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独好,可李筱玥一回头,却突然傻了眼。
这茅屋,也太简陋了!
茅屋大概算起来有五间屋子,只可惜屋顶倾斜,茅草纷乱,那糊纸的窗台的油纸已经被风雨弄成了纸絮,而屋顶唯一用来遮风挡雨的茅草除了能遮住刚才出来的卧室之外,其他的地方,屋顶皆露出了好几个大洞。
若是外面下大雨,这屋子里,恐怕要下小雨了!
我这是,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怎么,潦倒成这副模样!
开什么玩笑!
李筱玥仰天长叹,捶足顿胸!
转眼间,李筱玥,不,应该是李金花,来到这杏花村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
此时,她正站在田里,拿着从邻居胖叔一家讨来的秧苗,正站在水田中认认真真的插秧,虽然田里沙虫蚂蝗不断,曾经的李筱玥,如今的李金花不是不怕,但是为了交租,为了不饿死,她只能任劳任怨。一抬眼,看到那站在田埂上的那个几次都想下来的男人此时正拿着一把秧苗,准备下来。
“你给我站住!”
李金花怒吼一声,让田埂上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金花……”
男子急忙顿住脚步,卷起的裤脚还未放下,急急忙忙的站在另一边。
“把秧苗放下!”
李金花气急败坏,怒吼着那男子。
男子身形一颤,急忙放下秧苗,局促的站在另一边。
李金花急忙把手里的秧苗插下,拖着满是泥水的腿来到田埂下,把男子放下的秧苗拿在手里。
“金花?”
男子小心垂着头,从李金花醒来到现在,他除了金花这两个字,似乎就没说过其他的的字。
李金花抬头,恶狠狠地看着那男人,却只是瞪了他一眼,便准备回到原处插秧。
身后的男子看着她的背影,一直黯淡的眼神渐渐有了希望的神采,却带着惊恐与不确定。
他是她从山里捡来的人,因为他长得还算清俊成了她的夫君,不过由于当时他身体太差,又不会种田做饭,李金花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便厌烦了他,处处骂他没用窝囊,不像个男人,而她一个女子,因为不满丈夫,生了孩子还不到一年,便丢下需要哺乳的孩子去了镇上,还说什么要他给一封休书!
后来她在镇上的林家谋得一份洗碗工做工,迷恋上林家二少爷,对他更是,弃如弊履。加之他性格温顺,她说他没有一丁点的男子气概,连个女人都不如!就连小新那个与自己性格相同的孩子,她也不喜欢。
想到这儿,男子神色黯然,只是一想到自她醒来,对自己虽然冷言冷语,时不时大吼一声,但是似乎比以前更加关心了,甚至,他还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一丝丝怜惜。
两年没有回来的她,在林家究竟经历了什么,让她似乎改掉以前好吃懒做的毛病,变得如此勤奋,甚至都知道将家里的两亩农田一亩菜地翻弄出来,插秧种菜!
他知道他不是那种可以托付终生的男子,所以她怎么做,他都不会介意!只是她的突然改变,让她猝不及防!
难道,是因为林家二少爷吗?那个风流俊逸的男子?
秦枫屋子想着,站在田埂上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到眼前一张脸突兀的出现,吓得他退后一步,差点没站稳,幸而一双手扶住了他的腰。
“脚还没好吗?这都站不稳!”
李金花皱眉将秦枫扶住,看着他依旧没什么血色的脸,叹了口气。
这几天,她凭借自己无赖八卦的本事,倒是将自己的处境弄了个一清二楚。李筱玥那个名字已经随风而去,而她现在,名叫李金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妇。为了不引人怀疑,她也不能用自己的名字了,更何况,如今重生,以前的一切,也都过去了。
她李金花,当初与秦枫成亲,被家人安排到这个地方,家住清河镇杏花村村子有一百多户人家,村里村外都种满杏树,李金花的家原本还算富裕,家里三亩土地,一座小山坡,如果勤劳耕种倒是可以养活一家人。
只是这李金花不知好歹,在一次机会上被镇上大户林家二少爷所救,一瞬间不顾家里年幼的儿子和身体不好的丈夫,毅然到了林家做工,只可惜,就在一个月前,她因觊觎林家二少爷被人发现,被打得半死,送了回来,而秦枫,为了救她,也被那些林家的护卫打了一顿。两人受伤,休息了许多日子才痊愈,只是这秦枫的身体确实不怎样,到现在腿部倒是好了许多,只是插秧下水这种事,李金花可不想让他做。
毕竟她一个兽医,为了治疗他的腿,也花了不少的功夫。
“没有,我好多了,其实,我可以下田!”
秦枫似乎不好意思站在田埂上偷懒,斜眼看了看旁边的农田,基本上都是男人和女人一起下田,而他一个男人,站在田埂上看着自家娘子,显得极其不自在。
“行了!我们的田不多,用不着那么夸张!秧插完了,你回去做饭吧,我还要去胖叔家看看他家的猪,毕竟人家给了我们秧苗,怎么都要让他家的猪好起来!”
作为一个兽医,李金花觉得,自己在这古代,应该也还可以活下去!
说完,李金花也不再看秦枫,放下裤脚穿上鞋子便将工具交给秦枫,一个人朝着胖叔家而去。
“可是金花,明天我们是不是该把……”
该把小新接回来!
秦枫的话咽回了喉头,因为李金花已经走远,远远地和上了田的胖婶儿走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