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蜜莫名的打个激灵,那个人的眼神,太复杂了,看得人心惊肉跳。
每日清晨,雷打不动的一件事,就是练剑。
两个人练完剑,洛蜜让飒风去街上买了两份馄饨,两笼包子,准备吃过饭以后去王府查案。
县衙的斜对面,有一个馄饨摊,已经二十多年了,风雨无阻,每天都会按时出现,隔个两三天,洛蜜就让飒风去买一次。
飒风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食量大,两屉包子,他自己吃一屉半。
十二岁的飒风,已经长到洛蜜的眉梢。
对这副身体,洛蜜还算满意,十七岁,一米六五左右,曲线完美,面目清秀,皮肤白皙,算得上中上之姿吧。
洛蜜吃了一口包子,眼角扫过正在看她脸色的飒风,淡淡道:“飒风,今天你就不要跟着我了。”
“娘子,我想帮你查案。”
“不用,你今天在家看书。”
“就不!”
“飒风,今时不同往日,以后行事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娘子,你好像话中有话?”
“是,昨晚那个齐公子看到了吗?”
“看到了,怎么了?”
“齐姓代表什么?”
“代表什么?”飒风顿时了然,“娘子,你是说那个人就是二王子齐嵘轩?”
“你觉得呢?”
“你这么一说,嗯,像是,否则薛大人怎么会对他那样恭敬。”
“所以,你不能去了。”洛蜜的杏眼圆睁,形如发威的母老虎。
飒风低头轻声嘀咕,“不去就不去。”心中却打定了主意,悄悄跟着。平日里小绵羊扮多了,洛蜜似乎忘了他的武功远超自己不知几多。
洛蜜并未将飒风当做自己的夫君看待,她觉得飒风就是一个孩子,更多的是一种类似于母亲和姐姐的复杂情感。
飒风却不这么认为,娘子就是娘子,永远不能改变。
洛蜜推了饭碗起身,又叮嘱了一句,“洗碗,看书,不许出门,否则中午别想吃饭!”
“娘子,我想吃肘子。”飒风打蛇随棍上。
洛蜜点点头,“柜子里面有银子,你自己到肉铺买一只回来,洗好以后等我回来做给你吃。”
洛蜜带着刀出门而去,飒风赶紧收拾了碗筷,从柜里取了银子,飞快的锁上门跟了上去。
洛蜜不用再巡街,薛唐派了白捕快和余捕快同她一道盯着王府的案子,同时,王府周围加派了人手,日夜巡逻,以防再次出现惨案。
在县衙签到以后,三人直奔王府案发现场。
画匠的尸体已经移到城外的义庄,并通知了画匠的亲属来领回安葬。
到案发现场,洛蜜皱起了眉头。
这里是一片空地,准备日后种花的,土都已经翻好了。
看向四周,连棵树都没有,这案子,没法查。
阳光暖暖的照射下来,地上似乎有个东西在闪亮,洛蜜心中一动,走了几步,弯腰捡起来一看,是一粒圆圆的珠子,像水晶一样透明,却折射出如钻石一般璀璨的光彩。
白捕快凑近一看,惊喜道:“洛蜜,你的手气真好,破个案子还顺道发一笔小财。”
“白大哥,这是什么?”
“这是晶玉,这么大一粒,可抵万金。”
“这么值钱?”洛蜜万分惊讶。
“没错,我原来在京城的一家银楼见过,还没有这颗大,标价八千两银子,当时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咱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却还不如一颗珠子来的珍贵。”
洛蜜平淡的笑了笑,“白大哥,我们先回县衙。”
“你不会准备把这颗珠子献给薛大人吧?”
“不是,我找薛大人有别的事。”洛蜜并不打算告知他们实情。
三人回了县衙,洛蜜请薛大人的长随薛小西禀报一声,有要事求见。
薛小西点点头,工夫不大,走出来,请洛蜜单独到书房。
洛蜜进了书房,抬眼看到齐公子坐在正位,薛唐一旁站立相陪,立即明白,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卑职洛蜜,参见王爷,薛大人。”
“好个玲珑剔透的洛蜜,你如何认定我就是王爷。”
“凭这个。”洛蜜恭敬的双手奉上。
薛唐接过来狐疑道:“洛蜜,这是什么?”
“卑职也刚刚知晓,这是晶玉,乃是稀有的珠宝。”
“晶玉,这就是晶玉。”显然薛唐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
齐嵘轩伸手捏起珠子,笑道:“洛蜜,你虽然猜对了我的身份,却只是误打误撞罢了,这颗晶玉,并不是我的。”
“薛大人,你先出去!”
薛唐微一愣怔,行礼后转身出去,带上了房门。
洛蜜心思飞转,这等价值连城的珠宝,不是他的,永嘉县还能找出第二人么?他为何不承认呢?
齐嵘轩似乎已经看穿了她的心思,笑了笑,眼底射出一抹犀利,一字一顿淡淡道:“类似这么大的晶玉,除本王的姐姐飞玉公主有一盒之外,再没见过。”
洛蜜心中一惊,脸色微变,难道她卷入了一场宫廷内斗不成?
齐嵘轩剑眉微挑,双眸闪闪发亮,有些好笑的看着眼前的女子,“洛蜜,你今年多大了?”
“启禀王爷,卑职十七岁了。”
“我听说你文武双全,机智过人,曾经帮助你的公爹破过几桩大案,可是真的?”
洛蜜的额头微微沁出细细密密的汗滴,这个王爷,想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