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并不知此时皇后的心里在想着些什么,他只知跪在皇后的面前,便劲摇着皇后的身子,皱着眉头,一脸苦楚道:
“皇额娘,你一定要替儿臣思讨一个万全之策才好!儿臣才刚继承太子之位,无功无禄,需要朝中文武百官俯首称臣,还须有一番磨炼才是?大皇兄身残志不残,连他都可以前去边城那个不毛之地,儿臣身为未来的蓄君,定当有一番作为,不负众望才是!”
太子心中有一番计量,假若得父皇恩准派他同去边城的话,他不但可以借此延迟婚事,还可以与连傲轩沈素两人会合。等寻到合适时机,他再表明心迹!他要让沈素知道,自从听了她的那首(月圆花好)之后,他的魂都被勾去了,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女子了。
同时,他也在心里悔得肠穿肚烂,早知道当年那个鼻涕鬼长大了会是这般精灵剔透可人的模样,他拼死了也会乞求父皇成全他俩的婚事!也就不会发展成今天这般田地,想要悔婚恐怕比登天还难!
“你还好意思说!我可听说,皇上在殿前三番五次询问,可有人愿意前往边城?全场数百人之中,也只有那残废站了出来,你当时躲在哪个角落旮旯去了?”皇后不听还好,一听就气得身子发抖,自恃争强好胜的她,怎会就生了这么一个没远见,没思想的儿子。
“母后……”太子见皇后似乎没有帮自己的意思,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扯着皇后的衣角,死都不肯放。
知子莫过母,皇后清楚自家儿子有几两重,知道如若自己不狠狠地扶持他一把,日后怕是要顺利登上皇位都很困难,于是,皇后疲惫地摇了摇头,叹息一声,便道:“好了,好了,你先退下!容母后好好想想……”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了一日的路程,终于赶在黄昏日落之时,到了皇家驿饱。
行动不太利索的大皇子由展五小心侍候着,最先走下马车。接着便是翠珠抱着殿下的随身衣物与锦被跟着下了车。
沈素与苏纪礼等人同乘一辆,也相继下了车。下车之时,沈素的手中还握着一个纸包,状似药之类的物品。明月与朝霞见自家小姐居然撇下大皇子,与苏太医同乘一辆马车呆了近两个时辰,早就惊讶得不得了,更替小姐担心,害怕大皇子会因此牵怒于小姐,毕竟他们是有婚约在先,未婚夫的马车不坐,倒与一陌生男子同坐,这情理之上,还真有些说不过去。
想归想,两丫头见到自家小姐终于从车里出来了,忙不迭地跟了过去,搀扶着小姐下车,然后也步入驿馆。
那苏纪礼觉得何其荣幸,居然可与沈素如此近距离接触,她如今可是朝中炙手可热的传奇人物,也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人,有多少达官贵人想巴结都没有机会,而他一名小小的太医,居然就和她聊了近两个时辰。
当然,两人刚才的谈话,全部是关于边城百姓所得的那种怪病。完全是公事公办,并未谈及其它。不过,沈素临下车前,倒是问他讨要了一些伤风感冒的药物,她没说做何用,而苏纪礼自是不敢多问,毕恭毕敬地奉上。
一进驿馆,大皇子便直接由驿馆的馆长直接请入上房,剩下一干人等,便由其他店小二招呼。一群人站在厅中,都目送着大皇子直朝二楼的上房而去,明月与朝霞目光凄凄,因为她俩发现,殿下自始自终都平视着前方,不曾看过自家小姐一眼,恐怕是小姐刚才的不检点行为惹恼了殿下了。
沈素看在眼里,却没有半点被冷落后的伤心表情,还依旧店小二的安排,住在与大皇子遥遥相望另一间上房。
是夜,房内掌上烛火,照得一室清辉。沈素纤细的身影,在烛火里摇曳多姿。她端坐在桌几旁,将一张用羊皮绘制的地图摊开,在密密麻麻地纸上,寻找着他们目前所在的位置。
此去边城路途遥远,如果照此行程,怕是十天半月都到不了边城,那边城正被病痛折磨的百姓,又岂不是要多受一些时日的苦楚。沈素皱了皱头,陷入沉思之中。
明月与朝霞也没有闲着,一个替沈素整理床铺,一个去旁边的耳房打来热水,只待小姐好好梳洗一番,便可上榻早些歇着,可怜小姐年仅十三岁,身子娇弱纤瘦,这一日的奔波劳累,虽然小姐嘴上不说累,可明月与朝霞看在眼里,还是心疼的。
店小二端来一碗刚煎好的汤药敲了敲沈素的房门。
明月闻声去开门。
“姑娘,汤药煎好了,请您慢用!”店小二犹自走了进来,将那碗药端在沈素面前,客气地说道。
“谢谢,你先下去吧!”沈素从怀中口袋里,摸出一些碎银子塞给店小二。
店小二自是欢喜,千恩万谢地退出房门。
“小姐,这碗黑黑的东西是什么呀?您的身子,那杜大夫不是说余毒已经清除了,无须再服药了吗?”朝霞铺好锦被,好奇地走过来,疑惑地问道。
“这药不是给我喝的!”沈素用手背探了探那碗药的温度,遂被烫得缩回了手,她便又道:“明月,把我的披风拿来,我要出去一下!”
“是,小姐!”明月轻应了一声,便手脚麻利地将风衣取来,披在沈素的肩上。
深秋的夜,透着凉透心骨的寒。沈素没有让明月与朝霞相陪,独自端着那碗热气腾腾地药,朝对面大皇子的房间小心奕奕而去。
大皇子房内,翠珠在有条不紊地忙碌着,她先是铺好殿下的床铺,随后又去一旁的耳房给殿下放水。因为殿下一路上都在念,那漫天飞舞的灰尘,实在太脏污了,需要净净身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