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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论朗读 (2)

但这也是教学上一个大损失。古文和旧诗、词等都不是自然的语言,非看不能知道它们的意义,非吟不能体会它们的口气——不像白话诗文有时只听人家读或说就能了解欣赏,用不着看。

吟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怕人笑话他落伍。学生自然也就有了成见。有一回清华大学举行诵读会,将那些不自然的语言的口气慢慢显示出来,让人们好捉摸着。桐城派的因声求气说该就是这个意思。钱基博先生给《朗诵法》作序,论因声求气法最详尽,值得参考。他引姚鼐的话:“大抵学古文者,必要放声疾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见《尺牍》、《与陈硕士》)。又引曾国藩的话:如《四书》、《诗》、《书》、《易经》、《左传》、《昭明文选》,李、杜、韩、苏之诗,韩、欧、曾、王之文,非高声朗读则不能得其雄伟之概,非密咏恬吟则不能探其深远之趣。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之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凑赴腕下,自觉琅琅可诵矣”(见《家训》《字谕纪泽》)。这都是很精当的。那时是民国二十几年了,距离五四已经十几年了。现在多数学生不能欣赏古文旧诗,词等,又不能写作文言,不会吟也不屑吟恐怕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黄先生所谓“讲读”,是“以说话谈论之语调出之”(《朗诵法》一二八面),只当得作者的“说”类。赵元任先生论白话诗也说过:“白话诗不能吟,……是本来不预备吟的;既然是白话诗,就是预备说的,而且不是像戏台上道白那末印板式的说法,……乃是照最自然最达意表情的语调的抑扬顿挫来说的”(《新诗歌集》)。他们似乎都以为白话诗文本于口语,只要说就成。但口语和文字究竟不能一致,况且白话诗文还有多少欧化的成分,一时也还不能顺口地说出。因此便不能不有“读”的腔调。从前宣读诏书,现在法庭里宣读判词,怕人笑话,都是读的腔调。读注重意义,注重清楚,要如朱子所谓“舒缓不迫,字字分明”。不管文言、白话,都用差不多的腔调。这里面也有抑扬顿挫,也有口气,但不显著;每字都该给予相当分量,不宜滑过去。整个的效果是郑重,是平静。

现在读腔是大行了,除恭读《总理遗嘱》外,还有宣读国民公约,宣读党员守则等;后两者听众并须循声朗读。但这些也许因为读得太熟,听得太熟了,不免有读得太快、太模糊的时候,似乎不合于读的本意。这些都是应用的文言;一切应用的文言都只宜于读。这也关涉到语文的教学。至于白话诗文,向来是用读腔的。赵元任先生的国语留声机片便是如此。他所谓“说”,和黄先生所谓“讲读”,恐怕也就是作者所谓“读”。这也难怪,白话文里纯粹口语原很少,戏剧能用纯粹口语的,早期只有丁西林先生,近年来才多起来。赵黄两先生似乎只注意到白话诗文本于口语,虽不是纯粹口语,按理想总该是“预备说的”。可是赵先生实地试验起来,便觉有时候并不能那么“最自然”地“说”了,他于是只好迁就着“读”。可是他似乎还想着那也是“说”,不过不是“最自然”的罢了。赵先生说起戏台上的道白。戏台上道白有艺术白和自然白(?)的分别。艺术白郑重,五四以来,可以说与“读”相当;自然白轻快,丑角多用它,和“说”也有些相像。——白话诗文自当以读为主。学校里废了吟这么多年,即使是大学高才生,有了这样成见,也不足怪的。

早期白话诗文大概免不了文言调,并渗入欧化调,纯粹口语成分极少。后来口语调渐渐赶掉了文言调,但欧化调也随着发展。近年用纯粹口语——国语,北平话——的才多些,老舍先生是一位代表。但比较起来还是少数。老舍先生的作品富于幽默的成分,“说”起来极有趣味。抗战前北平朱孟实先生家里常有诵读会,有一回一位唐宝钦先生“说”老舍先生的《一天》,活泼轻快,听众都感兴趣,觉着比单是阅读所得的多——已经看过原文的觉得如此,后来补看原文的也觉得如此。作者在清华大学一个集会里也试过浑家先生的《奉劝大爷》(二十五年二月三日《立报》),那是讽劝胡汉民先生的。听众也还感觉趣味。这两篇文都短而幽默。非幽默的长文,作者也在清华诵读会里试说过一回。那是作者自己的《给亡妇》。这篇文是有意用口语写的,但不敢说纯粹到什么程度。

说的当儿一面担心时间来不及,一面因为自己说自己的文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说得很快,有点草草了事似的,结果没有能够引起听众的特别注意。作者以为这种文字若用的真是纯粹口语,再由一个会说的人来说,至少可以使听众感到特别真切的。至于用口语写的白话诗,大家最容易想起的该徐志摩先生的那些“无韵体”的诗。作者觉得那些诗用的可以算是纯粹口语。作者曾在清华的诵读会里试说过他的《卡尔佛里》一首。一面是说得不好,一面也许因为题材太生疏罢,失败了。但是还值得试别首,人们喜欢用“摇头摆尾的”去形容那些迷恋古文的人。摇头摆尾正是吟文的丑态,作者想。还有赵元任先生贺胡适之先生四十生日的诗(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北平《晨报》),用的道地的北平话,很幽默的,说起来该很好。徐先生还写过一首他的方言(硖石)诗,《一条金色的光痕》,是一个穷老婆子给另一个死了的穷老婆子向一位太太求帮衬的一番话。作者听过他的小同乡蒋慰堂先生说这首诗,觉得亲切有味。因此想起康白情先生的《一封未写完的信》那首诗,信文大部分用的是口语,有些是四川话;作者想若用四川腔去说,该很好。

早期的戏剧,只有丁西林先生的作品演出时像是话,别的便不免有些文气或外国语气,不像真的。近年来戏剧渐渐发展,抗战以后更盛,像话的对话才算成立了。曹禺先生当然是一位很适当的代表。有吟古文的节目,会后一个高才生表示这节目无意义,他不感觉兴趣。不久得见陈白尘先生的《结婚进行曲》,觉得那前几幕里的对话自然活泼,好像有弹性似的,值得特别注意。戏剧是预备演的,对话得是“最自然”的,所以非用纯粹口语不可。戏剧虽然不止是预备说的,但既然是“最自然”的对话,当然最宜于说;要训练说腔,戏剧是最适合的材料——小说和散文里虽然也有对话,可是纯粹口语比较少。戏剧的发展可以促进说的发展。不过大部分白话诗文还是只宜于读。就白话文作品而论,读是主腔,说有辅腔;我们自当更着重在读上。

现在的诗歌朗诵,其实是朗读。作者还没有机会参加过这一类朗诵会,虽然吟文并不必需摇头摆尾。从此青年国文教师都不敢在教室里吟诵古文,但曾请老舍先生读过《剑北篇》的一段和《大地龙蛇》里那段押韵的对话。听的所得比看的所得多而且好。特别是在看的时候总觉得那些韵脚太显著,仿佛凸出纸面上似的刺眼,可是听的时候只觉得和谐,韵脚都融化在句子里好像没有了一般。老舍先生不像吟旧诗、词等的样子重读韵脚,而是照外国诗的读法顺着辞气读过去。再说《剑北篇》原用大鼓调句法,他却只读不吟唱,大概是只要郑重和平静的效果的缘故。——读的用处最广大,语文教学上应该特别注重它。现在的学生只在小学里学会了诵,吟、读、说都不曾学。诵在离开小学后恐怕简直用不着;读倒是常常用着。

黄先生说到教室内的国文教学,学生“起立读文,……每因害羞,辄以书掩面,草草读毕;或因胆怯,吞吐嗫嚅,期期不能出诸口;偶或出声,亦细微不可辨”(《朗诵法》一三六面)。这是实在情形,正是没有受过读的训练的结果。作者主张小学的国语教学应该废诵重读,兼学吟和说;大中学也该重读,恢复吟,兼学说。有人或许觉得读和说不便于背。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成见。背读《总理遗嘱》便是眼前的反证。作者曾试过背读白话诗,觉得至少不比背吟古体诗难。至于背说,演员背戏词也是眼前的例子;还有中小学生背演说的也常见。——语文教学里训练背说,便可以用剧本作材料,让学生分任角色说对话,那么,背起来就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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