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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杂木林的呼唤 (3)

黑小子跳了一下,就蹿下沙岗去了。她也抬脚下岗,准备前头带路了。我忙说:“等等,我穿上鞋子。”弓腰爬上沙岗,借着月光,我很快在草丛里找到鞋,坐下穿着。黑小子刚跑下去,看我们没走,又呼地蹿上来,坐在我旁边歪头看我穿鞋:“呱!呱!”又叫了两声。我笑了,在它头上拍了一巴掌:“调皮!”女主人收脚回转头,也忍不住笑了,抱歉地说:“你不知道,黑小子淘气得很!”那口气不是埋怨,倒像一个女人用这种方式夸奖自己的儿子。我猜想,这一定是个温柔的女人,她会很疼爱孩子的。可惜她没有。

我们一前一后,穿过一座座沙岗的空隙,脚下是没膝深的茅草,两旁是带刺的灌木,稍不留神,就会划破人的脸。她热情地在前头带路,不时用双手拨开灌木的枝条,回头招呼一声:“别碰着脸!”“走这边!”有时候,她伸出纤长柔软的手臂牵住灌木枝条,侧身让我先过,然后再紧走几步赶到前头去。

她想得真周到,带着女性特有的细心。虽然步子有点急促,声音有点慌乱,不过看得出,她对我这个“小伙子”一点儿也没有戒备。她不怕我,不怕一个陌生的男人会起歹心。那么,先前她只是怕我的枪了。我在心里想,这女人长期生活在林子里,看来,对外面人世的复杂还不甚了解。她就不怕我突然从背后抱住她吗?她就不怕我到住处会威胁她吗?这女人真是太善良,太纯净了!她把人心都看得这样美好。

也难怪,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溶溶的月光,幽幽的树林,在林间汩汩流淌的清溪,明镜一般的积水潭,水潭里无拘无束的野鱼,岸边丰美的芦草……哦,这里远离人尘,是大自然母亲陶冶了她的性情,她才真正是大自然的女儿!一只夜莺在什么地方叫起来,清脆圆润,又戛然而止,但那余音似乎还在朦胧的夜色中缭绕、扩散,愈益使整座林子显得那么空寂、恬静,像一位沉睡的少女。我忽然想到文学创作中的移情。前不久,我还把这里看做恐怖的地狱,而此刻,这里的一切都叫我感到舒心、愉悦了。人的情绪也真是怪,我是不是把这里又看得过于美好了呢?

我们已经穿过二三十座大大小小的沙岗,相跟着进入林子。地面平坦了,眼前却突然暗起来。浓密的枝条遮住了月光,我们重又被黑暗包围。那座小木屋就在前头不远了。那里依然亮着明亮的、柔和的灯光。

她忽然犹豫着放慢了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有点慌乱地垂下头,像有什么心思。怎么,她警醒了?后悔了?终于意识到不该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带到家里?还是——有更为复杂的原因?

我立刻又警觉起来,作出一种更坏的猜想——没办法,谁让我是个女孩子呢?而且搞文学的人总有点神经质,老爱从一个细小的动作中揣测人的心理。是不是有个圈套在等着我?万一小木屋里还有个男人,她是故意骗我去呢?不是没有可能!凭她那个胆怯柔弱的样子,在男人面前肯定是只小绵羊。妻子被逼着帮丈夫干坏事的例子不是没有,法院的布告上就见过。那么,她现在犹豫什么呢?是不是良心发现,不忍心看着一个无辜的姑娘受害?这也有可能。我怀疑她已经认出了我是个女性。在我躺在沙岗上醒来之前,她已经仔细观察过我。我跳起来之后,也一直在打量我。后来,我还和她说了几句话,尽管当时曾故意把嗓子压粗一些,怕露了马脚。是的,肯定是这样了。

那么,她说男人已经死去就是假的了!那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蓦地,我又想起昨天下午碰到的那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他曾那样异样地盯住我看。是不是他呢?如果是,那就糟透了!也许,从昨天到今天,他一直在暗中跟踪我,早已发现了我是个姑娘,只是没有机会下手。现在,我撞到他眼皮底下了,他会放过我吗?说不定这女人就是被他逼着出来诱骗我的。而这样的事,他们也许已经干过多次。在这样偏僻的地方,干这种坏事真是再相宜不过了。顿时,我感到一种防不胜防的恐惧。

是的,我把生活看得太简单了,把这次旅行也看得太浪漫了。这简直是一种儿戏!在县城时,我的那一位是那样激烈地反对。在他的房间里,他激怒得像一头豹子,“砰”的一声关上门,压低了嗓子指斥我:“你们这些搞文学的,都是些神经病!心血来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手头还缺什么?人物、故事全都有,写就是了!还去搞什么鬼体验?感受、感受,感受是个什么东西?什么都不是!故弄玄虚罢了!”

他气得在屋里直转圈子,高大的身躯碰得桌椅乒乓乱响。我默默地坐在他的床沿上,任他发脾气。我知道他爱我爱得多么深,他是生怕我出事。平时,他还是很理解我的。为了支持我搞创作,他答应了我一次次推迟婚期的要求。现在,我已经三十三岁,他三十四岁了,我们还没有结婚。凭良心说,他是全力支持我的。但对于文学创作中某些微妙的东西,他并不太懂。他以为有了人物、故事,就可以坐下来写小说了。其实并不那样简单。首先,没有对人物的深刻理解,就无法下笔。而理解一个人物,就要熟悉他的经历、他生活的环境,对人物原型作一番深入的调查,然后才好归纳、提炼、改造,写出所谓“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此外,还有许多许多。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精神生产过程,复杂到有时说不清楚。在这个精神生产过程中,还包含着艰苦的体力劳动。作为一个文学新手,我对这方面的理解还不深,但体会到了它的重要。这些苦楚,他懂吗?他不懂,因为他不搞创作。我不想刺伤他,也没有道理去刺伤他、挖苦他。作为一个痴情的恋人,他完全有理由发脾气。我想,他发一阵脾气就会好的。以往每次推迟婚期,他都要发脾气,过后不也好了吗?

可这一次不同往常,他那么固执,说出了非常难听的话:“写土匪就去过土匪样的生活,写妓女呢?难道……”

我气坏了!没等他说完,冲上去打了一个嘴巴,“叭!”好响哪。他愣了,我也愣了。只一瞬间,我扑到他怀里,呜呜地哭起来。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话太重了,紧紧搂住我,两人好一阵没有动弹。终于,他还是妥协了,眼上挂着泪花。我为他抹去泪,使劲吻了他一下,劝慰说:“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儿回来的,完璧归赵,还不行吗?”……

可现在,我面临着严重的威胁,落入一个陷阱,不敢说真的能完璧归赵了。

我想立刻逃离,然而来不及了。

05

我觉得眼前金星直冒,腿软得不听使唤。几天来积攒的疲劳又重新向我袭来。而且,经过先前那一阵极度的紧张和虚惊,我的精神已完全崩溃了。我感到四两力气也没有了,小口径步枪从手里滑脱到地上。

那女人发现我有些异样,先是呆看着我,有点迟疑,后来忽然冲过来,张开双手。我趁势整个身子倒到她怀里。我完全不由自主了,像是已经昏过去。

“小兄弟,小兄弟!你这是……怎么啦?”那女人抱住我,急切地呼唤。我耳鬓感到了她唇边的热气。

什么,小兄弟?她怎么改了称呼。先前不是叫我大哥的吗?我知道,当地风俗,女人和陌生的男人说话,哪怕对方比自己小几岁,也要称呼大哥,那是一种尊重和客套,其实含着生疏在里头。一旦称呼兄弟,就有亲切和随便的成分了。事实上,我比她小几岁,姑娘打扮成小伙子,就更显得年轻俊气了。刚才在月光下,她肯定看出了我比她小一些。但不管怎么说,她仍是把我当成男人的,这一点并没有变!而这一点又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推翻我刚才一系列的猜想。我是自己吓自己!嗨,女人啊,可怜!

月亮换了一个角度,透过树梢的缝隙,重新把光亮投向我们,只是有些儿斑驳、迷离。我的意识仍是清醒的。树影下,她紧紧搂住我,浑身都在颤抖,一边着急地自语:“天爷,这可怎么办好……”她以为我真的昏迷过去了,我也就索性处在“昏迷”状态,轻轻地靠在她肩上,感受着温存和抚爱。我几乎已经忘记自己是个“小伙子”了,这么死乞白赖地躺在一个女人怀里,不会引起人家的反感吗?不过看起来,她似乎并不介意,那么顽强地撑住我的身体。有几次,我身体的重压逼得她后退半步,但她也只是调整一下姿势,又重新把我搂得更紧。从她紧跳的心和急促的呼吸中,不仅感到了她心中的焦灼,而且感到了一种烈火样的冲动,那里头似乎还有一层被长期压抑着的隐秘的感情。她这种复杂的感情的表露,不仅使我为她的善良感动,而且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还不急于暴露自己的身份,还要继续装成小伙子,探究一下她心中的秘密。说不定,我会碰上一个很好的小说素材。

大概,她觉得这么支撑着不是办法,开始倒退着步子,往院里拖我。我一米六八的个头,很结实,当年上中学时,曾是学校女子篮球队的后卫。这几年又胖了一点,体重约有一百二十斤。她拖起来很吃力,还要一手拿着我的枪。她拖了十几步,气喘得更厉害了。我实在不忍心再“昏迷”下去了,忽然站住,从她手里抓过枪:“大嫂,让我自己走!”

她被吓了一跳,猛然松开手。就像练武功的人身上缠绕的铁丝,一运气突然崩断一样,缠绕在我腰间的双手突然飞走了。一抹月光照在她张皇失措的脸上,她女性的本能又一次显露出来。

我试探着说:“大嫂,我刚才有点头晕,这会儿好多啦。你这儿要是不方便。我还是走吧?”

“不不!没啥不方便的……咱们到家去吧,睡在地里要受凉的。走吧走吧。”不容我再推辞,她已转身紧走几步,打开了小院的木栅门,又回头重复了一句,“在外面要受凉的。”

事情越来越明显了:她很怕我走开。或者说,她很怕失去我。现在可以说,我已经看透她的意思了。

这真是一场有趣的戏!我决心继续演下去。

我随她一路走进院子,黑小子“吱吱”地转着圈子,又扑又跳,欢快地迎接我。那女人推开屋门,往里让我:“进去吧。”

我站在门槛上,稍稍停了一下,脑子里还有潜在的警惕。屋门很厚,很重。如果在里头闩上,从外面是很难打开的。屋子很小,只有乡下一般屋子的一间半那么大。当门一张粗木桌,几个高矮不同的板凳,放在靠墙的地方,看得出很少使用。屋子东间一张大木床,青缎被子整齐地叠放在一头,床上吊着白尼龙蚊帐。横梁下挂一幅黑底碎黄花布幔,把屋子隔成里外间。此外,还有几个木制箱柜。整个屋子干净、利落,有一种出家人的淡雅和年轻女人的居室常有的气息。我里外扫描了几遍,确信没有埋伏,残存的一点戒备完全消失了,这才放心走进屋子。

我把枪倚在当门的桌上,帆布包从身上摘下,放到桌面上,里头还有半只烧熟的兔子。她很麻利地端过一张高脚木凳,我大大咧咧坐下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那女人正在桌子对面倒茶。灯光下,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她约有三十六岁,个头有一米七二左右,很挺拔秀气。一张瓜子脸,被一缕柔软的黑发遮住半边,皮肤很白,也许和长期生活在密林间,不大晒到太阳有关。我突发奇想,凭她这副身材,在年轻时肯定是个运动员的好材料。可惜生活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被埋没了。

她抬起睫毛,看我在打量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红了,简直还像个少女一样羞涩。她不敢再看我,用双手送过一只细瓷碗,几乎用呻吟样的声音说:“你……你喝茶吧。”茶是黑红色的。放红糖太多了。

我越发觉得有趣,也为了让气氛活跃一点,故意逗她说:“大嫂,我还没吃饭呢!”她“哦”了一声,一下子扬起眉毛,似乎有点歉意地望着我。我从帆布包里掏出那半只烧兔子:“请你给动动刀,加工一下,行吗?”我和她的目光相遇了。她两眼灼热灼热地正盯住我,可一碰上我的目光,立刻又害羞地躲闪开了。我觉得这女人有点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我认识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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