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颜色,能改变么?”宁卿拈起这雪色的发,抬头朝着墨一看去,眼里带着苍凉与期待,那种淡淡的自卑,令观者动容。
“能。”墨一点了点头,“今晚药浴之时,便给王爷将这头白发也染了。”
“记得,要毫无破绽,能维持多久?”似乎是松了口气,他已经如此不堪的身体,他不想让她再看见自己这一头白发,徒增悲悯。
五天后。
初夏的枝罗山很美,空中,是漫天飞舞的迷花,雪白雪白的颜色,娇俏怜人的很,全山上都散发着迷花的清香,一路蔓延到山下,地上,是开得正艳的扶桑花,大红色遍布的扶桑,与那雪白的迷花,恰好形成对比,一浓一淡,却相宜。
山腰上的一处大迷花树下的茅草屋里,弥漫着一阵阵饭香,有山野菌菇的鲜香之味,有野菜的醇香之气,还有一些烤野味的肉香。
“吱吱!吱吱……吱吱!”里面传来一声声吱吱凄惨的叫声。
“烬叔叔!我的肉!”寰儿一脸痛心疾首地看着被吱吱啃得所剩无几的野兔肉,那双燕子眸里满是愤恨,鼻尖上还满是灰溜溜的尘土。
歌烬无奈地看着一人一鼠,手里还烤着一只鸡,山间的晨风带着迷花清香,拂过男子邪魅俊美的脸庞,他的眼睛是大而上挑的桃花眸,瞳孔的颜色微浅,里面映照着那欢喜冤家一人一鼠嬉闹的样子,满是宠溺。
“别闹了。”低沉安宁的声音轻轻响起,此刻的他毫无训练寰儿时的严厉,他转了转手中烤制的野鸡,撒上一些昨天匆忙拿的盐,递给寰儿,吱吱作势跳上去,被歌烬一把揪住尾巴拎了下来,“这是寰儿的,你看看你,肚子都鼓成球了,还吃?”
他的语气里带着笑意,桃花眸微眯,也是俊美的很,不过,今日,师傅怎么还没回来?
琅歌今日穿了一身青衣,脸上粘了两片八字小胡须,眼睛处稍稍做了修饰,黏上了一条小疤痕,却不显丑陋,只显得那张原本有些稚气的脸,更加成熟气概。
辽空街市上的守卫从几天前开始,便更加严峻,她得亲自下山一趟,看看出入口之类,留下小烬儿查看着寰儿那孩子,也是安心。
“呦……据说城东千家小姐抛绣球选夫婿呢!”
“真的?”
“真的啊!据说那千家小姐长得倾国倾城,文武双全!我可得去,娶了千家小姐,不仅抱的美人归,还有大笔财富等着我呢!”
“可这几天不是守卫森严么?这千家还有空闲选小姐夫婿?”
“守卫森严又关千什么事?据说,做了千家的夫婿,还能获得千家小姐的陪嫁,小姐会亲自在第三日陪着夫婿回家。”
“这样啊!”
“不多说了,我去了!”
琅歌在后面摸着小胡须,心思万般翻转,夫婿,回家,出城门?
呦呵,这不就是为她赫连琅歌准备的好事么?
瞧了瞧身上的青衣,摸了摸脸上的装扮,这副装扮,小姐应该还是看的上眼的,反正比的是身手,谁动作快,反应迅猛,那就是赢家!
琅歌脸上不动神色,赶紧跟上刚才那说的溜儿的男子。
殊不知,或许,这又是谁特定为她准备的大坑,跳了进去,就会赶紧将盖子盖上?
人群熙熙攘攘,琅歌略显单薄的身子如何钻的进去,正当她决定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奋力一搏之时,却听得一声声人声鼎沸的欢呼,抬头往那华贵高楼望去。
一人正袅袅踱步而出,一娉一生姿,一步一生摇,她穿着一袭红衣,薄纱附体,身形略显高大,眉眼间似乎有些清冷的样子,面纱遮住了她的眼睛,让人看不清她的神色,那薄透红纱却遮掩不住那女子异常妍丽的红唇。
琅歌看着那女子,觉得似曾相识,再看一眼,却觉得不对,那样妍丽的红唇,若是曾经见过,一定记住,但脑中却一点没有映像,曾经见过这个女人。
“我家小姐招夫婿,夺得绣球的人,便是我家姑爷!”那小丫鬟长的也异常清秀,身形也比寻常女子更高。
“小姐,快开始吧!”
“我等不及了!美人!”
“千小姐!”
不知是否是错觉,琅歌觉得,那女子往下扫视一圈之时,往她的方向停顿一番,那双狭长的美眸里,有着笑意。
心中顿时觉得有些不妙,却已是来不及,那绣球直直地抛向琅歌左边的位置,让她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
高楼之上的千小姐微微一笑,向下使了一个眼色,那绣球便直直从那男子手里飞腾出去,在高空旋转几圈,就要掉落,所有人的心都吊了起来,只有琅歌觉得浑身像是被人牵制住一般,连线龙都来不及飞出,那异常沉重的绣球便直直跌落至她的怀里。
连琅歌都觉得,那简直是内定好的一样,浑身猛地一颤,这女人到底是谁?
宁卿?不太可能,从沧兰到这里最快也得七天呢,他怎么可能这么快便追来?
那会是谁,她怎么也想不出,会是谁了。
“公子,我家小姐有请。”人群慌乱,她沉了沉脸色,即将推辞,这场绣球选夫原本就来的奇怪,是她缺少顾虑,便来这里瞎参合了。
“我……”话未说完,却被人狠狠架起。
“欢迎姑爷!”
琅歌还想说什么,却觉得脑子一晕,瘫软下去。
奇怪的是,她袖中的线龙一直若隐若现,却未曾出现去救琅歌,而只是安稳地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