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男人的一句话不啻于一滴冷水溅入滚烫的热油中,顿时让人群炸了锅。他们交头接耳,低声议论,重叠在一起极为嘈杂。原本不在此处看热闹的人也都拥挤过来,有人想看事态发展,也有人只是好奇这男子所出玉壁的成色,更有人想一睹富贵人物的风采。一时间,街市被围了个水泄不通。纵然观者心思不一,但没人敢嘲笑质疑这看似狂妄的言语。
那男子不像玩笑,也没必要玩笑。只见他打了个手势,身后的侍从果真拿出一个托盘上前,恭敬托到抱着狐狸的青年面前,也让围观者清楚看到了内容:托盘里放着十面上好的玉璧——绝不是简单的以一抵百枚金币的成色。
“这是……连城壁!”有一商贾惊呼。
“果然是连城璧!!”又有数位有见识的老者确认了这种说法。
连城璧是最好成色的玉壁,质地温润细腻,触体生温,并不用做贸易流通。“连城”这个形容虽然夸张,但是有些城镇的价值也不过千块玉璧罢了。
玉璧的辉煌映得街市的灯火失色,所有的人都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只能看到一块块温润如脂的精美玉璧。
有人甚至忍不住想,曾经住在附近别苑的世子,拿得出这种成色的玉璧吗?
种种猜测,让人们不禁后退了几分。他们对面前神秘男子是又敬又俱,生怕冲撞了这个不得了的人。作为普通百姓,最敏感的就是如何自保。
一切的一切,只看得大牛直跳脚,脸上的表情除了苦逼就是苦逼——好像一个前一秒清仓、后一秒立刻遭遇涨停板的证券投资者。他现在后悔得要死,懊恨自己为什么要贪那一个银币的便宜,否则现在十个玉璧就是自己的了。
就连刘翠翠也满心欢喜地看着那几块玉璧,玉石的灵气很浓,说不定能帮助自己恢复力量、化成人形。
“那畜生不是奶牛色的!它根本就是白的!”大牛眼棱突出,忽然疯癫地大吼大叫,像头狂乱的蛮牛,作势要扯扯富贵男子的衣角:“大人您不要上当!听我说!!它不是黑白色的!!!它是染的!!!”原来,他竟以为这愿花十面玉璧来交换狐狸的男人是看中了狐狸的花色。
眼看油腻腻的手就要碰到自己的衣料,男子眉头微皱。贵人面前哪容野汉放肆,他的随行立刻三下五除二把大汉摁在地上,架着押着地撵走了,见他反抗就直接上了拳脚。大牛一面受制挨打,一面还不死心地说:“那花色不是真的啊大人!!不是真的!!!看清花色啊大人!!到时候您后悔也晚了啊大人!!!”
大牛愤怒的声音越来越远,到最后几乎听不见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凄惨的求饶呼救声——只可惜,所有人都关注着这边的情况,没人有精力去管那闲事了。
小狐狸耳朵却是尖的,听得它直抖,下意识用爪子去抹脸上的灰,希望能涂得再艺术一点。万一真的是为了毛色才要自己的怎么办?
刘翠翠偷偷观察那不凡的男子,发现对方也在看自己,赶紧搭耷下眼皮,暗忖道:真可恶,关键时刻,竟然不能变成人型,否则一定要把这个有钱的家伙迷个七荤八素的,让他把这一案台的包子都买给我~~!
现场已经乱成一锅粥,让随从拿出玉壁的男子仍然还保持着安静疏离的表情,仿佛造成混乱骚动的不是自己一般。除了他,背着药篓的当事人也不说话,只有抱着小狐狸的手紧了紧。
青年顺着怀中小狐狸的动作,小心替它将身上的煤灰拭掉。从那男人说要以玉璧换狐狸到现在,青年一直不言语。虽然他神态如常,可谁又知他心念已经百折千回。
他听说,有些富人喜欢搜罗各种动物,养在兽苑作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但却疏于照料,一批死去再够一批便是了。如果真是这样,说什么也不能把刚在生死关头走过一遭的小狐狸交出去。
然而,狐狸作为宠物虽然昂贵,也不过几个金币的价值。这个男人能出十面玉璧,必然不是为了把它扔进富人的珍兽苑,也大概不会把它关在笼内敷衍。
这小狐,估计能衣食无忧,平安快乐吧……
他就这样辗转想了许久,也被出价的男子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了许久。青年终于下定决心道:“玉璧我不要,只要它愿意跟着你,你便抱走吧。”
众人哗然,大有一副你不要我们要的架势。富贵男子也是一怔,觉得对方这是在婉拒自己。只是,他不明白贫寒的青年为何说出这么胸有成竹的话来。这个书生……是打定这狐狸不会跟自己走吗?
男子抱臂不语,微微眯眸。刚才,他可是看到狐狸咬这青年呢……
虽然心有不甘——事到如今,他真的只能屈尊去问狐狸话。
“你愿意和我走吗?”男人低眸问,一片和煦笑意。
你!愿!意!和!我!走!吗!
他问了!他问了!!!
我不是在做梦吧不是吧不是吧真的不是吧!!
刘翠翠登时高兴得泪流满面,不可置信地狠狠咬自己的尾巴一口——呸呸,一嘴毛……没有痛觉,这个不算数!她又蜷成一个团,把尾椎位置塞在嘴里,和自己有仇般啃啃骨尖,一口下去,鲜血像泉水般汩汩冒出来。
嗷!不是做梦!但是这种“我很二”的微妙感觉是怎么回事!!
因为太过疼痛,小狐狸看起来真是呲牙咧嘴地又哭又笑,在青年怀里直打滚,脑袋拱在对方怀里默默飙泪,屁_股露在外面呲呲飙血。
刘翠翠荡漾地想:虽然不知道他是不是王爷是不是魔教教主,不过看对方的衣着和气度,他总该认识这一类人吧!
据说,通过六个人的关系网迭代,就可以认识全世界任何一个人!
星球是移动的,但是世界是联通的!
如果和这个男人回去,我肯定离王爷又进了一步!!
和穷书生混是没前途的!!
现在我的前途来了!!我的春天来了!!!
书生,再见了!祝你也能找到一个王爷!!
小狐狸的一连串动作让华服男子尽收眼底,原本志在必得的神色被打破了,藏在笑意之下的眼色愈深冷:“宁肯自残也不离开主人么……真是有灵性的狐狸。”
“果然主宠情深。”一看就是很少被拂逆的男人深呼吸几番,仍保持着和颜悦色,悠悠道:“罢了,以财帛交易心爱之物,原是折辱,陈某让公子见笑了。”
这么一位贵人竟然给贫寒的青年道歉了。
唯有刘翠翠一扭头满脸悲愤,用爪子捂住屁_股上的伤口——这坟是她自己掘的!
抱着刘翠翠的青年静道:“先生言过了,这只小狐并非为我所有,我也希望它能有更好的归宿。上个月底我上山采药,见到它受伤倒在一个草坑里,被我所救之后,整整昏迷了十六日才转醒,也许是因此有些怕人……”
刘翠翠懵了,甚至忘记用力堵住伤口,细小的血流从爪缝喷雾般往外喷。自己昏迷了竟然……不是两日,是十六日!!
“半月不死……”陈姓男人极小声自语,又回到正常音量,似笑非笑说:“原来是报救命之恩。”
不知想到了什么,他当即敛容施礼,客客气气说:“这位先生视钱财于无物,气度让人倾慕,区区起了结交之意。在下姓陈,单名一个蛟字,敢问先生姓甚名谁,住在何方?”
“在下苏风,住在福安南郊。”青年抱着狐狸无法回礼,只能颔首示意。一个衣着华贵,一个药篓布衣,倒也不觉得自己高了低了——同一样从容气度,却是两种不同心境。
“天色不早了,苏风要先行一步了。”苏风见小狐狸再度负伤,无心多待,匆匆告辞。
陈蛟意味深长地看着苏风怀中的狐狸,又拱了拱手:“改日当登门拜访”
苏风只是道了个谢,并未放在心上。
沉浸在沮丧和惊讶之中的刘翠翠没反应过来:“……啥?”
一听那男子还会来,刘翠翠暂时放下心来。虽然不知要在寒窑里等多久,但转念一想,太过热情倒贴也难免留下非议,不如摆摆架子,等人家上门去寻。
小狐狸的大尾巴骄傲地晃了晃,像一个用了二十年的鸡毛掸子,任苏风抱着它穿街过巷,从镇南入郊。
看着一人一狐消失在视野中,华贵男子的微笑才渐渐从脸上消失,变得阴鸷冷漠起来。
他挥手让下属撵散围观人群,独立在一片狼藉的街市中央。
他问一旁侍立许久的侍从:“镇北的宅子清理好了?”
侍从不敢怠慢,恭敬回禀:“回您的话,过去旬世子所居的别苑已经整顿一新了,仪仗用度上也已经提高了级别。只是,这府苑的名字……”
“暂且留白。”自称陈蛟的男人微微颔首,看着方才苏风消失的方向:“看来要在这里长住了。”
刘翠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从未有妖魔神怪的传说。
没有人说,没有人假设,没有人流传。
只要没有“开始”,就没有创造它的概念和意向——也许,这是一种禁制吧?
让幼儿害怕的东西,不过是山中的老虎罢了。
让恶人害怕的东西,不过是庙堂的律法罢了。
唯有皇家世代保有的一本天书上,写画着无数强力妖魅的飘渺存在,其力量以一当万,呼风唤雨,掌握生死。
其中最美丽雄壮的怪物,是一头威武青龙,可镇服天地;其次是一头鳞爪狰狞的黑蛟,能动荡山川。
黎锦国皇家世代血脉,都以书中神魔为名。
其中,在天书的扉页有这样一句话:“灵狐现世,唤醒仙鬼魔怪,凡人之力较之同蝼蚁——”
“得灵狐者,可得青龙相佐,主掌江山。”
“得灵狐者,可驱使黑蛟,号令万妖。”
这也是为什么当朝禁止猎狐,而他对所有的狐狸都特别关注。
陈蛟的真名是慕容轩辕沉蛟,而黎锦国的皇室,皆姓慕容;黎锦国当朝皇后,姓为轩辕。
他是当朝的九王爷,身份极尊,甚至压过贵妃所出的当今天子。
他无法形容自己看到那只狐狸口吐人言时心中的激动,却又不得不压抑这种狂喜。
六王爷一死,这片土地已经是自己的囊中物了。他本想以齐汾城交换,又不能太引人瞩目。临安镇虽然偏僻,谁也不知道是否有天子耳目。
“那羸弱相士,自称可窥天机,不想还真有几分可信。他算得出令狐在此出现,然而算得出自己会死吗?”
慕容轩辕沉蛟闭上染满残酷杀意的眼睛,再缓缓缓睁开,肆意勾了勾唇,黑色的眸深黯下去,幽深难测。
“人就是人,为何还要加上凡字。”一句轻喃,消逆在男子浮起笑容的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