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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二零零四年九月

整个八月,似乎是事务所工作的淡季,Rona度假去了。我没有出城,但过得很不错,每天十点上床,两分钟之内睡着,睡得踏踏实实,一个月下来脸色像秋天新收的苹果一样新鲜。

到了九月,纽约的秋天姗姗来迟。尽管度假的人们都已经回城了,夏天还是像颧骨上阳光晒过留下的痕迹一样不肯立刻退去。那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早晨八点半,Rona准时出现在她的独立办公室里,整个上午都在处理假期积累下来的事情。透过她旋转坐椅背后的落地窗,可以看到阳光下面列克星顿大街车流不息的街景。

下午三点钟,是Rona跟我单独面谈的时间,每个新进这个部门的人都有这样的机会,算是自我介绍,也像是新人导入,很早就安排下了,因为工作、休假或是其他我不得而知的原因一拖再拖,让我再一次想起那句评语:你这样的姑娘是女上司的天敌。终于,这一次我没有在最后一分钟收到邮件说要改期。两点五十八分,我站在她玻璃房子的门口,用食指和中指的第二关节轻轻地敲了两下本来就开着的门。她在办公桌后面抬起头,笑了一下,示意我进来,关门,并坐下。

按公司惯例一小时的面谈,二十分钟就结束了。Rona显然不是一个碍于形势而走过场的人。她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希望你的老板是什么样子的?”

“有能力,有效率,有性格,有原则。”我回答。

她微笑了一下,说:“你好像在说你自己。” 我顿时觉得自己没有抓住这个现成的马屁机会,不过这好歹算是个褒奖,我就权当它是个褒奖。

走出那间办公室的时候,Rona又叫住我:“今天晚上公司在格林黛尔花园饭店的鸡尾酒会你会去吗?”

我点头。很早就收到通知了,差不多所有高级合伙人都会到场,还邀请了不少重要客户,是个出风头搭人脉的大好机会,不过像我这样的新人一般都只拿它当是个开眼界混吃喝的场合。

“这是个好机会,去认识一下这个‘男孩俱乐部’。”她说,然后给我那样一个微笑,不仅仅是事务性礼节性的,而是更加友善的,像是在说“我们是相似的”,并且邀请我分享她的感想和经历。从那个时刻开始,我才觉得有个女上司并不是什么坏事情。

鸡尾酒会讲明了是正装派对,男生要穿无尾礼服,女孩子比较容易,一件稍稍低胸露肩的连衣裙足矣。所以,我没有特别准备衣服,就是早上出门的时候在西服外套里面穿了一件黑色无袖连衣裙,没戴首饰,直发绑了个马尾。傍晚离开公司之前,我在盥洗间补妆。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有两支口红,一支的颜色叫“Rose Drop”,粉米色的,另一支叫“Shocking”,很正的樱桃红。那天晚上用的是“Shocking”。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规格的派对,也可以说是第一次走进这样规格的豪华酒店。现场布置着白色鲜花——兰花、铃兰和西洋牡丹,细长的香槟酒杯在长餐台上一字摆开,一串串细腻的气泡在清亮的浅金色液体中升起,一支弦乐队在角落里演奏,乐队成员穿着白色希腊式长袍,其中一个正在弹奏一架美的不太真实的竖琴。

开过眼界之后,我很快就有点明白,Rona说的“Boys’club”是什么意思了。女孩子是蛮受重视的,不过仅限于表面上,特别是长得还不错的女孩子。一个合伙人过来跟新进公司的初级雇员讲话,说起“超额三零一条款”4,一个女孩子正在说她的看法,一个很有几分风度的男孩子插上来,几乎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而女孩子再没有机会讲完自己刚开了个头的句子。当然,老板并没有在这个小字辈儿的圈子里耽误太久,几分钟之后就告辞,跟陆续到场的客户打招呼做公关去了。

我在这个旧金色宴会厅的角落里四处看,直到看见远处一个男人颀长的身影。他没有着礼服,只穿了一身日常的深色西装,白衬衣敞着领口,没有领带也没有领结,看上去和酒会上那些因为超重或是健身而显得虎背熊腰的男人们截然不同。其他人红光满面,微笑,谈话,而他完全没有那种职业的表情。我几乎立刻就认出来他就是花园里那个人。他手插在西裤口袋里,正侧着头跟一个美丽高挑的女人讲话。我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株没有知觉的植物,他可能发觉了,回头朝我站的地方看了一眼,没有任何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近乎失落的感觉涌上来,我慌忙转身,装作在找洗手间的样子。

两分钟之后,我从洗手间出来,刚刚回到宴会厅,他却又从一个我没注意到的角落里走到我身边来,在我还没从惊讶当中恢复过来之前,问了几个似是而非的法律问题,然后跟我交换了名片。我手里捏着那张纸片梦游似的转了很久,方才有办法集中精神看清楚上面的字——正面只有一个名字——Lyle Ultan,两个电话号码,没有地址没有头衔,背面是一个深蓝色图标,下面一行细小的花体字写着“格林黛尔花园饭店”。

直到酒会结束,我没再见到他,还是像往常一样,走了十分钟的路到地铁站,坐车回家。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第一次没能在两分钟之内睡着,仰面躺着,看着反射着晦暗月光的天花板,在黑暗里出声的念他地名字“Lyle”,不太常见的名字,我这样非英语母语的外国人,一不当心就会念成Lyre(竖琴),或者,Liar(说谎者)。

第二天一早,我刚到公司就有鲜花送到,是几枝未开荷花和鲜嫩小巧的荷叶,插在一个细长的透明花瓶里。随花附上信笺,邀我一起吃午饭,署名是Lyle Ultan。因为这种花一般是越南进口的,我想自己一定是被当成越南人了。在白种人的眼睛里,亚洲人都是一回事。不过我在心里为他辩护,说实话,我也分不太清拉丁裔和英国-爱尔兰裔的区别。

整个上午过得忐忑不安,这在我身上真的是空前绝后,但结果那个午餐约会却很让我失望。一点钟,一辆酒店的黑色克莱斯勒轿车在办公楼下面等我。他带我去的餐厅地方很偏,看上去有些冷落,进门的时候,他对招待员报了一个M开头的名字,声音很轻,我听不真切,但却可以肯定不是“Ultan”。而且,一顿饭吃下来,我们聊得也根本说不上投机,两个人都有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他举止绅士,但不殷勤,告诉我他在格林黛尔花园饭店做管理工作,因为职业的关系,去过很多地方,是个真正的旅行者。而我可以说的似乎也只有在哪个学校拿的学位、现在在哪里工作之类的话题了。吃过饭,重又坐上那辆车身庞大的轿车的时候,我觉得我们肯定没什么机会再见面。十分钟之后,在公司楼下说一句“Keep in touch”,可能就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句话了。

但事情却没有朝我想象的那个方向发展。车子开到公司楼下,他仍旧没有道别的意思,那段路不可以久停,他示意司机绕那个街区再开一圈。我说我今天超级忙,不能待很久。他说,他也赶时间,下午就要去洛杉矶出差,要去一个月时间,但是有件事情他想在走之前做。我问,是什么,要不要我帮忙。他点点头,然后吻了我。

我有一点颤抖,心跳到胸口疼痛,却没有一丁点的犹豫。我愿意让他的嘴贴上来,轻轻地摩擦我的上唇和下唇,分开它们,侧过一点头,带着一点复杂的欲望向更深的地方去。那天我身上穿的是一件带着点男式风格、使用袖扣的条纹衬衣,他的手把我的头发拢到一边,隔着薄而挺括的棉布抚摸我的脖子,脊柱和肩胛骨。一切都毫无理由,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可以这样舒展而柔软,完全没有戒备。当然我还是太害羞了,我的手放在自己的腿上,根本没有想到去碰他的身体。

我不确定那个吻持续了多长时间,我有点蒙了。直到车转了一圈回到公司楼下,刚一停下我就装作很急的样子,跟他告别,自己打开车门下了车。过后回想了一下,又觉得很火大,那辆车不是那种加长轿车,前后排之间没有挡板,司机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后面。当然那个司机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当做没看见,可见是见多了他的这种艳遇。

这就是我和Lyle Ultan的第一个吻,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吻。而我甚至不能说自己认识他,我知道他的名字、电话号码,猜他大约三十多岁,看起来差不多有六尺二寸高,我知道他在格林黛尔工作,却不清楚他具体职位是什么,在哪所大学拿了什么学位,拥有多少产业。按照我不算丰富的人生经历,以及道听途说来的约会惯例,每一个认真的约会对象似乎都应该在头一小时的对话里把这些问题交代个大概,至少也要在第一次接吻之前说明白吧。也许他根本不是认真的,或者是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墨守成规的圈子里,而我也一直以为自己会在这个圈子里中规中矩地终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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