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器生产地来看,笔者认为这批器物多在峡区生产,因为峡江地区自春秋以来就有生产铁器的传统,且此地域蕴藏大量铁矿,技术和客观条件都具备。当然,也可能有少量来源蜀、楚二地域,最可靠的区分办法当然是金相学的分析,这非本书所能解决。从器型来看,釜、鍪、支架、凹口锸等是巴蜀文化因素,其他的器型应来源中原和楚地,但有些器型传播到此地域后,为适应当地环境,形制有所变化,如凹口锸。
五 其他质地器物的文化归属
1.长方形石板,如巫峡镇秀峰村M1:37,长方形,较薄。又常称之为黛砚,供画眉涂朱之用,洛阳烧沟中出土多件,其中有些残留黑、朱等颜色,但孙机先生根据这种石板在军事性质的遗址也有发现而提出反对意见 综合两种看法,此种砚可能兼有书写、梳妆之功能。属于中原文化。
2.滑石器,汉晋时期湖南是出土滑石器较为集中的一个地区,峡江地区的滑石器应受其影响,秭归老坟园出土多件滑石猪。
3.小件装饰品,峡江地区发现比较多,质地有琉璃、玛瑙、玉松石、水晶、琥珀、炭精、珍珠、玉石等,器形以耳珰、串珠居多。
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峡江地区在汉晋时期应该没有能力大量生产这些装饰物,峡区地处交通要道,其中的大部分应通过商贸等方式输入峡江地区。限于资料目前还无法一一详细分析,下面仅对琉璃、珍珠等器物略作论述。
琉璃器,峡江地区的琉璃器以耳珰、串珠居多。我国在周代已经能生产铅钡玻璃,但是其产地至今仍在讨论之中,与峡江地区相邻的楚地被认为可能是生产玻璃的地方。也有人推测秦代四川地区已经生产玻璃了,但是未发现作坊遗址或其他确切的证据,同样道理,峡江地区虽然也发现早期的琉璃器,但是也不能确定为产地。至汉代南北丝绸之路等对外商道开通,大量国外的琉璃器进入中国,而峡区处于交通要道上,这使峡江地区的琉璃器来源更加复杂化。峡江地区出土的琉璃器多未进行化学分析,所以产地很难确定,但是其中的琉璃耳珰从形制上来看和中原地区的相一致,如走马岭03YGZM6出土的一件耳珰属于典型的汉式饰物,中原有较多的发现,应属于汉文化因素。
珍珠,峡江地区发现多处,如巴东孔包、宝塔河等墓地都有发现,珍珠易腐,现在存留下来的只是很小部分。刘森森认为三峡出土的珍珠是为“江汉珠”,据现有的材料,其观点可以参考。
4.螺旋形金饰物,晒网坝M6:1发现一套六枚,均有穿孔,其中螺旋形饰品四枚,以较粗的金丝卷成,形似弹簧,中间鼓,两头尖,大小不一,方形饰一枚。原报告推测可能源自北方少数民族。内蒙古西沟畔匈奴墓中出土一金耳坠,环下坠一金丝卷成的螺旋形饰物,中间串绿松石,时代为战国晚期;内蒙古察右后旗三道湾墓地出土了以金片做成的螺旋形花饰,时代被定为东汉晚期;内蒙古科左中旗六家子墓群发现了用金丝以螺旋方式卷成三圈的金指环,时代被定在东汉晚至晋。三道湾螺旋形花饰、六家子螺旋形戒指、西沟畔的螺旋形坠饰和晒网坝的螺旋形金饰虽然在形制上并不相同,但这种螺旋式的制作方式还是比较一致的,为北方少数民族风格,只不过晒网坝的制作更为成熟。即使它不是直接来自于内蒙古地区,也与北方少数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晋“元康中,氐齐万年反,关西扰乱,频岁大饥,百姓乃流移就谷,相与入汉川者数万家”。后“散在益、梁,不可禁止”。《华阳志国?大同志》也载,“(元康)八年……略阳、天水六郡民李特及弟庠,阎式、赵肃、何巨、李远等及氐叟、青叟数万家,以群土连年军荒,就谷入汉川”,后“李苾开关放入蜀,布散梁州及三蜀界”。“六郡”指天水、略阳、扶风、始平、武都、阴平,本皆少数民族众多之地,东汉以来氐、羌内徙,少数民族比重益大,至西晋“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氐羌等少数民族与北方草原联系颇多,螺旋形饰物的制作风格可能受其影响或者就是蒙古地区内徙的少数民族所携。这些少数民族进入四川,其中部分散布到峡江地区,螺旋形金饰物有可能是在这个期间被带入峡江地区的。
$第三节 文化因素分组
以上对文化因素复杂和文化归属有争议的器物进行了分析,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来源将峡江地区汉晋墓葬及其所出器物进行分组:
甲组,中原文化因素,墓葬形制有A型土(岩)坑墓、砖石墓、洞室墓;陶器有甲类平底罐、A型瓮、A型仓、A型壶、A型豆、A型鼎、A型勺、A型灶、B型灶、盒、钫、钵、甑、盆、盂、灶、井、灯、耳杯、案、盘、熏炉、卮、魁、奁、纺轮、排水管道、人物俑和家畜俑中的大部分等;铜器有洗、钫、壶、蒜头壶、壶、盒、簋、提梁壶、尊、灯、盘、耳杯、凿、镯、簪、钗、车马器件、镜、奁、泡钉、印章、刀、指环、纽扣、带钩、弩机、箸、带、等;铁器有剑、杵臼、削、锯、钉、锄、环首刀、匕、镰、犁、铲、“S”形器、剪刀、铜格铁剑等;金银器有镯、指环、钗、簪、顶针、耳环等;钱币有半两、五铢、大泉五十、货泉、大布黄千、铲形币、刀形币;其他还有耳珰、铅梳、串珠、长方形石板(黛砚)等装饰品。
乙组,区域文化因素,在分组之前有必要先讨论区域文化的范畴。
区域文化研究,近来备受关注,关于区域文化的划分有多种标准,依照其标准不同,有语言文化区、宗教文化区、风俗文化区、经济文化区等,本书以考古资料为研究对象,所以以划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区域为标准,同时注意风俗、语言、宗教、地理环境等对考古学文化区的影响。
俞伟超先生在《考古学中汉文化问题》论述道,“在中国考学研究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新石器至青铜时代各文化的区域性探索,已经进行得相当广泛和比较深入了;但对于汉文化则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这方面的问题”。而“汉文化涵盖的空间范围远远超过以前的任何一种中国的考古学文化,所以其中存在区域性差异,一定是很大的,对于汉文化研究,不能回避区域差别问题”,并认为汉文化分区要参考汉代十三州的行政区划,还要考虑自然环境对人文面貌产生的影响,其实不仅是汉文化,整个中国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都面临着这种问题。近来徐苹芳先生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徐先生认为中国历史考古学文化分区与史前考古学文化分区,在内容和方法上皆有所不同,在研究中国历史考古学文化分区时,一定要参考人文地理分区,并考虑政治体制、民族迁移、战乱灾害等因素的影响。
总结两位先生的意见,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分区与史前有很大差别,要充分考虑到人文地理环境的影响,即重视文献所提供的历史地理信息。
根据考古资料的特点再参考人文地理环境,汉晋时期峡江地区应属于巴蜀文化区。
首先,从地理环境上来说,峡江大部分地区属于四川盆地,和川西平原共同构成一个特殊的地理单元,虽说地貌上有所不同,但是气候、环境基本相似。四川盆地内众多河流为两地文化交流提供了舟楫便利,这也是两地的文化相似性的基础。
其次,两地有着相似的文化传统。新石器时代,峡江地区哨棚嘴文化和川西平原的宝敦文化还有很大的差别,至商周时期,峡江地区已属于三星堆文化的分布区,两地考古学文化逐渐趋同;战国时期,两地文化基本一致,以至于很难分清巴、蜀两地的各自文化内涵;汉晋时期,两地同属于汉文化下的一个区域类型,峡江地区发现崖墓、画像墓、摇钱树、西王母俑等都是来自川西地区。
再次,从文献上来看,巴蜀地区一直被视作同一个文化地理区域。《汉书?地理志》载:
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以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实之饶。南贾滇、僰僮,西近邛、莋马旄牛。民食稻鱼,亡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淫泆,柔弱褊阨。景、武间,文翁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讥,贵慕权势。及司马相如游宦京师诸侯,以文辞显于世,乡党慕循其迹,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繇文翁倡其教,相如为之师,故孔子曰:“有教亡类。”
此处将巴蜀共同叙述,说明其相似的民俗文化。《华阳国志?巴志》也载:“《洛书》曰:‘人皇始出,继地皇之后,兄弟九人,分理九州为九囿,人皇居中州,制八辅。’华阳之壤,梁岷之域,是其一囿,囿中之国,则巴、蜀矣。”
这些文献都将巴、蜀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单独区域叙述,说明两地在历史传统、地理环境、文化民俗等方面都有很强的一致性。
最后,峡江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附属于成都平原。成都平原有着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农业开发较早,秦汉时期又经过大规模的移民开发,经济迅速崛起,成为全国较为发达的经济区之一,而峡江地区大部分为山地,农业经济一直未能发展起来,所以整个汉晋时期远远落后于川西地区,成为成都平原经济区的附属;汉代巴蜀地区的政治中心一直在成都平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将巴蜀地区划归益州刺史部,益州初治广汉郡雒县,东汉后期徙成都,三国时期蜀汉都城仍在成都,所以大部分时间峡江地区归川西管理;在政治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川西平原的文化也极为发达,上引《汉书》所说的“文章冠天下”主要是指成都地区,峡江地区的文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成都地区的影响。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本书将峡江地区划归为巴蜀考古学文化区,但并不是说峡江地区考古学文化毫无自己的特点,只是相对于两地文化的共性,峡江地区文化特点处于次要地位。
因此本组区域文化因素包括继承早期的巴蜀文化因素、峡江地区特有文化因素、汉晋以来巴蜀地区新形成的区域文化因素。
此组的墓葬类型有B型土(岩)坑墓、崖墓;陶器有乙类圜底罐、B型瓮、B型仓、A型釜、B型勺、B型豆、网坠,俑类有西王母俑、镇墓兽、镇墓俑、庖厨俑、说唱俑、子母鸡等;铜器有鍪、A型釜、摇钱树、棺饰、釜甑,钱币有直百五铢、太平百钱、传形五铢;铁器有鍪、釜、铁釜陶甑、凹形锸;装饰品中肯定有本地产品,但是难以区分。
丙组,长江中下游文化因素,此组器物大部分来源或受长江中游影响,东汉之前大部分为早期楚文化的遗留。东晋,长江下游成为南方的政治经济中心,通过长江中游将很多文化因素输送到峡江地区。
此组墓葬类型有“咬土砖”加固墓壁的砖室墓;陶器有C型仓、B型壶、B型鼎、滑石器、C型和D型灶等;瓷器。
丁组,西南夷地区文化因素,发现不多,有陶、铜质的立耳釜。朱提、堂狼是汉代著名的铜洗产地,峡江地区出土不少铜洗,其中有部分可能产于这两个地区,但未发现确切的铭文证据。
戊组,北方草原文化因素,发现最少,仅在西晋时期发现螺旋形金饰物。发现的西汉前期鄂尔多斯式青铜带扣(图六,2),也属于北方草原文化因素,但不在本书论述范畴。
己组,域外文化因素,有胡人俑、铜佛像(摇钱树或其他器物上的);可能还有一些琉璃、琥珀、玉石器的装饰品,但是目前难以确证。
庚组,南方文化因素,此类器物常见于南方地区,但是无法确定更具体的地点。墓葬形制有崖葬;器类有硬陶器、E型灶、D型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