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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集市偶遇

没多久儿,项天换上一身文士服饰,孙尚香也换了一身紧身的劲服。至于项豹也把身上的盔甲换掉,换了一身普通游侠的打扮。小梅是丫鬟,倒是没有换什么衣服。

几人换好衣服,便悄悄的离开了州牧府。

成都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发展,到是渐渐的恢复了往日的繁荣,并有逐渐超越之势。毕竟益州的北方现在战火不断,而成都及其以南的地方已经停息了战火,所以许多躲避战火的百姓……富商,都拖家带口前往成都避难,这也变相的刺激了成都的发展。

出了州牧府,孙尚香一路行来就像是笼中的金丝雀得以脱困,一路上欢快的笑个不停,并不时拉着项天东跑西转,兴奋之极。

项天看的暗暗摇头,并心里愧疚的想道“看来香儿确实是在家中呆的久了,若是以后有机会了,定当要好好的陪她出来走走。”

“天哥你快来看,这个小铃铛好好看呀,咱们买了吧”

“好看,就买下来吧”

“天哥,我想吃冰糖葫芦。”

“想吃,我这就去买”

“天哥,你看这个钗好看吗?”孙尚香在一个小摊上,把玩着一支玉钗。

“来我看看,真好看,老板多少钱咱买了。”项天亲手把玉钗插在孙尚香的发见,感觉十分好看,就买了下来。

“咦,天哥这是什么东西?怎么玩呀?”忽然孙尚香看到旁边摊位上摆着纸鸢,不由的好奇走了过去。

项天笑了笑,跟了上去,就见这个小摊上,除了纸鸢(风筝),还有许多有趣的小东西,这会儿正把孙尚香给“迷住了”

“天哥,你看这个东西好有趣呀。”只见孙尚香指着一个小木车,小木车分上下两层,上层设一口钟,下层设一鼓。车上有一木人,峨冠锦袍,坐于车的下层。车走十里,小木人击鼓一次;每击鼓十次,小木人就上升到上一层,击钟一次,煞是有趣。(此物乃是马均魏晋时期发明的记忆车,这里让它提前出现了)

项天看到这些东西心里一动,对着摊位的老板问道“老板,这小木车是你做的?”

“这可不是我做的,这是我从别的地方买来转卖的。”老板倒是个挺和气的中年人,当下笑呵呵的说道。

“哦,不知老板能否告知,这东西是谁做的?又是从何处进来的,这一两银子就归你了。”项天忽然对这个制作这些东西人产生了兴趣,看这个精巧的小木车,已经具备了巧妙地机关之术了。

老板一把把银子抓在手里后,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了。

“这位公子,我也不怕告诉你,这些东西是我从洛阳弄来的,不过除了我,公子估计是买不来的。”老板说到这里又住口了。

“老板能否说明白一点”项天急忙问道,看到老板笑而不答,项天又递去一两银子,老板才道“这些东西是我从马均大人府中弄来的,我的一个远房表弟在马大人府中当管家,每当马大人有些东西不要时,我表弟就给我弄出来。”

“马均,是他,怪不得这些东西做的如此精巧。多谢老板相告,这小木车我们买下了。”接着项天有掏钱把小木车买下。

看到孙尚香拿在手里的小木车,项天面上浮现出了笑容,“马均,你是我的了,曹手下的人不赏识你的才能,但是我却知道你与发明一途,就是鲁班……墨翟……张衡也比不过。只是时运不济吧了,哈哈。”想到这里项天脸上得意的笑了出来。

项天记得历史上是这样说的,官渡之战时,曹使用一种发石车攻击袁绍,这种发石车可以抛出大石块攻击敌人,在当时威力巨大。但这种发石车也存在缺陷,如速度较慢……只能单发……不能连续抛石等。只要敌方在城楼上挂起湿牛皮,就能挡住发石车抛出的石块。聪明的马钧经过一番研究,设计出了一种新型发石车轮转式连续抛石车。这种攻城器械的构造是一个绕轴转动的大木轮,在轮子的边缘用绳子拴上几十块大石头,然后用机械带动木轮快速旋转,轮上悬着的石头也跟着一起旋转,等旋转速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切断系石的绳索,石块就会连续不断地发射出去攻击敌人的城楼,使敌方来不及防御。马钧曾经用几十块砖瓦做试验,结果砖瓦被连续抛出数百步远(1步合约14米)

如果使用了这些新式武器,曹军的作战能力定会大大增强。可惜的是,因不善言辞,马钧的发明被别人攻击得一无是处,结果人们都嘲笑他。马钧的朋友……文学家傅玄却很赏识他的才华,就向安乡侯曹羲推荐了他的这一发明,但遭到曹羲的拒绝。傅玄耐心劝导曹羲:“马钧发明的是军队需要的精良兵器,费一点木材,找几个人就能制造出来,何不试验一下?”在傅玄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曹羲才接受了建议,并把情况转告主持军事的武安侯曹爽,但曹爽却没有理睬这件事,马钧的设想当然也就无法实现了。

因此对于在曹那里得不到赏识的马均,项天还是有很大的把握,挖曹的墙角。但凡是一些科学家,都十分的在意自己的发明,有道是“学好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帝王不识货,卖于识货家。”

“既然马均已经在曹那里没有什么出头的机会,或许应该会来看看,到时只要找一能言善辩之士前往就行,实在不行就是绑架也要把马均给拉来。”想到这些项天得意的笑了起来,带着愉悦的心情,项天又陪着孙尚香去尝一尝成都有名的特色而小吃。

两道特色小吃下来,把孙尚香这个江南出生的人,辣的舌头的麻了。

看着孙尚香只吐舌头的表情,项天感觉十分的好笑。

“天哥,都是你的错。这些东西这么辣,你也不说清。”孙尚香埋怨的说道。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走吧快到中午了,咱们去前面找一家酒楼吃的饭吧。”项天当下带着几人去了一家规模挺大的酒楼。

“这位公子,你请,里面请。”门口的店小二,看到项天几人打扮的像是富贵人家,急忙过来招呼。

“小二,找一间雅座。”项天开口说道。

“这位客官抱歉,小店的雅座已经没了,只有靠近窗子的座位,还算不错。”小儿略显尴尬的说道。

“那就靠窗吧。”项天也不为意,让小二在前面带路。

在二楼靠窗子的席位坐下后,在小二的介绍下,项天等人要了几个店里的招牌菜,可能是刚才被辣着了,孙尚香特意的吩咐,不让放辣椒,引得几人抿嘴直笑。

这家酒楼的效率挺快的,没多久儿项天等人的饭菜就上来了,可能是刚才逛了半天,几人都有些饿了,便大口大口的吃饭。

忽然楼下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叫骂声“哪个龟儿子养的野狗,又来偷吃老子的骨头,看老子不打断你的狗腿”

“汪汪。”一条不大的大花狗,在前面奔跑,后面跟着两个人手拿扁担追赶,一位是打着赤膊的中年人,另一位则是二十岁左右的少年,看他们的长相,估计是一对父子。

“汪汪。”项天从窗子上看去,只见那条大花狗被堵在一处拐角,这对父子正狞笑着,手拿扁担走了过去,大有要把此狗打死的意思。

大花狗一边叫着,一边瑟瑟发抖的往后退着。项天好笑的对着孙尚香道“香儿,估计这对父子晚上要吃狗肉了。”

“大花,大花。不要杀我的大花呀。”只见一名浑身脏兮兮的乞丐,一瘸一拐的跑了过来,护在大花狗的身前。

“就是你这龟儿子养的狗,看我今天不打死它,让它还来偷吃我的骨头。”中年人说道。

“这位大爷行行好,放过大花吧,它一直和我相依为命。”乞丐跪求道。

“不行,它偷吃我的骨头好几次了,这次一定要打死它。”中年人断然拒绝。

“不要呀,大爷,我保证以后大花不再去偷吃东西了,大花快向大爷作揖。”乞丐说完,花狗竟然用两只后腿支起身子,用两只前腿作揖,引得周围一片叫好声。

“大花,趴下向大爷认错”乞丐说完,大花狗立刻把身子伏地,头也低了下来。

“天哥,这个狗真有灵性,它真听话。”孙尚香看着狗赞叹道。

“不错,此狗竟被驯服的如此的通灵,真是难得。”项天不自觉的把目光放在了乞丐身上。

忽然项天脑中灵光一闪“犬王,军犬突击队。”记得后世时看了一部抗日电影中,国名党军中有一特殊兵种,军犬突击队,那狗训练的那叫个厉害,还会放炸药包,把小鬼子打的找不着北。

一个连的人马,加上几十条狗,硬是把小鬼子的一个大型联队给打残了。这在当时抗日时是不敢想象的,要知道在抗战爆发初期,小一个联队的战斗力那是很强悍的。记得《亮剑》说过,一个坂田联队,正面战场击溃国民党几个师(碰到李云龙这个克星杀手,活该他玩完),可想而知鬼子的战斗力。就是这样一个联队的兵力,被军犬突击队给打垮了,可想而知这一特殊兵种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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