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5800000005

第5章 婚姻家庭常识篇 (5)

余某和后老伴在一起生活,房子是余某婚前自己买的。2006年3月,余某患病,一直由老伴照顾,为了感谢老伴,就按照老伴的意思写了份“最后遗嘱”,遗嘱言明房子和存款等都由老伴继承。可是,逐渐的余某病情加重,卧床不起,老伴也变了态度,不爱侍候,还冷言冷语地挖苦、打击。余某把这事和儿子说了,儿子就把老人接回家照顾,老人觉得关键时候还是儿子有用,就决心把财产留给儿子,并做了公证遗嘱,言明是“最后遗嘱”。可是,余某在儿子家待了两个月,觉得儿媳妇态度不好,就给女儿打电话要去住到医院,表示就算是死也死到医院。女儿将余某送到医院,每天前去探望、呵护,余某在弥留之际当着两个医生的面留下“最后遗嘱”,将所有的财产给了女儿。余某去世后,后老伴和余某的儿女就遗产问题引起了纷争,那么,几份遗嘱哪一份有效呢?

第二份公证遗嘱有效。本案中,余某分别立有自书、公证、口头遗嘱。即使三份遗嘱的形式都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也是以公证的遗嘱为准。因为,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他遗嘱都不能推翻公证遗嘱,除非再立一份公证遗嘱才能推翻之前的公证遗嘱。最后的口头遗嘱虽然时间上在最后,但是也不能推翻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8.使用“QQ”留言的遗嘱有效吗?

随着电子科技的不断普及,上网聊天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了,一些老年人也开始上网聊天、种种菜、养个宠物什么的。老年人一旦会上网,与子女、亲友联络起来更方便,为了省钱,几乎不怎么使用别的联系方式,因为这些事网上都可以办到,可以语音、视频,等等。那么,如果老人给儿女留遗嘱,用QQ留言可以吗?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网上的留言和电子信件的遗嘱是无效的。订立有效的遗嘱,除了要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要合法,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由、真实的意思表达等),遗嘱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那么,电子形式所立的遗嘱显然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因此是无效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9.九岁孩子立的“遗嘱”有效吗?

小薇的父母双双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去世,给小薇留下数百万的家产。小薇的外婆外公是小薇的监护人,照顾小薇的饮食起居。由于小薇的身体很弱,需要经常到医院做检查,定期打针吃药,为此,外公外婆很发愁,就时不时地和亲戚们念叨一下,算是解个闷。可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小薇的表舅知道这个情况后,就百般地讨好小薇,经常带着小薇去游乐场,平时也经常辅导小薇的功课,小薇觉得表舅是他的良师益友,是最值得信任的人。在表舅的授意下,小薇竟然给小舅写下遗嘱,写明自己有啥意外后,身后的财产都交给舅舅处理。那么,小薇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小薇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所设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例中,小薇年仅九岁,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小薇所设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0.不履行赡养义务,就没有继承权吗?

徐某多年来靠着到外地拾荒给两个儿子都盖上了三间房,后来自己也积攒下一些钱,悄悄地存在银行里,没有告诉两个儿子。徐某告老还乡后,起初与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自己出一些生活费,还经常帮着干一些农活。但是,儿子不成器,天天赌博、喝酒、打老婆,对徐某也是冷言恶语,甚至不希望徐某住在家里。徐某难过、伤心,在一次被儿子辱骂后,徐某被驱赶到小儿子家。小儿子一家对徐某很好,非常尊重善待老人,徐某在小儿子家一住就是十年,期间,长子一家没有履行过任何赡养义务。老人病逝后,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小儿子。长子得知后,要求分割遗产,认为自己也是儿子,有继承权。那么,徐某的长子有继承权吗?

徐某的长子不再享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凡是具有虐待、遗弃、不履行赡养义务情形的丧失继承权。如果由于虐待或遗弃,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徐某的长子辱骂、遗弃老人,并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其不再拥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1.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5岁的小牛牛跟随母亲改嫁到李某家,李某因不能生育,将小牛牛视为亲生儿子对待,疼爱有加。牛牛的父亲牛某因病一直没有再婚,与其母亲生活在一起,互相照应。牛牛逢年过节及放假经常去探望父亲和奶奶。那么,若是以后牛牛的父亲去世,牛牛还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吗?

牛牛可以继承继父和生父的两份遗产。与收养关系不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因亲生父母一方的合法婚姻关系而建立,但因此也并不影响其与自己亲生父母的关系。就是说,牛牛跟着妈妈改嫁后,与李某形成了继父子关系,同时也不会影响与亲生父亲牛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2.立下遗嘱后,“遗赠抚养协议”还有效吗?

叶某在很早就立下遗嘱,将自己全部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女儿继承。后来由于女儿举家移民国外,叶某因不习惯国外生活就独自留在国内生活。后因健康原因,女儿出钱,叶某雇用了保姆。有了保姆的悉心照料,叶某的身体和心情也逐渐好起来。这样,过了几年后,叶某担心贴心的保姆离开自己,就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保姆侍候叶某到终了,其财产的一半归保姆继承。叶某去世后,女儿回国处理善后问题时因遗产问题与保姆发生纠纷,那么,保姆的遗赠抚养协议还能有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并同时也立有遗嘱的,那么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照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本案中的遗赠与遗嘱存在部分抵触,先按照协议处理后,再由叶某的女儿按照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33.怎么继承个人的“股票”?

杜某和妻子结婚十年了,有一个八岁的可爱女儿,一家人生活得幸福无忧。杜某业余时间喜欢研究股市,手里持有多家公司的股票,几乎都处于升值的状态。2009年9月7日,杜某因饮酒过度死亡,在处理遗产时,杜某的妻子与杜某的父亲发生争执:杜某的妻子认为股票是属于他们夫妻的婚后财产,老人不应该分割;而老人认为应分给自己一半,因为平时白天都是自己替儿子盯着股票,及时向儿子汇报,所以儿子才会有准确的信息和明确的判断。那么,杜某的股票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呢?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的股票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可以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如果继承人之间有争议,就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证券公司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转户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34.俗话说的“人死账烂”对不对?

赵某因病去世以后,其子小赵继承了所有的遗产,价值大约50万元。不久,赵某的朋友李某找到小赵,拿出赵某的10万元欠条,要求小赵归还赵某的借款,小赵不予理睬。小赵认为,钱是父亲欠的,所谓“人死账烂”,自己没有代父还款的义务。李某无奈,遂起诉至法院,那么,法院能支持李某的请求吗?

小赵应该承担还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税和偿债应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内。本案中,小赵继成的遗产是50万元,而被继承人的债务仅10万元,所以,小赵应该偿还这笔10万元的债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5.自己的遗产,能不能“想给谁就给谁”?

王大爷今年七十多岁,老伴虽然去世得早,可是没有再婚,自己辛辛苦苦将两个儿子抚养长大,两个儿子已成家立业生子。平时儿子们都忙,难得见上一面,为此,王大爷备感孤独寂寞。邻居五十多岁的陈某也是寡居,平日里经常过来照顾王大爷,两位老人走得很近,关系非常亲密,外人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夫妻呢。王大爷认为自己已经对儿子们尽到了义务,觉得陈某与自己相好,要对得起陈某,就想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三份,其中一份留给陈某。可是,儿子们得知这个消息后,愤怒地指责陈某,又责怪父亲不懂事、糊涂,把财产留给外人。那么,王大爷有权把遗产分给外人吗?

对公民自己财产有独立的处置权,完全可以以赠与、遗赠、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其他人不得干涉。既可以将财产留给子女,也可以捐给国家或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同类推荐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这本《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就是其中一部。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夏商司法制度;周朝司法制度;秦汉司法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隋唐司法制度;宋、辽、西夏、金司法制度;元、明、清司法制度。
热门推荐
  • 人间百味(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人间百味(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从喧嚣中缓缓走来,如一位许久不见的好友,收拾了一路趣闻,满载着一眼美景,静静地与你分享。靠近它,你会忘记白日里琐碎的工作,沉溺于片刻的宁谧。靠近它,你也会忘却烦恼,还心灵一片晴朗。一个人在其一生中,阅读一些立意深远、具有丰富哲学思考的散文,不仅可以开阔视野,重新认识历史、社会、人生和自然,获得思想上的盎然新意,而且还可以学习中外散文名家高超而成熟的创作技巧。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宫女Ⅱ

    宫女Ⅱ

    她本是一太医之女,却因为一桩惊天大阴谋,不得不入宫为婢。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相信世间情爱,她只是想要保留一颗纯洁的心,不被别人占了去,人如果没有了心,是活不下去的。她只是想要在宫里默默无闻的过上一年,时间一到,她就可以恢复自由身。她太懒,懒得去争宠,懒的做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梦。她自认有自知之明,也总是掩藏她的锋芒,只想做一个平凡宫女,不想和宫里的任何人扯上半点关系。可是却在阴差阳错间,救了皇帝。她好后悔,她真的不想高攀皇上,最好到死都不要看到他。噩运却接二连三的找上她,俊雅无双,清华飘尘的琴师,。丰神俊逸,灿如春花的小侯爷,不计小节的要和她做知己。她到底该怎么办,为何一年的时间变得这样漫长啊。算了,纠缠吧,不是她想通了,而是她觉得躲来躲去会很累,而她天生懒怠。只是她也不是吃素的,谁要是惹急了她,那就泻药伺候,如果还不行,那就来点春药。不要怪她,这是被迫的。第二卷再次回到皇宫,很多的事情都不同了。虽然她只是相当一名默默无闻的小宫女。当太皇太后问她,到底喜欢谁的时候,她挣扎再三,却给不出一个答案。因为她怕失去自由,也怕伤害到他们其中的谁。"太皇太后,奴婢不想要嫁人。“她不敢去看他们失望的眼神,这样其实对谁都好,只是为何心却隐约会痛。可是没有人因为她的退让而放过她,后宫争宠本来就是残酷的,而她的错就是让皇帝看上了她。当阴谋再次展开,皇帝的不信任,狠狠的伤了她的心,当她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我相信你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我现在就带你闯出天牢。"当小侯爷不顾一切的冲入天牢,对着她说相信她的时候,她灿烂一笑。面前是无数的狱卒,他笑得灿若春花,一步步的抱着她,走出天牢。大婚前夕,她却突然得知了自己的身世,而原本放手的皇帝再次威胁她回到她的身边,这一次她没有抗拒。他特意的冷落她,只是想要惩罚她的冷漠,却不想一场火灾,让他永远的失去了她。对着废墟一天一夜,他不相信她会离开他,疯了一样的寻找,却只是一次次的让自己伤心欲绝
  • 非常道(实体版)

    非常道(实体版)

    这是一个关于修行的故事.左动,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就读于N市某高中,混迹于黑白两道,没什么大理想。可正是这个没远大理想的家伙,突然间被天上掉下的好运砸到,把千年前的炼道者元神收入体内,从此开始了他的炼道旅程。从此后,在他身边的怪事不断,最要命的是,他被来自虚凡界的神使选定为地球炼道界的代表,要送往虚凡界历练。光怪离奇的世界,充满无穷变化的炼道旅程,这一切,都不能改变左动,他还是他,只想在这个世界活得开开心心,做自己想做的事,走自己想走的路,没有什么,比真真正正地做自己,更值得作为人生的目标!一个休闲的故事,一段诙谐的旅程,一种自然的态度……
  • 不可不知的成功方法全集

    不可不知的成功方法全集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知要经历多少的坎坷。每一次的成功,也许都要经历唐僧取经般的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们的生命真有无限长的话,即使把所有的路都走一遍都无所谓,但事实是生命有限,人生苦短,人生真正能够做事的时间不过是短短的几十年。鉴于此,我们编著了这套《不可不知丛书》,作为读者朋友面对现实生活的一面旗帜,来感召和激励人生,共同朝着美好的未来前进。
  • 天罚

    天罚

    废柴混混,机缘巧合下竟然遇上了隐居山林的绝世高手?从此踏上了祛除魔族,保护人间免受荼毒的艰辛道路……一场场死里逃生让他功力精进,到底他是不是那个可以号令天下,保护众生的天下霸主?
  • 每天读点哲学

    每天读点哲学

    智慧不是知识,知识关乎自然,智慧关乎人生。而关于人生的“知识。是没有规律可循的。因为没有哪一个人能够找到人生的规律,谁也不敢说自己掌握了人生的真理。所以,哲学家寻找人生的智慧,注定了是在解答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人生方程式”,每天读点人生哲学,其内容或来自经验的总结,或来自理论的阐释,或是生活的感悟,它们以一种浓缩的方式记录了人类的思想史。也就是人逐渐认识自己的历史。从这意义上来讲,人生哲学都已经被读了几千年,但今天我们还在读,而且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体会,究其根本,就是因为里面是。点燃火焰。的智慧,而不是“授人以鱼。的知识。
  • 李嘉诚经商50年

    李嘉诚经商50年

    李嘉诚连续6年荣膺世界华人首富,连续8年雄居港商首席,他是当代最成功、最杰出的商人之一,成为无数渴望成功的商人心目中的偶像。
  • 瞿秋白传

    瞿秋白传

    想为大家辟出一条光明的路,却因为多余的话一度被误为多余的人。五四风云人物书系《瞿秋白传》,36年悲剧人生说历史误会,从容就义是书生,74载烟云过尽见个人性情,细节还原真秋白。
  • 红颜殇:不屑为公主(大结局)

    红颜殇:不屑为公主(大结局)

    她生于皇宫,天命非凡却因此遭人忌恨祸及亲人;她离开皇宫,苦心学艺只为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她不求荣华富贵,不求众星捧月,只求心底一片清明。可是天不遂人愿,亲人被害,被迫和亲......为什么她要接受这一切?她不要!纵情江湖,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是为了她的貌,为了她的地位,还是其他?随心随情,一世一双人也就够了可是身份地位无法抹杀,何况自己最在乎的人处在水生火热之中?重新披上公主的外衣,为何又在一切尘埃落定时逃离皇宫?他,温润如水,总是笑着对她说,“有我在,别怕。”他,少年将军,却为了她甘心自斩右臂。他,皇妃养子,明明是敌人,却甘愿为了她与养母反目成仇,放弃属于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还有他,阮府少爷,他,邻国太子...到底是谁,才能与她携手江湖?原来,无论时间空间如何转换,都会坚守自己最初的信念...PS:本文慢热,非虐文,非小白文,不喜慎入~106879539糖糖的群~~~糖果屋,欢迎大家~m.pgsk.com/p79/v_m.pgsk.com视频地址,大家看看能不能打开,如果还是不行,就请大家加一下群吧,在群公告里有个链接,一点开就行了,(*^__^*)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