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5800000035

第35章 房产车辆常识篇 (5)

首先,出了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如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或应急车道上,并且迅速报警,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在民警没有到达现场前,遇移动事故受伤者送医院抢救时,要对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设置标志。总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标明原始位置的标记。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切勿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医院。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有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可以请求其予以协助,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也应予以协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信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会经过如下流程: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认定(事故认定复核)——违法行为处罚——赔偿调解——诉讼赔偿(调解不成)——保险理赔(机动车方)。

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相应的简易程序。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

因此,小明需要了解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以避免因事故造成的更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18.公路上“飙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据警方通报,2011年5月15日16时50分左右,吴某驾驶红色宝马M6轿车与另一辆轿车“飙车”,将沿路一侧驾驶电动车的男子撞伤,该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吴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公路上“飙车”构成哪种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在哪里呢?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如下。

(1)量刑.危害公共安全是量刑很重的罪,可判处死刑。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

(2)构成要件。“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法,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都可以定性为交通肇事罪。目前司法实务中的做法是,酒后驾车如果导致1人死亡的(或者非饮酒,但违反交通法规且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如果造成多人伤亡的,根据情节,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此外,涉车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通常是指某一危险驾驶行为对“不特定的公众”造成死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从人性的主观意识来区分。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是故意,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可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于交通肇事罪的。公路上“飙车”的犯罪行为均符合两个犯罪的构成要件,为什么要定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因为,这一犯罪行为已经对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造成危害或危害可能,基于对公共安全的保护,定重罪是非常必要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签了买卖协议,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马某将自己的捷达轿车卖给李某,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当即马某交付轿车给李某,李某付款后将轿车开回家,约定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由于驾驶不当撞上了黄某的奥迪轿车,交警认定李某负全责,奥迪车部分毁损、黄某轻微伤,造成黄某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黄某将车辆出卖人马某和买受人李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本案中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李某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0.小区里丢车怎么办?

张女士所在小区由某实业公司的分支机构某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张女士花333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没有约定期限的《机动车管理协议书》。张女士向停车场交付了年度停车费1 440元,并领取了物业公司发的停车证。凭该证及停车费收据,张女士可将车辆开进小区并停放。几个月后的一天早晨,张女士发现放在小区的车辆丢失,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机动车盗抢保险理赔申请。车辆丢失5天后,张女士从停车场补办了年度停车费发票。市公安局机动车案件处理部门立案查找车辆未果,在3个月后出具了丢失证明。张女士据此从保险公司获得了222万余元车辆丢失理赔款。之后,张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停车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提供车辆停放与保管服务,即应保证车辆完好与安全;停车场、物业公司本应依据出入证控制小区车辆安全,却放任不查验,导致放在自家楼下的车辆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判令停车场、物业公司、实业公司赔偿111万余元车辆失窃遭受到的经济损失。

张女士是小区业主,缴纳了停车费用,获取了所在小区停放车辆的权利,领了物业公司核发的机动车证,张女士据此可以驾车进出小区并停放车辆;张女士还与物业公司达成机动车管理协议。因此,停车场及物业公司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均负有对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的管理义务。停车场及物业公司对张女士的轿车在小区内丢失负有一定责任,对车辆丢失所造成的111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责任。但是经法院查明,张女士对损失的产生也负有责任。张女士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而是停放在自家楼下;物业部门也未及时提醒其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同时在管理方面也不规范、到位,因此双方对车辆丢失都存在一定过错,分别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停车场、物业公司连带赔偿张女士32万元损失。法院认为,停车场收取的费用只是车辆停放管理费用,实际双方并未形成车辆保管合同,因此发生纠纷后停车场只负担部分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1.车主钥匙管理不善,车辆肇事共同担责?

王某于去年12月购买了一辆轿车。因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其同事孙某有驾驶证,王某遂将该车的另一把车钥匙交给孙某,孙某也经常驾驶王某的车辆外出办事。今年8月,王某、孙某和朋友华某等人吃完饭后,一同到歌厅唱歌。华某的亲戚因事需借用王某的车辆。王某当时正在唱歌,该亲戚便未经王某同意,从孙某的手中拿到了车钥匙,并交给华某。华某开车送亲戚回厂上班后,又私自驾车去接朋友,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王某的车辆也损坏报废。王某将孙某、华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相关损失。

王某作为车主,对车钥匙管理不善,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告孙某随意将自己持有的车钥匙交给华某,对其保管的车钥匙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存在一定过错;被告华某是直接肇事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车主王某、车主同事孙某因对车钥匙管理不善,判令与肇事者华某各承担总损失的三分之一。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类推荐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家有律师

    家有律师

    未婚同居共同购房男友突然要分手,怎么办?年卡只用了一个月,美容店卷铺盖走人了,怎么办?职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法治时代,每个人无时无刻不与法律发生关系。本书针对常遇到而又很棘手的法律纠纷及问题分类阐述。案例典型、法条明晰、分析透彻,可谓我们家庭生活的好律师。
热门推荐
  • 逆天斗圣

    逆天斗圣

    叶归,传说中的废材学徒,无意间被云水宗长老步玄空看中,得到了上古奇功玄空遁,从此,一切都开始不一样了。收小弟、抱美眉、战强敌,这一切已经够令人激动了。然而,这只是开始。他的最终目标竟然是……已宣示加入网络文学文明写作行列,自愿接受文明写作行列中各成员进行监督。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重生之狂凤倾世

    重生之狂凤倾世

    唐火儿,唐家第一天才,大陆最年轻的炼气师。莫轻狂,莫家天才七小姐,却因淬炼心脏失败而导致心脏爆裂而死。当一场惊天阴谋令她悲惨丧命,当她变成了她,一场旷世传奇就此展开。精彩片段【一】“人类,就你这九星斗者的实力还想当本王的主人?简直做梦!”黄金豹满脸不屑地道。“哦?你的意思是只有打败了你,才能当你的主人?”女子挑了挑眉,眼角带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玩味。黄金豹冷冷一哼,不置可否。“唰!”女子闪电挥手,顿时,五头个头完全不亚于黄金豹的灵兽陡然出现,将黄金豹团团围住。“给我打!”随着女子轻飘飘的话语的吐出,五头灵兽齐齐对黄金豹发起攻击。
  • 穿越之异世潇湘情缘

    穿越之异世潇湘情缘

    她本是来自现代的白领丽人,独立自主。看她如何在吃人不吐骨头的红楼里以柔弱纤细的林黛玉的身份活出自己的一份精彩,一改黛玉的悲凉结局。如何与自己心目中的恋人共谱一曲恋歌,成就一段美好姻缘。我以我笔写我心,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同的红楼,我笔下写的仅是我心目中的红楼,我希望林妹妹有的生活。我的QQ群号码是94737621欢迎加入一起讨论。喜欢则看,不喜莫入,绕道远行,勿坏和谐。推荐夏轻尘红楼新文《潇湘辞》
  • 搭建心灵沟通平台(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的经典故事)

    搭建心灵沟通平台(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的经典故事)

    每个人都在梦想着成功,但每个人心中的成功都不一样,是鲜花和掌声,是众人羡慕的眼神,还是存折上不断累积的财富?其实,无论是哪一种成功,真正需要的都是一种健康的心理。有了健康的心理才是成功的前提与保证,在人的一生中,中学是极其重要的一个阶段,心理健康对以后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 悍妇当家

    悍妇当家

    穿越女凌秋,被穷困受人欺凌的三兄妹捡回了家.收拾完恶人以后,带着三人努力奔小康.买房买地做起了封建小地主.平静的生活下,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等。痴迷厨艺的厨子、被罢免的官员父子、落魄江湖的剑客(书生?)西门吹雪、守护边疆的将军兄弟、猪头脱线的神医和武艺高强的隐退高手主仆、时尚贵公子皇帝小舅子、不怀好意的敌国王子、以及……平静温馨的封建地主生活,偶尔穿插着这些闹的鸡飞狗跳的各色人等。此文温馨清水!生活化田园化!我的宗旨就是:娱乐自己,娱乐大众!**************简介用分割线*************有朋友死拍我简介,说不够狗血没人看--!我让他写来,他给我来了一堆。贴上给大家,仅供娱乐!NO⒈平凡的穿越女,不平凡的经历,一个女人与三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我喷--!)NO⒉看强悍穿越女,周旋与众多美男之中,三角、四角、多角尽在悍妇当家……(我接着喷--!多角在哪里?)NO⒊一个女人的理想,三个男人的目标,悍妇当家有Y有H,总有一款适合您……(我华丽丽的喷血倒地!)NO⒋“记住我才是第一女主角,别和我抢男人”彪悍穿越女的奇幻之旅,两对痴情男女的旷世畸恋……(这是在我说明那三个“男人”里的小二毛是个女娃娃后他写的--!我爬起来继续喷!)给大家介绍下我比较欣赏的作者的:花月夜小亲亲的文。花月文的特点是大气。当时我特喜欢她的汉宫潋滟,现在附上地址。汉宫潋滟,讲霍去病霍少的故事。大气磅礴,难得的是好文竟然没V,已完结!拐个夫君入洞房,花月的新文。新鲜热乎,我也在追踪ing!小答应。作者前浪,通俗轻松型,个人觉得很恶搞,反正我看到现在笑死了。皇帝不像皇帝,妃子不像妃子,完全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心理咨询指导计划

    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心理咨询指导计划

    帮助家长解读孩子心理的权威读本,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实用指导计划。深入孩子的内心世界,帮孩子走出心理误区,提升孩子的学习成绩。本书为家长提出了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的心理咨询指导计划,有助于家长帮孩子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