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1)
书叶漫评
艺术家的童心
—读丰子恺《缘缘堂随笔》
在中国现代艺术家中,丰子恺先生该是最富有童心的一位了。
生前,他就曾这样感慨:“读过我的文章,看过我的儿童漫画,而没有见过我的人,大都想象我是一个年青而好玩的人。等到一见我,一个长胡须的老头子,往往觉得奇怪而大失所望……想一想,我明白了。我的身体老大起来,而我的心还是同儿童时代差不多。因此身心不调和,使人看了奇怪。”
事实上他也的确令常人奇怪:他爱和孩子们一起用积木搭汽车,或者坐在小凳上“乘火车”;他知道孩子们在想,眠床里可以生花草、飞蝴蝶,凳子的脚可以给穿鞋子,房间里可以筑铁路和火车站;他能画出《花生米不满足》、《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之类童心盎然,令人怀疑系出自儿童之手的漫画……
他阐明自己创作漫画的动机无非是家庭亲子之情,即古人所谓“舐犊情深”,而且自以为卑微琐屑。但每一个真正了解丰先生思想的人都知道,他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好多好多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在周围一群真率的儿童生活中梦见了自己过去的幸福,觅得了自己已失的童心。他企慕他们的生活天真、艳羡他们的世界广大,他认为“世界的人群结合,永没有像你们样的彻底的真实而纯洁”;他佩服小女儿瞻瞻的真率、自然与热情,“大人间的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
就是从这份童心出发,丰先生成就了自己的伟大。正如《缘缘堂随笔》的日文译者吉川幸次郎所评价的那样:“我觉得,著者丰子恺,是现代中国最像艺术家的艺术家,这并不是因为他多才多艺,会弹钢琴,作漫画,写随笔的缘故,我所喜欢的,乃是他的像艺术家的真率,对于万物的丰富的爱,和他的气品、气骨。”
在铜臭气愈来愈浓、人情味愈来愈薄的现代文明社会,童心之于艺术家就显得尤为珍贵。其实本来每个人都多少有点童心的,“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李贽),可是为什么到头来童心却变成“物以稀为怪”了呢?这就显出了艺术家的修养,见出了艺术家与常人的分别。因为大凡艺术,总是源于生活而又超越生活的。常人只能困于世俗事务而不能自拔,只有艺术家才能完成这种超越,他凭借的就是童心——一种伟大的对人类的爱,一种回归自然的天性(事实上,儿童和大自然是融为一体的,无所谓回归不回归)。
当然,童心的实质并不是指一种生来就有的先验的观念,而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人事的真实的感受和真实的反应。艺术家在作品中表现出的童心绝不仅仅是自我的表现,更是对于万物普遍的爱和对于人生的纯真向往。
从这个角度来说,童心应该不只是艺术家的专利,而应成为每个人的精神中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以丰先生说:“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心,切不可失去。大家不失去童心,则家庭、社会、国家、世界,一定温暖、和平而幸福。”但愿人们对童心不再感到奇怪的日子早点来临。
原载《四川日报》1991年4月28日
猛虎与蔷薇
—读余光中散文
我们大多数读者是从“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 也听见/沙 也听见”以及“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等诗句里认识余光中的,后来才知道他“右手为诗,左手为文”,散文也写得好。惜乎选本不多,就笔者目力所及,只读过他的几篇小品,如《我的四个假敌》、《宛在水中央》、《在水之湄》、《牛蛙记》、《听听那冷雨》、《借钱的境界》等,即如此,也早已为其作品中四溢的才气所熏醉。不过,跟读梁实秋一样,总感觉机巧有余而厚重不足。及至读到人民日报出版社的最新选本《桥跨黄金城》,才似乎窥到了余光中散文艺术之全豹,不,用他的话说,是全虎,是细嗅蔷薇的猛虎。
虎有威猛之气。当余光中驾着他的小道奇疾驰在辽阔的美国西部的时候,当他饮过嘉士伯啤酒开始浮想联翩的时候,当他陶醉于山、海、塔、高速公路等雄性意象的时候,余光中就是一头威猛的老虎。在《高速的联想》一文中,他说他崇拜速度,并引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话:“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诗人的余光中或许永远不会说出“我倒觉得你(指夫人)煨得更腴了,雄得一塌糊涂!”或者“剩下他,血液闲着,精液闲着,泪腺汗腺闲着,愤怒的呐喊闲着”等痛快淋漓的话,但在散文家的余光中说来却显得本真、有人情味。文人不是阉人,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应该是最健全、最富生气的人,是猛虎。
当然,这仅仅是浅层意义上的猛虎气。余光中的散文是以想象富赡、节奏紧张、内蕴深厚、造语奇特见长的。他的散文内容不外游记、咏物、品藻人物、家居感受、文艺随笔等几类,但他是带着他全面、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凝重的历史感进入他的意象世界的,所以他可以面对星空作逍遥游,面对莲花而意兴遄飞,从李白、杜甫到米芾、苏轼,从可口可乐到黄河饮过的血、扬子江饮过的泪,从盖提斯堡的古战场到周幽王的烽火、卢沟桥的烽火,纵横开合,火花迭现。用他自己的话说“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这种语言的密度是才气,是历史的厚重感,是猛虎气。
“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余光中散文有其阳刚一面,也自然有其阴柔一面。以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听听那冷雨》为例,语言之迭宕、意象之开合,无不透露出他的猛虎气,但就“冷雨”这个整体意象来说,它毕竟是阴柔的、古典的。
与余光中的诗相比,他的散文的涵盖量更为广阔。有传统的乡愁,也有对沉重历史的回忆,有对自然山水的礼赞,也有对现代文明(如噪音、空气污染)的哀叹。在他的《不朽,是一堆顽石》、《伐桂的前夕》等名篇中四处浸润了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等终极性命题,体现出一位散文大家的本色,确如一只警醒的猛虎;其散文中俯拾即是的诗意语言,诸如“如果你此刻拧我的睫毛,一定会拧落几滴蓝色”、“那夜的月色特别清亮,好像一抖大衣,便能抖落一地的水银”、“有时索性走在轨道上,把枕木踩成一把平放的长梯”等,不正如路边蓬勃着的芳香无比的蔷薇么?
余光中在自序中评价这个选本,“于我的散文艺术,有相当的代表性”,看来他是满意的。这一点,让我想起内地出的多种多样的港台文学选本,似乎这类反映全貌、遴选精当的集子太少了些吧。
原载《博览群书》1996年第9期
蓝田日暖玉生烟
—臧克家散文的艺术特色
臧克家是以诗名世的。可能由于他的诗名盖过文名的缘故,他的散文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他曾自言:“诗与散文平分秋色”。有的评论家说他“散文与诗一样美”,也有的说他“文胜于诗”,但对他的散文成就与艺术特色大多没有做具体深入的研究,而是停留在泛泛之论上。本文从其作品文本出发,力求较为全面地展示其散文的艺术特色,以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为人生”的文艺观,奠定了臧克家散文创作的现实主义品格。
臧克家出生在一个由中而小的地主家庭里,但他的感情却在农民一边。他说:“童年的一段乡村生活,使我认识了人间的穷愁,疾苦,和贫富的悬殊。同时,纯朴,严肃,刻苦,良善……我的脉管里流入了农民的血。”(《我的诗生活》)正是这种经历,使他从骨子里认同 “文学研究会”“文艺为人生”的主张。后来他有幸接触到“文研会”发起人茅盾,感到这种主张恰合于他的心意;加之“文研会”另一位发起人王统照是他生平最亲近、最佩服的同乡前辈,因了这些因缘,他选定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是必然的,也是自觉的。
如果向更远追溯,我们可以从臧克家的作品中看到白居易的影响。臧克家的祖父就喜欢白居易,他回忆说:“但是他喜欢诗,高了兴便收起那副冷面孔,放声朗读起《长恨歌》来,声音里饱含情感,显然他已进入了诗的境界,另是一个人了。他自己写诗也学白乐天。” (《我的诗生活》)而白居易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的艺术主张,和“文艺为人生”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是一脉相承的。
正因为有着这样的生活经历和艺术实践,所以臧克家的散文中没有风花雪月,没有无病呻吟,当然更没有酥胸玉腿,他关注的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疾苦,是文坛老友的喜怒哀乐,是个体生命的真实体悟。这就是臧克家散文创作的现实主义品格。
二、臧克家散文创作的艺术特色
臧克家不是那种卖弄才情的人,他的散文很少掉书袋,读起来如饮白开水,但细细品过,会发现里面有深厚的生活,有真挚的情感。他的散文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自己的特点。在我看来,主要有四个方面,那就是可贵的平民情怀、“情”字当先、擅写细节与特点以及质朴的文风。
1.可贵的平民情怀
中国传统的散文,多的是文人雅士的闲情逸致,就是到了现代,像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这样以底层百姓为主角的散文作品也并不多见。臧克家的散文则在这一领域做了较大的开拓。
他的散文以写人为主,他写的人有两类:一类是社会底层的农民、普通市民,另一类是他所熟识的文坛新朋旧友。前一类量不大,像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写的《舟子》、《老哥哥》、《六机匠》、《野店》,后来的《博士之家》,数量上只有十几篇,但这批作品的质量很高。尤其是《老哥哥》和《六机匠》,这两篇散文即使放到中国现代散文史的大背景下来衡量,都有它们应有的位置。臧克家说: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我爱农民,我爱农村,爱得深沉,爱得心疼。可是,如果你问:你最最亲哪一个、爱哪一个呢?一个是“老哥哥”,另一个是“六机匠”。(《关于〈老哥哥〉》)“老哥哥”是在他家做了五十多年长工的李姓农民,辛苦了一辈子,老了没有用了,被祖父赶出了家门。臧克家舍不得他走,却又无法改变这一现状。他为老哥哥写过一首诗、一篇散文,还有一篇创作谈,结果“一文三洒痛哭泪”。六机匠是他家的另一个佃户,是个故事坛子,是臧克家走上文艺之路的启蒙者,坚实能干,却被逼得没有生路。这两个人物可不是孤立的个体,臧克家是把他们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农民命运的缩影来写的。
《博士之家》是臧克家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作品,写了新时期一些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窘况:如住房拥挤,“有书,摊不开,有心,也展不开。”文中毫不掩饰地讽刺一些所谓的“人民公仆”对国家未必有什么贡献,却一掷千金,趾高气扬,进而强烈呼吁改善知识分子的待遇问题,其情可悯,其心可鉴!
臧克家散文中也有一部分是写风景的,他写风景跟一般人不同,经常于风景中见出人世间的沉重。从文人这个角度来说,这样的描写有时是很“煞风景”的,但从平民的视角来看,难道不正是对历史与现实的控诉吗?比如《舟子》中他写诗意与现实的对比:一方面是“欸乃一声山水绿”,是“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是“三更画船穿藕花”,是“酾酒临江,横槊赋诗”的文人雅兴;另一方面却是各样舟子艰难困苦的生活:为了一点钟两毛钱的收入,再美的风景,他们也没有欣赏的雅兴。“一张破网就是全份的产业,富贵的年华都从网缝里漏到水流中了。”最后他还忘不了诘问一句:“‘欸乃一声山水绿’,你看是有诗意的不?”这样的描写,没有对底层生活的深切同情,是绝对写不出来的。在《镜泊湖》中,他写道:“湖山是美丽的,然而它是血洗过的,因为当年这一带经过不止一次的战斗,所以它的景色格外美丽,格外动人!”这是只有平民视角才能看取的风景,文人士大夫是不会这么想,更不会这么写的。他们看到的只有浪漫只有诗意只有弦歌阵阵只有舞姿翩跹,平民生活离他们何止十万八千里!
而这正是臧克家散文的可贵之处。他也多次表述过自己的这种情怀,他说:“创作要服务人民,作家应深入生活,不屑于小曲独唱,幽暗自赏,搔首弄姿,自作多情。忧人民之忧,喜人民之喜。” (《“八五”述怀》) “我的心不在山水花草之间,而在人民大众的海洋之中,在伟大时代风云变幻之际。”(《我的心愿——序〈臧克家散文〉》)
2.“情”字当先
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写诗如此,写文章也是一样。
“我的散文作品,缅怀亲友的占比重相当大。写得比较能动人的是那些交深情深的人物。有的相交几十年,不但对他的人格性格深刻了解,甚至笑容与愠色,一闭眼即活现在眼前,使我内心为之大动,热情为之奔腾。有时出现这样情况:一文未成,三次痛哭,快步跑到卫生间,扭开水龙头以冷水浇面。要写出叫人感动的文字来,自己一定先感动过。” “就是写景,也必须首先有情。山水宜人亲,没有这个‘亲’字,山,是冷冰冰的石头,水是‘氢二氧一’。”(《多写散文少写诗——〈臧克家抒情散文选〉代序》)这里说的“一文未成,三次痛哭”指的是《老哥哥》。在该文的最后,他写道:“又是秋天了。秋风最能吹倒老年人!我已经能赚银子了,老哥哥可还能等得及接受吗?”臧克家小时候曾答应赚钱为老哥哥养老的,这么多年了,他没忘这件事,这份情愫叫人如何不泪垂?在《六机匠》中,他追问:“这样一个坚实能干的人失去了织布机,失去了佃地,关东的一条生路又被截断了,一个人孤独得像一只被剪去了翅膀的飞鸟,哪儿是他的去路呢?”
臧克家的确是个写情高手。他有这样的经验之谈:“写回忆文章,必须富于感情。思往昔,念亲人,表敬意,抒缅怀。人如在,心如倾。写时为之大感动,然后才能大动人。如果仅仅冷冷静静,条陈旧事,虽多何足贵?虽细不足珍。”(《怀人集》前言)解放后,他写了大量文坛故友的怀念文章,最感人的当数写王统照的《剑三今安在?》,写闻一多的《海》,写叶圣陶的《昆仑飞雪到眉梢》,写茅盾的《往事忆来多》,写吴伯箫的《五十二年友情长》,写何其芳的《抬头看手迹,低头思故人》等篇什,这些文章好就好在他写出了朋友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泛泛之交,不是世俗之交,而是君子之交,是莫逆之交。这种情就像陈年老酒,放到多少年之后打开,依然醇香动人!
当然,真挚的情感同样弥漫在臧克家写景、写物的散文中。在《毛泽东向着黄河笑》中他回忆了亲见1938年花园口决堤时的情景:“举目茫茫,一片黄汤。树木的梢头挣扎出水面遥遥地向人招手。日用家具像小船随波飘荡,时而看到人的尸首和死了的家畜互相追逐着,好似恋恋的,舍不得分开。平地上行船,高的屋脊鱼群似的掠船而过。”读这样的文字,你才知道什么叫“笔端含情”。还有后来写的《我爱雨天》、《炉火》、《我和孩子》等文章,都表露了作者对安静生活的向往,对有活力、有个性生活的执著和对孩子们的挚爱。尤其是《书的故事》,从“文革”期间的“焚书”到新时期的签名售书,写出了人们精神世界的变化,也写出了一个知识分子惜书爱书的深情。
3.擅写细节与特点
臧克家在他的创作谈中提到过写人物的诀窍。他说:“写人物,要注意细节,即小事,见精神。”(《多写散文少写诗——〈臧克家抒情散文选〉代序》)有很多人物的闪光点正是从一些小事,从一些细节上体现出来的。比如,他写王统照在病床上托自己弄一千元,为的是替山东图书馆买书。当时王统照咳嗽得很厉害,但他关心的不是自己的病而是公益事业,王统照的性格与人品于此可见一斑。
作者还善于抓住人物身上的一些特点来塑造人物形象。比如,他写李健吾的大笑,“他每次来我家,人刚入小小庭院而轰笑声却已经进客厅门了。健吾的笑,是热情的爆炸,是心灵的强音,是他爽朗性格鲜明的特征。一想到健吾,就想到他的笑——开心的笑,使人愉快、受到感染的笑。他的笑,像重磅炸弹,威力无穷,严封的郁闷,无头的苦恼,一闻笑声,粉然而碎。他的笑,令人乐观,使我振奋!记得当年我赠了他一首小诗,仿佛是这样:‘脚步阶前落,笑声已入门。狂飙天外至,万里无纤云。’”(《一个勤奋乐观的人——悼健吾同志》)
很多读者可能没有见过李健吾,但通过这段描写,对李的性格大概也了解个八九分了。再如,写叶圣陶为了节省汽油,在耄耋之年宁愿挤公共汽车访友;写茅盾着重写他的谦虚、平易;写闻一多则侧重写他的火气、热情和正义感。
前面已提到过,作者早年对底层人的生活相当熟悉,《野店》中的一段描写可以成为最好的例证之一。作者写野店的常主顾车伙子进店吃饭,“半斤一张的大饼,包着大块肥肉的包子,再要几头大蒜,一块还没腌变色的老白菜帮子。吃起来有点可怕。不,不能说吃,应该是说吞。看那个劲,饼如果是铁的,肚子一定变成熔炉。饭后为了消暑,走到水瓮边去,捧着大瓢的生水往下灌,声音咚咚的可以听好几步远。”这种描写之所以生动,就是因为他抓住了人物的性格特点。
4.素朴的文风
当年臧克家的第一部诗集《烙印》出版的时候,茅盾先生曾做过这样的评论:“只是用素朴的字句写出了平凡老百姓的生活。”其实,素朴的文风不仅体现在他的诗中,散文也是一以贯之。读臧克家的散文,如饮白开水,不是淡而无味,而是淡而有味,而且回味无穷;如在深海航行,表面波澜不惊,然而内蕴深厚;如入人物画廊,算不得浓墨重彩,但个个形神毕肖。在《我的心愿——序〈臧克家散文〉》中他写到:“对散文,我个人的看法只有几句话:散文不散,精心锤炼。生动活泼,亲切耐看。”这个标准表面看来不算高,其实是很难做到的,所谓“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就是这个道理。
如臧克家所言,他的这种文风有《四史》、《史记》的影响,也有白居易的影子。白居易要让不怎么识字的老妪都能读得懂自己的诗,臧克家的散文也绝少掉书袋,多数文章平白如话,质朴自然。但因为他有诗的素养,所以很多语句简洁、凝炼,蕴含丰富。
三、待开掘的意义
臧克家最早发表的处女作,既不是诗歌,也不是诗论,而是散文,是1925年在《语丝》杂志发表的一封与周作人的通信,从1939年出版第一部散文集《乱莠集》开始,他生前共出版了近二十部散文集。
很多论者已经意识到他散文创作的艺术成就,但普遍认为他的诗歌高峰屹立于解放前,诗名掩了文名;他的散文高峰则突起于解放后,文质胜过诗质。我个人不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臧克家的散文有两个高峰:一个是解放前,以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写的《社戏》、《拾花女》、《舟子》、《老哥哥》、《六机匠》、《野店》、《蛙声》、《回首四十年》等作品为代表;另一个是解放后,以《怀人集》为代表。解放前的散文作品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从思想到文采,其质量丝毫不亚于他在新时期的散文作品,只是由于人们对他晚年怀人的作品较为重视,不免轻疏了他的早期作品,这是十分遗憾的事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臧克家散文待开掘的空间还有很多很多。
当年,臧克家曾引用李商隐的两句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他说:“我希望,我们的诗句如同沧海明珠;我希望,我们的散文好似蓝田生烟的美玉。”(《多写散文少写诗——〈臧克家抒情散文选〉代序》) 蓝田生烟的美玉是个什么境界,或许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有一点我想是肯定的,那就是散文要美,要给人温暖,要积极向上,要温润流畅。
“蓝田日暖玉生烟”,臧克家的散文做到了,它的确像一块日暖生烟的美玉,像价值连城的和氏璧,我们且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