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79500000002

第2章 鸦宅 (1)

常盛蹲在古宅对面平房的阴影里,嘴上叼着烟。他这是过过干瘾,并不敢点燃,唯恐点燃后红色的烟头在黑暗里暴露了自己。

三天前,刑警队接到了110中心转过来的案件,京城西郊,传说中的鸦宅附近,发现了路边的尸体。

尸体是环卫工人在凌晨时分发现的,浑身皮肤脱落,像个血葫芦一样,死者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这是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法恐怖,算得上是恶性杀人案。大概有数十年,作为首都的北京,都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过了。

经过现场的检测和法医的验证,常盛心里更是明白,那尸体旁边散落着不少的尸块,可DNA检测这些散碎的尸块却来自于十几个不同的人身上。这消息虽然没有对外发布,可是性质之恶劣却让见惯了血腥的刑警们都觉得发憷。根据判断,凶手很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素来消息灵通的记者们,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不知道警局里谁的嘴漏了风,还是拿了记者的好处,消息没出三天就溜溜地传了出去,在媒体和网络上闹得满城风雨。记者们得到消息后大做文章。有的称,社会压力过大,导致杀人狂魔出现;有的怀疑,是器官贩卖团伙作案后,杀人弃尸。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还流传着一个大部分人都赞同的看法,这尸体出现的地方本就蹊跷—那鸦宅可是北京有名的邪地。

身为元、明、清三朝古都,四九城中留下了无数传说,或神秘,或诡异,或惊悚。这些地界儿,也有好奇的人去探索过,不过大多数没有下文,冥冥中似乎有层迷雾,笼罩在其上。

这座近千平方米的老宅,在北京这寸土寸金的地儿能保留下来,没毁在地产商的手中,完全得益于尘封在大门口的一个小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另有一说,则是因为这儿也是北京的邪地之一,神通广大的开发商对风水多有讲究,所以没有对这里下手。

在做地方志的时候,有考据癖人士多次对这所宅子进行过考证,但一无所获。从宅子的面积和铺的青砖地面来看,这所宅子应该建于明初时期。屋檐高耸,上面有不知名的兽头雕花,这种规模的宅子,从明朝的建制来讲,起码是官居一品,位极人臣的门第才能拥有。明朝对于建制管辖最严,越级建宅通常是杀无赦、斩立决。纵观明史,还没有哪个臣子敢明目张胆地僭越。

这就显得更加古怪。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位极人臣的高官都在南京就居。那时,北京乃是北方国门,深受蒙元之扰,不会有人在北京燕地建居所。就像现在跟你说,让你去阿富汗建个宅子,恐怕没人愿去,也没人敢去。

朱棣扫北成功后,迁都北京,高筑四九城,国公、一品官员全都移居燕京,可是宅子大多都在北京九门之内。这位置,若有人愿意居住,恐怕也多半是一些山野樵夫之流,但这些人等绝对不会有如此手笔。

更奇的是,这个宅子还另有蹊跷。这里曾被称为“鸦居”,也被老百姓口口相传为“晦气坟”。

明末时期,也是史上最后一次小冰川时代。古人虽然不懂这些,但天气变化却并非不知。那时全国天气骤冷,田地收成减少,明朝皇室号召百姓开荒种粮,倒也有人看此处宽敞,在这里开垦过田地。却没想到,这块地邪得厉害,方圆数里内,无论种什么作物,怎么勤恳耕耘,都是颗粒无收。

每到暮色降临,铺天盖地的乌鸦黑漆漆的,犹如天上的一块黑云,全部在这里逗留栖息,“呱呱”的叫声更是吵得人心烦意乱。

有人猜测,这里怕是哪个明朝达官贵人的阴宅。可能有殉葬的奴仆一同被深埋其下,因此地下存有尸气,才让这里寸草不生。这个说法着实有不少人相信。民间传说,乌鸦择死腐而居,那铺天盖地的乌鸦,就是这里是坟地最好的明证。

自此,宅子就荒废在了岁月当中,再也无人问津。一直到文革时期,一群来自祖国各地的红卫兵,见它宽敞,就将这座宅子当成了据点。初时,一群年轻人倒也热闹,人声鼎沸,每天革命口号、歌曲不断。然而,其中有人提倡“破四旧”,要砸了这老房子,便四下烧、砸、打、抢,结果引来了麻烦。

不知为何,那群红卫兵多人神秘失踪,从此再也不见踪迹。而幸存下来的两个人,一个全身脓肿,皮肤脱落,从老宅里跑出的时候,身上的腐肉不断地掉落,腥臭的秽血洒了一路。

另外一个则像是见了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东西,受了刺激,从此疯疯癫癫,不断惊叫,眼睛瞪得仿佛铜铃一般。最后,这人也没熬过三个月,就死在了精神病院里,死时脸上还挂着古怪的笑意。

建国后,这宅子因其古老,被评为文物。可是地处偏远,又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历史人物的住所,缺乏名人效应。因此,这宅子一直没受到什么重视,更没什么游客来参观,相关部门也对其听之任之,倒也没人提出过要修缮整顿。

如今出了案子,社会舆论一起,警方就有了压力。只有尽快破案,才能让这些说法不攻自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别人躲还来不及,临时跑肚拉稀、肠胃不畅的人比比皆是。偏偏常盛格外兴奋,主动跑到队长那里,拍着胸脯立下了军令状,说是要全力拿下此案。队长本来很看好常盛,准备重点培养他,可看他如此性子,心里哭笑不得。

常盛有自己的心思,自打从部队退伍后来到刑警队,参与了不少案子,可是总觉得再没遇到像在部队里那么有劲的事儿。

在部队,他是侦察兵种—中国特种部队A大队当中的佼佼者。

按照这种资历,常盛完全可以在部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他性格耿直,素来靠能力,轻关系,在领导眼里,是个纯粹的“刺头”,这让他稀里糊涂地错过很多机会,不过他倒从来不惋惜。

在部队野外生存拉练时,常盛又犯了一个说起来让人觉得可笑的荒谬错误。特种部队常有些特殊的装备,在野外生存时,就有这么一把合金材质的多用野外生存刀。这把刀长约一尺,除了刀刃外,还藏有金属鱼线、套兔子的圈、锯齿、钳口等多种实用工具。铸刀的合金材质坚固,刀刃锋利无比,能轻易地斩断拇指粗细的钢筋。有了这把刀,战士们在野外可谓如虎添翼。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这把刀,生存得更加容易。

其他人也感叹这是把好刀,但顶多觉得是件好用的工具,爱不释手。可常盛却视这把刀为兄弟,觉得它是自己最要好的伙伴,甚至睡觉都要抱着这把刀。野外生存结束,刀要上缴回去,常盛却极不舍得,硬是在营房后挖了个坑,把刀藏了起来,非说在野外生存时丢了。

可是众目睽睽,你在回营的车上还抱着刀一副迷恋的样子,现在又说野外生存时刀就丢了,实在是太过蔑视众人的智商了。

因此,非但常盛的一等功被取消,常盛的入党申请也被驳回。原本,部队的领导是想让常盛先当几年志愿兵,再向上调动调动的,便私下找他做工作。谁知道常盛一根筋,“刀就是丢了,说破大天来,我也拿不出来。”

夜风乍起,让常盛感觉有点冷,他掏出根烟正准备点上。忽然,古宅院子里的灯光亮了起来,让常盛顿时来了精神。

这里自从徐家入住后,就有人翻起了旧黄历。网上,这里也成了北京的十大凶地之一。

今晚,已经是常盛第三天来这儿蹲点,他像一头准备捕猎食物的豹子一样,蜷缩在黑暗之中。一连三天,常盛没找到一丁点的线索。一入夜,古宅附近就异常冷清,住在附近社区的人,宁愿绕路,也不愿意走古宅前后的近路。

突然,古宅的院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似乎夹杂着低声的呜咽和抽泣。

片刻,常盛看到几辆打着车灯的汽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在古宅门口停下。院子里的人走了出来,为首的是四个男人,分别拎着一个床单的四角。床单原本是白色的,可是现在上面血迹斑斑,不时还有鲜血滴落下来,把古宅前的空地也染得斑斑点点。

“警察!”常盛右手握枪,左手掏出证件,大喝一声走了过去,古宅里出来的众人一愣。

“里面是什么?”常盛用拿证件的手指指床单。

“病人。”从古宅出来的人群中,一个走在最前面、拎着床单一角的男人站了出来,“我是徐氏集团的董事长徐克……”

“我不管你是谁!我现在怀疑你们正在犯罪,请打开床单,让我看一下你们的病人。”

“放肆!”徐克面色阴沉,“如果我说不呢?”

常盛冷冷地盯着徐克等人,盘算着是不是要马上动手把这些人拿下—以自己的身手,这几个人根本不在话下。

场面僵持住,徐克身后有人看形势不好,悄悄地走到门洞的阴影里,拿出了手机。

不过一会儿工夫,常盛的电话响了起来。常盛警惕地退后一步,接起了电话。

“收队!”里面传来的,是队长熟悉的声音。

“可是……”

“收队!”

“不!我刚刚发现线索。队长你……”

常盛的恼怒和高喊,给了徐克等人机会,这些人将床单塞进了汽车,引擎悄然发动,等常盛发觉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出去了,并且开始加速。

常盛一怒,把手机摔在地上,冲过去就想揪住徐克的脖子。没想到,徐克却在车子开出后,扑通一声跪了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声音撕心裂肺,“爸!我说不回国,你坚持要回来,你这是何苦啊!”

回到队里,常盛像一头被激怒的熊,开始咆哮,四下寻找队长,想要理论一番,可就是找不着人。队长知道常盛的暴脾气,所以没等他回来就先回家了。听值班的同事说队长不在,常盛头也不回地出了门,直奔队长在东直门的家。

睡眼惺忪的队长看着他苦笑。常盛不依不饶地追问,为什么有了关键的线索却偏要在节骨眼上要自己收队。

“唉,”队长叹息了一声,“常盛啊,你入行时间也已经不短了。知道咱们这些警察看起来威风,可是有些人家,咱们是惹不起的。不瞒你说,我也窝了一肚子火。可这是上面打给我的电话……”

“我不管那么多,我只知道人命关天,天王老子犯法,也得坐牢!”常盛梗着脖子,站在门口,说什么也不肯进队长家的门,“得,我不让你难堪,你告诉我给你打电话的是哪个上头?我找他理论去!”

“你啊,就是个石头脑子。”队长摇摇头,“我还真不能告诉你,告诉你这事就闹大了。”

“那我就去网上发微博,我不信还没有说理的地儿了。”

队长有些恼怒,瞪了一眼常盛,“你怎么就这么轴,这狗脾气再不改改,即使你办案能力再强,以后日子也不好过。”

“怎么,还会被打击报复是不是?我就不相信了,警察局领导跟他妈的嫌疑犯穿一条裤子?”

队长伸出手来,“常盛,把枪给我。”

常盛警惕地看着队长,侧了下身,“头儿,你什么意思?”

“我就知道你会闹,现在,你开始休你的年假了。”

常盛的脸阴得能拧出水来,上下打量着队长,似乎面前站着的是个陌生人,“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好……好,姓李的,我算是看错你了!”

回去的路上,常盛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他从超市买了瓶二锅头,喝得醉醺醺的。

猛然,常盛把酒瓶朝地下一摔,“我操,我还不相信了,让我休假能怎么着,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要看看,这事儿有什么猫腻。我就不相信,这家人还能只手遮天了。”

他眼前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关键时刻,他怎么也得拉兄弟一把啊。”

常盛想起的这个人叫刘季,两个人认识不过三天。说起相识的经过,还真让常盛颇感到有几分不可思议。

那天常盛出门执行任务,归来途中,路经西客站,结果发现几个家伙神色慌张,又故作坦然地从自己身边走过。几人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凸起了不少,看那凸起的棱角,应该是钱包。

除了小偷外,谁还能带几个钱包出门?所以常盛就上了心,拿出侦察兵的本领,悄悄地跟在了这群人的身后,几个蟊贼走到一个僻静处就要分赃,结果被常盛直接抓了个现行。这几个人狗急跳墙,不知死活地想要反抗,竟抽出刀子冲过来。结果,三下五除二,被常胜轻松放倒在地。常盛打电话到车站分局,分局说人手紧张,要他自己把几个蟊贼押过去。

走到南广场,常盛却被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拦住,这年轻人年龄和常盛相仿,长得清秀斯文,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常盛以为,这又是这个盗窃团伙的一员,看到同伙被抓,拦在这里要出什么猫腻。他抱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站住,他可不认为,对面的年轻人能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

年轻人扫了一眼几个蟊贼,“这位老兄,麻烦你把我的钱包还我,我刚到北京,还等着钱急用。”

常盛有些惊诧地看了看年轻人,心里对他的话有点不信。自己抓这几个蟊贼,是在北广场抓的,即便他真的丢了钱包,在找寻时看到自己在北广场抓到这几个蟊贼,一定会当场上来索要,怎么会这么好整以暇地在南广场拦下自己?

同类推荐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归来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归来记

    《归来记》为短篇小说集,是系列第六部。《空屋猎“猛兽”》是福尔摩斯历劫归来后办理的第一则案子——自从福尔摩斯与伦敦罪犯首领莫里亚蒂教授双双跌落雷清贝瀑布后,所有的人都以为福尔摩斯死在雷清贝瀑布——未料八年后福尔摩斯化装成老流浪汉回来,利用他在贝格街的旧宅一举破了三起伦敦市悬而未决的案子……故事不仅极大地满足了侦探小说迷的愿望,其创作过程本身即以足构成世界文学史上一段永难磨灭的佳话。
  • 雪狼

    雪狼

    狼王后不肯下嫁新狼王,而是人类自己的故事。逃兵遭追捕时,母狼勇敢地站出来;人类的母亲突然出现在狼孩面前时,捉杀到一头雄壮的马鹿拖曳回领地,以证明自己没有老,狼孩将怎样做呢?当狼群从自然界消失,没跟族群迁徙,带着老狼王的遗腹子孤独地在香洼由生活,人们缺少的不仅是一位朋友,一个狼王朝的背影远去。,它从雪窠里叼回一个人类的孩子哺育;一个逃兵从猎人钢夹救下一只母狼。被儿子赶下王位并驱赶出族群的老狼王,最后悲伤壮地死去
  • 爱情的质地

    爱情的质地

    浸入这方冰晶的华美之表、炫美之光、纯美之心、凄美之境、唯美之意,谁个都会流连忘返,意犹可可。于是,循着这样的视听渴念,我们又开始拂动《倾情之恋》、《从今以后谢风流》的曼妙裙裾。三个不等的玲珑故事,三个仿佛的玫瑰家园,三个相递的情感部落,在陈家生、吴宁、高建波、费铭、张索索等人“过尽千帆皆不是,斜辉脉脉水悠悠”的倚望中,凝成了《爱情的质地》。这个集子真好,有一种丝绸的感觉。柔柔的,滑滑的,凉凉的,不小心划拉一下又会是怔怔的,涩涩的。这是否就是爱情的质地?或者,这中间的通感就是构筑爱情的灵感?
  • 天崩·第一部

    天崩·第一部

    一个鲜明脱俗的叙事声音,机敏而摇曳生姿的层层着墨承载神学、考古、宗教、地理、军事、历史、旅游、医学等等知识信息从神秘的高昌古国的新疆极地到云贵高原的梅里雪山,从现实世界到瑰丽的传奇空间不畏重重陷阱,层层追逼真相,与种种诱惑对抗展开惊险之旅。有黑色幽默,也有世事苍茫,有惊险刺激的死亡和暴力,也有瑰丽的神秘世界通过亘古辉煌的地下世界,穿越历史迷雾,揭露一个罕见的惊天真相。
  • 幻象大限

    幻象大限

    小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出生在一个大家族,我们家的女人最出色,以至方圆几百里、许多代人都能记住她们的名字和往事。我开始记事的那一年大概五六岁,家里由二大爷把持,父亲作为一个上门女婿很不得势,我作为仲家的外种,接受的是一种特殊的培养。我很少见到父亲,至于母亲,听老仆人说,在我出生的第二天她就离开了人世,我和母亲是同一个星属,而我的命硬,冲撞了母亲。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族中人见了我总是不放心,也因为我占据母亲的位置,就有了一份保障,无论在老院新院,都不怕有人对我横加指责。你一定希望我三言两语地把这里的情形告诉给大家……
热门推荐
  • 让成功来敲门

    让成功来敲门

    天资+机遇+优良性格=成功。从这个人生成功的公式出发,本书分别探讨了天资——人生成功基础,本书作者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认为,机遇人生成功阶梯,优良性格人生成功的关键。围绕成功公式,进一步分析和诠释如何开发天资潜力、如何把握机遇、如何认清自己的性格以及修炼性格的八大途径和方法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环球风情

    环球风情

    《巅峰阅读文库·我的第一本探索书
  • 鬼话之阴阳劫

    鬼话之阴阳劫

    高三毕业生胡小为的爹在醉酒后说出了一段三十年前的奇闻异事,他年轻时被鬼所救从而与鬼给胡小为订下了一桩冥婚。胡小为不以为然,认为这只不过是他爹醉酒后的胡言乱语,因此没把这事放到心上。过了两天胡小为决定来一次毕业的单人旅行,在前往杭州的火车上他认识了神秘的韩白,从而又卷进了一场更大的麻烦中……诡异的拦路鬼、凶恶的子母连尸、神秘的红衣女鬼苏绾、残暴的食人鬼……这一切的一切,藏在背后的又是什么?胡小为能否在韩白的帮助下拨开谜团,找到真相?
  • 三教九流全知道(超值金版)

    三教九流全知道(超值金版)

    本书浓缩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精髓和发展脉络。以及古今各阶层群众的生存状态,并试图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无论是对个人层面的修身养性,还是社会层面的治国安邦,尽力展现古代东方文化的思想精髓,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书以豁达恢弘的气度、悲天悯人的情怀,向读者展开一幅中华文明的画卷;同时以凝练的笔触,本书内容丰富、涵盖面广,着力阐述古代中国文明是如何哺育出中国宗教和哲学传统的。本书加入了许多有意思的“文化常识”板块,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希望读者在轻松阅读中有所收获
  • 独宠俏妈咪

    独宠俏妈咪

    太阳西挂,一个瘦弱的背影一蹦一跳的串过闹市区,向一个居民小区跑去,身边的人物倒也在她的衬托下都显得沉寂。只见一头飘逸的短发随意的撒盖在她光亮的额头上,不是很大却显得很狭长的眼睛散发着璀璨的光芒,一个小鼻子和粉红娇嫩的朱唇像按照脸部的比例画上去的一般标志,虽然不是时下流行的大眼美女却也显得五官精致,楚楚动人。越离近小区的时候。嘴角的笑意越浓,就连从来没有修改过的细长眉毛也受到……
  • 影响你一生的世界名人:最具影响力的艺术大师(下)

    影响你一生的世界名人:最具影响力的艺术大师(下)

    在我们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光芒万丈的人间精英,他们用巨擘的手、挥毫的笔、超人的智慧、卓越的才能书写着世界,改变着历史,描绘着未来,不断创造者人类历史的暂新篇章,不断推动着人类文明的飞速发展,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他们是人间的英杰,不朽的灵魂,是我们人类的自豪和骄傲。
  • 80后小夫妻的房事

    80后小夫妻的房事

    80后小夫妻购房记。人生两件大事,毕业两年就买房,一是工作,二是房子,热恋中的季明和乔罂大学刚毕业。他们想拥有一套房子,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然而职场无情,房价高昂,季明和乔罂同时遭遇了人生两大难题。听说做业务能迅速完成财富积累,季明选择了做保险,但业务没来,情感困惑骚扰却来了;乔罂为买房向老板借钱,钱没借来,却来了桃花……居无定所,心无所依。房子是家?家是房子?现实而辛酸的买房那点事儿
  • 颠覆古代之吃定暴君

    颠覆古代之吃定暴君

    现在本书已入五折书库。第一卷:动情篇他,炎国国君,出门到人家府上去做个客,到口美食竟为一女子所夺。他令皇弟去惩罚她,谁知道,他却把她带回王府!做客王府,竟然她再度夺他美食。见不得她简单的快乐,将她带回宫里,谁曾想,被这个女人因为吃,又半路逃脱。还顺便将他的侍卫身上银两洗劫一空!她,失去味觉,却总是喜欢用吃来证明,她跟常人的无异!遇上了残暴的他竟不分青红的惩罚她!动心,就在一瞬间。于是,她日日跟人争峰吃醋。死心踏地的跟着他三年。第二卷:伤心篇不料,他因为弟弟喜欢,便下令将她赐给了他!此时,她正怀有身孕,他竟然亲手喂她喝下了红花水!再送她入他弟弟的房!恨欲狂,她刺伤他弟弟,逃离皇宫!他亲自带人追捕至绝漠边缘!她无法,只得死在他的面前!失去她,他方才知道,他,竟是如此的爱她!爱发狂!伊人却已芳魂杳然!多年之后,再度遇见,她竟未死,居然还身为炽国国后!一怒为红颜,两国开战!谁曾想,真相,远不是他所见所想!第三卷:轮转篇她已不是当年的她,她再不好欺,也再不软弱,更加,再不爱他!她要他伤心,伤情,伤身,对他极尽伤害.绝不原谅他!本文搞笑。不喜勿入。自备胃药,自备手帕。保证肚子不会笑到痛,手帕不会哭太湿。下面的视频是新制作的,亲们可以看一下。某多还是喜欢这个哦。http://m.pgsk.com/deux_m.pgsk.com下面介绍颠覆古代的其他作品:之一:冷月飞雪,赌色倾城:之二:知月掠爱修罗:之四:色女无痕之五:红颜祸水另推荐好友的文:下堂妇饿魔郎君《绝代凤华》作者:初晨
  • 剑装

    剑装

    不老的世界,等级制度森严,每个人的生命上限早已经注定,爵位越高才能活的越久,所有人都唯有斩杀不死族,提升爵位获得生命刻度,才能够做到真正的不老不死。 性格坚韧不拔,拥有卓越天赋,但是却因为出生在世界最底层,连武技都接触不到的少年,突然收到了一份来自死人的遗物和遗嘱。 “那个人一定是疯了,留给我一支连剑都没有的空剑匣,竟然就要我去打败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存在?”白苍东一脸古怪的看着那支并不怎么起眼的剑匣。 PS:写作热血篇,读作福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