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程程,我今天本来应该早点到,但没起来,马上公司法律顾问林墨淙律师要送份资料到楼下,你去帮我接一下吧!拜托拜托!”一大早钟汶就在电话里咋呼开了。
钟汶是刚来公司一年的正式员工,模样生的娇俏可人,性格又时而三八时而矜持,得到男女同事的一致喜爱。在另一个项目组混得风生水起。我知道她此刻肯定又是在争分夺秒的进行出门前的妆容大战,活该我习惯了每天早到半个小时在食堂慢慢吃早餐,所以总是在这段时间顶替着前台的工作。但这大律师也忒勤劳了,没到上班时间就送东西过来了。
“我不认识那个林律师啊,怎么知道哪个是他?”
“你竟然不认识他?!”钟汶又在电话那头尖叫了起来,震得我的鼓膜一阵阵发疼。
“你的分贝要再高于四十,就自己飞车过来接资料吧!”我怒了,不带一大清早就这么折磨我的中枢神经的。
钟汶立刻换了一个轻柔得如同花季少女的声音,“哎哎,别这样嘛。不过你怎么能不认识林律师呢?虽然他百年不来一次公司,但每次来都要引起全楼女性的尖叫啊!”
“我怎么没听见过那么震耳欲聋的尖叫?”我抬杠。
“当然都是在心里叫嘛,面上谁都是人五人六的。这年头,男人喜欢矜持,女人喜欢装矜持,谁会让你看见自己花痴一般跟在帅哥后面流口水啊!”
我想也对,想起自己在看见苏唯的第一眼也在心里流口水来着。
“反正你下楼,看见一个足以引起骚动的成功人士模样的男人,那就是林墨淙没跑。你可不要一下子就被他迷得七荤八素的把正事忘了,记得,要矜持,矜持……”
我依言下楼,心想着早餐没戏了,晚餐要让钟汶给我找补回来。
果然,下楼的第一眼,我就找到了林墨淙的位置。
我看过的帅哥实在不多,原因是在应该早恋的花季之龄我妈成功的把我弄成七百度的大近视,可那一副眼睛也不便宜,一咬牙便一直带着初中的时候配的,那副度数已经不太够的眼镜。但从此也就基本过上了世界充满朦胧美的生活,高中时的校草与我同班了三年我愣是没看清他长什么样子,毕业的时候那叫一个扼腕叹息啊。
所以我十分感谢社会进步科学昌明,发明了隐形眼镜这样一个好东西,我终于看清了这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也在看清了人生中第一个可以用帅来形容的苏唯后,迫不及待的把自己本应在花季时期浪费的情感一次性都贡献到了他身上。
现在总是悔恨自己眼窝浅,见的世面太少,若要是知道世界上除了苏唯那种文秀的帅气之外,还有形形色色如同眼前这位林律师那样英气成熟的俊朗气质,我也许就会保留一点看看其他帅哥的力气,不会用尽全身力气去撞苏唯那道南墙。但我也知道若苏唯老是那样淡淡的笑着与我说些不清不楚的话,我还是会用力撞上去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被苏唯折磨的这半年里,我对帅哥的免疫力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所以倒也没有如钟汶预期的一般被那张俊朗的脸迷得七荤八素,还是很有礼貌的上前落落大方的招呼了一声。
那双漂亮的眼睛落到我身上,上下打量。我心中感叹着,真他娘的黑啊,要不是个男的,我肯定以为他带着美瞳。
“请问你是?”那律师开口问道,声音也是很沉很好听。我想用这样的声音去打官司,女法官们都要闻者伤心了。
“我是公司的实习生,我叫程曦。钟汶她今天临时有事,让我替她来拿文件。辛苦您特意跑一趟,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用最规范的商务礼仪式微笑着应道。
林墨淙在将文件交给我之后,又从车上取出一份星巴克早餐和咖啡,轻轻的笑着说,“因为我马上要乘飞机出差,所以这么早就把文件送过来了。本来顺道给钟汶买了份早餐。既然是你代她来取,那这份早餐便请你收下吧。”
我一辈子最讨厌好看的男人那么微笑着跟我说话,会让我的反应情不自禁的慢两拍,更何况还是个比苏唯更好看的男人。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东西都塞到我手中,驾着他的银色宝马扬长而去了。
我把所有东西拿回办公室之后,对着那份早餐流口水。乖乖,我一个穷学生,真是从来没见过星巴克的早餐长什么样。但想想这份早餐本来是要给钟汶的,我也不好就这么饕餮下肚,所以给钟汶挂了个电话。在她听到林墨淙给她带了一份早餐之后,又立刻以一百二十分贝的高音尖叫,“你一口也不准动!等我过去!”
十分钟之后,一个身影火速冲进办公室,风卷残云一般卷走了我巴巴的望了十来分钟的早饭,只留下一句“谢了”余音绕梁。我叹口气,凄凉的继续啃着饼干。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林墨淙在法律界是个极年轻有为的人物。才刚三十就已经是某知名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是法律类杂志封面的常客,公司会客室里就有以他为封面的数本书刊,只不过我对法律历来没什么兴趣,从来没去翻看过。
然后钟汶收到了林墨淙送的早餐成了全公司一周内最顶尖热门的话题。
楼下星巴克的早餐从那天起也成了全楼最畅销的食品,连公司前台每天上班桌上都摆着一份。我不得不感叹如今明星代言如此火爆也是有根据的,要是那天林墨淙拎来的是一屉杭州小笼包,估计巷角那家默默无闻的杭州小笼包老板端包子都会端得手抽筋。或许会比星巴克还火爆,因为并不是人人都喝得起咖啡,但人人都吃得起包子。
从公司回学校已经晚上七点多,食堂早关了,我饥肠辘辘的冲进超市买了包泡面,准备回寝室速战速决。正在水房打开水,手机却又响了。
屏显的名字是苏唯。我心里狠狠抽动了一下。据说他那晚回到寝室之后确实吐得不省人事,把送他回去的编辑组的俩男生吓够呛,说是共事快一年没见过头儿那么失态的样子,当然他如此失态我那三个蒙古口杯功不可没。
想了想,还是接了电话,话筒那头传来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有多少个夜晚,就是这个声音在电话跟我说他有多少稿子没赶完,在我耳中那声音总是透着一股子凄凉劲儿。所以结局定然是熬夜没觉睡的人变成了我。虽然每次我都信誓旦旦的想,要是他再敢打来我就毒哑他,可电话还是一个又一个的接着,通宵还是一个又一个的熬着。
但这次的电话里的声音却再正常冷淡不过了,就短短几个字,“出来,有话跟你说!”
收线的同时开水满了出来,将我的手指狠狠烫了一下,我却没怎么觉得疼,心中忽然升起一股就要赴刑场就义的英勇感。难道,他已经察觉了,今晚他要给我个痛快的?
泡面没有吃上,下楼的路上一直回想着我这一年究竟有没有露出马脚让他知道我单相思的事儿,也不知是不是没吃晚饭脑子不够用,想得脑神经都结到一块了也没理明白。踏出宿舍大门的那一刹那我便放弃了,最坏也不过就是被他冷冷的讽刺几句,横竖实体上都已然炮灰了,我还在乎讨嘴上那点便宜么?
夏天的风里都是烦躁,而这种烦躁被连续几日在宿舍楼下高歌的那位跑调仁兄提升到了极致。所以我决定,要是苏唯敢损我一个字,我就骂臭他八辈祖宗。但这样急功近利的想法在苏唯出现的时候又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苏唯穿着一条白色背心,米色休闲长裤和一双拖鞋,我没想过他穿着睡觉的衣服来找我,更没想过原来他穿着睡衣那皮相竟也不赖。
他勾勾手,我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走了过去。
“再过几天就离校了,你陪我在园子里走走吧。”他淡淡的说。
我心中义正言辞的对自己说:叫他滚蛋!但头却先点了起来。看着苏唯在前面缓缓行走的修长背影,我恨不得没拧断自己的脖子,怎么就那么软骨头的点了下去。
就那样走在他身后,这一年里许许多多的情景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脑中铺了开来。
研一刚进校时,一时天真没抵制住吴妮的撺掇,与她一起顶着文学青年的光辉头衔加入了校刊编辑部,其实进去之后才发现编辑与文青根本沾不到边。除了每天看那些蚂蚁一般大小的文字让我近视又有加深的趋势之外,我并没有得到一点文学青年应有的待遇。
后来才知道吴妮加入校刊编辑部的原因,才不是她鬼扯的什么实现文学青年的伟大抱负,而是因为编辑部中蛰伏着文院响当当的院草一二三四号。苏唯正好在这排行榜上稳居第二,仅次于即将出国深造已同教授之女缘定三生的部长大人,所以苏唯也名正言顺的成了文院单身贵族的头号大热。
在得知我被分到苏唯那一组之后,吴妮便在寝室半嚎半唱得啰嗦了一整晚,哭诉我有多好命能时不时对着“二帅”献殷勤,而她只能对着凶神恶煞的学姐组长遭受着雷文的摧残。但是当苏唯在家乡有一个相爱三年女友的消息传遍全院之后,吴妮便又立刻大呼自己运气,节省出了时间和能量集中火力进攻“三帅”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好命还是衰鬼,我只知道在第一次组员会议上,苏唯走过来坐到我身旁,微笑着说“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时,他白皙的脸竟显得说不出的好看。我一直觉得男人不能太白,但是苏唯彻底的颠覆了我的这个观念。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应该早恋的年纪没有把早恋的劲头消耗出去,导致它在脑子里捂过了期酿成了酒,让我一见着苏唯的脸就有些晕晕忽忽的。总是生出些奇怪的幻觉,觉得他好似对我特别照顾,尤其是他在部长大人面前猛夸我文笔不错图感也强的时候,我竟真像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觉得有一只家雀在胸膛里蹦跶,虽然我真十六岁的时候这家雀从来没蹦跶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