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天出奇的明媚,没了夏日的炎热更没有秋尽的萧瑟,就这么暖洋洋的开始了一天。
一大早的太阳光打在身上让人觉得毛孔都张开了,李慕思掐着表在公寓楼下焦急的踱步,手里捧着一大束的蓝色妖姬,颜色艳丽夺目。
一辆流线型的跑车冲到了李慕思的面前,车窗被放下来露出余阳俊朗的脸,偏了偏头说道:“上车。”
李慕思定了定上了车,环视一眼车里大气的内饰:“阳小朋友,哪有弄的?这么气派?”余阳要比李慕思小两岁,再加上李慕思那让人敬仰的职业,李慕思华丽丽的拿出一副大姐的派头。
“借的。”余阳蹦出两个字,绝尘而去,开车都不忘斜睨李慕思抱在怀里那壮硕的花束:“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蓝色妖姬是我最喜欢的花,你知道它的花语么?”李慕思低头轻轻的说。
“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束价格不菲,你送给我我还领点人情,记你个好,你送他,肉包子打狗的感觉。”
“呼呼,跟你说你也不明白。”余阳怎么可能明白她的纯情少女心。
“要我说你最该送的是仙人掌啊,那花语不是得不到的爱么?多合适。”
“开车!!”李慕思瞪余阳一眼,自顾自的摆弄自己的衣服。
见到王勇刚时他正站在门前迎客,身边站着……一位有些丰满的女人,就那种一看就很贵气的女人,怎样的贵气呢?真金白银堆出来的贵气感,李慕思一直说王勇刚这个名字虽然叫的俗气,但人却文质彬彬一副书生样,上学那会一口好口才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小姑娘,李慕思当时算是文学社的一枝花,本身矜持有余也被王勇刚迷得团团转,最后还死心塌地了。
可是现在。余阳俯在李慕思耳边的叹息露了底:“虽然你也不至于倾国倾城,但是这个男人怎么看都不配你。”余阳口中的不配是那份气质,王勇刚一看就是庸俗之辈,钱财之奴。
王勇刚变了,笑容里多了三分算计,李慕思跟很多人打过交道说来也应该明白这是多么商业的笑容。但是李慕思的心还是动容了,八年了,他们不曾见过一面,再见面时沧海桑田。
或许是李慕思的目光太执着了,王勇刚就在茫茫人海里一眼看见她时,眼睛亮了一下便走过来:“慕思,你来了啊。”说着捧起李慕思的手紧紧的握着,像是很久未见的故友,一时舍不得撒手,李慕思想要拉都拉不回来。
“咳~”女人淡淡的一声咳嗽,李慕思的手瞬间被松开,另一张笑脸也凑到李慕思的眼前,这女人是王勇刚的妻子:“勇刚的同学吧,幸会幸会。”说着捏了一下李慕思的手算是握手,然后双手缠在王勇刚手臂上。
李慕思看着这一幕眼睛干干涩涩的,突然一个有力的臂弯把自己拖入怀里,余阳捧着一张绝对阳光普照的脸自我介绍:“你们好,我是慕思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