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79500000002

第2章 鸦宅 (1)

常盛蹲在古宅对面平房的阴影里,嘴上叼着烟。他这是过过干瘾,并不敢点燃,唯恐点燃后红色的烟头在黑暗里暴露了自己。

三天前,刑警队接到了110中心转过来的案件,京城西郊,传说中的鸦宅附近,发现了路边的尸体。

尸体是环卫工人在凌晨时分发现的,浑身皮肤脱落,像个血葫芦一样,死者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这是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法恐怖,算得上是恶性杀人案。大概有数十年,作为首都的北京,都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过了。

经过现场的检测和法医的验证,常盛心里更是明白,那尸体旁边散落着不少的尸块,可DNA检测这些散碎的尸块却来自于十几个不同的人身上。这消息虽然没有对外发布,可是性质之恶劣却让见惯了血腥的刑警们都觉得发憷。根据判断,凶手很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素来消息灵通的记者们,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不知道警局里谁的嘴漏了风,还是拿了记者的好处,消息没出三天就溜溜地传了出去,在媒体和网络上闹得满城风雨。记者们得到消息后大做文章。有的称,社会压力过大,导致杀人狂魔出现;有的怀疑,是器官贩卖团伙作案后,杀人弃尸。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还流传着一个大部分人都赞同的看法,这尸体出现的地方本就蹊跷—那鸦宅可是北京有名的邪地。

身为元、明、清三朝古都,四九城中留下了无数传说,或神秘,或诡异,或惊悚。这些地界儿,也有好奇的人去探索过,不过大多数没有下文,冥冥中似乎有层迷雾,笼罩在其上。

这座近千平方米的老宅,在北京这寸土寸金的地儿能保留下来,没毁在地产商的手中,完全得益于尘封在大门口的一个小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另有一说,则是因为这儿也是北京的邪地之一,神通广大的开发商对风水多有讲究,所以没有对这里下手。

在做地方志的时候,有考据癖人士多次对这所宅子进行过考证,但一无所获。从宅子的面积和铺的青砖地面来看,这所宅子应该建于明初时期。屋檐高耸,上面有不知名的兽头雕花,这种规模的宅子,从明朝的建制来讲,起码是官居一品,位极人臣的门第才能拥有。明朝对于建制管辖最严,越级建宅通常是杀无赦、斩立决。纵观明史,还没有哪个臣子敢明目张胆地僭越。

这就显得更加古怪。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位极人臣的高官都在南京就居。那时,北京乃是北方国门,深受蒙元之扰,不会有人在北京燕地建居所。就像现在跟你说,让你去阿富汗建个宅子,恐怕没人愿去,也没人敢去。

朱棣扫北成功后,迁都北京,高筑四九城,国公、一品官员全都移居燕京,可是宅子大多都在北京九门之内。这位置,若有人愿意居住,恐怕也多半是一些山野樵夫之流,但这些人等绝对不会有如此手笔。

更奇的是,这个宅子还另有蹊跷。这里曾被称为“鸦居”,也被老百姓口口相传为“晦气坟”。

明末时期,也是史上最后一次小冰川时代。古人虽然不懂这些,但天气变化却并非不知。那时全国天气骤冷,田地收成减少,明朝皇室号召百姓开荒种粮,倒也有人看此处宽敞,在这里开垦过田地。却没想到,这块地邪得厉害,方圆数里内,无论种什么作物,怎么勤恳耕耘,都是颗粒无收。

每到暮色降临,铺天盖地的乌鸦黑漆漆的,犹如天上的一块黑云,全部在这里逗留栖息,“呱呱”的叫声更是吵得人心烦意乱。

有人猜测,这里怕是哪个明朝达官贵人的阴宅。可能有殉葬的奴仆一同被深埋其下,因此地下存有尸气,才让这里寸草不生。这个说法着实有不少人相信。民间传说,乌鸦择死腐而居,那铺天盖地的乌鸦,就是这里是坟地最好的明证。

自此,宅子就荒废在了岁月当中,再也无人问津。一直到文革时期,一群来自祖国各地的红卫兵,见它宽敞,就将这座宅子当成了据点。初时,一群年轻人倒也热闹,人声鼎沸,每天革命口号、歌曲不断。然而,其中有人提倡“破四旧”,要砸了这老房子,便四下烧、砸、打、抢,结果引来了麻烦。

不知为何,那群红卫兵多人神秘失踪,从此再也不见踪迹。而幸存下来的两个人,一个全身脓肿,皮肤脱落,从老宅里跑出的时候,身上的腐肉不断地掉落,腥臭的秽血洒了一路。

另外一个则像是见了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东西,受了刺激,从此疯疯癫癫,不断惊叫,眼睛瞪得仿佛铜铃一般。最后,这人也没熬过三个月,就死在了精神病院里,死时脸上还挂着古怪的笑意。

建国后,这宅子因其古老,被评为文物。可是地处偏远,又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历史人物的住所,缺乏名人效应。因此,这宅子一直没受到什么重视,更没什么游客来参观,相关部门也对其听之任之,倒也没人提出过要修缮整顿。

如今出了案子,社会舆论一起,警方就有了压力。只有尽快破案,才能让这些说法不攻自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别人躲还来不及,临时跑肚拉稀、肠胃不畅的人比比皆是。偏偏常盛格外兴奋,主动跑到队长那里,拍着胸脯立下了军令状,说是要全力拿下此案。队长本来很看好常盛,准备重点培养他,可看他如此性子,心里哭笑不得。

常盛有自己的心思,自打从部队退伍后来到刑警队,参与了不少案子,可是总觉得再没遇到像在部队里那么有劲的事儿。

在部队,他是侦察兵种—中国特种部队A大队当中的佼佼者。

按照这种资历,常盛完全可以在部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他性格耿直,素来靠能力,轻关系,在领导眼里,是个纯粹的“刺头”,这让他稀里糊涂地错过很多机会,不过他倒从来不惋惜。

在部队野外生存拉练时,常盛又犯了一个说起来让人觉得可笑的荒谬错误。特种部队常有些特殊的装备,在野外生存时,就有这么一把合金材质的多用野外生存刀。这把刀长约一尺,除了刀刃外,还藏有金属鱼线、套兔子的圈、锯齿、钳口等多种实用工具。铸刀的合金材质坚固,刀刃锋利无比,能轻易地斩断拇指粗细的钢筋。有了这把刀,战士们在野外可谓如虎添翼。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这把刀,生存得更加容易。

其他人也感叹这是把好刀,但顶多觉得是件好用的工具,爱不释手。可常盛却视这把刀为兄弟,觉得它是自己最要好的伙伴,甚至睡觉都要抱着这把刀。野外生存结束,刀要上缴回去,常盛却极不舍得,硬是在营房后挖了个坑,把刀藏了起来,非说在野外生存时丢了。

可是众目睽睽,你在回营的车上还抱着刀一副迷恋的样子,现在又说野外生存时刀就丢了,实在是太过蔑视众人的智商了。

因此,非但常盛的一等功被取消,常盛的入党申请也被驳回。原本,部队的领导是想让常盛先当几年志愿兵,再向上调动调动的,便私下找他做工作。谁知道常盛一根筋,“刀就是丢了,说破大天来,我也拿不出来。”

夜风乍起,让常盛感觉有点冷,他掏出根烟正准备点上。忽然,古宅院子里的灯光亮了起来,让常盛顿时来了精神。

这里自从徐家入住后,就有人翻起了旧黄历。网上,这里也成了北京的十大凶地之一。

今晚,已经是常盛第三天来这儿蹲点,他像一头准备捕猎食物的豹子一样,蜷缩在黑暗之中。一连三天,常盛没找到一丁点的线索。一入夜,古宅附近就异常冷清,住在附近社区的人,宁愿绕路,也不愿意走古宅前后的近路。

突然,古宅的院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似乎夹杂着低声的呜咽和抽泣。

片刻,常盛看到几辆打着车灯的汽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在古宅门口停下。院子里的人走了出来,为首的是四个男人,分别拎着一个床单的四角。床单原本是白色的,可是现在上面血迹斑斑,不时还有鲜血滴落下来,把古宅前的空地也染得斑斑点点。

“警察!”常盛右手握枪,左手掏出证件,大喝一声走了过去,古宅里出来的众人一愣。

“里面是什么?”常盛用拿证件的手指指床单。

“病人。”从古宅出来的人群中,一个走在最前面、拎着床单一角的男人站了出来,“我是徐氏集团的董事长徐克……”

“我不管你是谁!我现在怀疑你们正在犯罪,请打开床单,让我看一下你们的病人。”

“放肆!”徐克面色阴沉,“如果我说不呢?”

常盛冷冷地盯着徐克等人,盘算着是不是要马上动手把这些人拿下—以自己的身手,这几个人根本不在话下。

场面僵持住,徐克身后有人看形势不好,悄悄地走到门洞的阴影里,拿出了手机。

不过一会儿工夫,常盛的电话响了起来。常盛警惕地退后一步,接起了电话。

“收队!”里面传来的,是队长熟悉的声音。

“可是……”

“收队!”

“不!我刚刚发现线索。队长你……”

常盛的恼怒和高喊,给了徐克等人机会,这些人将床单塞进了汽车,引擎悄然发动,等常盛发觉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出去了,并且开始加速。

常盛一怒,把手机摔在地上,冲过去就想揪住徐克的脖子。没想到,徐克却在车子开出后,扑通一声跪了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声音撕心裂肺,“爸!我说不回国,你坚持要回来,你这是何苦啊!”

回到队里,常盛像一头被激怒的熊,开始咆哮,四下寻找队长,想要理论一番,可就是找不着人。队长知道常盛的暴脾气,所以没等他回来就先回家了。听值班的同事说队长不在,常盛头也不回地出了门,直奔队长在东直门的家。

睡眼惺忪的队长看着他苦笑。常盛不依不饶地追问,为什么有了关键的线索却偏要在节骨眼上要自己收队。

“唉,”队长叹息了一声,“常盛啊,你入行时间也已经不短了。知道咱们这些警察看起来威风,可是有些人家,咱们是惹不起的。不瞒你说,我也窝了一肚子火。可这是上面打给我的电话……”

“我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人命关天,天王老子犯法,也得坐牢!”常盛梗着脖子,站在门口,说什么也不肯进队长家的门,“得,我不让你难堪,你告诉我给你打电话的是哪个上头?我找他理论去!”

“你啊,就是个石头脑子。”队长摇摇头,“我还真不能告诉你,告诉你这事就闹大了。”

“那我就去网上发微博,我不信还没有说理的地儿了。”

队长有些恼怒,瞪了一眼常盛,“你怎么就这么轴,这狗脾气再不改改,即使你办案能力再强,以后日子也不好过。”

“怎么,还会被打击报复是不是?我就不相信了,警察局领导跟他妈的嫌疑犯穿一条裤子?”

队长伸出手来,“常盛,把枪给我。”

常盛警惕地看着队长,侧了下身,“头儿,你什么意思?”

“我就知道你会闹,现在,你开始休你的年假了。”

常盛的脸阴得能拧出水来,上下打量着队长,似乎面前站着的是个陌生人,“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好……好,姓李的,我算是看错你了!”

回去的路上,常盛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他从超市买了瓶二锅头,喝得醉醺醺的。

猛然,常盛把酒瓶朝地下一摔,“我操,我还不相信了,让我休假能怎么着,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要看看,这事儿有什么猫腻。我就不相信,这家人还能只手遮天了。”

他眼前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关键时刻,他怎么也得拉兄弟一把啊。”

常盛想起的这个人叫刘季,两个人认识不过三天。说起相识的经过,还真让常盛颇感到有几分不可思议。

那天常盛出门执行任务,归来途中,路经西客站,结果发现几个家伙神色慌张,又故作坦然地从自己身边走过。几人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凸起了不少,看那凸起的棱角,应该是钱包。

除了小偷外,谁还能带几个钱包出门?所以常盛就上了心,拿出侦察兵的本领,悄悄地跟在了这群人的身后,几个蟊贼走到一个僻静处就要分赃,结果被常盛直接抓了个现行。这几个人狗急跳墙,不知死活地想要反抗,竟抽出刀子冲过来。结果,三下五除二,被常胜轻松放倒在地。常盛打电话到车站分局,分局说人手紧张,要他自己把几个蟊贼押过去。

走到南广场,常盛却被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拦住,这年轻人年龄和常盛相仿,长得清秀斯文,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常盛以为,这又是这个盗窃团伙的一员,看到同伙被抓,拦在这里要出什么猫腻。他抱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站住,他可不认为,对面的年轻人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

年轻人扫了一眼几个蟊贼,“这位老兄,麻烦你把我的钱包还我,我刚到北京,还等着钱急用。”

常盛有些惊诧地看了看年轻人,心里对他的话有点不信。自己抓这几个蟊贼,是在北广场抓的,即便他真的丢了钱包,在找寻时看到自己在北广场抓到这几个蟊贼,一定会当场上来索要,怎么会这么好整以暇地在南广场拦下自己?

同类推荐
  • 守候天堂

    守候天堂

    米兰·昆德拉说:“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是可悲的。”冯权裔背井离乡已经三年了,她好像一直在守望着什么。这是一座美轮美奂的城市,从这边的写字楼……
  • 以她之名:第一次接触

    以她之名:第一次接触

    在指挥官欧文. 迈克拉伦的带领下,奥罗拉参加了一次秘密的航空调查任务中,去寻找地球以外的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一个在星图中未曾标注的地方,数据显示那里似乎拥有两个可适合人类的外星球,这种可能性让人们十分兴奋,从而甘愿冒险去探索那片神秘的未知领域。
  • 堂吉诃德(下)

    堂吉诃德(下)

    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历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他的侍从。他三次外出历险,作了许多可笑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后病倒。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
  • 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

    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丁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一经出版就震撼了美国社会,促使了废奴运动的发展以及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 天上的眼睛

    天上的眼睛

    弋舟,1972年生,青年新锐作家。有长中短篇小说200余万字,见于《作家》《花城》《人民文学》《天涯》《青年文学》《上海文学》《大家》《中国作家》《山花》等文学刊物。著有长篇小说若干。
热门推荐
  • 我是你的朱丽叶

    我是你的朱丽叶

    本书描写的是一个花痴女生与帅哥老师的悲催情感故事。米星希是学生们的知心朋友,恋爱却一直不大顺利,他和美眉老师林可可是一对欢喜冤家,两个人互相爱慕,却都不承认,他们总是吵嘴,以各种方式攻击对方——当老师的恋情出现危机时,暗恋老师的女生疯狂制定“老班培养计划”,美女老师只好绝地反击——两位“麻辣教师”以独特的风格教育学生,他们对学生宽容,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努力,觉得学生就是自己的一切。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许多的感动,会从中感受到老师的伟大。这本书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不仅笑料百出,有数不尽好看、好玩的故事……
  • 重生之我是慈禧

    重生之我是慈禧

    人总是必须在和社会生活在一起,而不能脱离这个时代。杏贞放下珠帘,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闭上眼睛默默的闪回着自己高中历史书上学到的那些清朝耻辱史:两次鸦片战争!火烧圆明园!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香港!台湾!琉球!外兴安岭!库页岛!朝鲜!越南!......双手紧紧蜷缩,银镶猫眼石的护甲硌地手心发疼。一幕一幕的场景在杏贞的脑子里滤过,其中大半都是自己这个身体造的孽!你愿意就这样醉生梦死,然后留几千年的骂名下去吗!杏贞!你真的要这样丢脸吗?!!?!?然后死后没几年就被掘了陵墓,还被天下人拍手称...
  • 区域经理

    区域经理

    雷子阴差阳错地踏进药行,不留神混成了一名区域经理。他肩扛六箱药品风尘仆仆扑地赶往嘉市,开始了他的医药代表生涯。头一张热脸,便贴在肖爱国的“冷屁股”上,让他的信心有所动摇。关键时刻,来自大连的徐立君给他上了宝贵的一课,令其醍醐灌顶。再经对方的热心引荐,他终于在“酒色”的帮衬下叩开了市医院的大门。他惊奇地发现,自己进入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圈子中。那些意想不到的权钱交易、情色交易,官与官的相互勾结,官与商的相互勾结,让他对天价药品的产生,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本书,为混迹药海二十余载的雷子的倾心力作,直逼当下社会现状之痛痒!
  • 神女驭天下

    神女驭天下

    她,嗜杀,残忍,21世纪堪称完美的天才特工。一朝穿越,将军府废物三小姐弑亲重生,血祭,她逆天夺下凤凰灵魄,成为拥有至尊灵术的神女。得她者得天下?笑话,这个天下的王就不能让她来当!!!天地动荡,五大族裔纷乱相争,她,凭一已之力屠杀十万大军夺城镇压,一张绝世容颜,一举威慑天下。(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夏未晚良辰安好

    夏未晚良辰安好

    《一念路向北》实体书终于跟大家见面了,淘宝、当当网有售~!!!各大书店也会慢慢到货,谢谢各位亲的支持哦~!—————————————————————我们行过了许多路,见过了许多人,可心里始终有一个缺口,在每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揪心的疼。那个缺口,只有你能填满,怎么办?——《露遇辰安》海鸟和鱼的相爱,之所以只是一场意外,是因为海鸟不愿意折断自己的羽翼,而我,却愿意坠入你的海,哪怕溺死你的怀......——左辰安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看懂财务报表的28个绝招

    看懂财务报表的28个绝招

    金多多,从一本院校财经科班出身,也考过了几门CPA,拥有了初级会计职称.多多上班的单位是成都市一家小有名气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成都市属于中上水平。本书通过多多的工作实践,传授看懂和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28个绝招。
  • 射手座的暧昧

    射手座的暧昧

    喜欢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才是最值得珍惜的。有情能爱,有心能知,有缘能聚,有梦能圆。年轻的情怀,喜欢一个人,爱一朵花,其实并没有错。
  • 锦衣传奇

    锦衣传奇

    明初,置拱卫司,秩正七品,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寻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而设仪鸾司隶焉。四年,定仪鸾司为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十五年,罢仪鸾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明史》历代的锦衣卫中,有一个人,被称为第一锦衣卫他就是:少年仗剑夺武第,脚踏烈火救上帝。百官战栗伏阶下,高举金瓜震廷议。手掌飞鱼慑不法,缇骑马蹄震天下,身兼三公又三孤,天朝唯我陆平湖一直绞尽脑汁沉默写书,朋友建议弄个群扩展思路,说对历史真实度审核有帮助,因此决定建个看看效果,群号:124199558。喜欢锦衣卫的朋友加进来一起交流。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