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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之一 (1)

一 家世

我们家族属于班尼亚(Bania)种姓[印度教徒有四大种姓,地位由高到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班尼亚是吠舍的一支,由务农或经商的人组成。

],祖上似乎是卖杂货的。从我的祖父那辈开始,家族里已连续三代有成员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塔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原是波尔班达的帝万(Diwan)[旧时印度各个王宫土邦的首相。

],后由于某种政治纷扰而被迫离开,避难于朱纳卡德。他仅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Nawab)[印度莫卧尔王朝时分封各地的掌管军政的长官,世袭制。

]致敬。有人质问他为何如此不恭,他解释道:“我的右手已经对波尔班达效忠了。”

祖父因丧妻而续弦。前妻与他育有四个孩子,继室又生了两个。我年幼时,并不觉得祖父这些儿子原来并非一母所生。这六个兄弟中,排行第五的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排行第六的名叫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兄弟俩曾先后担任波尔班达的首相。而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廷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不存在,但是当年却是调解宗教首领及其成员之间纠纷的一个极有权力的机构。父亲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做过一阵子首相。去世时还领到了拉奇科特的年金。

父亲结过四次婚,每次续弦均因前妻去世。他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婚姻中育有两个女儿。最后一任妻子普特丽白生有一女三子,我是他们最小的孩子。

父亲忠勇侠义、慷慨大方,十分热爱自己的宗族,只是性情有些急躁。某种程度上,他有纵情肉欲之嫌,因为第四次结婚之时他已年过四十。不过他为人廉洁,且以在家族内外处事公正严明而闻名。众所周知,他对本邦忠心耿耿。一次,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Political Agent)[英国对印度进行殖民统治的时代,驻印度的英国总督派往印度较小土邦的官吏,掌握着实权,土邦王公都要听命于他。

]出言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父亲当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长官,对那监督官加以斥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责令父亲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拘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父亲态度坚决,毫不屈服,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我的父亲向来没有敛财致富的心意,所以也没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

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有非常多的实际经验。父亲充其量只有古遮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更没有学过历史、地理,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却使得他在解决最烦琐复杂的问题和管理成千上万的人时得心应手。他没有受过专门的宗教训练,却有本宗教文化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在经常参拜寺庙和听人讲解经文中养成的。父亲到了晚年,由于家里一位博学广识的婆罗门朋友的引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即《薄伽梵歌》(Bhagavadgita),约出现于公元二三世纪之间,作者不详,其为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中的一段有音律的对话,是黑天神告诉阿朱那(Arjuna)的哲学义理。

]来,每天祷告时总要高声诵读几段。

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信徒,她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便是她的圣洁。她坚持每餐祷告,一餐未做祷告便绝不进食。每日到哈维立——一座毗湿奴(Vishnu)神庙[毗湿奴是印度教中维护宇宙秩序的主神,其信徒戒杀生,极重视爱与慈悲。

]去参拜,从未间断过。我印象中,她从未错过“查土摩”(Chaturmas)禁食期[一年里神圣的四个月中的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的雨季,是要绝食或半绝食的。

]。母亲有时甚至会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并始终信守不渝。即使身患重病,也不借故失愿。记得一次,她在履行“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是一种每日食量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的绝食方式。

]誓言时突然病倒,但她依旧不进食。对她而言,连续禁食两三次都不算什么。在长达四个月的禁食期内,她也早已习以为常地每日只吃一顿饭。母亲还不满足于此,在某次“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竟隔日便绝食一天。在另一次“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立誓不见太阳则不进食。那段日子里,我们几个孩子总是翘首等候,太阳一出现便报告母亲。人所共知,在雨季顶峰期,太阳是不会轻易露面的。记得那时只要太阳一露面,我们就忙去告诉她。她总要跑出来亲自证实,然而等母亲出来时,那捉摸不定的太阳又转瞬隐没了,于是又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她却高高兴兴地、心安理得地说:“不要紧,这是神的旨意,今天不能进食。”她便又回屋做家务了。

母亲有丰富的常识,熟悉本邦的各种事务,连宫廷里的贵妇人也颇为赞赏她的才智。我年幼时有幸常伴随她出去,至今我仍记得她与本邦王公的寡母所作的那些生动的交谈。

这就是我的父亲母亲。1869年10月2日,我在一个叫波尔班达也称苏达玛普里的地方出生。在那里我度过了童年,记得我也是在那儿入学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学会了乘法口诀。除了与其他孩子一起戏弄过我们的老师这件事以外,我几乎想不起当时发生的那些事了。这充分地证明了我的智力迟钝,记性也不好。

二 童年

我大概七岁时,父亲离开波尔班达,去做拉奇科特的王廷法庭的法官。我就在那里的小学就读,当时的情景现在还记得很清晰,包括曾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还有他们的某些特点。

我在拉奇科特的学习情况同在波尔班达一样,无足称道,平平庸庸。此后我转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学,并一直读到中学,那时我已经年满十二岁了。

记忆里,在这个不算长的求学过程里,我从来没有对师长或同学说过一句谎话。我内向害羞,常常回避与人交往,埋头于功课之中,书是我唯一的伴侣。我的习惯是每天准时到校,一放学就立刻跑回家。的确是一路跑回去的,因为我实在害怕与人讲话,唯恐取笑于人。

在中学一年级考试时,发生了一件值得写一写的事。有一位学监齐尔斯先生来巡视我们学校。他要我们拼写五个词,其中一个单词是“水壶”,我拼错了。在场的老师用鞋尖踢了踢我,可是我没有领会他的用意,还以为老师在场是为了防止我们作弊的,原来他是授意我去抄袭我旁边的一个同学的石板上的写法。最后结果是,除了我以外,那天在场的同学都正确地拼出了每个词,只有我是个傻瓜。事后,老师骂了我,想让我知道我做的是一件蠢事,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也学不会“抄袭”这门技术的。

不过这个事丝毫无损我对师长的尊敬。我总是本能地屏蔽长者的缺点。即便后来我有机会了解到他还有诸多别的缺点,但对他的尊敬还是不变。因为我自小就学会的是要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是质疑他们的行为。

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平日里,我并不爱阅读课外书,但日常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被老师罚,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照做,但心不在焉地去做。既然连作业都不能好好完成,更别提课外阅读了。不过有一次,我却对父亲买的一本书很感兴趣,那是《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剧本。我还读得津津有味呢。刚好这时家中来了几个演皮影戏的巡回艺人,他们表演的其中一个段子便是斯罗梵纳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这本书和这场景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暗自思量:“这就是我应当效仿的榜样。”我至今仍难忘斯罗梵纳死去时,他的父母悲恸欲绝、伤心哀号的情状。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还用父亲给我买的大风琴演奏过这一段曲子。

还有一件事情则与另一出戏有关。

那时,父亲允许我去看某剧团表演的一出戏,这部《哈立斯昌德罗》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百看不厌。但我又能有几次机会再去看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后来我便自个儿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数不清有多少回了。我日夜自问:“为什么世人不能如哈立斯昌德罗那般诚实呢?”我要像他那样去追寻真理,为了真理而承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的内心深处鼓舞我的念头。我深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一想起来就会情不自禁地落泪。时至今日,根据我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现实中的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斯罗梵纳和哈立斯昌德罗对我而言都是现实,我确信哪怕今日我重读这两出剧本,仍会像从前那样感动。

三 童婚

我知道自己要流下很多眼泪,吞下很多苦水,所以我很不愿意写这一章。不过既然我自命为崇拜真理的人,就不能避开而不谈这段经历。把十三岁就结婚的经历写下来是我沉痛的责任。每当看到我所照料的跟当时的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就不禁想到我的婚姻,于是便不由得伤感了起来,也十分庆幸他们没有遭遇这样的事。在我眼里,这种荒唐的早婚毫无道德依据。

请读者不要误解,我确实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许下的婚约,并非不可违背的。男孩去世,女孩不必守寡。而且这完全是父母的约定,与子女无关,很多时候,本人也不清楚这些。我好像就订过三次婚。长辈们说给我挑选的两个女孩子都相继去世,因此我推想我应该是订过三次婚。第三次订婚是在我七岁那年,还有模糊的印象,但记不清是否有人跟我提过这件事。这一章里我要谈的是结婚的经过,这个我记得相当清楚。

我们兄弟三人,大哥早就结婚了。长辈们决定,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比我大一岁的堂兄还有我,三个人一块完婚。长辈们这样做,谈不上是替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尊重我们的意愿,纯粹是为了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非常麻烦。新郎新娘的父母为了办婚事往往是耗尽家财,精疲力竭。他们会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来购置衣饰、装饰房子、备办酒席,而且还要在数量和种类上互相攀比,努力让自家的风头盖过别家。而妇女们无论是否拥有适合唱歌的好嗓子,都要放声高歌,甚至因此生病、打搅到邻居也在所不惜。对于这些喧嚷和烦乱,邻居们总是处之泰然、平心静气,因为他们清楚总有一天自家也免不了有这么一场。

我家的长辈们知道这些麻烦,所以干脆将几个孩子的婚礼合办,既省又好,风风光光地大办一场,一次花钱要比三次开销合算得多。我的父亲和叔叔都上了年纪,我们又是需要操心婚事的最小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希望在有生之年感受到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吧。出于这样的考虑,如我前面所言,家里就作了三婚并举的决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来操办这件事。

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我们才慢慢察觉到将要到来的事情。当时,我想结婚无非就是穿漂亮衣服、敲锣打鼓奏乐、迎接新娘、摆丰盛的酒席并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一起玩耍,仅此而已。后来才有了对性的欲望。为了遮羞,除了那些值得记述的细节,其余的我就不提了,留在以后再说。而且这些细节与本书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少关联。

于是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带回波尔班达。为了在如同演出般的婚礼上抛头露面,还有一些有趣的事情发生——比如我们浑身上下被涂抹了姜黄膏——然而诸如此类的细节必须从略不赘了。

虽然我的父亲是一个帝万,但终究是仆从,尤其他深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得听命从事。操办婚礼那个时候,直到最后一刻王公才肯放父亲走,还派给父亲几辆专用马车,节省了两天的车程。然而命运的安排却是另一番模样。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是五天车程。父亲只用了三天,但在最后一程时车子竟然翻了,他受了重伤,到家时全身裹着绷带。父亲和我们对婚礼的兴趣顿时大减,但婚礼还得照常举行,婚期怎可更改?于是我便又沉浸在对举行婚礼的孩子气的欢乐中,竟然把对父亲受伤应有的难过都抛在脑后了。

我是孝敬父母的,但是我沉迷于肉欲的程度并不逊于我对父母的孝顺程度。当时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是应牺牲掉一切欢愉的。像是为了惩罚我贪享欢愉似的,一件使我悔恨终生的事情发生了,下面的章节我还会提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句歌词:“抛弃外物而不清洁内心,终难持久。”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或者听到别人唱,便会想起那痛苦的回忆,羞愧难当。尽管父亲受伤,但他仍支撑着全程参加了婚礼。直到今天,他仔仔细细地检查婚礼的每个细节的情形我都记得。我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我竟会严厉地批评他给我安排的童婚。当时我觉得每件事情都合理得体,我自己也是想要结婚的。而父亲那天的举动也无可厚非,这些回忆至今依旧新鲜。如今,我还能详尽地描述出我和新娘当时是如何坐在婚礼台上,如何同行“七步礼”(Saptapadi)[印度教徒的新娘和新郎的一种仪式,行七步,彼此承诺要一生互守贞节和敬爱,从此他们的婚姻就是百年不变的结合。

],如何把合欢糖喂到彼此口中,此后又是如何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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