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事实证明,如果没有许妹娜那句话,我还真的不一定能留下来。在此之前,我想进城,确实也是想在城里干点什么,但那只是受了刺激之后的一些虚无飘渺的念头,如果不是听说许妹娜怀孕,急切地想见到她,跟她说我爱她,是否真的能够付诸行动实在不好说。可是,在许妹娜说了那句伤我心窝的话之后,久住槐城,再也不回歇马山庄的决心是那样坚定。当天晚上,回到黑牡丹饭店,我就问起黑牡丹如何搞对缝的事。
黑牡丹对我和许妹娜的见面只字不提,好像受到刺激是她预料之中的,而我,因为受到刺激决心留下来也是她预料之中的,但听说我要对缝,她可是笑得不行,谁咯吱了她的腋窝似的边笑边说:“等屋芭掉馅饼也轮到你这等人?趁早等你四哥回来进工地吧。”
尽管黑牡丹也说了伤我的话,但我并没生气。如果说许妹娜的话是一计毒药,那么她的话不过是一杯苦口的中草药,至少,我得承认我不是一个很灵光的人,在城里我又没有任何社会关系,重要的是她没让我回家赶马车。不知为什么,在刚刚进城那些天,我最喜欢的赶马车的身份居然成了我最忌讳的身份,好像那是我见不得人的伤疤。当然我也知道,我不生黑牡丹的气,是因为她收留了我,她在积极帮我找活。
可是,十几天后的一天,我到底生了黑牡丹的气。我生她的气,不是她没帮我找到活,而是发生了一件让我意外的事。那天晚上,她女儿回来了。黑牡丹的女儿和许妹娜年龄差不多,叫程水红,在槐城的一所什么中专念书,打扮得花枝招展。她看见我自然是不予理睬的,在歇马山庄,她和许妹娜一样,很少看我一眼,何况是在城里,何况我这一身土里土气的打扮。她不理我,我也不理她,这没有什么好生气的,问题是那天晚上,我亲眼看见她的母亲把一个来喝酒的男人送到了她的房间。许妹娜都结婚了,她找对象也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可是那男人一看就不是她的对象。
他四十多岁的样子,膀大腰圆,鼻子又肥又红,他自从进了饭店,黑牡丹就一直前后左右围他转,显然是个什么有头有脸的。虽然我干不了饭店的活,但为了解除混吃混住的不安,客多的时候我还是要帮忙搬个椅子打个水什么的。就是去后厨提水的时候,我看到黑牡丹和那个男人鬼鬼祟祟的身影。最初,我还以为是黑牡丹自己,要是她自己我真就不会在意,她不喜欢吃一棵树上的叶子歇马山庄无人不知,可是很快,她出来了那男人却没有出来,那男人没出来,整个一个晚上她的女儿也没有出来,事情在我这里就很明显了。一个母亲把女儿送给男人来玩,这我接受不了,瞅黑牡丹回到她自己房间的时候,我跟了进去,我把手里提着的水壶往老板台上重重一放,没好气地说:“大姐,你怎么能这样,这等于毁了水红。”
黑牡丹奇怪地看着我,往日勾魂的目光不见了,一丝嘲讽的余辉斜过来,她说:“吉宽你管事还不少哪,毁不毁我女儿我自己知道。你一个赶车的知道什么?”
要不说我是赶车的,我的气还不至于那么大,细想想,毁也是毁她自己的女儿,跟我有什么关系?可是,可是她也说我是赶车的,一股气儿一下子就从我的胸脯里窜出来,窜到我的嗓眼儿。然而,它从嗓眼窜出来,仅仅是一股气儿,并没变成什么恶毒的伤人的话。不是我经历了许妹娜事件,不想伤人,而是我太笨了,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摔门出去。
我知道,我没有任何理由摔黑牡丹的门,可是我控制不了。谁知,黑牡丹紧跟出来,从后边拽住我,把我重新拽回屋子。黑牡丹拽住我,自然是怕我把这事情说出去。依我的力气,她是拽不回的,事实上还是我做了妥协,为什么会妥协,我也不清楚,反正她很容易就拽回了我。回到屋子,黑牡丹不再斜眼看我,但勾魂的目光被某种可以叫做软弱的东西替代了。因为她让我在椅子上坐下时,眼睑一直低垂着,她说:“吉宽,我这当妈的是混,但绝不是咱歇马山庄人说的那样。过去的事,有很多你还不能明白,但只要你在城里呆下去,现在的事,你会一点点明白。”
“有什么不明白,不就是不伺候好那些个当官的饭店就开不下去吗?!”我反映空前敏捷,就像在许妹娜家反击许妹娜一样。实际上,我反击的内容也有相似之处。
“是,你说的不错,可是……”
“可是什么,开不下去就不开,就回去。”
这时,只见黑牡丹低垂的眼睑扬起来,直直地看着我,她说:“那么我问你,你找不到活就不找,就回歇马山庄,行吗?”
我没有马上回答,我在想行还是不行,我想说行,可是还是没说出来。
说心里话,在当时,在那个黑牡丹显得软弱的晚上,我还不能明白她的那句话的真正含意,就像我那时还不能明白他父亲关于“蚂蚁为什么要爬树”那句话的真正含意一样。我不明白,但是我再也没有摔门,因为那晚过去不久,有一个答案在我这里清晰开来,那就是,现在,叫我回歇马山庄,是万不可能的。有了这个答案,再看黑牡丹,就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了。说同病相怜,不是说我赞同黑牡丹为了留下来必须出卖女儿,或者我也必将出卖什么东西,我是说,事过之后,我还是一点点弄清了那天妥协的原因,是怕惹恼黑牡丹,没了落脚之处,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所以我就想,黑牡丹最初把女儿供出去,是不是也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呢。
我说不好,但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在饭店呆下来,我再也不管那么多闲事了,基本能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在某些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在另一些事上却是瞪大了眼睛,比如我努力在来客中识别那些脸红鼻子肥的像官的家伙,希望有机会跟他们搞搞对缝。虽然我一次也没有勇气走近他们。
17
即使是在城里,也还是能感到春天已经不可阻挡地来了,因为风里头有了绵软的丝絮,它们扑到脸上,和暖而潮湿。有一首歌里说,城里不知季节变换,我觉得不对,应该是城里不知节气变换,季节,比如春天,我还是感受到了,你模糊不清的只是节气,看不到大地上的阳气,听不到河流解冻时哗哗的流水声,你就无法分辨是谷雨还是春分。感受到风里的和暖和潮湿,我的某种能力在复苏,我开始想家,想我的老马和马车。每天在饭店里出出进进,我常常不自觉的就把手在空中甩起来,做甩鞭子的动作,之后长时间地想象坐在马车上那种吱吱悠悠的感觉。每当这时,我会不由得问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答案显而易见,但跟着那答案,另一种能力也在我的身上复苏,我开始想许妹娜。
也许,是春天在作祟,风在作祟,是春天里的风,刮走了许妹娜冰冷的眼神和伤人的语调;也许,还是某些东西太刻骨铭心了,它的刻骨铭心远远超过了语言的伤害。在歇马山庄饭店四周逛来逛去的那些日子,许妹娜的笑脸,许妹娜那顾上不顾下燎人的举动,还有她那熟悉了千百年似的稻草般的气息,统统回到我的眼前,尤其她在我哭后说出的那句话:“俺从没忘记那个月夜,俺常常梦到坐在马车上。”这句话,每每想起,我都按捺不住心底里的冲动,跳上开往中山区的11路车。可是,我一次也没有见到许妹娜,因为我从来就没有上到三楼。不管是在行动之前,还是在行动当中,我的心都鼓胀胀的,就像一只马上要崩裂的气球,可是不知为什么,一到许妹娜家楼对面的阴影里,那鼓胀的气球就被谁扎了一锥子似的突然撒了气。那一锥子,自然是另一句话:“我永远不会嫁一个赶马车的!”它穿破坚实的大楼扎向我时,我浑身上下一阵冷嗖嗖的。这时,我会突然的就垂头丧气,变成一条找屎吃的狗。
在许妹娜家楼前楼后转着,两个声音一直此起彼伏地响在我的耳边。一个,是永远不忘我,一个,是永远不可能嫁给我。我垂头丧气,就因为我无法知道这两句话究竟哪一句是真实的。于是,被两句话牵扯,我偏执狂似的往返在汪角区和中山区之间。世界在那一时刻变成了点和线的组合。点,是黑牡丹的饭店,是许妹娜家,线,是穿越两个街区的公交车。实际上,在这点和线之外,还有一个更大更长的点和线,它们的一边,是我的老家歇马山庄,另一边,是这混账的槐城,一条游丝一样的公路连接了它们。它连接它们,原来不为别的,只为把许妹娜引出来再送回去,只为打破我在大地上慢悠悠赶着马车的日子,让我成了一条回不了家又找不到去处的可怜的狗。那段时间,我在城里11路车上往返,对线一样马路的仇恨要多深有多深,我恨不能变成无所不能的孙悟空,把它们从大地上抓起来,团成一个球吞到我的肚子里。
就在我对线一样的马路充满仇恨的时候,连接在歇马山庄和槐城之间的马路送来了我的二哥三哥四哥大批乡下民工。得知这个消息,我说不出是难过还是高兴。那个午后,我刚迈出饭店门口,黑牡丹就在后边大呼小叫:“吉宽吉宽,你四哥他们回来了。”
说心里话,我压根没想跟四哥干小工,那活我干过,吃一嘴泥沙饿一天肚皮,又苦又累,关键是当一个小工,和赶马车没什么区别,永远也开不了公司,当不成小老板。可是,了解到自己做不成对缝,再经历一段无着无落找屎狗一样的日子,我还是盼望有一件什么实在的事拴住自己。至少,不至于在两点一线上痛苦地往返。
后来才知道,黑牡丹之所以和四哥有联系,是因为四哥舅哥的建筑公司在黑牡丹饭店挂账吃饭,也就是说,“歇马山庄饭店”是四哥舅哥的定点饭店。四哥一回来,就陪他的舅哥来了。和他的舅哥在一起,四哥和在家时判若两人,不但说话低声低气,连走路都是猫着腰。四哥的舅哥个子很矮,属于有宽度没有高度那种,有点像我名字给人的印象。为了突出舅哥的身份和地位,四哥点头哈腰的样子和我这条狗简直差不了多少。惟一不同的是他可以上桌我不可以上桌,他在包间里我在包间外。不过跟他到了工地,他的舅哥不在场,他可就是另一番模样了。
那是一个养一群狗的主人才有的模样,不但腰杆竖了起来,眼角都差不点竖了起来。他在工地上管材料兼管工程进度,我,二哥,三哥,鞠广大父子,都是他的狗。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感觉,我的哥哥和民工们不一定这么想。我的二哥是大工,又是只顾埋头干活的大工,从不抬起他的头,也就看不到四哥的样子。我的三哥,倒是一见四哥赶紧冲他点头,不管四哥看不看他,他多年来围当官的转,自然早已习惯看当官的脸色。我的二哥三哥都不在乎,鞠广大父子就更无所谓是人还是狗了。我在乎,第一我不喜欢干活,尤其不喜欢干和砖石瓦块水泥打交道的活,第二,我不愿意将自己置于一项被人管制的工程之中,又是这种漫无边际的工程。我是喜欢漫无边际,但在那漫无边际里时间必须由我自己支配,比如想躺着想坐着或者想到外面走动走动。每当发现我停下来,四哥那竖起来的眼角就悬在了半空,这让我极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