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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白痴的我(一)

宋哲下班回来,买了一大堆菜,什么土豆,牛肉,西红柿,鸡蛋的。

我吓了一大跳,瞪大了眼睛,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像日本鬼子投降那样高举起了双手,连忙发出声明:“虽然我是女人,但好像,好像,我不会搞这个东东。”

宋哲的心情很好,他笑:“你不会搞,我会!”

我不可置信:“咦?你会?”

宋哲说:“我当然会啦!从小我便会做饭做菜了!一个人如果不会下厨,天天吃快餐,那就太对不住自己了,白白委曲了自己的胃。”

我佩服得不得了,就差没把整个身子睡到地上了(五体投地),我说:“哇,宋哲,你真的了不起,谁能嫁给你,谁有福气。你就是那个,那个,啊,对了,是四从三德,下得厨房,上得那个大客厅。”

宋哲忍不住笑:“是三从四德啦!下得厨房,上得厅堂,是形容贤惠女人的。”

我不服气:“不要岐视女人,现在男女平等,男人也得贤惠。”

宋哲做饭的时候,我在旁边帮忙,做小伙计兼打杂。我也不是完全没有良心,白吃白住倒也罢,如果像了皇帝的老爸,要人家服侍,那就过意不去了。

我主动提出要求,自告奋勇:“我来切土豆。”

晕死,圆圆小小的土豆,我也不知道如何下手切,瞧了大半天,才用刀剁。我剁出来的土豆形状,方的,圆的,长的,短的,大小不一,千奇百怪。剁着剁着,我忽然感觉到,我像剁着了什么东西,貌似是来自我身体的一部分。

啊,是手指!剁着手指了。

是左手的食指,一阵微痛,还有血丝透了出来,唬得我脸上“唰”地变了色,连忙扔下菜刀和土豆。

我跳了起来,大嚷大叫:“哎哟!哎哟!”

一边跳,一边还不忘记低头查看我的手指头,看看短缺了多少。晕了,失忆倒也罢,如果残废了,不幸的成了九指女郎,我,我,我还真的不想活了。还好还好,上帝保佑,我手指头只伤了那么一点点,去了一点点皮,没大碍,离心脏还差得远,估计没有生命危险。

宋哲听到我的惊叫声,连忙跑上前去看。为了预防破伤风,宋哲找来一块创火帖,小心翼翼为我包好。

宋哲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于是,我给宋哲赶到了客厅里,看电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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