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还好!”
“这也不能怪我呀,我才刚刚到我娘家,说什么也得坐下来,喝杯茶,歇口气,你说是吧!”没等成爸爸应她,她又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好在我哥有车,要不然,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送小家伙回来呢!”
“那是那是!”
“天黑了,回去了吧!妈都做好饭菜了!”骑车的男子嚷道,这是他出现在他们面前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
“哦,那我们走喽!”那女人说,“我还得在娘家住几天呢,呵呵!”
女人那尖锐的笑声随着上“嗡嗡”的机车声,消失在暮暮夜色中。
月亮已经爬了起来,星星也钻出了家门,高高挂在了幽蓝色的夜空上,烙上了时代印迹的旧街道,在昏黄的路灯的映衬下,显得神圣而庄重,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声,似乎是对如期降临的夜幕产生了不满。
“好了,好了,回去了”成爸爸催促道,并伸手搂过抱着小奕扬的成妈妈,朝自己的车子走去了。
车子缓缓驶入了茫茫夜色中,渐渐地隐没在黑漆漆的大山中。
事情总算告一段落,可恶魔还未完全结束。在那件事发生之后的好长的一段时间里,成妈妈都还没有走出那件事的阴影,常常会在三更半夜大喊大叫,呼唤着成奕扬的名字。
所以,自那以来,成妈妈都不敢把成奕扬带到人多的地方,而成奕扬自己也不喜欢,掺入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对于秦汝娃的提议,他是不用思考就可以否决了。
但秦汝娃又不依不挠的,别看她表面那么柔弱,那么温顺,可也有固执的时候。她虽不喜欢热闹,可对这种喜庆的场面,她却别有情感。这并不是她无中生有的一种情感,而这也是由她的经历所产生的。
不同于成奕扬那段“惊悚”的回忆,她的这段回忆,充满了欢乐与温馨。她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往往容易被父母忽略掉。而这种孩子往往得忠厚老实的代言人,总是那么听话,那么憨厚。因此,她虽然没有得到秦爸秦妈的爱,可得到了在她家干活的,不管是临时工还是长工的关爱。特别是她家的那位保姆,一直都把她当自己的女儿看待。秦汝娃的这段有关选购年货的记忆,就是她给予的。
说到选购年货,秦汝娃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过去的一幕幕。从小,她就是一个不被家里人疼的孩子,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去旅游,她也只能呆在家里,看书看电视。他们出去逛街,她就呆在厨房里跟着保姆进进出出,学做各种菜,还会帮保姆搞搞卫生。秦妈妈也很少给她买衣服。小的时候,她基本上穿得都是她姐姐穿过了的,不要了的衣服。偶尔给她买那么一两件,那都是那种过时了的,正在打折的衣服。倒是,保姆林姐给她买过几套她很喜欢的衣服。
保姆上街,也会带上她,给她买好吃的。秦妈妈也不反对秦汝娃跟保姆呆在一起,因为这样,她倒可以省下一份心去打麻将了。平时保姆也不怎么上街,去的也只是菜市场。只是每到临近过年,趁秦胜夫妇都不在家的时候,她就隔三差五就往闹市里跑。碰上天气好的话,她还会带上秦汝娃,乐呵呵地逛上个大半天才依依不舍地回秦家。有时,倒霉的话,会被秦胜夫妇撞着,这样就会免不了被臭骂一顿。可这也阻止不了她继续冒险的心。
秦汝娃是非常乐意跟着去的。在那里,她才有真正逛街的感觉。秦妈妈带她出去时,每每都是空手而去,满载而归,可提的都不是她的东西,她很小就被当作跟屁虫使用。逛街的时候,替她姐姐与弟弟拿东西,而她呢,是连喜欢的衣服也不敢多看。因为,她一慢走了几步,就会遭到他们的辱骂。
跟林姐上街就不一样了,她们也不是去什么高级服装店,或珠宝店什么的。她们就喜欢往市中心那步行街的人群中挤。因为这是一个小县城,虽然还算发达,但周围的乡镇还是保存了浓郁的乡土气息。当地的村民会开着自己的小货车,将自家自制的各类小吃,无机粮食蔬菜,各类原生态的水果运到这里,摆上摊子,尽情吆喝。
秦汝娃喜欢这种粗犷的声音,它就像从唢呐里发出的声音一样,挑逗着她的耳膜。每当置身于其中的时候,她就觉得全身的细胞都要“闹革命”了,整个人都非常的兴奋。
最让她难忘的是,她可以在那里吃到很多很多美味的小吃,林姐也会给她买很多很多有趣的小玩意儿。
那令人激动的情景,如今,还历历在目。虽然上大学后,她就很少到那儿去了。现在,一时冲动,秦汝娃又想重温一下那不多的欢乐的少女时光。
因此,平时言听计从的她,竟不顾成奕扬的反对,执意要到那里走走,还扬言说,“你不去就算了吧!我去我的,你去你的,我们兵分两路,各走各的!”
“兵分两路就兵分两路,谁怕谁呀,你以为我很稀罕跟你一起逛街呀!”成奕扬扬眉说道,然后潇洒转身,首先移动了脚步。朝着相反的方向,迈开大步调朝前走去了。
秦汝娃也不甘示弱,扬起头,冷哼一声,优雅地转身,然后就朝与成奕扬相反的那个方向走去。
俩人都很倔强,谁也没有回头。直到转过了街角。成奕扬才后悔了。
“她傻头傻脑的,我不跟着去的话,她或许会连回家的方向都找不着!”成奕扬在心里暗暗想道,并果断地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