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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妈妈的金戒指

妈妈的金戒指

刘晓莹译

小镇居民的记性都特别好,即便是陈年旧事,也不会从他们的脑海中抹去。

比如妈妈被害这件事。

当时,爸爸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镇上人的首要怀疑对象。由于缺乏证据,案子成了悬案,真相始终没有被揭开,爸爸也注定要背负着众人的觊觎度完一生。

那会儿我刚满十一岁,姐姐露丝十四岁,我们一家人挤在镇南角一幢又脏又破的小木屋里。

火炉是家里惟一能够用来取暖的东西,它虽然占据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间,但对我们没有起到多少保暖作用。

爸爸是个油漆匠,即便是在艰难的经济恐慌时期,他仍可以养家糊口。只是他的工资有限,我们常常是有了上顿没下顿。

爸爸的人缘很好,尤其是女人缘。他长得称不上英俊——高高的个子,瘦长的四肢,大得不相称的头颅下是他尖尖的下巴。我想,唯一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应该就是他那厚重的棕色头发还有浓密卷曲的眉毛。然而在我小时候,爸爸那双游移不定的黑色小眼睛,常常让我感到恐惧不已。

我不太记得妈妈。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妈妈是一个发了福的主妇,她的胖手指使得那枚细细的结婚金戒几乎嵌进了她的肉里,这让我根本不能将收音机上银色相框里的苗条新娘同她联系在一起。

妈妈被谋害的日子正是三月初——是那种万物开始复苏的春天。

那晚我和露丝去看电影,我们意外地得到了爸爸的允许,往常他总说没有钱浪费在那类事情上。

可那晚,他比平日宽容了许多,我们一开口,他便答应了。那是一部叫做《勇敢的船长》的电影,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再领教史塞班?崔西的电影,不过姐姐却一点儿也不在乎。

看完电影的时候已经接近十点了,出了电影院我们就往回家走。从镇中心到家大约有一里路的路程——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寒夜,南风呼呼地刮着。由于风力很大,姐姐和我每走几步,便转过身,用戴手套的双手遮住脸,逆着风走。

我们刚一转进拐角,就发现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因为路中央围满了人。

“看来是唐?金家。他一定又是喝得烂醉如泥才回来,不过,他妻子平常不报警的。”露丝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海里挤满了不祥的预感。我害怕那一闪一闪的红灯,害怕那围观的人群,我感到眩晕,好像未曾走出电影院。

在微弱的星光下,我可以看到人群中的每一个人头都转向了我们这个方向,姐姐拉着我开始加快脚步跑了起来。

当我们跑近的时候,他们正把她抬出来,送上救护车。邻居的胖太太搂住我,把我的脸挡在她宽大、柔软的胸前。

突然一声尖叫划破了我的耳膜,这是姐姐发出的,她试图扑向正被抬走的妈妈,但胖太太家的双胞胎男孩儿死命地拉住了她。

原来当晚九点钟的时候,胖太太因为准备做巧克力软糖,敲门来我们家里借糖。当她敲了半天门也没见人出来,便透过窗户往屋里看,她看到妈妈躺在卧室门边,可当她看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她的尖叫声甚至可以使房屋坍塌,她在惊恐之中拨通了警局的电话号码。爸爸几分钟后回家时,救护车已经到了,街坊们也开始议论纷纷。

爸爸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当天整晚有人看到他在西域咖啡厅喝咖啡,并在麦琪球场进进出出的打撞球,还去过艾力斯酒吧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两大杯黑扎啤。

可街坊们依旧认为在这之间,他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回家作案。人们甚至认为,那晚他允许我们姐弟看电影,都是是为了支开我们,免得碍事。但街坊们也不敢百分之百肯定。

在我们看来,只有一个人认为爸爸不是凶手。他是警局里一位新来的警察。尽管同意他看法的人并不多。

在凶案现场,人们发现妈妈的一只手被切掉,而这只手后来却一直未能找到,谁都猜不透是为什么。只有那个新警察除外。他说凶手可能是性变态,不论是谁杀死妈妈,切除了她的手,他一定是个“有恋手情节的人”。

新警察对警长说:“你一定听说过有恋脚情节的人,当然还有迷恋女人内衣的人。”

警长摇头,他没有听说过,别人也没有听说过,大概许多年后也不会有人听说。

“凶手肯定是个有恋手癖的人!”新警察断言。

凶手没有在雪地上留下任何足迹;祖父曾做的一把木把切肉刀不见了,警察也没有找到。

案子没有任何线索和头绪,更谈不上进展。随着时间的流逝,案件逐渐平息下来,没有人被指控,也没有人提出指控。

不过,如果爸爸被警方传讯,然后再被宣判无罪,也许结果会好些。街坊们当着爸爸的面不说什么,但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

妈妈的离去,让我和姐姐的生活每况愈下。我们俩尽可能地避开爸爸,尽管在这样小的房子里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晚上我和姐姐做功课,爸爸回到家会发牢骚,说人们在街上总戴着有色眼镜看他。

“他们总认为是我干的。”他愤愤不平地说,“可你们知道我没有干,我不可能干!你们知道的,我不可能对你们的妈妈做那种事,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真奇怪,爸爸平日里从不在乎别人的眼色,现在他竟会因为别人的眼光而烦恼;他也从不喝烈性酒,而现在他竟会闷坐一旁,大口大口地喝烈性酒。夜深时我们会听见他倒在床上低低地沉吟,虽然他不打我和姐姐,但是他喝醉时的样子,更让我们难以忍受。

起初姐姐和我一直认为爸爸会再婚,街坊邻居都知道爸爸总是睁着色迷迷的眼睛看西娅小姐——“色迷迷”是我们牧师的用词,西娅小姐是小学四年级的老师,年轻、苗条、风姿卓越。

妈妈还在世的时候,一切正常。我们偶尔参加集会,爸爸总想参与不适合他的游戏。这时候西娅小姐就会皱着眉头,对爸爸摇摇头,还对他微笑,好像她不在意一样。

妈妈过世后,爸爸有几次都邀请西娅小姐参加舞会,甚至还花钱请她看“他认为是浪费钱”的电影。可两人的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

我猜想,也许她也不敢确定爸爸到底有没有杀害妈妈的嫌疑。反正不管什么理由,一年后,西娅小姐嫁给了一个加油站的经营者,和爸爸的关系彻底结束了。

姐姐和我的生活情况则越来越糟。姐姐中学毕业后,就到一家矿工医院接受护士培训,她想等我毕业。其实我们很早以前就决心尽可能早地离开这个家,但显然露丝决不会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中学毕业那年我十七岁。在那之前的几星期,我就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收拾进一只我十三岁时在垃圾堆捡的破袋子里。待到毕业那天晚上,我将妈妈的结婚照片也塞进这个袋子,没跟爸爸道别,便径自来到汽车站,去了一所校长给我安排的乡下学校教书。到了第二年夏天,我考上了大学,半工半读,毕业后我要当老师。

在我取得教师资格之前,姐姐正好也完成了护士培训,不久她结了婚。三年之后,我自己也成了家,与姐姐家只隔了五十里的距离。

直到爸爸去世,我们都没有再见他。

姐姐和我不得不回去埋葬他。他的尸体已被放在家具店后面的一个殡仪馆里。出殡那天,有几位镇上的居民来送葬,我和姐姐并没有停留多久。我们知道,人们会认为我们不尊敬爸爸,但是,爸爸也没有尊重过我们。

姐姐和我住在旅馆。我们只是这辈子都不愿再住进那栋房子里。不过,爸爸下葬后的第二天,我们还是回到了镇南角的老屋,清理他的遗物。

房屋比记忆中的更加破烂,墙上还残留着斑驳的灰色油漆,院子里爬满了野草和青苔,那么凄冷和萧条。

屋里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姐姐打开窗户,我们俩就着手清理。最大的一堆送往垃圾站,剩下的所有送给“救世军”,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我们都不想要。

在妈妈结婚时买的柜子上,安静地躺着一个破旧的香烟罐,小小的,扁扁平平的那种。

姐姐拿起它说道:“这里面是什么?”然后在耳边晃了晃,“有东西在响。”

于是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掌中。

我们俩都把头靠近她手中的东西想看个究竟。

然而,那是五根手指的骸骨,其中一根末端还有那我看见过的、几乎嵌进妈妈肉里的结婚金戒。

可怜的爸爸,他总是不想浪费任何东西,但那枚戒指,他再也没有用武之地。我和姐姐都知道,爸爸是想把那戒指送给一个女人,而做了这件丧尽天良的事。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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