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诡异的谜团评论

12579
评论列表
共(0)条
同类推荐
  • 核能:威力惊人的能量(青少年科学探索·求知·发现丛书)

    核能:威力惊人的能量(青少年科学探索·求知·发现丛书)

    《核能:威力惊人的能量》这本书带领读者了解核能的惊人威力。科学是人类进步的第一推动力,而科学知识的普及则是实现这一推动的必由之路。抓住这个契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是我们全社会的重要课题。
  • 植物与海洋(海洋与科技探索之旅)

    植物与海洋(海洋与科技探索之旅)

    绚丽多彩的海底世界,不仅生活着数以万计的各种鱼类动物,还生长着各类茂盛的海洋植物。这些形形色色的植物,宛如海底花园一般。由于海水中生活条件的特殊,海洋中生物种类的成分与陆地成分迥然不同。通过研究海洋生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繁殖、生长、分布和数量变化,以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阐明生物海洋学的规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增养殖,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等,提供科学依据。
  • 不可不知的科学常识

    不可不知的科学常识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知要经历多少的坎坷。每一次的成功,也许都要经历唐僧取经般的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们的生命真有无限长的话,即使把所有的路都走一遍都无所谓,但事实是生命有限,人生苦短,人生真正能够做事的时间不过是短短的几十年。鉴于此,我们编著了这套《不可不知丛书》,作为读者朋友面对现实生活的一面旗帜,来感召和激励人生,共同朝着美好的未来前进。
  • 低碳旅游:你的习惯改变的是地球的命运

    低碳旅游:你的习惯改变的是地球的命运

    低碳不仅仅是一种概念,低碳生活也不仅仅是一种时尚,它与生活息息相关,这是一件利在千秋万代的大事。节水、节电、节气,摒弃高碳模式,崇尚低碳生活……就是身边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可以让低碳生活变为现实,让我们为低碳环境、绿色地球作出自己的贡献!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白云蓝天、雾霭流岚、花香鸟语、蝶舞莺飞……如此美丽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的呵护。不要让小河的水总是恶臭,不要让机动车的尾气令人掩住口鼻,不要让草丛里的塑料袋不计其数……让我们牵起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使地球更美丽,更精彩。
热门推荐
  • 趣谈逻辑

    趣谈逻辑

    本书希望通过趣谈逻辑,带领青少年进入中华文化的智慧天地,初步了解逻辑知识,培养逻辑思维。逻辑理论比较抽象,但编者在编纂过程中,力求做到趣味性、知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使读者在轻松愉悦中阅读。
  • 灵异怪谈:惊悚之悚

    灵异怪谈:惊悚之悚

    在这座城市里,有这么一种人,他们穿梭与阴阳之间,以猎魔为责,则天下以己任,隐藏在人群中,有的人亲切地称他们为‘猎魔者’“行之与彼岸,末之于阴阳”是他们生存的宗旨,穿梭于阴阳之间,守护着那永恒的七扇门……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爱与轮回

    爱与轮回

    谈啸是一名极度爱好旅游探险的人,有一天,他的脑海中突然多了些东西。跟着脑中的线索,他终于找齐了所需的东西。可惜这些东西却毫不留情的将他送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是个充满了血腥,充满了暴力,剑与魔法同时存在的世界。经过令人印象深刻的适应期后,谈啸必须为回家创造条件。他不知道如何回家,不知何时才能回家。所以,寻找在这个星球上拥有绝对力量的神,魔的道路便由此产生...一切有因就必有果,原因慢慢的出现了,而结果...
  • 苏紫紫日记

    苏紫紫日记

    ,困难只是挡在黎明之前的黑暗,心路历程,也曾是饱受网络争议的裸模,一直都是!于她而言。终究会消散;于她而言,真实记录了苏紫紫从16岁到现在的成长经历,亲情就是永远无法割舍的情感,忠实体现了一个16岁的青葱少女一步一步慢慢成长蜕变,成为一个为了自己的艺术梦想和自由的心灵表达,率性敢为,不畏世俗的90后新生代红人。她是人人羡慕的人大学子,看似远离却时刻相随……这就是她,这两个极端的身份,将她推向了道德和艺术争议的风口浪尖。无论是骂还是赞,无论是真还是假,她都是她,那个为了追逐梦想、放飞理想的她,那个誓将人体艺术进行到底的人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水稻病虫害防治路路通

    水稻病虫害防治路路通

    《金阳光新农村丛书》围绕农民朋友十分关心的具体话题,分“新农民技术能手”“新农业产业拓展”和“新农村和谐社会”三个系列,分批出版。“新农民技术能手”系列除了传授实用的农业技术,还介绍了如何闯市场、如何经营;“新农业产业拓展”系列介绍了现代农业的新趋势、新模式;“新农村和谐社会”系列包括农村政策宣讲、常见病防治、乡村文化室建立,还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些知识作了介绍。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刺杀

    刺杀

    抗战爆发,正面战场上节节失利,然而在敌占区,特工与抗日志士仍然在浴血奋战。三个最高特工组织的终极厮杀;两位执行绝密任务的顶级特工;一场抗日时期正义与邪恶的终极较量。是谁活埋了刑事庭庭长?是谁寄来了三颗子弹?是谁要刺杀执行绝密锄奸任务的特工?汪精卫为何对他连下三道密令?戴笠为何烧掉他的档案?真实宏大的历史场景;闻所未闻的绝密档案;意想不到的博弈结果——到底,谁是刺客?巅峰对决,一触即发!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