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会不会发生企业故意辞退劳动者的现象呢?理论上可能,但实际上不可能出现。如果一个劳动者的岗位随时可以替代,则企业辞退是理所当然的。同一性质的劳动岗位当然要选用成本相对低的劳动者。如果说一个岗位要求的是熟练工、专业技能工、经验积累工,则企业无论多傻都不会辞掉一个培养多年好不容易适应工作要求的老员工,而再到劳动市场上去找一个还需要培养若干年的新手来干。事实上,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的是越来越多的专业技术性的劳动者。劳动的专门性虽然使劳动者职业转换的成本加大,更使企业寻找和维系劳动者的门槛加高。国外一些企业之所以打出终生雇用的牌,其实就是这种发展态势下企业最理性和最精明的选择。
至于说,企业如果认为确实不需要某一劳动者,政府以及法律是不能强迫的,该劳动者也不能去强求企业,因为他可以去劳动市场再找新的工作。如果因为能力与素质问题实在找不到工作,则他应该去找政府,也不能去找企业。固然企业是事实上的解决就业的主渠道,但毕竟解决就业是政府责任而不是企业责任。
不能就业的劳动者找政府怎么办?政府就必须先为其提供“泥饭碗”,也就是社会失业保障以及相应的其他保障。之所以称之为泥饭碗,就是指它的水平肯定要低于劳动的饭碗。我们不能说不劳动者不得食,但也肯定不能鼓励不劳动者得好食。同时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让他能重新找到工作,甚至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为他提供技能培训与素质提高。这同样也是政府的责任。
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已经通过了,但关于它的法律解释则刚刚开始。我们期待建立在科学、规范、务实基础上的法律解释,否则就有可能因解释的误导而导致法律实施的困难。
现在有一些群体对于我国提高劳动者权益的做法有意见,但慑于浩浩荡荡的时代大潮不便也不敢公然对抗,就通过所谓铁饭碗来误导《劳动合同法》。当到最后走不通的时候,他们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回到他们已经习惯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老路上去。所以当我们听到那些为铁饭碗唱赞歌的言论的时候,不妨重温一句老话:“人们啊,我是爱你们的,可你们要警惕啊。”
五、警惕“劳动价值”贬值
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还是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安排来说,劳动的价值都是一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劳动为本、劳动神圣,这是不需要再饶舌的基本判断。但是在现实的社会运行过程中,无论是人们对劳动的观念还是劳动在实际社会分配中的地位,又都表明这一问题并没有真正在社会中讲清楚。以至于在2010年纪念五一劳动节的讲话中,胡锦涛甚至开始为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大声疾呼。为了劳动者的尊严,也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我们有必要让社会重新认识劳动的价值。
(一)“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劳动在社会发展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价值被创造的基础上,没有价值的创造就没有社会的发展。而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像土地、资本等都只是承担了价值转移的功能。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结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透彻剖析,深刻揭示出资本主义所谓发展的奥秘:并不是资本家的资本在养活劳动者,而是劳动者劳动的剩余价值养肥了资本。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虚伪性,进而宣布了资本主义的不可持续性,为走向社会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石,也成了劳动者捍卫自己权益、走向新社会的锐利武器。
我们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绝不只是因为马克思的工人阶级立场,而是其理论的高度科学性。马克思之后有很多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批判劳动价值论,并且也提出了很多为资本主义辩护的价值论,但他们还是不得不承认“从立场上批判马克思容易,从理论上否定马克思很难。”
那么为什么一些贬低劳动价值抬高资本作用的观念在社会上大行其道,甚至我们有很多群众感觉不出它们错在哪里也就信以为真呢?就是因为这些言论偷换概念,用表面现象掩盖了生产的本质。但现象毕竟不是本质。正如马克思所言,“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只是“后一种价值(劳动价值)隐藏得很深,以至于我们的经济学家能够满不在乎地否认它的存在。”经济学家都能装糊涂,我们老百姓就更不可能明白了。这也提醒我们理论工作者有责任把科学的理论用大众能理解的形式传播出来,否则谬论就会甚嚣尘上。
当然,价值的创造与社会财富的创造不完全是一回事,社会财富依赖于价值又不完全等同于价值。价值的源泉只有一个就是劳动,财富的源泉却有很多,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等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缺一不可。马克思当年也曾明确讲过:“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既然这些生产要素也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而这些生产要素又是稀缺的,是有归属权的。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其所有者当然也可以为其付出这些生产要素而分的一些收益。对于这一点,我们尊重经济运行的实际要求,我们并不绝对反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此为借口鸠占鹊巢,否定了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基础性地位。因为离开价值的财富只能是财富的泡沫。如果说财富是一组数字的话,劳动是前面的1,其他要素只能是后面的一连串。没有,财富值是好像不大,但没有1财富就只是一串没有意义的0。
这就是劳动以其创造价值而成就了自己至高无上的“价值”。
(二)社会群体绝大多数是劳动者,这一事实毋庸置疑地突出了劳动的价值对于社会民众生活状况的基础性地位
有的同志会说,就算我们不否认劳动的根本性地位,在中国社会已经小康乃至富裕的今天,突出强调劳动价值还有现实意义吗?我们群众不是也可以去获得财产性收入吗?此话出有因,却与我们的社会现实严重不相符合。
我们承认中国社会小康了,我们的群众富起来了,但他们的富裕主要还是靠劳动致的富。别看我们有少数群体可以炒房炒股,一夜暴富,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来说,他们在本质上还是劳动者,他们还主要是靠,甚至也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收入。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工薪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仍然达到66.2%,如果算上转移支付的收入(也相当于间接的劳动收入)甚至达到97.7%,财产性收入比重只有2.3%。即使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已经比较活跃的广东省,城镇居民的人均财产性收入比重也仅占3%左右。
当然,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把财产性收入作为饭后甜点有总比没有好,但必须明白饭后甜点是不能替代主食的,否则会饿肚子。因为对他们来说那点财产性收入是很不确定的,甚至对于很多普通群众来说,往往是赔的多赚得少。我们前些时候做过一个测算,从2005年到2009年间,普通民众真正稳定的财产性收入的主体依然是银行的利息,在股市、房市上往往是少数大户的牺牲品。用一位股民的话讲,只赚指数不赚钱。
有的人用这些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房价上涨来为财产性收入辩护。一线城市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在3年前是80万,3年后变成了400万,这是多大的一笔财产性收入啊。从数字变化上来说,我们不否认这个事实。但问题是对于只有一套住房的普通居民来说,这套房子80万跟400万有实质性差别吗?他能卖掉吗?卖掉以后再去哪里居住?如果再想买个住的地方发现500万也买不来了。当然对于那些拥有数套房子甚至以炒房子为业的人来说是很有意义,但是在一线大城市能拥有数套房子的人是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该关注的绝大多数群体吗?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就这么微小比重的财产性收入,也是一个13亿人的平均数。由于社会基尼系数的拉大,居民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少数、极少数富裕群体为提高这个比例做出了功不可没的贡献。剔除掉他们之后,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根本就是无财可理,也就无财产性收入可言。
当我们面对这一客观事实时,我们就只能有一个选择了,尊重劳动。因为一个社会必须对在该社会中占主体地位的生存形式给予充分的关注,如果说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群体获取收入的途径不能成为一个社会财富分配的主渠道,不能在一个社会的财富分配中占主体,它就背离了公平正义,更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宗旨。
在这里我们还需要对复杂劳动讲上几句。有的人试图用把复杂劳动排斥在劳动概念外的办法来否定劳动价值论,这种行为体现在经济实践中就是对劳动者进行分化。其实在马克思的当年就已经对复杂劳动给予了“自乘”“倍加”的地位,劳动从来不是仅仅只指简单劳动。在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过程中,我们要做的是把一切“活劳动”与“资本”作为博弈的两方进行研判,而不是在劳动内部进行分化。
(三)“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捍卫劳动的地位,尊重劳动的价值,要体现在社会财富的分配过程中
从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写入党代会报告以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要对这一问题给予强调,但现实情况并不容乐观。据2010年两会上九三学社的一个提案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这充分说明不下大决心,不采取非常措施是解决不了这一问题的。
由于特定时期内社会财富是既定的,其他要素索取多了,留给劳动的肯定就少了。要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句话落实到位,就要对其他要素不当得利或过当得利进行适度控制。
首当其冲的就是科学划定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分配中的比重。前些年来,由于资本的稀缺,我们对资本过分的要求相对纵容,反倒对劳动的要求抑制比较多,结果资本在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不仅远离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也远离了起码的公平正义。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的积累会越来越多,劳动却会由于再生产成本的增加变得相对稀缺。所以彻底扭转劳动与资本分配比例格局是大势所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
我们不必要担心资本寻求增值的冲动被遏制,这是资本的本性,也是资本致命的弱点。资本不得不到处去寻求利润,停滞的资本已经不能被称之为资本了,资本停滞就意味着资本死亡。但是我们也不能去责备资本的过分逐利,这同样是它的本性,甚至资本逐利水平的高与低乃是对资本最根本的评价。关键是在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中如何去控制资本,如何去培养制约资本的力量。
现在来看,资本表现的舞台正在缩小,资本扩张的环境显然不再乐观。这两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出现本身就是资本在虚拟领域过分的扩张所致,所以从经济周期来看,在可预计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资本在这一领域的充分表演与尽情发挥已然不可能。再加之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整个国际经济增长的步伐在放慢,实体经济的规模难以有根本性扩张,这就意味着资本的逐利的实体经济领域空间也在缩小。
资本当年凌驾于其他经济要素之上的法宝:“稀缺性”开始要被其他经济要素用在它自身上。我们要抓住这一国际经济发展态势变革的契机,运用资本的逻辑来对抗资本,压低资本的欲求,在财富版图中对劳动与资本的份额重新划分。
劳动控制资本的博弈事实上已经在悄然进行。如果我们从哲学的意义上讲,撇开道德的评价,金融危机让大量的资本泡沫化而烟消云散,何尝不是华尔街那些从业者用其劳动实现对资本的掠夺与蹂躏。当年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这样一种图景:“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今日越来越过剩的资本已不得不被高智商的劳动,也就是复杂劳动去鞣了,这与马克思当年所描绘的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图景已经大相径庭了。
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其他方面做一些工作。
比如,限制垄断行业的畸高收入。从行业的平均工资倍数来讲,1978年我国行业的平均工资最高和最低是2.1倍,2000年是2.6倍,2008年是4.77倍,差距急剧上升。但众所周知,垄断行业的收入显然不全是靠劳动的付出,更多的是依仗其对资源的控制,对其他行业劳动的侵蚀,当然不能放纵。
又比如,遏制过度的投机性收入。这些年来有很多的企业家发现与其辛辛苦苦在实体经济领域干一年,不如到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赌一夜。结果越来越多的资金从实体经济进入资本市场,不仅损害了经济的健康运行,还严重制造了资产泡沫,埋下了经济隐患。
在现代经济运行过程中,完全禁绝投机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放纵投机显然也是不对的。甚至可以退一步讲,我们也尊重部分群体投资乃至投机的权利,这也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标志,但问题是你的逐利不能影响了我的生存。当一个地区因为部分群体的逐利而使得经济环境恶化不能让绝大多数群体生存的时候,它那仅有的一点合法性也就丧失殆尽了。扶正必须祛邪,我国政府目前对房地产领域的精准调控,就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这样多管齐下,劳动的价值就会在中国社会真正得以体现,劳动光荣也就不再仅仅只是一句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