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花大会会场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郁郁葱葱,青绿得让人由衷喜爱,踩上去软绵绵的,不亚于现代专门种植的草皮,山上各色花、树众星捧月般把这片草坪围在中间,置身其间,瞬时烦恼皆消,犹如范仲淹《岳阳楼记》所载:“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也。”
会场的摆设也甚是奢华,诺大的草坪上围了一圈矮几,全是汉白玉所造,光滑莹润;几上摆满了各种水果、甜点、酒水;每个矮几下边放有一块厚厚的纯白毛垫,毛既高且密,坐上去,柔软舒适,肯定价值不菲。
“大哥,坐首位的是当今二皇子齐思淼、三皇子齐思仁、七公主齐思菡、八公主齐思悦;往下是吏部侍郎辛玉国,旁边的是工部侍郎耿千秋,再往左依次是户部尚书之子尚敏、京城首富之子杨喜银、平远侯之子卫茂盛……”李世民认真的指着各家公子一一给杨程程介绍。
“这边第一位是天昊王爷之女齐莹莹,往右依次是镇远将军之孙女林嫣然、兵部尚书之女侯妙妙……”接着是各家美女的介绍,反正杨程程是一个也没记住。
除了王子公主坐于主位,其他的分男女相向而坐,每位宾客身后均立一美婢伺候,俨然一大型相亲会。
“今日乃一年一度的赏花大会……”
“礼部侍郎到!”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二皇子齐思淼的开场白。
“咦,他怎么来了,以前从没见他参见过什么宴会……”某甲道。
“难道他也冲着七公主来的?”
“难说,七公主乃京城第一美人,他灵逸轩再高傲,也是个男人!”
一时间,会场像菜市场一样热闹不止。
“轩哥哥!”一声惊喜中带着不可置信的娇呼,主位上的人儿已如翩翩蝴蝶般奔向过来的灵逸轩。
“灵逸轩,号称京城第一美男子,位及礼部侍郎,容貌出众、才华横溢,乃当今皇上第一宠臣,百官争相巴结,更是京城各家小姐、夫人爱慕的对象,连七公主齐思菡对其也倾慕有加。但其生性散漫,风流潇洒,高傲自负,少管朝堂之事,时常流连烟花之地,却至今未有娶妻。”李世民见杨程程一脸好奇,有些不屑解释道。
只见此男子双目明亮清澈,灿若星子,眉若漆刷,傲然耸立,鼻如玄胆,挺拔高扬,唇似枫叶,薄而炫丽,真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头戴束发嵌玉紫金冠,黑发如泼墨般浓密的披撒在肩后;身着乳白色暗花长袍,金线刺绣镶边;腰佩一菱形玉佩,色泽均匀,纹理清晰。
迎面走来,步伐开阔,仪态万千,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优雅气息。
杨程程不禁有些痴了,如此之貌,要在现代就没那些快男什么事了。
想想自从来了古代,身边认识的几乎都是帅哥,难道这古代的绿色食物、绿色水源、绿色空气真能“慢性美容”?不过最让杨程程惊艳的也就树林帅哥和这个灵逸轩,灵逸轩之姿不逊于树林帅哥,只是树林帅哥更酷,灵逸轩更美。
“公主,下官参加公主,请公主上座!”灵逸轩暗暗皱眉,不动声色的避开齐思菡的手,要不是听影说杨程程来了夕霞山,自己打死也不会参加这种无聊聚会。
“下官参加二皇子、三皇子、七公主、八公主和各位同僚!”灵逸轩不卑不亢的拱手道。
菜市场一下变成了停尸房!
“逸轩不必多礼,来人,设座!”二皇子受宠若惊,满朝文武皆知灵逸轩是父皇最宠之臣,朝中下至七品小官,上至王子、公主莫不巴结于他,无奈其高傲自负,平时即使见着丞相、大将军也时常不予理睬,今日竟主动向众人打招呼?
片刻寂静以后,会场恢复自然气氛。
“去年菡公主以一首《兰》夺得赏花大会第一才女之称,不知今日我等是否有幸见识公主大作?”某甲一脸谄媚。
“啊,既然各位公子抬爱,那思菡就献丑了。”齐思菡一脸受用。
“轩哥哥,今日我就以春为题赋诗一首可好?”齐思菡一脸娇羞的望着灵逸轩。
“公主惊世之才,下官佩服至极,一切但凭公主做主。”灵逸轩很无奈,这个公主美是美,就是太爱缠人,现在又有杨程程在场,生怕她对自己有所误会。
“胜日寻芳泗水滨,
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的东风面,
万紫千红总是春。”(引用朱熹的《春日》,陶桃实在笔拙,写不出诗)
齐思菡甚为得意,都说轩哥哥才华横溢,是爱才之人,自己今日所作必能让轩哥哥更加刮目相看。
“公主大才!今日有幸见识公主大作,是我等之福啊!”
“公主之才,尚某生平所见,当属第一!”
“公主……”
场上顿时一片巴结讨好声。
而杨程程因为昨晚莫焱的事,快天亮才睡,那些公子小姐又无聊至极,现在瞌睡得不行,早就趴在几上找周公去了。
“轩哥哥以为如何?”齐思菡被赞得飘飘然,还不忘向灵逸轩放电。
“恩,公主才华盖世,下官佩服,不过论学识,下官听闻一人,此人名杨程,曾做诗一首《佳人》赠予天下第一美人美仑,下官拙见,此子文采比公主略高一筹。”灵逸轩见杨程程在自己进来以后没多久,就开始睡,心里郁闷,天下哪个女子见着自己不是眼珠子动都不动一下,她居然看了自己一眼就开始呼呼大睡!
“杨程?可是得美仑小姐青睐的玉面小白龙杨程?”
“闻其为美仑小姐抚琴赠歌一曲,听者皆如痴如醉,金阁的沈逸沈公子称其歌声更胜美仑!”
“沈公子对其也青眼有加,还送其金阁信物蓝田玉佩!”
原来才子佳人也八卦。
“啊?大哥,原来你还是才子?”灵逸轩话音一落,众才子佳人议论纷纷,李世民一脸惊喜的望向杨程程,觉得自己大哥太厉害了。
“啊?这位公子莫非就是玉面小白龙杨程?”灵逸轩大步上前,一脸“兴奋”的对李世民问道。
“正是!”
“大哥?大哥?”李世民一脸兴奋,原来大哥的名头果真很大,连朝堂之上的灵逸轩都知道。
“干什么?别吵,我要睡觉!”杨程程一边揉眼睛,一边擦嘴角,愤怒地对李世民咆哮。(杨程程有睡觉流口水的习惯哦)
见杨程程小嘴微撅,鼻子轻轻皱起,眼睛紧紧闭起,还流口水,煞是可爱,灵逸轩顿时觉得心里像有人拿着羽毛不断的挠,痒痒的、麻麻的,顿时想冲上去咬她一口,不自觉的就嘴角翘起,眼睛里充满了笑意。
远处的齐思菡听灵逸轩如此赞赏杨程,众人也一脸向往,心里暗生愤恨,嫉妒她抢了自己的风头;此时见杨程乃一其貌不扬的黑小子,还在众多才子佳人中会周公,居然还流口水,其衣着打扮也甚是寒酸,当下鄙视不已。但见灵逸轩竟直直望着他,居然满脸含笑,眼睛里更是化不开的温柔,心中立刻警铃大响。
“这位公子可就是杨程?不知思菡是否有幸一闻公子的《佳人》?”齐思菡面带微笑,心里却恨得直咬牙。
“啊?思菡?”杨程程揉揉眼睛,还没完全清醒,看着面前这个微笑的美女,再看众才子佳人,有的期待,有的鄙夷,有的嘲讽……
“大哥,这是思菡公主,……”李世民急切道。
经过李世民数百字的解释,杨程程这才明白自己又从武林高手跨上才子宝座。
“杨某才疏学浅,既然公主吩咐,那杨某就献丑了!”
“风云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静,安静,宁静,寂静,静得不得了!
“妙啊,妙啊!果真是旷世之作!”
“杨公子果真乃天下第一诗圣!”
一阵静得不得了以后,期待、鄙夷、嘲讽已经变成钦佩、嫉妒、惊愕。
哼,小样,想看我笑话,没门儿!杨程程心里得意。
“听闻公子琴曲了得,不知我等可有耳福?”某甲摇身一变,成为杨程程的粉丝。
“这个……”又唱?我又不是卖唱的!
“杨公子,《佳人》一诗,既是赠予美仑小姐,知者众多,如何证明《佳人》乃你所作?现又不肯抚琴吟曲,莫非公子乃假冒小人?”见杨程程犹豫,齐思菡暗猜难道赠曲于美仑只是误打误撞运气好?
“如此,那杨某只好再次献丑了。”这个公主是不是有病啊?第一次见面干嘛那么尖酸刻薄针对自己?杨程程纳闷不已。
“环儿,伺候杨公子净手!”齐思菡向身后的侍女使眼色。
原来这齐氏王朝有地位的人抚琴、作画等前都要净手,规矩还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