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了。的确,自从娶了我后,我从未听说他有什么绯闻,就凭这个,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蛮幸福的女人。

可婚姻,当它实现了我小女孩的梦想,把浪漫演绎成现实后,我却突然有了一种小小的不安,似乎,我觉得光有安全和关爱是不够的。

原以为,没有孩子是我要为这段起初是那么让我庆幸的婚姻付出的唯一代价,可我没有想到,我必须接着去承受。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那天早晨,我突然被一种奇特的焦躁不安的情绪弄醒了,睁开眼我终于想起来我和文祥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夫妻生活了。起身来,当我如瀑般的黑发倾泻在枕边时,我看到了常文祥那头稀疏又夹杂着灰白的头发。而他的脸由于睡觉时的放松而显得苍老许多的松弛刺激着我的神经:这是我的丈夫吗?我还正值青春,他却年已半百了。我又被那种焦躁的情绪包围了。

这只是我悲哀的婚姻生活的开始,从那以后,常文祥越来越少碰我,直至我们分房而睡。他也开始躲避我,经常出差,却不再带我,而每次回来,他不是带回昂贵的时装就是名贵的首饰,我从他勉勉强强的笑容中看到一丝躲闪。有时,我觉得很可怜他,一个成功强大的男人却偏偏在妻子面前气短,有谁会想到他还有如此颓废的一面呢?而他的不断飞东飞西,让我在得不到夫妻之爱的婚姻中也逐渐失去了精神之爱。我是孤独寂寞的,终于有一次,我在他出外一个多月才回到家中,又装作兴致勃勃地拿出了一挂钻石项链准备给我戴时,我再也按捺不住地大喊:“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些!”摔门进卧室的一刹那,我瞥见常文祥的脸色凄惨无比,突然我的心变得愧疚不已:我怎么可以这样对他呢?当初嫁给他,是我自己选择的,弄到这种境地,他也不想呀!

于是良知占了上风,我怀着愧疚的心情与常文祥重归于好,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表面上的,我们的婚姻潜藏着危机。

这种阴暗晦涩的生活维持了一年多,我从当年的阳光女孩变成了一个毫无生气的少妇。在道德上,我是不会背叛我的丈夫的,可这种人性的禁锢使我渐渐地生出一份幽怨与绝望的心态,我在麻木自己感觉的同时,又不甘心地渴望真正的生活。

1996年的8月,常文祥又不知去了哪里。一天晚上,我突然发起高烧,小保姆被我放假了,烧得昏天暗地中,我迷迷糊糊拨通了文祥公司的电话。话筒那边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常太太吗?我是由涛!你病了……家里没人,好,我马上就到!”20分钟后,由涛来到我家。我在家庭Party上见过由涛,当时文祥介绍他是一个年轻得力的助手。由涛是个高大硬朗的男人,很男人气。我见过他后,对他印象很深。

所以当他来我家时,我毫不戒备地让他进来了。我没有想到,由此,我也让他走进了我的生活。

我被送到医院打了针,感觉好一点儿,由涛把我送回家。他很体贴地拿药、倒水,不失礼仪地保持分寸,不知怎地,我生出一种感慨:原来不只文祥我的丈夫可以体贴我、爱护我,他能做到的别的男人一样可以做到呀!正值夏日,穿着白衬衫的由涛靠近我时,我感觉到了他身上迸发出来的透着力度的热息,我的心蓦地热了一下,接之而来的是自责不已的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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