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利平安渡过海峡,到达了福柯斯顿港,马上就回警察局去了。他在那儿遇到了船只出事时当班的警察,可他们说,根本就没看到长得像菲利克斯或波瓦拉夫人的人。班利每个人都问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看来要去格拉斯哥拜访一下高登先生了。于是,他到电信局给高登发了封电报:
格拉斯哥,苏霍吉大道,安贾斯巷327号高登先生:
明早十点冒昧拜访,请回复。
班利
接下来就该回伦敦了,他计划坐火车回去。
到现在为止,事情的进展还算一帆风顺。拉登叫了一辆计程车,让司机载他到尤兹顿车站。十一点五十分,他坐上了向伦敦进发的火车,因为是夜行火车,在车上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下车后他先去仙度拉饭店洗掉了一路的风尘,又去吃了早餐,很快就变得精神抖擞了。然后就如约赶往安贾斯巷了。到高登家门前时,正好是在十点钟。知道他要来,高登似乎已经等候多时了。
“早安!”班利很有礼貌地问侯道,“我是班利警官,在伦敦警察厅任职。突然来访很冒昧,请见谅!因为有一件案子需要你协助调查。”
高登身材很高,眼睛里放射着锐利的光芒,留着金色的胡须,他点点头说:“原来是这样。我能帮到你什么呢?”
“如果方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只要是我知道的,我很乐意回答。”
“请问最近你有没有去过巴黎?”
“去过。”
“是在康迪聂德饭店落脚的吗?”
“是的。”
“从那里离开回英国是哪一天?”
“三月二十八号,星期天。”
“你是怎么从饭店到火车站去的?”
“饭店有接送汽车,坐饭店的车去的。”
“高登先生,请问你对与你同乘一辆车的客人还有印象吗?”
这位茶叶商人顿了一下,然后说:“我没有特别留意他们,所以无法给你提供什么信息。”
“我知道,那辆汽车上有三位绅士,你是其中一位。但我要问的是另一位,你跟他说过话,起码在汽车到了火车站时,他曾喊你下车。根据我的提示,请你回想一下当时的状况。”
“我有点儿印象了。同车的有两个男子,一个是个中年男子,稍微有点矮,有点儿胖,脸颊光洁,没有胡子;另一个则是个穿着讲究的青年,他皮肤很黑,留着胡须。看样子他们都是法国人。那个留着胡须的男子很健谈,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至于另一个嘛,就不怎么爱说话了。你要问的是不是那个留着胡须的男子?”
班利没说什么,只是取出照片给他看。
“没错,就是他。我印象很深。”
“他和你乘车的路线一直是相同的吗?”
“不是,他只到伦敦。我和他也只遇见过两次:在船上遇见一次,从克劳斯车站出来时是另一次。”
这也可以作为证据了。班利很庆幸自己没有拖延拜访高登的时间,然后他接着问:“他是独自一人旅行的吗?”
“就我看到的,好像是这样。从旅馆出来时,他就是一个人。”
“途中,你看到过他和其他人碰面吗?”
“在船上时,我看到过他与一位妇人聊天,但他们到底是陌生人之间的攀谈,还是一起旅行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是不是到伦敦之前,他一直和妇人在一起?”
“应该不是。下车时,在月台上我又看见他一次,这次他正在和一名高个子男子说话。那是个高个子、黑皮肤、长相非常英俊的青年。”
“如果再见到他,你还认得吗?”
“我想没问题,对于他的脸我仔细观察过。”
“你能详细地描述一下他的模样吗?”
“他个子很高,差不多六英尺,体格像运动员一样健壮,穿着黑色西装,皮肤白皙,有胡子长在嘴的周围。如果刮掉胡子,可以更明显地看出是法国人。这个青年应该是来接站的,要不然,我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要来火车站。”
“刚才你提到一位妇人,能不能描述一下她的模样?”
“那位妇人坐在他旁边,我没办法看清楚她的脸。”
“衣服呢?她穿的衣服是什么样的?”
“她穿着一件毛皮外套,是红褐色的,也说不定是件貂皮大衣。”
“戴帽子了吗?或者有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
“没有。”
“那两人坐的地方,有很大的风吗?”
“那天海上风很大,在甲板上找不到舒服的地方坐。”
“那么大的风,如果她还戴着宽檐的帽子,肯定会很受罪吧?”
“也许!”高登口气冷淡,“要是这样,不用我说,你也该清楚吧?”
班利微微一笑,道:“这是警察的职业习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谢谢你,高登先生,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
“别客气。能让我知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吗?”
“目前,更详细的情况我还无法告诉你。关于我跟你说的那位蓄着胡子的男士,他有杀害一名法国女子的嫌疑。但是,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才来打扰你,希望你提供些线索。”
“是这样啊。不过我对结果倒是很好奇。”
“我们会让你知道的。因为这个男子在法庭上接受庭训时,你会作为重要证人出庭。”
“为了我们俩,我不希望这事再有任何进展。班利先生,再见,认识你很高兴。”
班利没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格拉斯哥了,他要赶回伦敦。可以说,他很幸运,本来没什么希望了,可他还是获得了更有价值的信息。虽说他的调查有一定程度的进展,但是他所掌握的证据并不是决定性的。以现在的情形来看,班利觉得菲利克斯真的很有可能就是凶手,高登的说法也加重了他的嫌疑。不难想象,他与波瓦拉夫人是结伴而行的。在巴黎时,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肯定是分头行动的,特别是在火车站,随时都可能遇到熟人。所以开始时他们各自行动,好像不认识彼此。等上了船,正赶上刮海风,没有太多的人在外面,他们就有机会说话了。到伦敦时,因为有人来接菲利克斯,所以他们还是像原来一样,各走各的。这样推理,也算说得过去。
火车上,班利警官点燃一支雪茄,面无表情地凝视望着车窗,眼睛似乎是在看外面转瞬即逝的景色。其实,他的思想都集中在手头的案件上了。顺着之前的推理他继续分析着,菲利克斯到达伦敦后,朋友来接他,但他不能让朋友看到夫人,所以和夫人约好了见面地点。和朋友分手后,他就去了那儿。本来他想回圣马罗山庄去,但说不定考虑到女仆请假了,回到家里无人照料,就决定去饭店。接着,警官的思路又集中在了他们可能投宿的饭店,该从哪一家开始调查呢。可是,他转念一想,如果菲利克斯就是凶手,那么行凶的最佳地点应该是在圣马罗山庄,饭店里耳目众多,不可能在那里。圣马罗山庄最有可能就是他们的碰面地点。班利又开始想他是怎么实施谋杀的。菲利克斯杀了她,一定会把她装进桶子里。照理说,他家里一定会留下桶子的印痕,还有一些木屑。现在只是猜想,不管怎样,要想证实的话,还是要到那栋房子实地搜查一次。进行细致的搜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本着这个态度,班利决定对圣马罗山庄的搜查,由他亲自执行。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巡查组长凯文做助手,往圣马罗山庄去了。此时,菲利克斯还在医院,女仆也不在家,整幢房子空荡荡的。班利从钥匙串中拿出一把,打开了门。进屋之后,两人展开了严谨细致的搜查。这栋房子的所有房间,特别是马车房,都没有逃过他们的搜寻,但是什么也没找到。到了菲利克斯的梳洗间时,他们才发现点儿线索。菲利克斯的衣服挂在衣柜里,其中有一件蓝色西装,右侧口袋里斜插着一封信。看上去是随手插进去的,已经被揉成一团儿了。乍一看时,班利觉得这封信无关紧要,不能成为重要物证。可再次一读,他就觉得不是那么简单了。这是一封写在非常粗糙的纸上的信,看字迹和行文方式就知道,写信的人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应该是酒吧、饭店的女服务生或是店员之类的人。信的内容很突兀,上面也没什么标记,连地址都没写。只是写着:
我思念的菲利克斯先生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