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国是个穷国吗?《大学》说:“有了人就能开垦土地,有了土地就能生成财富。”没听说过拥有数十万里土地,数万万人口,而担心贫穷的国家。说中国是个富国吗?到衙门查核一下,搜罗挖掘也得不到多少东西;到百姓家里看看,个个面容憔悴生活艰难。即便有善于辩论的人,也不能不承认中国的穷。穷的原因不止一个方面,下面专从民事方面谈一谈。
《大学》说:“从事生产的人多,从事消费的人少。”这话说得太对了!后世的经济学家,谈创造财富的关键,没有能超越这句话的。一个国家的年产值,是全国人民年产值的总和。一个国家的人民,不管是从事劳动的还是没从事劳动的,从事劳动的人中,不管从事的是生产性劳动19还是非生产性劳动,他们都要依靠土地产出和劳动制造所提供的产品生存。在一个国家年产值有限的前提下,只有当它需要负担的不从事劳动或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人口少,而从事生产性劳动的人口多时,国家的生产总值才会增高。反之,国家就没有不走向贫穷的。
经济学家说财富的产生有三个来源:土地、资本、劳力。三方面结合在一起,财富就生成了。所以同样一块土地,落到野蛮民族手里,就是石田;落到文明民族手里,就是奇货。是什么原因?文明人能利用资本、劳力开垦土地,而野蛮人不能。所谓利用资本与劳力为的是什么?为的是有所收益。
申而言之,一个国家的兴衰,主要看它总资本、总劳力能不能有所收益。有所收益,利润增加,资本也跟着增加,经济学家称这种现象是“创造财富”。无所收益,利润为零,资本也跟着亏蚀,经济学家称这种现象是“消耗财富”。下面我讲一下创造财富和消耗财富的种类和区别。
我听经济学家说,从事生产性劳动的人有两种:一种人是直接创造财富,像农民、工人等;另一种人是间接创造财富,像商人、军人、政治家、教育家等。这两种人创造财富所需要的力也分为两种:一是体力,二是心力。心力又细分为两种:一是智力,二是德力。要是按照这两种人创造财富的事业划分,那么可以划分成六种:
第一,发现及发明。(发现,是指找到了新的天然物,或是得出了某天然物的新用途。比如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再有,二三百年前有人得出烟草中有一种特质可供人享用等都是。发明,是指将天产物加以改造增加它的用途,而改造的方法是以前人们没用过的。比如最近发明无线电报等都是。)
第二,先占。(先占,付出劳动获得没有主权的天产物。如伐木、猎兽、渔鱼、采矿之类等都是。)
第三,提供生货的事业。(生货是指没经过加工制造的物品,即原材料。这种事业包括农业、森林业、畜牧业等。各种制造品的材料,都是由这种事业提供的。)
第四,提供熟货的事业。(熟货是指原材料经过加工后的物品。比如把谷麦制作成面包,把木材制作成家具,把瓷土制作成陶磁,把金属制作成机械,把绵丝制作成布帛,其他各种制造产品的事业都属此类。)
第五,提供货物交易的事业。(通过运输交通变更货物的位置,以方便民用。比如商业等都属此类。)
第六,提供保护辅助的事业。(像官吏、军人、医生,都是通过提供保护间接创造财富的人,虽不能直接创造财富,但他们的职能像保险公司一样,所以不属于消耗财富。像教育家、文学家,都是通过提供辅助间接创造财富的人,虽不直接创造财富,但是他们提供的辅助,能够使人智识增长、性质改良,更有利创造财富,所以他们也不属于消耗财富。)
以上说的都是创造财富的事业,不在上面说的范围内的,都属于消耗财富。下面我就我们中国属于消耗财富的人分一下类,并附论一下。
消耗财富的人的种类,大类别有两个:一是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二是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
先来看第一类“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
(一)乞丐。这类人也不是老得不能动弹,也不是小得刚会走路,也不是残疾人(残疾人还能解决自己的温饱呢),四肢健全能吃能拉,竟然不自己养活自己,而跪在街上磕头要饭!不是浪荡惯了,就是懒得要死,二者必居其一。人要是可怜他们给他们一碗饭吃,就等于是为社会培养了一群虱子。所以这类人不是让人可怜,而是让人厌恶。(要是因为统治者的政策导致部分人无法谋生,或是天灾、战乱过后导致人们无法谋生,这类行乞者不是我批评的对象。)
(二)盗窃。强盗未尝不用体力,窃贼未尝不用心力,然而这不能以劳力定义。因为他们所用的力,见不得人。这是消耗财富最明显不过的一帮货色,犯不上浪费口水。
(三)棍骗。神棍和骗子也属于强盗窃贼的一种,不过他们的谋财手段“技术含量”稍高一些,被人看穿也较难,所以他们对社会的毒害也较深,而消耗财富也更大。神棍和骗子的种类繁多,不能一个一个地列出来。像聚赌的人,像巫婆、神汉、看风水的、看手相的、算命测八字的,等等,都属于这类。此外,不懂医术却冒充神医给人看病的,也属于这类。
(四)僧道。欧洲教会的牧师、神父,有的人认为是国家的蛀虫(亚当·斯密就持这一观点)。到近世,革命屡屡发生,他们的特权也被取消跟平民等同,之后欧洲的局面稳定下来。即使如此,欧洲教会虽然有名无实,但毕竟名义上还是为了引导人向善,而中国的僧道,既无名也无实。
(五)纨绔子弟。西方人养育子女,养育到他们接受教育的年龄,便让他们到学校接受教育,学有所长,以便日后他们走上社会能够自食其力。父母的责任,就是这些。等到子女能够自谋职业,独立生活,便让他们出去自己找地方住。将来父母的遗产,是不是要留给子女,子女也不知道。所以有钱人家的子弟,都断了依赖根性,不敢托庇前人的余荫混日子。中国的情形却不是这样,家里有几亩薄田,子弟就骄奢淫逸,整天混日子啥事都不干。而豪宦富商的子弟,就更不用说了。同时中国人又把几代同堂、不分家产当成盛德,往往有一家人口达百数十人的。假使这户人家有万金家产,那么这百数十人中的女人、孩子,就都忘乎所以:“我们家,家产万金!”却不想一想,这万金家产,百数十人平均下来,各人所占,能有多少?但这百数十人,都照着家产万金的标准买东买西,而对于家中的生计,不负半分责任。我看到的所谓有钱人家,所谓名门望族,像这种情形的比比皆是。也不必单说有钱人家和名门望族,就拿普通家庭来说:大概一家里面,创造财富的不过一两个人,而消耗财富的动不动就十几号人。凭一个人的资本、劳力养活自己,即使能力中下等,也不至于解决不了温饱,但是如果凭一个人的资本、劳力要养活十几号人,即使浑身能耐也力不从心!没办法不得不每年贴补老本供一大家子消费,这样下去最终肯定陷于穷困。我国国民的总年产值,之所以不能多拿出来投资用,主要原因不能不说是由家族制度不合理造成的。所以老话讲:“富不过三代。”假使能善用财富,那么即使十代百代也不成问题。创造财富的就一个人,而消耗财富的达一百人;创造财富的人一天挣的,而消耗财富的却当成一百天花。即使有巨额老本,又怎能够坚持到下一代?西方国家的法律之所以侧重保护富人,是因为富人为国家积累资本。积累得越久,那么资本的数额越大,投入资本兴办实业,创办者和工人都获利,而国家的资产也年年递增。中国却是,穷有世袭,而富没有世袭。这也是资本消耗的最明显结果,而造成这种局面的首恶就是纨绔子弟。纨绔子弟真是国家的大蟊贼!不过话说回来,追本穷源,罪责也不专在纨绔子弟,他们的父兄也有责任。当父兄的,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被子弟白吃白占了,同时自己又剥夺了子弟自食其力的机会,眼睁睁看着他们变成混吃等死的废物!真是愚蠢到家了。
(六)浪子。浪子里面纨绔子弟占一多半。这类人是乞丐或盗骗的候补。他们整天干的就是:饮酒看花、斗鸡走狗、驰马角戏、赌博踢球、吸鸦片、狎游妓……除了这些,啥也不会,并且穿衣挑色,吃饭挑食。这类人的结局,要不就是盗骗,要不就是乞丐,二者必居其一。
(七)兵勇及应武试者。经济学家评论军人,有的认为他们属于创造财富的人,有的认为他们属于消耗财富的人。我认为当今世界上文明国家的军人,决不能说他们是消耗财富的人。为什么?如果没有国防,那么国难屡起,人民将不得安生。所以,军人实在是创造财富者的保护神。即便说他们属于消耗财富的人,也应该把他们归入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一类。中国的情形却跟文明国家不一样。中国的兵勇,实打实属于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中国的兵勇,实在是兼有浪子、盗骗、乞丐三类货色之“长”的动物!兵勇既然都属于消耗财富的人,那么应武试的人,像武童、武生、武举、武进士之流,更不用说。
(八)官吏的一大半。中国的官吏,都属于消耗财富的人。然而在这里面,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占一小半,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占一大半。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官吏,在京官中,除了军机大臣、章京及各部主稿司员外,其余的都是;在外官中,凡候补需次人员及道班、同通班、佐杂班实缺者的大半都是。这类人的性质,跟后面要说的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中的第三类即读书人略相似。至于官吏中属于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以及这些人消耗财富的理由,后面会说到。
(九)缘附于官受豢养者。这类人范围比较广:官亲、幕客、胥吏、仆役、皁隶、讼棍等。他们的性质大略相等,我没时间细分,大致给他们都分在这一类。这类人,大致上强的、阴险的形同豺狼,弱的、蠢笨的就像蚂蝗!对社会的危害则旗鼓相当。一个州或一个县的衙署,豢养这类货色就达好几百人,其他衙署就可想而知。总共算下来,全国吃这口饭的,差不多有好几百万人,这样的规模简直可以组成一个国家!
(十)土豪乡绅。土豪乡绅,大致上都属于纨绔子弟、读书人、官吏以及缘附于官受豢养者四类人的变相。不过,也有不属于这四类人,而仍然不得不称他们为土豪乡绅的人。即便本来分属于四类,但既然已经变相,那么也自然变成一群新孽种,所以不得不另立一门概括他们。这群孽种是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人里面最凶猛的。
(十一)妇女的一大半。有的论者认为妇女都属于消耗财富的人,这是个不通的结论。妇人生育子女,这是对人类社会的第一义务,这就不用说了。单说她们操持家务,安顿好家里的事,也跟经济学上分工劳动的理论相符合。因为如果没有妇女,那么男子就不得不兼做家务,这样工作技能不能专精而创造财富的成效也就减弱。所以给普通妇女扣上消耗财富者的帽子不合理。即便这样,中国妇女,属于消耗财富的占十分之六七,而不属于消耗财富的仅占十分之三四。凭什么这么说?每个人都应当尽自己的能力,妇人的能力虽有劣于男子的地方,但也有优于男子的地方;如果能把优于男子地方的能力发挥出来利用上,那么对于社会经济的增益实在是非常大的。观察西方国家的学校教师和商店会计职位,由妇女担任的有一多半。从这上面就可以知道论定中国妇女十分之六七属于消耗财富者的依据所在了。大体上把一国妇女全算上,应当从事于室内创造财富事业的占十分之六(养育儿女,操持家务,就属于室内创造财富的事业),应当从事于室外创造财富事业的占十分之四。(西方社会的成年未婚女子大都有一定的职业,自食其力,即属于从事于室外创造财富事业的妇女。)而中国妇女,只有前者而无后者,所以说消耗财富的妇女已占十分之四了。而所谓从事于室内创造财富事业的妇女,又不能发挥出她们的全部作用。不读书,不识字,不知道会计的方法,不懂得教子的方法,整天就知道打麻将。所以按照全国的总率统计,属于消耗财富的妇女占十分之六七,不属于消耗财富的妇女仅占十分之三四。
(十二)残疾人。残疾人属于消耗财富的人,不说大家都明白。即使这样,如果是在文明国,有训盲、训哑等学校,虽然有残疾人,也往往让他们操作工艺,足以自养。所以他们消耗财富不多。中国人如果遇上这事,那么都消耗财富而不创造财富。因为天然的缺憾加上政府的失职,使得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十三)罪人。人犯了罪而获刑,他必然明显侵害了社会的利益。所以罪人差不多十分之八九属于消耗财富的人。然而今天文明还没有完善,法律还不健全,获刑的人未必真的有罪,未必都侵害了社会利益。即使这样,获刑的人因为关系到社会的治安,必须要关到牢里跟社会隔离。一旦关到牢里,除了受凌虐,干不成任何事,这样就使他们再度消耗财富。关他们十年,那么他们就消耗财富十年;关上一百人,那么就是一百人在消耗财富。每天都耗费国家的资本养活他们,他们蛀蚀社会利益的程度就更严重了。所以各文明国惩罚犯人,不是对他们施虐刑,而是让他们受苦役,实在是个好办法。中国却是监狱里面的犯人人满为患,他们既自讨苦吃,又没办法自给自足,不得不吃国家的或是吃亲属的。这也是消耗财富的一大群体。
儿童不从事劳动,为什么不说他们是消耗财富的人?理由:他们还没到创造财富的年龄,理当让他们储备力量,以便将来为社会创造财富。儿童,实在是一个国家未来的真正资本。(经济学家认为,人身的德、慧、术、智属于生产力的一种,也称作无形资本。所以儿童可说是一个国家的无形资本。)老人不从事劳动,为什么不说他们是消耗财富的人?理由:他们已经过了创造财富的年龄,他们之前所创造的财富,已经有所储备,现在享用,不算作消耗财富。《礼记》说,十六岁以下的人,他们的父母有抚养他们的义务;六十岁以上的人,他们的子女有赡养他们的责任。所以说老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使他们不需要再从事劳动。至于荒嬉学业,不想着掌握技能将来报效国民,这样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不说他们属于消耗财富的人。再比如壮年时游手好闲,蹭吃蹭喝,没付出半分劳动贡献社会,等到老不中用了,仍然等着国家养活,像这样的人,即便七老八十了,也不能不说他们属于消耗财富的人。我们中国的儿童、老人,像上面说的这种现象,也占十分之六七。所以说,我们中国的儿童、老人中,属于消耗财富的,也占十分之六七。
地主往往不从事劳动,而经济学家不认为他们是消耗财富的人(也有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是),为什么?他们之前之所以能够拥有土地,没有哪个不是通过劳动得来的。现在他们坐收地租,就是在享用他们之前付出的劳动成果(跟老人不属于消耗财富者的道理一样)。至于继承父兄产业得到土地“所有权”,这样的人本身没付出过劳动,现在又啥事不干专收地租神气活现,当然不能不算作消耗财富的人。所以我们中国的地主,属于消耗财富的,也占十分之六七。(各个国家都一样)然而这类人都可算作纨绔子弟,所以不单列一类。
以上关于“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讲完。
再来看第二类“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
(一)奴婢。奴婢付出的劳动,有的比普通人多好几倍。即使这样,她们所付出的劳动,只是为了迎合主人的一颦一笑,供主人差遣,劳动付出后也无所收益,所以说她们属于消耗财富的人。
(二)优妓。优妓固然生存得很是劳苦,然而他们的劳苦没什么收益,并且还牵动他人,一同成为消耗财富的人。所以他们消耗财富的毒害也很重。
以上两类人,他们消耗财富未必是本人愿意的,是有逼迫他们不得不这样做的人存在。所以消耗财富的责任不在他们本人,而在逼迫他们这样做的人。凡因为受到逼迫而消耗财富的人,都适用这一说法。(衙署的皂隶跟奴婢是同一层级的人,但他们主动消耗财富,并没有受到他人逼迫,所以他们必须自负消耗财富的责任,因此把他们归入“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中。)
(三)读书人。“士、农、工、商”号称国家中的“四民”,而读书人莫名其妙排在第一位。依据亚当·斯密的观点,即使是西方国家的读书人,他也认为属于消耗财富的人。不过我平心而论,西方国家的读书人,消耗财富的即便占十分之一二,但创造财富的仍然占十分之七八。这话怎么讲?他们学成之后,不是当医生,就是当法官、当律师,再不然传教,或是到学校当教师,像他们学工商专业的,直接创造财富,更不用说。所以亚当·斯密的观点,针对西方国家的读书人而言,我不能完全赞同。但是他的观点对我们中国的读书人而言,却是再恰当不过了。我们中国读书界的现象,最奇特的有两方面:一是无所谓结业不结业,二是即便结业了,也不知道学的东西到底有啥用。潦倒的读书人,抱着八股八韵,住在风檐矮屋,头发白了,牙齿掉了,虚度晚年;腾达的读书人,妻妾成群,贪污腐败,成为社会的蛀虫。说他们引导人们学习文化知识吗?我发现读书人越多而国家越愚昧。说他们教导人们提升道德吗?我发现读书人越多而社会风气越堕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偷奸耍滑,窝囊怕事,不要脸,好吃喝……读书人实打实是一种寄生虫!(像考据家,像词章家,以及近来不负责任好说风凉话的所谓时势评论家,都是消耗财富群体中的主力。他们或许辩解自己虽然对社会没啥贡献,可也没啥危害。却不知道他们提倡那种谬种学说消耗青年的脑力,腐败国民的道德,危害就海了去啦!退一步说,即便暂且承认他们对社会没贡献也没危害,但空耗国家的资本,难道不算危害吗?当然,像弘扬王阳明学说,提升民德,为国家培育元气的人,不在此论。而可惜我们中国的读书界,类似这样的人,万亿人中找不到一两个。)
(四)教师。读书人中当教师的,似乎不应归在消耗财富的人里面。即便如此,所教成的人,如果为社会公益做贡献,那么这样的教师属于创造财富的人;所教成的人,如果成为社会蛀虫,那么这样的教师属于消耗财富的人。今天的读书人,都是之前教师的“教育产品”;明天的读书人,又将是今天教师的“教育产品”。这些“教育产品”属于社会蛀虫,他们的老师还不算是消耗财富的人吗?
(五)官吏的一小半。亚当·斯密认为西方国家的官吏属于消耗财富的人,后来的经济学家纠正了他的这一观点。即使这样,像中国的官吏,不管是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还是不从事劳动的,都不能不说他们属于消耗财富的人。官吏中从事非生产性劳动的,像京官的军机大臣、军机章京、各部署的掌印主稿司员,像外官的督抚乃至实缺的提镇司道、府厅州县、各要局的委员,以及出使大臣领事等,都是。人数大概占官吏总人数的十分之一二。这些人觉着自己为朝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然而看看他们的鞠躬尽瘁表现在啥地方:表现在走路上,表现在磕头上,表现在作揖上,表现在抄写公文上!这些跟国民公益有半点关系吗?没有。英国学者边沁曾经说过:“政府是有害物。然而之所以设立它,是因为要用小害物对付大害物。”日本学者西村茂树引申这番话说:“政府害民的事少,而能制止其他大害,算是良政府;害民的事多,而不能制止其他大害,属于恶政府。”这样看来,官吏的消耗财富以及为害人民,已经铁案如山,不容狡辩。只看看他们为害人民的频率和程度怎样吧。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们真能够利用自己的职位和权力,为人民捍御其他大灾害,那么他们间接创造的财富,足以抵偿他们直接消耗的财富且有余。所以文明国的官吏,不属于消耗财富的人。国民所说的大灾害包括哪些?像水旱瘟疫的肆虐,豪强的欺凌,盗贼的猖獗……再严重些的,像外侮的入侵,丧我主权,夺我公产等。像这些,都不能不依靠政府解决。政府如果能捍卫人民的利益,那么人民即便献出血汗所得权利的一二赡养官吏,也不过像营业者买保险一样,不会吝惜不出的。然而在中国是什么情形呢?民间遭遇灾情不去抢救,百姓受了冤屈不给伸张,路上饿死的人随处可见不去管,山上群盗出没为害一方不去抓。久而久之走火入魔煽动民气惹来兵祸,一遇挫败,就割地赔款磕头求和;久而久之畏敌如虎,“宁赠友邦,不予家奴”,“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照前一种情形看,有官吏等于没有官吏;照后一种情形看,有官吏反而不如没有官吏。官吏不能为人民抵御灾患,就已经够造孽的了,何况因为官吏使得人民遭受更深更重的灾患!算起来,如果其他种消耗财富的人消耗一分价值,那么官吏就消耗两分。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官吏,罪责是不从事劳动而消耗财富的官吏的两倍。所以说,中国的官吏,实在是消耗财富的罪魁,而其他种消耗财富的人,大都是由官吏催生出的。
以上关于“从事非生产性劳动而消耗财富的人”讲完。
大体上消耗财富的人,多出于上等社会、中等社会,而下等社会的人比较少。因为只有挟持强权的人,才有机会消耗他人创造的财富。以上所举消耗财富者的各类别中,除乞丐、奴婢、罪人、废疾等数种外,其余大都是以一人而分数人创造的财富。我曾经计算过,不搭上三四人创造的财富,绝不足以抵偿一个人的消耗。我们中国四万万人,消耗财富的人就有二万万多;而这二万万多人,又不是只消耗够供他们日常穿用的财富就罢手了,必定得扩大二倍、四倍。唉!像这样,我们的人民怎么可能不穷呢!也幸而我们地大物博,小民勤劳、能吃苦、能挨饿,才勉强维持到今天。不然的话……唉!恐怕早就没人烟了。然而这种局面能够长久维持下去吗?创造财富的二万万人,他们如果自己生产自己消费,那么生活肯定会优哉游哉。如今却每人加上三四倍的负担,即使他们再强,再有力,能扛得起吗?把他们逼上穷路,翻身无望,那他们不得不转向乞丐、盗贼、棍骗、罪囚等的路途。这样一来,消耗财富的人越来越多,而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消耗财富的人越增加,那么剩下的创造财富的人负担越加重,那么不得不加入消耗财富的队伍中。这样恶性循环,发展到极端,可以使一个社会的人,消耗财富的人占十分之七八,而创造财富的人不到十分之一二。到了八九个人消耗一两个人所生产的财富的地步,那么消耗的人还有啥可庆幸的?!最终还不是一起完蛋?!我一想到这些,不禁汗流浃背,泪湿双眸。
我们中国的土地第一,劳力第一,生产三要素中已经占据三分之二优势,所缺的只是资本。假使获得比今天多八倍、十倍的资本,那么同各国在国际上展开商业竞争,谁会是对手?这还只是就劳动分工不细、生产设备缺乏的情形而言。假使劳动分工到位、生产设备齐全,再加上我们中国人人尽其力,地尽其利,那么国家富裕还不是指日可待?!国家富裕了,还受别人欺负,我没听说过。
今天我们最需要做的是,一定要让国家中创造财富的人增多,消耗财富的人减少;要进行的顺序是,先要自己避免成为消耗财富的人,接着阐明学理,向国人宣传,使大家都以做消耗财富的人为耻;接着再研究政策,务必提供岗位安插之前那些消耗财富的人,使他们有自新之道,转变成创造财富的人。唉!说到政策,那么谁去研究呢?谁去执行呢?我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