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居然给我喂软筋散和化骨散?”
虽然看不到秦风的脸色,但是我知道他现在很生气。他的语气即便不够强硬,却也冰冷得很,如果他能动手,一定会把这些胆敢冒犯他的人都宰了吧?好冷啊……
我哆嗦了一下,然后发现马上那几个大汉也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大概跟我一样,都感觉到了杀气。甚至连那几匹高头大马,也觉得情况不妙,往后退了几步。
“公子莫要生气,”大叔擦擦额上的汗,把手中的纸包打开,往车厢里一撒,他立即掩鼻退后几步,吁了一口气。“待进了城,自是好吃好喝的供着公子,自此衣食无忧,荣华富贵不断,届时,公子指不定还要感激老夫呢。”
秦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回应:“你个龌龊小人,又怎知本公子家境不堪,无法做到你说的那样?我家不缺钱!什么荣华富贵,也只不过是……”
说着说着,声音渐渐的小了下去,然后车厢里传来什么东西倒下的声音。
“秦风!”我赶紧冲了过去,没等我看清,一条帕子突然捂住我的口鼻,一阵奇异的药草味道直冲进鼻腔,把我熏了个七荤八素,然后,我两眼一闭,光荣的晕了过去。
“二叔,我怎么听着秦风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啊。”车子往前行了一段路,一名穿褐色马褂的男子终于忍不住发问了。
“是啊,这秦风,莫不是名扬四海,享誉武林的那个清风公子?据传闻,那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现今我们捉来的这个,模样儿也实在是俊得很。”另一名留络腮胡的大汉也有些犹豫地附和道。
“如果真是那个清风公子,你以为我们还有命在么?”刘二叔嗤了一声,不以为然。“当初我也有琢磨过他们的身份,只是看那两人穿得不伦不类的,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倒是有一两件古怪的小玩意,跟那西洋的舶来品似的,指不定是由海外归来的商旅!谁不知道清风公子是个遵守传统礼教的好男儿,极少接近女色,更遑论跟此等低俗的女子紧紧的抱在一块跌落江中殉情?单就此男子的所作所为,就可以断定他不是我们所谈论的那个秦风!你小子,少给咱宇国的名公子脸上抹黑!”
“对啊!”一青衣男子也拍了拍额头,顺便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补充道:“据说,清风公子的兵器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冰魄寒蚕丝织造的三丈白练,从不离身,适才在那男子身上并未搜到任何兵器,只有一柄奇怪的工具小刀,想来断不可能是那个清风公子了。”
“所以,你们还担心什么!赶紧到了城里,交了差事,哥几个换了银两,上丽春苑吃香的喝辣的去!”
“上丽春苑还吃吃喝喝做什么!赶紧叫上几个媚儿娘滚床单才是!”
“哈哈哈……老六说的对!这一回找来的可是极品,换来的银子够我们吃喝一阵子了!”
“那臭丫头要怎么处理?看起来不太值钱……”
“一块卖了!看那公子如此护着这丫头,给鸨母捎去,日后也好让他们两人有个牵制不是?”刘二叔开始美滋滋地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凌文宇背着大小不一的几个包裹,独自踏上了旅途。
他沿着官道赶到临近的城镇,才确信,自己终于回来了。在事隔十五年之后,终于回到了宇国。
这一刻,他喜极而泣。看着过往的行人和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他心情飞扬,随意进了一个热闹的酒家,豪迈地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大快朵颐。
如果这个时候,那几个调皮的孩子也在就好了。
飘云从自己手中松脱出去的时候,他好像注意到:飘云撞上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当时,身穿白色衣服的,只有秦风。也许就是那个时候,秦风手中的白练才会松脱的吧。为了捉住自己的笨女儿,他把那堆相当碍事的行李丢了。不过——秦风的旅行包里装的书籍可真是国之瑰宝啊!随便拿出一本,都可以让宇国的才子和老学究们鸡飞狗跳好一阵子。现在,估计飘云有秦风护着,想来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只是另两个小子,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在龙卷风袭来的时候,他好像看到忆寒跳到海里……
希望大家都没事。
这么乐观地想着,他干完最后一口酒,然后神采奕奕地唤来小二结账。
“这位客官,您这一桌酒席,一共是一两六钱银子。”
凌文宇微醺地点点头。一点也不贵!很厚道!他伸手掏了掏口袋,脸上愉悦的表情突然僵住。
凌文宇不是没有钱。只是,他口袋里的钱夹,只装了人民币和美钞,没有银子银票。
他只得把那几个旅行包又搜索了一遍,在小二越来越黑的脸色中,终于在秦风的背包的夹层里摸出了一团被捏合在一起的亮闪闪的金属物。
没想到,秦风还记着带上这个。
“这个——我想应该是够了的。”凌文宇一边说着,一边从那一团金属上拧了一小团下来,掂量了一下,递给小二。
小二抹抹额头上的汗水,点头哈腰的接过,赶紧跑到柜台那里称量,共一两十钱,比账单上还多了4钱。给掌柜仔细辨认了银子的纯度,确认是成色极佳的纹银,小二又诚惶诚恐地拿了一小串铜板跑回来,找给凌文宇。
凌文宇摆摆手,直说是打赏的,那小二乐呵呵的收下了,又仔细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凌文宇正看着地上的一堆行李发愁,听到小二问话,便问:“这位小哥,能否帮我找个大一些的箱子?要结实的可以手提的,藤编的或是竹篾编制的皆可。最好是一揽阁的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