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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军队和国防 (2) (3)

王安石说:靠武力使天下屈服,不是圣人的道理,然而,真正懂得圣人道理的人,一定都是能柔能刚,能弱能强的人。只有能够刚强,才不至于太柔弱。炫耀六军固然是先王愿意做的,但也不能专门炫耀武力。

皇帝说:保甲义勇兵所需要的粮草,应当预先做好计划。

王安石说:用减裁募兵的费用供应保甲义勇兵,就可以了,保甲义勇兵所需费用,只是养兵费用的十分之一二。

皇帝说:京城周围的募兵和过去相比已经裁减不少,为了保证京城的安全,不能完全裁减掉吧?

(八)这个法先在京城周围各县实行,以后陆续推广到诸路。 (2)

王安石说:已经有了保甲代替他们服役,也就不需要再养募兵了。如今京城的募兵,跑的跑,亡的亡,一个季度就好几千人,只要不再招募填补,自然就减少了。既然厢兵已经很少,禁兵也不多了,我希望能尽快训练民兵,民兵训练成了,募兵也就可以裁减了。如今的保甲法规定了武艺的八个等级,达到优秀就有奖励,人人都能自觉地练习,不必等到轮流执勤的时候再练。我希望通过数年的训练,他们的武艺不仅可以胜过义勇兵,一定还能胜过正规军。正规军的训练,靠法令约束,不同于保甲人人都有上进心。

以上就是最初实行保甲法时王安石在朝廷之上与众人辩论的表现。我不厌其烦地详细摘录这些对话,一是因为保甲法是王安石重要的精神寄托,应该大力传播;二是《宋史》所载王安石的政绩,总是十分简略,没有办法考见他立法的精髓、意义,只有《宋史·兵志》在记录此事的时候稍微详细了一些,更需要我们将它们发表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啊,我读到这里,不得不感叹荆公的见识远大,忧国之心极诚恳,做事的坚毅勇敢,都是旷古以来没有人和他匹敌的!对于一个国民来说,服兵役是我们对于国家的最大的义务,在天地之间是逃避不了的。所以,士农工商,都可以成为士兵,绝不能在士农工商之外,再人为制造一个所谓兵这个阶级的存在。如果在士农工商之外还有这样一个兵的阶级存在,那么,这个阶级一定是这个社会藏污纳垢的地方,这些兵也没有可以用他们的地方。宋朝由于实行了募兵制,导致兵成为社会上的一个阶级,它所带来的弊病,当年那些贤德之人已经说得很详细了。

难道一定要远到宋朝去寻找证据吗?就以当今的旗兵、绿营和防勇来说,其腐败程度,是我们每个人都看得到的。王安石希望能够清除这种弊病的根源,才发现了专门利用乡兵民兵的办法,曾国藩、胡林翼、江中源、罗泽南治理湘军大有成效,用的也是这个办法,他的说法:农民都很朴实用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国家有了危难的时候,只有民兵是最靠得住的。我们读曾国藩的信函,其中这样的论述是很多的,不可计数。如果不是认真做事而且很有经验的人,未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所使用的方法,首先是按照礼义的标准奖励和供养他们,然后又用荣誉去鼓励他们,使得他们既免除后顾之忧,又具有荣誉感。曾国藩、罗泽南诸位贤人都靠这个来建功立业。日本人每天夸耀自己民族的大和魂,他们在战场上屡次取得意外的胜利,让世界各国瞠目结舌、备感惊奇的,也是凭借这个东西。

而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间所谓士大夫何止千万,了解这个东西的能有几人?了解它并能把它付诸实践的,又有几人?王安石在当时所推行的各种新法中,只有在保甲法上倾注的心力最多,而他受到的诽谤、抱怨也最厉害。大概其他各种法律,主要还是以便利百姓为主,所以,批评他的人只有朝廷上那些意气用事的人,老百姓没有人应和。只有到了保甲法,因为和裁减军队相互为用,所以,招募的士兵怨声载道,这是其一。由于它的职责就像现代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那些做了强盗和窝藏强盗的人,自然也不喜欢,这是其二。但这还不是它最受到指责的地方,作为一项法律,要让全国每个成年男子,无论贫富,无论贵贱,都要操劳习武练兵这件事,还要用纪律来约束他们,那些不愿意做这件事的人也有抱怨,这是其三。事实上,人之常情,都是好逸恶劳的,喜欢放纵自己,而不喜欢束缚。何况中国数千年来,人民习惯了放任自流,尤其到了宋朝中叶,就更加严重,法度荡然无存,上下都习惯了投机取巧,怠惰偷安,已经成为一种本性,一旦把他们组织起来,向他们提出要求,劳其筋骨,并增加他的负担,老百姓就会觉得对自己很严厉,一定要有所表现。

所以当时朝廷上的大臣听到的和看到的,有砍断手指以逃避做保丁的,有父子抱在一起哭号的,这是情况是可以理解的,未必都是虚构的诬蔑之词。尽管如此,这些能够成为批评保甲法的理由吗?子产有“孰杀之歌”,孔子有“麛丧之谤”,任何一个政党在改革之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十分痛苦。由于这个原因就放弃改革,不再实行新法了吗?那天下也就没有能够革除的弊端了。王安石说过:自古以来做事,没有不靠权势来领导众人却能让上下一致的。

又说:如果只能顺应民意,听任其自由选择,又何必设立君主呢?这很像是法家主张专制的言论,但政治学的原理,其实就是这样。专制制度为人所厌恶,是它以个人利益危害国民,危害国家,如果所做的事情是有利于国家,造福于人民的,那么,手握大权的执政者强制执行他的政策,有什么不好呢?要求国民必须尽到服兵役的义务,这正是国家必须做的,如果有人要抗拒,就是对于国家的叛逆行为。但即使对于这样的人,当时的王安石也没有简单惩罚一下了事,而是反复劝说,期待他们慢慢地觉悟,并用奖励劝勉的方式诱导他们。在这里,我看到了一颗充满仁慈的心,而非议他的人却以为他所实行的是“束淫之政”,这是一群有眼无珠的人所持的论调,真是不足以和他们讨论是非啊!

历史记载了训练保甲成为民兵的次序: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十一月,开始建立《府界集教大保长法》,以王中正、狄谘兼任提举府界教保甲大保长,总共二十二个县,建教场十一所。大保长总共两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个人训练一种事艺,配备教头一人。禁军配备教头二百七十人,都教头三十人,使臣十人。弓有八斗、九斗、一石共三种,为三等;弩有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共三种,也为三等;马上射箭有九斗、八斗两种为二等;有人才能力气极为特殊的为头等。训练的时候,每月发给俸钱三千贯,每天供应食物,官府还发放武器、战袍,并以银楪、酒醪作为犒赏。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大保长学成武艺后,便成立民团,教练阵法,以大保长为教头,在这里训练保丁。每个都保按照远近编为五个团,在本团都副保正的居住之地,选择空地进行教练。学成武艺的大保长十人一组轮流教练,五天轮换一周。保丁被分成五队,其中一队教练骑术,兼习马枪,两队教练弓箭,两队教练弩。在开封府界搞好了,再推广到三路即河北、河东、陕西这三路,每一路各派文武官员一名任提举,河北路是狄谘、刘定,陕西路是张山甫,河东路是黄廉、王崇拯,支取封椿、养赡、义勇、保甲的钱粮用于民团训练的经费。这一年,皇帝将亲自检阅开封府界保甲民团练成武艺的士兵,录用那些练就武艺的人,剩下的则赏赐他们金帛。

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将五路义勇兵改为保甲。这一年,开封府界、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对保甲进行统计,都保共有三千二百六十六个,其中正副保长、壮丁共有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人,每年节省过去的养兵费用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贯,每年增加训练民兵费用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贯,而用于民团教练的赏钱,只有一百万多一点,这里就不多说了。

直到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据说,义勇兵、保甲和民兵,共有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人。

这是保甲法在熙宁年间推行的大概情况。

王安石治理保甲,成绩卓著。开始发挥其警察的功能,盗贼很快就被平息了。在这之前,开封周围有许多强盗,他们攻劫杀掠,每年大约就有二百起,到现在却一起都没有了。仅长野一个县,在开封附近捕获的盗贼,就有三十人,他们都是被保甲追捕无处藏身四处逃窜的人。然后又通过保甲训练民兵,训练刚开始时,议论纷纷,等到训练结束,武艺学成,超过正规军队。用于训练的经费,日常消费、奖励和赏赐的钱,都从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经费中支出,没有用国家财政一分钱。负责农业的官员亲自主持这项工作,监督检查都非常精细,县里官员如果有人强迫保甲置办军服,增加百姓负担,骚扰百姓,都要给予严厉处分,所以,人们没有敢不遵守法令的。而且,奖励十分优厚,那些在外做官和有实力的家庭,他们的子弟都欣然前来报名参与。由此看来,王安石和宋神宗经营十余年的苦心,可以说没有被辜负啊。可是,宋神宗尸骨未寒,他们的良法美意,就完全被破坏了。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宋哲宗继承皇位,当时任陈州知府的司马光首先上疏要求停止实行保甲法,他写道:

自从唐朝开元年间(唐玄宗年号,公元713—741年)以来,利用民兵的办法已经不成了,戍守攻战,都靠招募的长于征战的士兵,民间哪有懂得打仗的人?我大宋建国已经一百多年,天下太平,四方无事,头发花白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一旦在田间务农的人都穿起军服拿起武器,在田野里奔跑驰骋,那些年高望重的老人都叹息不已,以为是不祥之兆。这件事从开始实行,调度就很混乱,挨家挨户地骚扰,一户都没有遗漏。朝廷又时常派遣前来督查的人,到处巡视检阅,每到一个地方就滥发赏钱,浪费的钱财,何止千百万。

这些钱财都是很残忍地从老百姓手里一分一尺收敛来的,一旦使用这些钱财的时候,却视如粪土一般。那些乡民百姓,只会觉得劳役很辛苦,不会因为给他奖赏就感恩戴德。农民既然是这样的辛劳,而国家的花费又是如此之大,这些民兵最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如果让他们捕捉盗贼护卫乡里,则用不了这么多人;让他们戍守边境,从事征伐,但那些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外族民众,平时就靠骑马射箭为生,攻伐作战是他们的风俗,从小到大,没有别的事情。中原的老百姓大多数从事农业,在田间劳作,虽然把兵器发给他们,教他们武艺,在练兵场上,按照阵法或进或退,看上去很整齐,很有章法,但如果派遣他们和敌军遭遇,击鼓的声势虽然很大,但鸣镝才开始交战,他们的溃败是可以预料的,这一点不用怀疑。

啊!司马光指责保甲法的那些理由,也不过如此了。我今天就试着和他讨论一下。他说百姓不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已经有上百年了,所以,不能恢复民兵是形势所迫。但是,人为万物之首,最为尊贵,其原因就在于,人是善于学习的,就算是以前没有见过或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如果国家用奖赏来鼓励他们学习,那么,没有不能训练成功的。何况百年之前的遗迹,并没有完全湮灭呀。如果按照司马光的说法,国家一切教育训练的事业,都可以不做了,为什么只有保甲呢?他还说,那些年高望重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了,见到身穿军服手拿武器的人,甚至叹息并认为是不祥之兆。这些话就更加可笑了。大臣应该为国家谋划百年大计,但是,他的政策却取决边远乡村那些年事已高的老人,他对天下大事的看法也就可以知晓了。正是由于人民不认识兵器,不熟悉战争了,执政的官员才主张振奋其精神,并认为这是一件迫不及待的事情。宋神宗和王安石以亲力亲为的精神,要在严格规定的限期内,看到对普通百姓进行军事训练的成果。

(八)这个法先在京城周围各县实行,以后陆续推广到诸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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