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执行之后,当然需要加以检讨,已如上述。但是整体的考核,仍然有必要。因为每一件事情都要考核,不但促使大家只看眼前、斤斤计较,而且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反弹,认为紧迫盯人,压迫感太大。我们凡事都要检讨,目的在不断改善,而阶段性的整体考核,大家才能够力争上游,持续求进步。
考核的标准,必须以“对并没有用”为前提。因为对未必圆满,结果和错并没有多大不同。
错,当然不可以;对,真的没有用。大家才知道追求圆通与圆满。
中国人所重视的是非,是圆满中分出来的是非,而不是为了分是非弄得彼此不团结的分离式是非。表面看起来,不分是非,实际上大家心知肚明,清楚得很。因为考核的目的,在救人而不是用来杀人。使同仁知过必改,重新做人,远胜于做不好就开革掉,绩效不好就应该走人的消极处理方式。
综合考虑表示考核的范围十分广泛,不论直接、间接,甚至于看起来毫无关系的事情,都包括在内。而且所有事情,都可大可小,令人不敢掉以轻心。用意在提醒组织成员,随时都应该反求诸己,多多反省,并且随时改正。人人如此,考核必然能够获得良好的成果。
考核的要诀,则是明暗、大小都要兼顾并重,以符合全面无形的原则。明的暗的一起来,大的小的都顾及,当然使人无所遁形,只好坦然面对。
第一节〓先建立“对并没有用”的考核标准西方管理在是非的判断方面,采取一种比较简单的标准:“对就是对,错便是错。”要求的程度也较为容易达成:“对就好了。”
中国式管理在技术方面,和西方所采取的标准和所要求的程度,并没有两样。但是在人的行为,也就是事的处理方面,则采取一种异乎西方的考核重点。
我们从小到大,不断地听到“对,没有用”这一类的话,却很多人忘记,或者无意间忽略,这一句话在管理上的效用,居然如此的重大。
“对,你只知道你对,谁不知道你对?但是,对有什么用?告诉你,对是没有用的。”
对,没有用。这种观念,对中国人而言,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回想一下,小时候在家里和弟弟吵架,父母总是以“一个巴掌拍不响”为理由,两个孩子都罚站。站着站着,终于领悟到“对,没有用”,照样被罚站的道理。现代某些教育学者,搞不清楚这种用意,居然指称这种家庭教育不合理,弄得兄弟不明是非,实在是“以不知”来衡量“所不知”,难怪会说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评语,让大家看不起,真是自作自受。
西方人当然缺乏这种素养,以致当他们听到“对,没有用”时,大惑不解之余,连忙问道:
“对为什么没有用呢?”而答案竟然是“对当然没有用”时,他们就更加紧张,急忙问道:
“对没有用,难道可以错吗?”
请看:对没有用,难道可以错吗?这不是“二分法”是什么?“对”和“错”是对立的,不是“对”便是“错”,反过来也是如此,天下事有这么简单的吗?
我们不慌不忙地告诉西方人:“错是绝对不可以,但是对真的没有用。”可见我们已经摆脱二分法的陷阱,能够“把二看成三”,在“对”、“错”之外,看出“圆满”的境界,必须“在圆满中分是非”,才合乎中国人比较高标准的要求。
业务人员很对,把顾客气走了。部属的意见很对,却将上司气炸了。总经理的决策很对,各部门经理都气得不愿意接受。是不是都在证明“对,没有用”呢?
这样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讨厌是非不分的人”,却也“不喜欢是非分明的人”。
前者糊里糊涂,必然误事;后者则伤害面子,令人受不了。
不对,当然不可以。因为任何事情发生差错,总会带来若干不便,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甚至导致重大的伤害。不对,大家都不高兴,没有人会认同。
然而对呢?若是伤害了某些人的面子,就会引起这些人的反弹,甚至于恼羞成怒,造成情绪化的回应。
可见对是不够的,不可以就此满足的。对之外,必须顾虑到每一个人的面子,不伤害任何人的感情,才算是圆满,不致产生意想不到的后遗症。
在圆满中分是非,是中国式管理的考核重点。
中国人的关系,可能是全人类当中,最为复杂的。我们有伦理关系、党派关系、乃至于势力关系。嘴巴上不承认,心里头却大家都很清楚。
组织成员之中,伦理关系、党派关系、势力关系错综复杂。有大圈圈,也有小圈圈;有明圈圈,也有暗圈圈,要明白这许多关系,必须经过相当时间的认识,才能够胸有成竹。
在中国社会,是非本身十分简单,是就是是,非即是非。然而一旦牵涉到伦理、党派、势力等等关系,是非就难明了,变得相当复杂。
希望在圆满中分是非,最好把握下述三大原则:
第一,平时要以广结善缘的态度,结识各种关系的重要人士,以便必要时商请助一臂之力。平日多烧香,紧急时才会比较心安。没有事情时,多找机会开拓人际关系,是圆满中分是非的基础。
第二,任何时候,都不要随便得罪人,以免山不转人转,有一天发生“不是冤家不聚首”的痛苦场面。由于各种关系牵涉不清,往往得罪了一个人,等于惹火了整个圈圈,岂非自找麻烦,和自己过不去?
第三,要慎重考虑,自己需不需要加入某种党派或势力圈?因为伦理关系是天生的,不可能一厢情愿地要当某人的侄儿,就算干女儿也要别人认定才行。但是党派或势力圈则是后天形成的,可以由自己决定要不要加入。是否加入,其实是有利也有弊,必须衡量相关因素,仔细考虑,不应该抱持着无所谓的心情,试试看再说。有时一失足造成千古恨,有时也可能歪打正着,这都不是为自己负责的应有态度,最好尽力加以避免。
就算不打算加入任何派系,也应该对组织中的各种关系有所了解,给予相当的尊重,并且自己提高警觉,要圆满中分是非,必须格外小心谨慎,一切想好了才能开口,一切想妥当了才能动手。
组织要造成这种气氛,使每一成员,都能够逐渐由“对就好”提升到“在圆满中分是非”的较高层次,就应该将这种要求列入考核,并且成为重点。
任何人把事情做对,只能列为乙等。若是进一步将事情处理得相当圆满,那就给予甲等。
我们相信“玉不琢不成器”的道理,知道“人才必须经过磨练,才能出色”。组织内“在圆满中分是非”的人越多,大家愈能顾虑周全,彼此都想得长远些,后遗症自然大幅减少。
自古以来,有能力的人,大多自视甚高。由于“艺高人胆大”,往往显得相当轻率,并且不把同仁放在眼中,只顾自己锋芒毕露。这样的人,纵使短期内有所表现,时间一长,也将制造许多问题,使组织饱受大害。
把事情做对,固然已经相当困难。要求在圆满中分是非,当然更加不容易。但是,取法乎上,经常只能达到中上的程度。为求提升竞争力,必须以让大家都有面子为目标,使大家在计划、执行以及考核等阶段,都能够克尽心力。认清“努力工作没有用,用心做事才要紧”的真义,随时关心整体目标和各人的情绪变化,将工作绩效和情绪管理结合在一起,不但工作效益要高,而且大家都很愉快。时时刻刻,互相砥砺提醒:对,并没有用。在做对之外,还要重视圆满、圆融和圆通。
要求大家“在圆满中分是非”
表面上看起来,中国人是非不分,凡事马马虎虎,不愿意切实检讨,把是非判断得十分清楚。实际上中国人最厌恶是非不明的态度,视之为可恨的“乡愿”。大部分中国人缺少检讨的功夫,不得已才马马虎虎,心里头则一百个不情愿。
中国人应该在“是非分明”和“是非不分”之中,走出第三条路来,叫做“是非难明”。由于难明,所以必须谨慎来分辨;难明还是要明,只是过程不一样,不可以做到分明的地步,以免有人因而没有面子,不够圆满。那时候是非就算十分清楚,也是没有用的。
管理有三个主要的历程,分别是“计划”、“执行”和“检讨”,构成周而复始的循环,似乎中外皆然。但是西方人“检讨”起来,可以“明言”,弄得“是非分明”;中国人“检讨”的时候,对人、对事好像都有“难言”之隐,若是明言,势必得罪若干人而遭受报复。往往检讨了老半天,由于不敢直接碰击要害,以致“有名无实”,草草结束,又招来是非不明的批评。最好掌握下述三个要点,才能够慎断是非,达成在圆满中分是非的检讨效果:
第一,在公开的会议中,将责任推给制度,而不直接指出错误的人,以顾全他的面子。西方人公开承认错误的做法,中国人看起来简直是自取其辱。拘于士可杀不可辱的原则,中国人地位越高,越不能够公开认错,以免干部也跟着没有面子。这时候对外可以采取“弃车保帅”的方式,由干部来顶替,让他暂时不再对外行事,隐匿一段时间,反正在内部照样可以运作,对他并没有多大影响。对内则尽量采取“家丑不外扬”的方式,在检讨会议中,巧妙地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制度,常常以“谁都没有错,错在制度不完善;如果制度不修改,今后仍然会不断地出现类似的缺失”为借口,让制度来背黑锅,以顾全成员的面子。
组织首长若是采取是非分明的态度,一定要当场把是非弄清楚,把责任的归属搞明白,就会弄得人人自危,充分发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精神。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便是“是非太分明,大家不敢做事,时时求自保,对组织反而不利”的写照。
成员如果明言此事是某人的错,某人没有面子,便会站起来说:“既然此事是我的错误,那我现在就全部承认。我有不对的地方,难道你就没有?我是尊重你,不好意思明白说出来,你却不尊重我,挑得那么明,所以我也只好一一把它说出来,请你包涵。”然后不知是真是假,说了一大堆,大家迷糊中只有一个念头:“谁叫你把他逼成这个样子?狗急都会跳墙,何况是人?”
中国人只要把责任推给制度,便可以放心地说出得失,虽然不必直接指出什么人应该负责,而被隐约触及的人,却心里相当清楚,在场的人,也都听得出来,只是不明言,暂时顾全他的面子,下一步骤比较容易施行。
第二,会后把应该负责任的人请来,私底下和他沟通,让他放心地把一切缺失说清楚。一般人只做到把责任推给制度,以为便告一段落,以致“后续工程”未能继续完成,而功亏一篑。
具有检讨功夫的主管,必须在会议上把责任推给制度,却牢牢记住在会后将应该负起责任的人找来,私底下问他,到底缺失在哪里?这时候做错的人,心里明白“主管不当场明说、指责,是给我面子。现在还要耍赖,恐怕他会翻脸无情,加重处罚,反而对自己不利。不如老实把缺失说清楚,说不定还能够获得宽谅”。
主管的态度很明朗化,此时再不坦白,罪加一等;若是坦诚说清楚,大家想办法,比较方便下台。
在这种情况下,犯错的部属,大多不愿意“敬酒不吃吃罚酒”,除非后果真的非常严重,否则多半会自动说出原委,以试探的态度,先承认一部分错误,看看主管的反应,再一部分、一部分检讨出来。
主管的态度,可以决定部属“避重就轻”的比重,因此最好采取较为宽松的方式,使部属放心地陈述他的想法。尽量不要打断他的话,也不要抓住一点,就穷追猛打。等他说完一个段落,再提出若干疑点,让他继续说清楚。千万不要立即把相关人员找来当面对质,否则以后谁都不愿意说出实情,反而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第三,给他机会,让他能够“善补过”。除非事态真的十分严重,必须有所惩戒。不然的话,把缺失弥补起来应该优先于把错误的人付诸惩罚。
不要养成部属“用承认错误来求取谅解”的不良习惯,以为“反正做错了,承认错误就可以了事,怕什么?”因而养成“不怕犯错”的风气,也不见得有好处。
认真地把缺失矫正过来,设法把不良的后果修补起来,这才是检讨的真正目的。
有错误必须承认,这是中外一致的原则。然而,中国人不一定采取公开承认的方式,私底下认错以保留面子,似乎比较容易做到。承认之后,必须以“负责到底”的精神来寻求解决,这才是我们重视的课题。一方面记取教训,切勿再犯;另一方面力求补救,设法把缺失减到最低。这种“不二过”的精神,才是值得大家发扬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凡事十分谨慎,有过失要认真检讨,却不一定非公开出来不可。要紧在减少损失,不要造成遗憾。
把错误推给制度,因为制度是死的文字,不至产生情绪反应。然而,大家都知道,执行的人是活的,按照死的制度去执行的活人,当然必须负起责任。我们这样做,一方面暗示他此事大家已经心知肚明,只是为了顾全他的面子,不方便直截了当地明白说出来;另一方面也鼓励他,如果真的是正人君子,就应该会后自动找主管,坦诚地检讨得失,给大家一个清楚的交代。
中国人含含糊糊的目的,是为了有面子地清清楚楚。过程模糊化,结果仍然明朗化。阳的一面,好像有所隐藏、有所遮掩,无非是为了圆满,让大家都有面子。阴的一面,则纸包不住火,终究要揭穿,要照亮,要一切搞清楚,才能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而知所警惕。
第三节〓抱持“救人而非杀人”的心态中国人计划的时候,秉持儒家的精神,非把它做好不可。中国人执行的时候,体认道家的意识,自然会遭遇这么多的困难,不如随遇而安。中国人考核的时候,又自然而然,秉持释家的心态,反正已经造成如此这般的结果,就算把他杀掉,也不能改变既成的事实。阿弥陀佛,善哉,善哉,随它去吧!
打从学生时代,我们就已经养成这样的习惯。每逢考试前夕,无不下定决心,要好好准备,考出高分,才对得起自己。一走进考场,发现“老师出的题目我都不会,我会的东西他偏不考”,于是不慌不忙,每题都多少写一些,越是不会的题目,字写得越工整,让老师好加分。考完之后,面对公布的成绩,毫无愧色地认为:“老师若不当掉几个,不足以证明他很认真负责”,而自己则“我不入地狱,谁还愿意进入”,为了拯救其他同学而牺牲一些,当然是善事一桩!
这种儒、道、释的循环往复(如图38),充分表现中国人的包容性,能够把复杂、繁多的东西,统整起来而毫不矛盾。
图38〓儒、道、释的循环中国式管理的考核心态,最主要的特征,应该是“救人而非杀人”。我们善体上天有好生之德,杀人有违天道,当然不可行。杀人在企业管理上相当于开革或辞退员工,结果还不是增加社会问题,所以非不得已,不要有开革、辞退这一类的念头。
于是,许多人抱怨:既然不能开除,记过、惩罚、降职等等措施,似乎对某些人来说,不痛不痒,那么考核又有何用,还不是形式上做做样子,吓唬一下而已。
像这一类观念,证明许多人具有杀人的考核心态,认为“做不好就换人”,甚至“不但扫黑,而且要扫白”,好像自己永远不会被换掉,长久不会被扫到一样;出发点已经有所偏差,怎能令人心服,更谈不上心安。
考核是一种激励措施,用来救人的,这才是积极的、良性的、正面的、性善的、人本的思考方式。
首先,考核必须配合事先订立的目标。没有目标,根本谈不上考核。没有目标的考核有如法官断案时采取自由心证,非常危险而不可靠。目标的订立,又必须是当事人自己的主意,不应该是上级主管替他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