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头看着竹子上刻着的“宋建隆四年,二月十四日再见”,哭到不能呼吸了。此时别离,天涯茫茫,不知你的去处,却徒留满腔相思在心中。
好几日,我都打不起精神来练习。相思,竟然真的这样苦。最让人锥心的是,你不知道你思念的人儿身在何处。仿佛他是一个莫须有的人物,只与你在梦中相会了一番之后飘然无踪。那种触摸不到没有依靠的痛,让人难受。
那日,我与窅娘、朱珂三人上街游玩。我再次见到了那位算命先生,我总觉得他就是图书馆的那位算命人。我可以穿越古代,他凭什么不可以穿越去现代呢?
于是我中途悄悄的离开朱珂和窅娘,返身来到算命先生的摊前。既然他知道我如何来,也应该知道我如何回去吧。
“记得我吗?”我问。
“记得,就是那个掀我摊子的公子身边的女孩子。”他笑呵呵的说,仿佛他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愁。”
“不是记得这个时候的我,是,是千年以后的我,你还记得吗?”
“千年以后。”老头儿听了仰天一笑,“千年以后你我都转了几个轮回了吧,如何还认得。”
“你当真不认得吗?”我急急的说,“你还说我要出车祸呢?”
“那出了吗?”老头儿收住了笑,认真的问了一句。
“出了。”我点了点头。
“那就成了呀。”老头儿也点了点头。
“可我怎么回去。”
“回哪?”真不知道这老头是真糊涂还是装傻。
“我该去的地方。”好,我也说得玄乎起来了,这些人不都喜欢打哑谜吗?
老头儿想了想说:“路在脚下,待要走时它自明呀。”
“说清楚一点啊,在哪里。”我真是很急切,他却漫不经心的让人恼。
“说得很清楚了,在脚下呀。”老头儿说完又傻笑了。
我暗握了拳头真想揍他。
“收摊了,收摊了。”老头儿边取他的招牌边说,“待要走时它自明呀。”
破话,说了等于没说。
我失望的离去。
这天晚上,我来了初潮。窅娘恭喜我长大了。
我终于再一次成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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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心绣囊待君取1
逸明离开之后,我的生活又一如往常。开宴演出,栖时练艺,平淡无奇的让时间在指缝中流逝。与逸明短暂的恋情就像是一场不愿醒来的美梦,他轻轻的来,轻轻的走。带走了我的心,留下我每日每夜的思念。
终于懂得什么叫睹物思人,常常对着那只步摇无声落泪,难以抑止的想着他的温柔、他的巧嘴滑舌、他的坏、他的俊。这是最初的想念,日子天天逝去,它便沉入心底,不再轻浮于表面,却像蕴坛的酒一样浓醇了。
窅娘问我:“薇薇,你真的相信他所说的一年之约,要等他一年吗?”
我便点点头。
等一年,我也不过才十四岁,青春年少,这一年,我等得起。用一年去看清一个人的心,就算是空等,也不是自己违背誓言,便不会愧疚一生。
这天,阳光明媚。初春的美景无时无刻不映入人的眼里,朱府里鲜花怒放,万绿抽新,引来蝴蝶蜜蜂翩翩飞。难得的好天气,曼莲姐便放了大家的假,带着大家去到城郊的“万芳园”采花。
大家采花,不过是为了制作脂粉、香精。这种纯天然的化妆品可比现代化工原料的化妆品益肤。只不过,保存的时间不长。
我们这群姑娘持扇拎巾的来到万芳园里,喜笑颜开的似乎将千姿百态的花儿的风采都夺走了。青春、活泼、俏丽,自然是一道无与伦比的赏心悦目的美景。
人比鲜花娇!
我和窅娘来到玫瑰园里,只见火红的玫瑰迎头怒放,如同身披红袍的高贵女子,其姿妖饶。看着一朵朵在微风中轻颤的娇娘,真不忍做那摧花之人。
采花须趁早,因为带着露珠的花瓣做出来的“玫瑰胭脂”最是上等。此时,晨露晶莹,花儿便更是惹人喜爱了。
我和窅娘穿梭在花丛里,细心的挑选着色泽纯正一致的花瓣,露珠将我们的裙摆也浸湿了。做这种玫瑰胭脂颇为讲究,如果花色不一致,做出来的胭脂便不纯。一般是要将带着晨露的花瓣采下,然后将其放入洁净的石臼里,慢慢舂研成浆,再取当年新缫的白蚕丝,按胭脂缸口径大小,压制成饼状,浸入花汁,五六天后取出,晒三四个日头,待干透,便制成了玫瑰胭脂。
这是给宫中妃子制作的胭脂才如此讲究。平日的寻常人家妇女哪里寻得到这么多的同色花瓣呢,所以色泽上不免不干净,颜色也不胭红了。
可是在这大片的玫瑰园里,我和窅娘便能精挑细选。曼莲姐和月蛾姐都是制作胭脂和香精的好手,她们都不在外面买那些胭粉,全是自己制作的。所以她们的肌肤也保养得益,晶莹剔透。
“那些颜色不一致的花瓣,将其晒干也可以用来制作香囊。”窅娘随便的说说,“只是没有什么驱毒散病的疗效罢了。”
说者无心却是听者有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