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每次下去送饭,那人的身上也总是完好无损的,可是那惨绝人寰的叫声,总是让他觉得毛骨悚然。
最诡异的是,每天用餐时,少爷总是一脸若无其事,小姐呢,还是面带笑颜,这时,他心中就更怀念老爷了。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一周后的傍晚。
那天晚上,小姐的身边多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身材健硕,留着清爽的小平头,虽然说不好很英俊,却拥有着一张刀刻般的坚毅五官,单身皮,眼睛看起来并不小,却散发着如利刃的光芒。
然而,在他的下巴处,却有一道约莫5公分长的疤痕,虽然年代久远,却由于伤得很深,依然让人触目惊心。
顿时,他的脑海中回忆起那个地窖中的满腮胡子男人,今天他似乎没有接到要送饭的指令。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极富野性的男人,严管家心道。
“严伯,这是我新聘的保镖,名叫……”颜墨晴见严管家在打量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说道。
不过,她说了一半才想起,她似乎还不知道这家伙的名字。
“在下刑飞鹰!”那男子答道,声音中充满了豪气。
颜墨晴用餐的动作,略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用餐。
严管家点了点头,眼睛却瞟向了颜子墨,见他脸色如常,并没有什么变化。
于是,他说道:“那……需要多配一套餐具吗?”
刑飞鹰说道,“不用了,我等主人用过餐后会自行解决。”
“严伯,一会替他安排一个房间。”正在优雅用餐的颜子墨接着说道。
严伯急忙应声,心中却是一片迷茫,虽然他已经确定此人并是地窖里的落腮胡男,但是他还有点不适应这样的变化。
刑飞鹰在颜墨晴用餐后,恭敬地询问道:“主人,一会要出门吗?”
“今天晚上不出去了,一会你记得自己上药。”颜墨晴说道,转身回了房间,现在她只能迫切地研制新的毒药。
“遵命。”刑飞鹰答道,就像是一个面对着首长的士兵。
颜墨晴对他的态度,显然还有些不太习惯,她也不知道刑飞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不过她也不想去深究,在用他的身体试药的时候,她发现原来这个佣兵头子曾被人废过经脉。
虽然她不知道,经脉的废除要经历多大的痛苦,可是这个男人不但挺了下来,而且还修炼了如此体魄,就凭这等毅力,足以令人敬佩!
所以,她在做试验的同时,利用药物以及身上的真气,替他接回了经脉。
然而当佣兵头子醒来之时,他发现了身体的变化,在迷茫恍惚了一阵子后,颜墨晴似乎还看见了他眼中的无数次挣扎,可是她万万没料到,这个佣兵头子,居然冲着她喊了一声:“主人!”
她被吓了一跳,难道是她用药失误,将这个佣兵头子弄傻了?
可是那双坚定的眼睛,还有平稳的心跳,颜墨晴知道,这家伙绝对没有在犯傻。
而且没想到,这个佣兵头子在收拾干净之后,去掉了那一脸的落腮胡,看起来还挺顺眼的。
只是下巴那道疤痕有些触目惊心,想必他原来正是为了要掩盖那道狰狞的伤疤,才落的胡子,所以颜墨晴给了他一瓶去疤的药物。
实在是太便宜他了,那可是她用千年药物所调制出来的美容圣品,只不过还没有人试用过罢了。
严格来说,属于三无产品。
刑飞鹰走进严管家安排的房间,手中握着颜墨晴给的药瓶,心中却是激动万分。
他从没有奢望过,自己还有重获新生的一天。
在他十三岁那年,双亲在他的眼前被击毙,而他的经脉被毁的那一日,他觉得他的生命已经完结了,所以后来的他自甘堕落,成了一名亡命之徒,只是因为惟有滚烫的鲜血,才能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可是如今,或许他能够拥有找出仇人,并为父母报仇的能力了。
刑飞鹰依照颜墨晴的意思,在伤痕上涂抹了一层药膏,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那道疤痕看起来比原来要顺眼多了,随后,他笑了笑,这怎么可能呢。
就是他自己,也不知有多久不曾看见过那道疤了,原本他可以通过整容,渐渐去除掉伤疤,他却一直留着,因为留着它,可以让他牢牢地记住那个不能忘记的仇恨。
如今,既然他的主人不喜欢,那么,去掉又何妨。
上完药后,刑飞鹰就在房间的一处地板上,盘腿而坐,他心中默念着多年不曾运用的口诀,不消一会,一股热能在他的丹田处汇聚,然后在他的经脉中快速游走。
畅通无阻!
时间过得很快,又过了一周,有时候,颜墨晴会去去公司,但是更多的时间还是留在家中。
可是,她似乎并没有想要刑飞鹰跟她出门的意思。
而刑飞鹰则在第二天,惊讶地发现,他下巴处的那道苍白的疤痕,竟然变成了粉色,那种颜色是代表着新的伤痕。一周后,那道疤已经变得非常浅了,根本看不出它原本骇人的模样。
这一晚上,颜墨晴用完晚餐,并在大厅里看了一会电视,然而她忽然起身拨打了一个电话。
“刑飞鹰,会开车吗?”颜墨晴忽然说道。
刑飞鹰就站在她身后的一米处,闻言答道:“主人,我会开。”
颜墨晴觉得自己似乎多此一言,佣兵怎么会不懂开车呢,只怕坦克飞机什么的,也在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