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圣经》,它就是一部文学作品,就像我们阅读或玩味其他的书籍一样。因为它文字优美、充满诗意、充满智慧、有叙述性文学的意味,也有历史价值,所有这些都符合广义上文学的定义,所以我们可以称其为文学作品。而《圣经》是不是神的语言?是不是只在《圣经》而没有在世界其他的书中包含着圣灵感应之义?我们在道德上是否有把它当成绝对真理的义务?这些问题都可以留给神学家们以及各种犹太教会的人去解决。因为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宗教,而是文学。
不过,我们仍然无法回避一个纯宗教的问题,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事实,也是任何一个有知识的人都不希望否认的事实:那就是许多世纪以来,《圣经》的宗教价值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任何事物,它所宣扬的对世人的博爱已经深入成千上万人的心灵,那些虔诚的牧师和传教士们对它的研究,以及数不清的教徒们对它传阅和聆听,已经超出了出于纯文学的目的。宗教的推动,传教士们孜孜不倦的精神,都超出了纯文学的兴趣。《圣经》被翻译成各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发行,以及学者们对她它虔诚的献身精神,都不能归之于文学的原因。假如缺少了这种虔诚的热情,我们大多数的祖先又没有什么文学概念,那么《圣经》最终也会像印度的圣典一样,最后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们知道了。正是因为《圣经》的宗教和信仰,它里面的成语才演化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用语的一部分,其中的主要故事、比喻和寓言才能为全世界的人所理解,所接受。当人们谈到“哈米吉多顿”(圣经中的世界末日善恶决战的战场)的时候,很少有普通人会在百科全书中查询它也有“政治家”的含义,即使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异教徒们也能在日常的交谈中引用或误用“箴言”,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字句的出处。
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语言都深深地烙有《圣经》的印记。这主要的原因,是历史的、宗教的,而非文学的。至今,《圣经》里面的宗教意味还吸引着很多人。尽管,今天的人们对于阅读《圣经》没有古代人那么虔诚。但是美国的记录表明,每年新印刷的《圣经》都不下几十万册。在美洲,只要我们稍微留心一下,就可以发现,几乎每个家庭甚至每家旅馆的房间里都有一部《圣经》。
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宗教是《圣经》的原动力。如果没有这种动力,它的大部分作品都不会写完,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听到它的名字。不过,如果对神学上一切辩论都视而不见,把《圣经》看做欧洲语系的智慧传统,也是一件美事。就像蒲柏在提及女人胸前的十字架时说:“犹太人可以在此接吻,而异教徒却只有羡慕的份。”
我们也许不会像先人那样,每天都要诵读一章《圣经》,并且还将其烂熟于心。不过,学者和文学爱好者们,把诵读《圣经》当做受过教育的人的必要修养课,像研究希罗多德和吉本一样来研究《圣经》的历史部分,像欣赏莎士比亚的戏剧和歌德的作品一样来欣赏《圣经》中的诗篇。从文学和历史的角度来说,这种态度是非常有益处的,而从最广泛意义上的宗教方面来说,也没有什么害处。如果仅仅因为教派的冲突,就在法庭上规定禁止公立学校使用《圣经》的话,这对人类高尚趣味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一个人不太理解《圣经》,或在演讲中,或在文学作品中对《圣经》中那些非常简单的事实都弄不明白,那么,他对自己的民族精神,肯定也不会了解多少,对自己本国的文学也不会真正理解,也难真正欣赏了。
《旧约全书》是希伯来文学和犹太教的根基,也是基督教的根源,也是那些信仰基督教国家的基础,因此,这是那些基督教民族文学的万书之源。在人类思想的整个历史中,没有一本书能与《圣经》媲美,其他民族的人们也从中吸收了宗教的,文学的丰富养料。与此相映的例子,还有诞生于印度的佛教,与它的发源地相比,它在中国、其他国家和印度以东的地方发展得更繁荣。当希腊、罗马和北欧的所有宗教都被基督教所压服的时候,《旧约全书》内部又分化出两个互相对立的宗教。犹太人和基督教对共同的渊源抱着共同的尊敬,却在《旧约全书》的最后一句分道扬镳,成为互相敌对的陌路人。回顾一下人类思想的历程,的确让我们感到很惊异、很有趣味。
在这一点上,让我们对犹太人的文学做个简短的小结,当然不是那么充分。这是在基督徒们携着《新约全书》与携着《旧约全书》的犹太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文学。正如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是《新约全书》一样,犹太教《圣经》的第二部分也以《犹太法典》为参照进行了补充。《犹太法典》收录的是律法和各代犹太法学博士对律法的解释,这是以口头传统为基础的,而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摩西。时至今日,正统的犹太人仍把它看做神圣的经典。为了维持其宗教和种族的安宁,欧洲的犹太人和非犹太教的人进行了不屈的战斗,他们始终坚持自己传统的法律,并且投入了大量的优秀学者来研究它们。因为《犹太法典》影响了一个繁盛的种族中无数人的生活,凝聚了其中最优秀的思想家的智慧,所以成为世界上伟大的书籍之一。但是,由于犹太人在思想领域上比较孤立,所以《犹太法典》对周围的文学几乎没有产生过什么影响,读过这本书的非犹太人也极少。《犹太法典》的英译本共有二十卷,而与它有关的研究著作则算得上是汗牛充栋了。其中有许多谚语早就被异邦人的文学所引用,而在描写犹太人的小说里,我们经常会看到引用此书中的话语。
《旧约全书》共有三十九章,如果我们把《塞缪尔记》、《诸王记》和《历代记》归在一起的话,那么就只有三十六章了。为什么人们都认为上述各章是《旧约全书》的“正典圣经”,而把其他的章节当做是非权威,而编入“经外书”呢?这个问题值得神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好好研究。从我们文学的角度来看《茱迪丝的故事》和《德训篇》,不管它们是否编入正式的经典,其中所体现的精巧智慧以及浓厚的文学趣味都是不可否认的。
一般认为《旧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法典、先知的书、包括《路得记》和《约伯记》在内的性质不同的杂集。这种分类是依据题材不同而划分的。除了法典,即《摩西五书》是最初的“五书”之外,其排列的顺序并不是很恰当。比如《路得记》就排在《士师记》之后,而《雅歌》则排在《以赛亚书》之前。关于排序这个复杂的问题,学者们的意见也各不相同,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这些分类和排序似乎不是很重要。一般的读者可以把它当做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或者是狄更斯的小说一样来看,把《圣经》每一章分开来欣赏,而且这样看《圣经》似乎更合适,因为它本身就是许多作家的作品,它的章节和单元的设定都是人为的。
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圣经》的物理形态,一般来说,它不是被印刷得很大,大得不便携带,就是被印刷得很小,小得让人难以阅读。对于这个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用漂亮的印度纸印行的版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艾丽和斯波蒂伍德这个四卷的版本无论携带还是阅读都令人挺满意的。理查德·摩尔顿教授把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了二十一卷,它也以一卷本的形式发行。理查德·摩尔顿教授在他的书中将原来《圣经》的章节分类都打乱了,然后按照逻辑顺序重新组句排篇,这就打破了圣经散文的庄严。他的这种安排对那些虔诚的、思维传统的读者来说,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但是对当代的阅读者来说却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不管《圣经》是以什么样的历史原因来安排书中章节的顺序,我们都没有必要按照它这个顺序来读。不是每一章的内容都有同样的趣味,为了不让那些沉闷的章节诸如烦琐的系谱和枯燥无味的僧侣律法一样破坏我们阅读的兴致,我们大可以略过这些章节,直接跳到壮丽的故事和诗篇中去。虽然,对虔诚的信徒来说,《圣经》中的每一页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普通的读者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充满灵感的、幽默的对话和浪漫的情节。另一方面,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问题,以及人类本身的宗教说教往往是非常晦涩、沉闷而且深奥难懂的。
通常,导致这种晦涩是有原因的,首先一个可以归因于为了追求简洁。为了简短,往往把很多事情压缩在一个章节里。另外,也许作者认为在写作自己东西的时候不说明资料来源更能显示其价值,也许可能是出于妒忌而不愿插入别人的话语。
一个惊人的例子就是《圣经》中往往会在一个简短的篇幅里讲述许多事情。在“创世纪”短短的四章中,就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而在比现代小说还要短的“创世纪”的其他部分,则涉及了诺亚和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以及许多其他人的生平故事。集宗教狂热和文艺巨匠于一体的托尔斯泰曾说,约瑟的故事是个完美的文学作品。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约瑟是个活生生的人物,是个血肉丰满的、敢于冒险的人。而他的祖先回溯到亚当,就有神话的色彩,变得神秘莫测了。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加在约瑟身上的故事也越多了,这就更让人怀疑这一人物的真实性了。比如诗人弥尔顿,就使“创世纪”以及“人类的堕落”中那些含糊不清的故事变得更丰富,更明晰起来。这并不是说,他的创作初衷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完整,而是在此之上增加了更富有诗意的解释。
《旧约全书》的第二章,《出埃及记》是摩西传记的第一部分,而根据古时的传说则认为是他的自传。从《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等篇章,一直到《摩西五书》。这是关于以色列民族迁徙和再度兴盛的伟大叙事史诗。摩西是犹太法典的缔造者,这些法典中的某些部分只具有地方意义,但像“十戒”等少数几种则被列入现代人的信仰和习惯里。当然,那些较小的、陈腐的法律也是不难理解的。通观《圣经》全文,其中有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诗篇,它甚至照亮了《旧约全书》中最黑暗的篇章。在这里,我们要对《圣经》中的诗歌做个简单的小结。
约书亚——摩西的后继者,因创造奇迹而著名。他率领以色列人民渡过了约旦河,却没有把脚弄湿;他通过用喇叭呼喊的方式占领了耶利哥城;他甚至能使日月停止转动。这是一个带有神话色彩和神秘的宗教色彩的英雄故事,当然也是一个民族历史的故事。这里还写了一个浪漫的故事,小说家和剧作家都可以拿来作为创作素材。这是一个关于叫赖哈姑娘的故事,她将本城的秘密泄露给了约书亚,后来,当她的同乡成了刀下鬼的时候,她却得到了赦免。约书亚本是个冷酷的将军,是克伦威尔等冷血杀人狂的先驱。他能对赖哈姑娘赦免,不能不说明这个冷酷的将军还有一点人性的温情。
约书亚的征服虽然没有像亚历山大的那样广泛,但是对于犹太人来说,这些征服相当于亚历山大对希腊人的征服。不同的是,人们对亚历山大的功绩在他建立起来的时候就给予了公正的评定,而归功于约书亚的以色列人的功绩却是在他和他的父亲长眠于地下之后才给予的。不过这个问题可以留给历史学家去考虑,而答案如何一点也不影响充满活力叙事的文学价值。不管是谁,那些自认为是以傲慢的科学态度来讨论文学中纷繁的历史真相问题的人恰恰是以真正的不科学的态度来对待文学。
接下来的篇章是《士师记》,这也是《圣经》中的重要篇章,在开始讲述这篇章节之前,我们就会接触到《圣经》中众多英雄之一的女英雄——底波拉。尽管我们对此了解甚少,但她的英雄事迹可以和法国的女英雄贞德媲美。她鼓励巴拉克引导百姓取得了胜利,在胜利之后,她又和巴拉克共同创造了最古老的希伯来诗——欢悦和赞颂的二部合唱。其中最壮美的句子是许多胜利和充满胜利希望而经常用到的:“不管敌人是谁,我们头顶的星星依然战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