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我一路将傅昱往账房领,因我平日里除了给九爷书信便极少动笔墨,房中并无备份,只得借用许鸣的文房四宝一用。途中我连应对许鸣质疑的回话都想好了,便说是傅昱第一次出远门,孝心四溢,尤其放心不下家中老父,但又因不善表达,就由我代笔。反正,坚决是不能让许鸣知道傅昱以他名洁做要挟的事,否则,以我对先生的了解,届时必要上演一出抛头颅洒热血的壮烈戏码。
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屋内青烟徐徐,燃着的是许鸣惯用的熏香,账本一一摆在案几上却独独不见其人。
但凡高人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又因许鸣正是这般的高人,我便没有在意。待左右磨好墨,铺上纸张,得令退下,我才从旁而上,豪气万千地撩上袖口,摆开十足写狂草的架势,凝神聚听,郑重地提起笔。
然而约盏茶的功夫过去了,我只略略将笔头顿了一顿。
眼下的情况并不是我又临时反悔不肯帮傅昱,只是一提笔就被 “傅”字头上是否有一点给难住了。
宋贤楼名扬天下,身为楼主本应是德被四方的大雅君子,但身为女子,我时刻秉持着无才便是德的传统操守,因而许鸣教我习字的时候常常在想给九爷写信的时候用不用得到,倘若用不上,我便左眼看右眼忘全然不放在心上。
此刻为了掩饰尴尬,我沉下脸略作不满地撇嘴:“你就不能再站过去一点?”
昏黄色的光静静泻在案几上,被傅昱直立的身子遮住些许,但其实不妨碍我写字。
傅昱轻笑一声,好脾气地让了开去:“不过是回一句话给家父罢了,竟让楼主如此为难?”
我脸上发烫,气恼道:“哼!本楼主向来童叟无欺,此番也是为助你华沐公子才破了规矩。”同时为保我这楼主的赫赫英名,不得不在下笔前将每个字都仔细琢磨不得有误,这琢磨的耽搁竟没有意识傅昱什么时候站到我身后来了。
他眉梢微扬,清冽的眸底倒映出我急得面红耳赤的窘迫模样。
空气中微微有一种淡淡的皂角清香,他像是刚刚沐浴完,依旧高冠束发,简单地着了一件湛青色的素衣,仿若是褪尽铅华,更显书生意气。
联想此人七岁能辞章,八岁能绘画,十岁在商道已是独当一面。
作为生意场上的同道中人,我对他当真是生不出半点好感来。
执笔良久,我苦思无果,终只能打着商量语气道:“本楼主想来想去还是不忍欺瞒傅老前辈,不如华沐公子先大致起草一份,我再照样抄一份送往姑苏,如何?”
傅昱先是垂眸不语,忽的抿唇笑道:“何必如此麻烦。”
我还没反应过来,下一刻,高大的身影带着清新的味道倏然压下来,他倾身向前握住我执笔的手,暖暖的吐息缠绕在我耳畔,只稍一偏头就能看到他的蕴涵笑意的眸子,光华艳艳。
我僵直着身子,晃了片刻神。
老实说,这个姿势委实暧昧了些,从旁看来更像是他从后抱着我调笑戏弄,但他神情淡然尤没有察觉,执起笔来仔细地蘸了蘸墨水,在纸上先写出一行清丽的小楷。我定睛看去,正是‘傅老先生亲启’几个字,虽然我总忘了怎么写,但连着看勉强还能识出。
不过写了六个字,我却觉得傅昱握着我手掌的每一刻都极漫长,外头明明凉风狂卷,手上被他触及的地方却不一会就像是火烧般灼热。
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低头掩住烧红的脸色,不甚自然地抽回手:“呃,外头变天了,本楼主适才想起来昨儿个晒出去的衣服还没收,那就请华沐公子先起草吧,我,咳咳,本楼主先去收衣服了……”
我躲得急,走不过两步,脚下踩到一只毛笔,脚底一滑瞬时就要往地上跌去。
好在傅昱及时扶住我,笑道:“楼主小心,万一有个闪失,就没人帮得了在下了。”
我又羞又恼,决定再也不妄作好人了。
账房重地虽然没有人经常清扫,但一直都是许鸣在记账,他又是个极爱整洁干净的人,绝不会将笔落在地上。我幼时听我娘说,撒谎或者心虚的人眼神一定躲躲闪闪,但我瞧着傅昱刚才双目清明,无甚特别之处,想来是一特例。
此话我本只打算在心底想想,孰料嘴上也说了出来。转身的瞬间,余光瞥见傅昱额角的青筋明显抽了抽。
但这不是最让我黯然伤神的,我突然离开委实是有其他苦衷。方才那一室熏香清新,烟雾弥漫,我仿似置身虚幻之境看到了另一张脸。
茶烟袅袅,烛影幢幢。
青案台前,那一注昏黄的光投在月白色的锦袍上。
那人将宽袖轻轻卷起,冰凉的手拉着我在纸上窸窣写下‘杨末’二字,声音清冽:“你娘生前是被夫家抛弃,那便随你娘姓吧。”
自从许鸣提到联姻的事以后,我竟没再想到过九爷,大概是下意识,将不愿意相信的事都埋藏在脑海深处,不料却被傅昱不经意的一个动作而引发,甚是悲愤感慨。
这大抵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因为想到九爷而苦闷。
我活了二八年华,在这十六年来,脑子里想的不是我娘就是九爷。
而我娘说,你生下来就是为九爷活的。
起先我对这点很是不解,虽然我出生以后见到第一个以及至今为止最后一个能誉为绝代风华的男子是九爷并对他暗生情愫,但若因此就说谁谁是为谁而活的话,又觉得委实矫情了些。待到日后我翻看野史,有幸得知这说法是源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我娘揣着九个月大的肚子从镇上赶路回家,彼时暴雨突至我娘走了没多久感觉腹中痛楚连连,知道怕是要早产了。然而荒郊野外,方圆十里渺无人烟,好在没过多久有顶四人轿经过,听见喊叫声救了我娘,也救了腹中的早产胎儿。
那胎儿是我没错,而那轿中人正是九爷的母妃,韦氏。
后来我娘说,那时九爷不过四岁大却得了一种怪病,夜夜不肯入眠,常是夜里咳嗽,厉害时候还吐出血来。韦氏当时还只是小婕妤而且出身低微,宫中太医少有施以援手,不知她哪里听来的偏方,说是用新鲜的胎衣做药引能有一线生机。本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结果一试之后九爷竟真的痊愈了。
听完以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一出生就背负着救九爷于危之中的大任,尤其想到我和九爷间还存在着这样一抹联系,那几日居然常常从梦中笑醒。
随着年龄增长,我怀着一腔对九爷的特殊情怀越来越卖力地打理宋贤楼。以往我是个挂名楼主,宋贤楼上下全权交由许鸣管制,至今日我不仅自己洗衣做饭,闲暇时候还将九爷的专座擦桌扫尘,每每思及九爷坐在这里的风景,便如盼夫归来的妇道人家。
但,本楼主毕竟年纪太轻,很多事情看不清楚,比如在皇室中,在九爷这年纪有个三妻四妾只能算是稀疏平常芝麻绿豆的小事,我能不介意嘉国夫人,也可以不介意初越公主,我介意的,是我身份低微高攀不上人家,也就是说,哪怕九爷再五妾六妾下去也依然轮不到我头上。
自我入京后,还是第一次思量着‘我算是个什么身份’。而这个问题,我曾经在临安老屋大槐树下想过无数次。
如果不是宣和四年,九爷将我带到宋贤楼,说:“往后宋贤楼便交予你打理,每个月写信向我报安即可,有许先生会助你,不必担心做得不好。” 或许我现在不是每日顶着宋贤楼楼主的头衔周旋在各式各样的人身边,无论是民间传闻还是坊间密事,都在第一时间将收集到的情报递交到他手上。更未曾想,久了以后竟真的把自己定位在汴京第一楼楼主的位置上,甚至还一度很可笑地认为,只要将楼主这个位置做得好了,跟九爷之间的距离也就渐渐扯进,为此废寝忘食地想了许多方法来提升宋贤楼在外的名声。
我以为这一步步走来我做得很对,却忘了,楼主这身份本也是他给我的。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想到这里悲从中来,也不顾石阶冰凉,干脆一屁股坐了下来。
抬手拭去眼角的湿意,堪堪望见角落里那株九盘桃花灼灼其华开得盛艳,是我成为楼主以后做成第一桩‘买卖’,九爷从临安带回的种子,他递给我的时候眼睛看着别处,神情淡漠地让我拿去聊解思乡之情。
我尾随九爷的这段岁月里,未曾见他对我好过,但也未曾见他对别人好过。
他因为在充满斗争的皇室中长大,性子冷漠些本是平常,何况忙中抽闲他不是去逛江南有名的春月楼,而是帮我买桃花种子,看得出我在他心目中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想通这点我忽然像是抓到一根能将我拉上岸的稻草,心中开始雀跃起来,在庭院四周转悠了一番。
此时伙计都去做事了,园中果然无人,我便放心地来到九盘桃花树下,在袖子里掏啊掏的,终于掏出一枚防身用的短刀。外壳上有金光闪闪的三个字,康王府。
我已然忘了这是第几次去康王府时顺手牵羊来的,起先只是为打手柄上那颗玛瑙的注意,不想后来同桌用膳,我取它出来切牛肉被九爷发觉,还记得他神色一怔,微微叹气道,“原来那飞贼就是你……留着防身吧,楼里龙蛇混杂,到底还是要学着自保的。”
几天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顺走金字匕首的第二天,大街小巷都传康王府出了飞贼,武功深不可测,侍卫们无一察觉到他是何时进府何时走的,这样的高手行事作风也相当诡异,潜进王府专门为了,偷一把,嘉国夫人与康王定情的金刀。
金刀其实并未开刃,刀面生钝,但刻字还是绰绰有余。我将错落的枝叶分开,小心翼翼地在树皮上划下九爷和我的名字。
这点是跟我没见过面的爹学的。
我娘生前哪怕再穷也坚决不肯卖掉九盘桃树,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爹在树上刻着他们俩的名字。印象最深刻的,是娘在弥留之际依然要我每天扶她到树下闭目很久。
之前我一直不懂她在想什么,但长大了明白自己心意后忽然就懂了。
犹如我此时就在想,九爷是不是还记得我当日送他出城说的那句话,或者,他压根就没有听进去。
我说的是:“九爷,小末今年十六已是成年,等您这次回来,我便准备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