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妈妈从外面赶回来的时候,叶随风还在厨房里粘着姚锦之不放。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么喜欢和姚锦之在一起。从第一次见面起,好像就有一种感觉,这个女人是属于他的,可以任意调戏玩笑,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有资格这么对待她。
有人说,人和人是有磁场感应的,如果磁场不对的话,硬把两人凑在一起也是没有用的。而如果两人真有磁场的话,即便中间经历种种波折或者一直没有机会相见,总有一天,也一定会遇上的。
像他和姚锦之,大概就属于后者吧。所以,他们两个才会坚持到三十好几都没结婚,就像是特意为对方留着似的。只不过一个守身如玉,一个游戏人间罢了。
而今天,叶随风又更加认识到,其实,不光人与人之间有磁场,居然连狗与狗之间都有。当叶妈妈推门进来,看到自家的小狐狸和一只不认识的狗凑在一起亲热时,就忍不住惊呼起来:“哎呀,怎么又来一只狗啊?”
姚锦之一听叶妈妈的声音,吓得推了叶随风一把。他笑着放开她,走到厨房门口,冲妈妈解释道:“锦之家的狗,今天特意带出来陪四号玩的。”
“四号?”叶妈妈一面脱外套,一面问道。
“是啊,赖皮四号,从今天起,就是它的名字了。”叶随风走过来,一把将小狐狸从地上揪起来,晃了两下,又给扔回了地上。
“谁给取的名字,真有意思。”
“跟着锦之家的狗叫的,它叫赖皮二号。”叶随风说着话,轻轻蹭了蹭赖皮。赖皮好像还有点怕生,本来客厅里没人,就它和小狐狸的时候,还玩的挺开的。现在一见到人,特别是见到叶妈妈这个陌生人,它又害怕了起来,甩了甩尾巴,嗅着姚锦之的气味,溜进了厨房。
姚锦之正在那里煎鱼,一见到赖皮绕着自己的腿走,就忍不住抬脚赶它:“行了行了,你赶紧出去,去找你家小狐狸玩吧,别来找我了。我到今天才知道,原来你喜欢同性啊。你跑进来干什么?是不是来人了害怕了?我说你这么胆小,以后还怎么做攻啊。”
赖皮像是听懂了她的话,抬起头呜咽了一声,转身又跑了出去,重新粘上了小狐狸,就像是为了证明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攻的地位不可动摇一般,尽管还有些怕生,却依旧坚定地面对生人不逃跑。
叶妈妈看这两只狗玩的高兴,也没说什么,把儿子拉到自己身边,小声问道:“儿子啊,你怎么样,这次是定下来了吗?”
“嗯,您看怎么样,这个儿媳妇满意吗?”
“挺满意。”叶妈妈笑得很欢,“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很满意了。跟你以前交往的那些都不一样,看着很乖,是个过日子的人。不像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女人,妆化的太浓,一看就让人喜欢不起来。”
“我好像也没带她们回来见过您吧,您这都是从哪里知道的?”
叶妈妈头一昂,一脸得意:“这你别管,反正我有办法知道。我是你妈,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当然得关心你的动态了。我本来还以为,你准备单身一辈子。后来见你把锦之带回来,我就知道,我抱孙子有希望了。”
叶随风失笑:“现在说抱孙子还有点为时过早,她连我的求婚都没答应呢。妈,一会儿在饭桌上,你可得好好帮我敲敲边鼓,帮着推波助澜啊。”
“行了,我知道了,真是没想到,你也有搞不定的时候。我还以为,这世界上,就没有你追不到手的姑娘呢。真是难得啊,你也会有要求人的时候。”
“妈,你就不要笑话我了。你不是说了嘛,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这样的女人,我还从来没有交往过,我也没经验啊。要不,我先去交往几个试试手?”
叶妈妈笑着打了儿子一下,骂道:“别胡说八道,让锦之听到了,说不定直接掉头就走了,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
姚锦之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他们母子凑在一起说笑,画面很温馨。她一直以为,叶随风是那种对感情很淡漠的人。这世上,就没有他在意的人和事,他就是一个生性凉薄的人。现在看来,原本并非如此,至少他还是很像个乖儿子的样子,在母亲面前微笑的样子也比平时逢场作戏来得亲切。
姚锦之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叶随风脸上挂的那种职业性的微笑,想想真是来气,就像是在那里窥探着别人,一副剖析人心的姿态。看上去,还是现在的他比较可爱,甚至有点傻气儿。
姚锦之在看叶随风,而叶妈妈则在看她。她见她系了条围裙,一脸家庭主妇的样子,心里就不由的高兴。她找媳妇儿不求别的,求的就是贤惠体贴。以前还没离婚的时候,总和那些官太太们在一起,当时的叶妈妈,对儿媳妇还真有点挑剔。
总想着要找门当户对的,至少也得是个干部家庭出身的,女孩子不仅得长得漂亮,还得有才华。这么些年过去了,她年纪大了,心性也平了,儿子迟迟不结婚,把她的耐心也磨光了。
她总在想,自己到了入土的那一天,不知能不能看到儿子结婚。所以,她对儿媳妇的要求,已经几乎为零了。只要儿子喜欢,她都没意见,更何况,这个儿媳妇,她还打从心眼里感到喜欢。
叶随风见姚锦之呆愣在那里,忍不住走过去,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嘿,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啊?”姚锦之愣了愣,赶紧堆起笑容来,“我想跟阿姨打个招呼,真是不好意思,跑您家借用厨房来了。”
“没关系,借去吧,我这个儿子你要是喜欢,也可以借去。不,送给你都成。”叶妈妈真不愧是个好妈妈,还没到饭桌上,就已经开始替儿子敲边鼓了。叶随风很满意妈妈的表现,暗暗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姚锦之不好意思地笑笑的,扯着叶随风的衣袖,说道:“我还真有点活儿想找他做。阿姨,我先让他帮我切点肉,一会儿再还给您。”
“没问题,没问题。”叶妈妈笑着冲他们两人挥挥手。
姚锦之拉着叶随风闪进了厨房,长长地松了口气:“吓死我了。”
“你怕什么呀?你平时上课,面对那么多学生都不害怕,有时候校长领导还要来听课的,你的心理素质,应该早就培养起来了吧。”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那些人无所谓,可那是你妈妈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未来婆……”姚锦之说到这里,下意识地捂住嘴,这后面的那个“婆”字,就硬生生地吞了下去。怎么搞的,明明还没答应他的未婚的,被他三言两语一忽悠,居然说漏嘴了。
姚锦之有些懊恼,转过身去拿刀,想要剁肉,却被叶随风一把夺了过来:“还是我来吧,一会儿又要像砍人似地剁肉了,回头我妈该以为,你是个有暴力倾向的女人了。”
“我力气小,不那么剁不行。”
“所以我说,交给我就行了。我告诉你,一个家庭,还是必须得有人男人才行。女人再强悍,也终究是女人。在力量上是不可能与男人相抗衡的。有些事情,就应该让男人来做,女人若是强行揽在了自己的身上,会生活的很辛苦,你明白吗?”
“明白。”姚锦之闷闷地说道,她怎么会不明白呢,从小家里就没个像样的男人,她和母亲吃了这么多苦,这个道理,她早就明白了。
“我不愿意让你过的这么辛苦,所以,我要把你娶回家。以后你的这双手,用来写写黑板就可以了,剁肉这么暴力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叶随风看着面前的大块牛肉,有点无从下手,询问道,“这怎么切,切多大的?你准备做什么?”
姚锦之用手比划了一下:“就切这么大的块儿就行了,我要做土豆烧牛肉,别切太大了,不容易煮烂。”
叶随风捏捏那肉,觉得挺硬:“为什么不先放微波炉里化一化?”
“你们家的微波炉我用不惯,掌握不好火候。化得太过了肉就软了,切起来麻烦。这肉啊,在冻的稍微硬一点的时候才比较好切,要不然软软的一块,总在手上划来划去的,切起来挺麻烦。”
叶随风对这种生活经验几乎一无所知,他从小就是被保姆侍候大的人。小时候在家里,不仅有保姆,还有司机,家庭医生,园丁什么的,家里拉拉杂杂的佣人一大堆。后来父母离婚了,没那么多人侍候了,但保姆还是一直雇着的。也就和姚锦之在一起之后,他才有了这种下厨房的机会。
而且他发现,自己似乎并不排斥下厨房,偶尔露这么一手还挺有意思。看姚锦之站在一旁,认真地盯着自己切肉,他的心里就忍不住涌起一股暖意,动情的话想也没想,就说了:“我说,我们赶紧结婚吧,等结了婚我们也这样,天天在厨房里一起做菜。”
“算了吧,你现在是新鲜,才愿意帮忙。等到时候天天让你进厨房做菜,你一定会嫌烦嫌无聊的。我太了解人性了,像你这样的富家公子,吃喝玩乐才是你最喜欢的。”
“谁说的。”叶随风扔掉菜刀,一把抱住了姚锦之,“我最喜欢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