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背弃父母,私定终生?
韩墨怕我想多,在宽慰我呢!
心有戚戚然。
这样的幸福,会打折吧?
“对了小唯!沈氏在半山新开了一个楼盘,要不我们再买一套房子,那边的环境和配套都很不错,而且离你的学校也比较近……”
“东湖很好!”我说。
虽然上学不太方便,虽然我知道韩墨看中的地方一定很好,但是温暖的记忆,却不是哪里都存在的。
韩墨悻悻然闭了嘴,呵,他摸摸鼻子,真是可爱死了!
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忍不住想吻他,却被他反压制住,直到我呼吸困难,涨红了脸,他才放开我。
“换衣服,时间差不多了!”
他瞄了一眼我买回来的裙子,便头也不回的走进休息室,半响,韩墨拿出一件冰蓝色的小礼服给我。
我诧异,明明就有衣服,干嘛还要去买,真的钱太多?
我瞪了他一眼,以示不满。
韩墨一脸不以为意,用责备的口气道:“我让陈秘书带你去买礼服,就买了这么一件破布?”
破布?那可也要上万块好不好?
我努力压下自己为广大劳动人民出头的冲动,和瞬间凛然而生的正义感,气呼呼的从他手里的拿过小礼服。
抓在手里,触感好舒服。
我又细细的看了看,真的是,很漂亮!
韩墨为了衬我,也换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穿白色,黑发飘逸,身材笔挺修长,竟比他一贯喜好的黑,更能凸显出他的英俊不凡!
韩墨,他是天生的王子……
位于汇泉山山顶的一栋白色的欧式别墅就是沈家的宅子。
汇泉山在a市的东面,海拔不高,白日山间一片碧绿松翠,衬着蓝天白云,很会有让人置身画中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山里有终年汩汩而出的天然温泉,继而造成了这个位于本市城郊的片区,地价却一直处于本市之最的反常状态。
山下已经是被城建开发过的区域,车子开近才发现,傍晚的汇泉山下,清幽雅静,远离城市的沸腾喧嚣,住在这里,真可谓是一处世外雅居!
而那灯火阑珊的山顶,则是一种隐藏在低调中的,张扬……
饶了一个圈,车子开上了山顶。
入眼处,是一种用奢侈品味构建出来的大气磅礴,富丽堂皇,气派非凡!
大门敞开着,迎接陆续到来的宾客。
我们下车,从一辆辆锃亮的高档名车旁经过,走向宴会主厅。
都说,属于男人的一部车,是他成功地位的象征。
看来今晚,名流齐聚……
某人的诚意,着实可嘉……
而以后的这一切,就是,沈桀的……
我大开眼界,突然有一点沾亲带故般,莫名的骄傲和兴奋。
沈家的花园,比我曾去过的杜家大了至少两倍,也更加漂亮,沈家的花匠,一定很勤劳,而且技艺高超。
韩墨一路和相熟的宾客礼貌的寒暄,神色自若,眼神里并没有流露出丝毫诧异亦或是惊讶,叹服!
我很怀疑,他真的也是第一次来沈家的别墅吗?
不想被人说成是小家碧玉,没什么见识。我收回四处张望的目光,重新做回淑女,挽着韩墨,走向主人家。
我一直微笑着。
想想,自从和韩墨在一起后,对别人,我似乎有一点吝啬自己的笑容了……
不过,还不算太生疏。
发自内心的笑容,是最能打动人的。
这句话,真的没错!
今晚宴会的主厅,我只能用七个字来形容:极尽豪华之能事。
也许,是我的笑容太过灿烂,沈桀大帅哥分神注意到我们之后,居然愣了愣,然后对我扯了扯嘴角,笑容虽未滑入眼底,但也是极为难得的。我很受用。
“小唯,你今晚很美!这件礼服……很漂亮!”
人,总是将那种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惜若珍宝。
比如现在,一向惜字如金的沈少爷竟然开口夸我漂亮,我今晚的好心情,真是越发的澎湃了。
韩墨没说什么,沈桀随后带我们见了见他的父亲,沈慕白。
沈桀和沈慕白,两个人相处得很融洽,时间并没有冲淡他们骨子里沉睡的亲情,反而,有日渐苏醒之势。
沈桀心里的抗拒,正在他父亲正大光明的亲情攻势下,渐渐瓦解。
也或许,令他变得如此坦然的,是另有其人。
爱情与亲情的较量,胜负已分!
因为沈桀的出色,让人无法忽视。
所以我想,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沈慕白的决定,都是正确的。
近距离接触沈慕白,感觉他并非传闻中的摄人和严肃到不近人情,这个体态已有微微发福的男人,举手投足,言辞谈笑间的气势仍在,但那眼神流转下,却多了一抹不易察觉的柔情。
沈慕白已经如他所言,退位让贤给了自己的儿子。人到中年的他,如今只是追寻着心底的那份值得珍惜的亲情罢了。
人的一生,命运多转,总是会留下很多遗憾的。
对于仍活着的人,所要做的,就是尽自己所能,去减少这种遗憾!
沈慕白话不多,韩墨与他只是礼貌性的问候之后,便退到一边。
沈桀抽身过来,对他说:“ces的麦总今晚会来,我待会安排你们见面!”
韩墨点头,自信满满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