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罗斯福很清楚,要想成为自己希望的那种人,就必须通过磨炼来塑造自己。记者亨利对罗斯福与自己的一番谈话记忆犹新:“关于我一生经历的各种战役,人们谈论得很多。其实,最艰难的一场战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就是战胜自己的战役。”接着,罗斯福又描述了这场如何驾驭自身的战役:“只有通过实践锻炼,人们才能够真正获得自制力。也只有依靠惯性和反复的自我控制训练,我们的神经才有可能得到完全的控制。从反复努力和反复训练意志的角度而言,自制力的培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习惯的形成。”罗斯福对自制力的训练可以说贯穿了他的一生,也融入到了他的日常生活当中。即使是在总统任职期间,他也依然坚持自己的实践训练。在他入主白宫的那些日子里,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我总是在下午尽量抽出几个小时进行体育锻炼——打网球、骑马,有时也行走在崎岖的乡间小路上。”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罗斯福写道:“今天上午,在白宫接待处,我与六千个人握手;下午我与四个孩子以及他们的十几个表兄弟和朋友们一起痛快地骑马两小时。我们跨越栅栏,穿过山丘,一起在平地上飞奔。
”罗斯福的自制力也得到了周围许多朋友和同事的认同。他的一位拳击搭档曾形容罗斯福是“人造的机器”,而非有生命的运动员。历史学家莫里森也说:“他的一生,充满了令人惊讶的决断。他的精力和天赋并没有在出生时就得到某种自然而和谐的统一;相反,经过多年持久而大量的意志锻炼之后,它们得到了有效的组织和引导。”罗斯福一开始并非一位有决心、有毅力,身体健康、意志坚强的人,然而,自制力的锻炼最终让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罗斯福”: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荣获“诺贝尔和平奖”;至今保持着连续握手八千一百五十次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连续骑马超过一百英里,亲身为军队示范他们应该具备的身体素质;胸部中弹后,在被送往医院前坚持演讲九十分钟;三十多本书的作者……看样子,这个曾经在自画像中“胆小的、可怜的家伙”干得可真不错!而所有的这些成就,就像罗斯福自己明确表示的那样,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高度的自制力。不为赞许而活人人都想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赞许,但是,你要想在生活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完全消除需要得到赞许的心理。因为它是你精神上的死胡同,绝不会给你带来任何益处。
一位名叫奥齐的中年人,对现代社会中的各种重大问题都有自己的一套见解,比如人工流产、计划生育、中东战争、水门事件、美国政治,等等。每当他的观点受到嘲讽时,他就会感到十分沮丧。为了让自己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和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被每个人所赞同,他花费了不少心思。一次,他和岳父就无痛致死这个问题进行探讨时,他表示坚决赞成无痛致死的做法。但是,当他发现岳父不满地皱起眉头时,便几乎本能地立即修正了自己的观点:“我刚才是说,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如果自动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这种做法应该是可行的。”奥齐在注意到岳父对此表示同意时,才稍稍松了一口气。他在上司面前也谈到了自己赞成无痛致死,然而却遭到了上司强烈的训斥:“你怎么能认为这种做法可行呢?这难道不是对上帝的亵渎吗?”奥齐实在承受不了这种责备,便马上改变了自己的立场: “……我刚才的意思只不过是说,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如果经正式确认绝症患者在法律上已经死亡,那么才可以截断他的输氧管。” 最后,奥齐的上司终于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他又一次摆脱了困境。
而当他与哥哥谈起自己对无痛致死法的看法时,哥哥马上表示同意,这又使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在社会交往中,他为了博得他人的欢心,甚至不惜时时改变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就个人思维而言,奥齐这个人是不存在的,所存在的仅仅是他人做出的一些偶然性反应:这些反应不仅决定了奥齐的感情,还决定着他的思维和言语。总之,别人希望奥齐怎么样,他就会怎么样。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和事可不在少数,我们身边也经常会有这样的人存在。有一位领导秘书,领导让他看一篇报告写得如何,他看过后来向领导汇报:“我认为写得还不错。”见领导摇了摇头,秘书马上接着说:“不过,也有一些问题。”领导又摇摇头。秘书说:“问题也不算大。”领导又摇摇头,秘书说:“问题主要是写得不太好,表述不清楚。”领导又摇摇头,秘书说:“这些问题改改就会更好了。”领导还是摇头,秘书又说:“我建议打回这个报告。”这时领导说了:“这新衬衣的领子真不舒服。”这个结论让我们觉得很可笑。的确如此,一旦寻求赞许成为一种需要,那么你再想做到实事求是就几乎不可能了。如果你感到非要受到夸奖不可,并常常做出这种表示,那就没人会与你坦诚相见了。
同样,你不能明确地阐述自己在生活中的思想与感觉,你就会为迎合他人的观点与喜好而放弃自己的价值。模仿的代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适合的事情,别人能做好的你未必行,别人做不好的可能就是你擅长的,千万不要盲目地模仿别人,成事不足,生出祸端。斯迪克毕业要找工作时,他叔叔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个家住费城的人,小时候很穷。有一天,他出去找工作,走进一家银行时问道:“先生,请问您这里需要帮手吗?”一位仪表堂堂的人回答说:“不,孩子,我们不需要。”孩子满腹愁肠,他的嘴里嚼着一根甘草棒糖。这是他花一分钱买的,而钱是从虔诚、好心的姑妈那里偷来的。他分明是在抽泣,大颗大颗的泪珠滚到腮边。但他一声也没吭,沿着银行的大理石台阶跳了下来。
那个银行家用很优雅的姿势弯腰躲到了门后,因为他觉得那个孩子想捡石头掷他。可是,孩子拾起一件什么东西后,便将它揣进又寒碜又破烂的夹克里去了。“过来,孩子。”银行家叫道。孩子真的过去了,银行家就问他:“你刚才捡到什么啦?”“一个别针儿呗。”孩子说。“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银行家问。他回答说是的。银行家又问:“你相信主吗?——我是说,你上不上主日学校?”他回答说上。接着,银行家取来了一支用纯金做的钢笔,用纯净的墨水在纸上写了个“StPeter”的字眼,问小孩是什么意思。孩子说:“咸彼得”。因为小孩把英文“Saint”的缩写“St”误认为“salt”,即“咸”的意思。
银行家告诉他,这个字是“圣彼得”,孩子说了声:“噢!”随后,银行家让小男孩做他的合伙人,把自己投资的一半利润分给了他,还让他娶了自己的女儿。现在,银行家的一切财产全都是他的了。斯迪克觉得这个故事对他有些启发,于是,他花了六个星期在一家银行的门口找别针儿。他盼着哪个银行家会把自己叫进去,问:“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他就会回答:“是呀。”银行家要是问:“‘StJohn’是什么意思?”他就说:“是‘咸约翰’。”可是,随后斯迪克发现银行家并不急于找合伙人,而且他想他没有女儿恐怕有个儿子,因为有一天一位银行家问斯迪克说:“小孩子,你捡什么呀?拿来我瞧瞧。”他接过了斯迪克的别针。斯迪克摘下帽子,已经准备跟他走进银行,变成他的合伙人,再娶他女儿为妻子了。但是,他并没有受到邀请。因为银行家接着说:“这些别针儿是银行的,要是再让我看见你在这儿溜达,我就放狗咬你!”后来斯迪克只好走开了,而那枚别针也被那个吝啬的老东西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