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纸上可以了解到,昨日白天寻人无果,南宫亲自省总电中心,与总电中心的大老板亲谈全城能缉叶梦琪一事,得到省总电中心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当天晚上,做成海报形式的通缉令居然让人加班加点的赶制印刷达五千多份,那五千多份通缉令都印刷成海报形式,在能缉内容的旁边居然还附贴了一张叶梦琪本人的近照,那张近照是去年叶梦琪同嗲地妈咪去近海公园里照的。
一头清爽柔顺的长发,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秀气的鼻子,樱桃般的唇,嘴角微微向上,勾起的抹轻浅的弧线,整个一个美丽如公主,乖巧如甜心的乖乖女形象!
那张相片中的叶梦琪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被在婚礼上放新郎鸽子让叶家南宫家两大名家望族发窘的女孩,那样清澈的眼神,那样乖巧明净的笑颜,居然会有如此叛逆的举动?
可能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有着同看官们一样的心理,所以在报道结束的末尾,记者大人居然小号字体写了句“人不可貌相”五个字来,估计这句话应该可以大部分市民的共鸣才对!
叶梦琪记得那张相片因为看起来很乖巧的样子,硬是被妈咪要走裱在床头的,那照现在看来,这张通缉令不但得到嗲地妈咪的许可,估计嗲地妈咪也肯定为了它而煞费苦心吧。
往下的报纸叶梦琪随便翻了一下,才发现原来今天的晨报居然是给叶梦琪做的专刊,咬着牙翻完,叶梦琪对这沓有些沉的报纸只有两个的感悟:轰动!
是,轰动,绝对的轰动,绝对不一般的轰动。
怪不得方晗这么笃定她叶梦琪一出酒店的门就会被送回南宫家,原来,南宫真的是布下了天罗地网!
据报纸所云:南宫少爷亲自调度,四百五十个监保人员整夜奔窜于A市的大街小巷,将五千多份通缉令分贴A市大大小的角落,并知会稍大一点的酒店商场各娱乐场所工作人员,一发现有形似叶小姐之人全部上报,提供线索者即使形似之人不是叶小姐,也可获得人民币五千元整,是叶小姐本人的话提供线索者将获得酬金百万美金!
在通缉令如火如荼的分发的同时,各大杂志报社也没闲着,登新闻,写报道,作宣传,同样加班加点的印刷赶制,所有工作人员一起为明天的晨报的顺利发行超额发行而做了彻夜的赶工!
第二天清晨五点开始,五百八十个送报员在全市各角落街巷穿梭,奔走于各有邮箱报筒之地,将晨报工作硬是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准时准点,工作效率和质量都好得没法说。
看看墙上的挂钟,时针已指向十点的方向,叶梦琪悲凉的想到:想必现在我手中的这份晨报A市大部分市民都手持有一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