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20100000016

第16章 明朝且莫做思量

情似游丝,人如飞絮,泪珠阁定空相觑。一溪烟柳万丝垂,无因系得兰舟住。

雁过斜阳,草迷烟渚,如今已是愁无数。明朝且做莫思量,如何过得今宵去。

乌野大腿上的肌肉在剧烈跳动着,他胯下的骏马也一样疲惫不堪,似乎一阵风吹过,就能将这一人一骑吹倒在地。他身后二十几人也都摇摇欲坠,却仍然咬牙驱策着马匹。

前面七个方向的队伍都已经陆续回来了,他们是今天最后回来的一个队伍。

地平线外有几百人站在这,见到他们都伸长了脖子。几个性急的已经骑马迎上来,远远地就叫:“将军,找到王爷了吗?”

等走近了,一看乌野脸色就已经知道答案,这些人顿时默然无语。

“换队!点篝火,四队各跑三百里,扩大搜寻范围,胡毕达里带着其余的人,西南方向百里外再集合。”乌野闭了一会眼睛,然后吩咐道。

另外四队有马的士兵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跳上马背,将先前那些摇摇欲坠的人换下来,径直向四方奔去。其余人也默默动身,他们离开的地方,草地上留下一个黑色的痕迹。

乌野一带缰绳,身子也窜出一步,副将胡毕达里忍不住上前叫道:“将军,你已经跟了三班了,你也歇歇吧!”

乌野摇摇头,眼睛里全是红红的血丝,他只轻轻推开胡毕达里的手,便一夹马腹,跟着队伍向西南而去。

“胡将军,我们走吧。”一个小兵推推他。

胡毕达里叹了一口气,带着剩余几百士兵向西南方奔去。

这副将姓胡,名叫毕达里,听着虽然有些古怪,但熟悉西瞻的人就能明白,此人曾经家世显赫。

当初西瞻立国的时候,皇帝带头改姓,还把汉姓当成尊荣赐给臣子,胡姓如同萧姓、乌姓、孙姓一样,是贵族的象征。

不过草原上的家族兴衰很快,两百年前的贵族如今所剩无几。除了屹立不倒的皇族萧姓,西瞻开国时便是皇帝亲信的乌姓,其余家族即便存在,也早就不复昔日风光,汉姓也就随之渐渐凋零。

胡毕达里的家族早在百年前就没落成普通的百姓,他没有机会读书识字、学习中原文化,也就没有能力像萧图南、乌野、孙阔海那样叫一个好听的汉名。只能采用这样的组合名字,姓胡,叫毕达里。

胡毕达里带着余下的队伍去西南方等候,从王爷失踪的地点开始,他们就是这么一片草地一片草地地仔细蹚过来的,每天都先以大部队坐镇戒备,以大部队为方圆,游骑四面开花寻找,找完规定的路程以后,再和大部队会合,然后再移向下一个草场。

这种搜索方式是为了适应草原特点发明出来的一种搜索方法,草原广袤无边,整个四面八方一片坦途,根本没有中原土地上所谓的道路,或者可以说处处都是道路。想在大草原上找到一个人,简直是难如登天。

即便你找到了,搜索队是能顺原路及时返回,找到自己的大营,还是运气不好被敌人全歼以致消息无法送回,谁也保证不了。所以必须要像这样逐层递进地分布开,先按各个方向分成几队,然后每一队中每一个人再逐渐骑马向前赶出一定的距离,以大本营为中心,铺成一张蜘蛛网的样子,这样做就可以将找到的线索最快传递到中间,不用担心迷路,也不用担心遇上敌人。

人马已经被分成了两班,昼夜不停地搜寻,夜里的一网已经收回,就要轮到白天的一网撒出去了。

胡毕达里领着的大部队虽然不用奔波找人,但由于他们几百个人中只有五十多匹马,并且还都是挑最不好的马匹留下,好点的马都给了寻找王爷的游骑队伍,加上这些人也都是替换下来的已经劳累不堪的人,所以一天百里的路程也并不轻松。

高天之上,总有鹰鸣在他们头上徘徊。在西瞻文化中,鹰是带来上天消息的神鸟,平常遇到鹰并不是好事。鹰飞九天,一般情况下很难见到,可不知为什么,西瞻士兵们这几天总能听见鹰鸣。这群人多日来找不到萧图南,已经精神沮丧,被鹰叫得更是心中惶惶。

“怕什么?我们还有驯鹰呢!比普通鹰可大得多,那才叫天空之王!”一个士兵望天呸了一口,随即又遗憾地摇头,“可惜驯鹰人死了,不能叫下来给我们探探路!”

另一个道:“明明知道我们的鹰就在天上飞,偏偏叫不下来!不就是一声口哨,要不我们吹个试试?”

先前那个好笑地看着他,“你敢试你就试试,只要错了一点儿,说不定鹰就下来啄你啦!”

想吹口哨的人吓得一缩头,赶紧闭上了嘴。

胡毕达里也叹了口气,驯鹰可不是什么人都行的,不论是驯鹰的技能,还是鹰,都是祖辈传下来的,根本不是外人可以驾驭的。

说鹰是祖辈传下来的,并不是说驯鹰的寿命比人还长,而是说每一只驯鹰都是原有驯鹰的后代。这是因为驯鹰的过程光是人还不成,还需要原本的驯鹰参与,而鹰天性孤僻,不是自己生的雏鸟,驯鹰见了就会啄死。所以只能在驯鹰中选择最优秀的配种繁殖,再经过严格的选蛋、孵化、饲养、训练……各个流程,往往一百个蛋也很难得到一只成功的驯鹰。

好在能成为驯鹰的鹰种本来就是鹰群中最聪明和强健的,优选的结果让驯鹰越来越优秀,到现在,驯鹰和一般的野鹰已经很容易区别开了。

几百年来,草原上一共只有三个家族能驯鹰。而这三个驯鹰世家,都被西瞻皇室搜罗在身边。

大约三十年前,其中一个家族白灵氏站错了队伍,成了皇权更迭时的政治牺牲品,被忽颜举家剿杀。一家一百多口人只逃出了三个,然而西瞻对这区区三个人的追捕,却整整持续十年。即便后来不再大规模搜寻追捕,百灵氏仍然是西瞻的通缉要犯,西瞻每一个军官都必须牢牢记着百灵氏族人的特征,抓到了一个便是泼天富贵,由此可见,驯鹰人是多么重要!

从此,西瞻国内就只有两家能驯鹰的人了。他们靠着这项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技能,在草原上一直享受着超凡的地位。从选鹰到养鹰再到驯鹰,各个环节都严格保密,绝不外露半点。

驯鹰人一死,这些驯鹰就算死在天上也不会飞下来,别说他们这些大头兵,就算王爷萧图南、皇帝忽颜也拿驯鹰没有办法。

走到中午之后,胡毕达里停下脚步。

他前方出现一片起伏不定的草绺子地。所谓草绺子,就是半沙化的贫瘠草地。枯黄的草和浅黄的沙地交杂在一起,形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疤瘌。高高低低的地势上,还长着些耐旱的灌木、蒿草和几十棵稀稀落落的树木,草木最繁茂的地方打着一眼简陋的水井。

最高的树上拴着几条长长的白色布条,正在随风飘荡,要是在中原,这是出殡用的东西。但西瞻出生的胡毕达里知道,这相当于中原的旗帜,应该是一个部落的标志。

果然,十几顶破旧的毡包就在树后不远,颜色也和沙地一样枯黄。没有围栏,应该是大门的地方有一道矮矮的篱笆,马匹都不用跳跃就能直接走进去。

一老一小两个穿着草原人皮袍的女人正在井边打水,见了他们这么多士兵,停下手,有些惊慌地看过来。十几只羊等在旁边要喝水,见主人迟迟不动,都不满地叫了起来。

看起来,这应该是哪个贫穷的小部落聚集地,十几顶帐篷最多也就能住百十个人,这么小的部落难以和大部落争夺好草场,扎在这贫瘠的草绺子地上也就不奇怪了。

胡毕达里出身贫穷,一看到他们就有些同情,不过军人的谨慎仍在。他先命八个游骑上前围着帐篷外面转一圈检查了一遍。又叫十人站在高处四下眺望,承担警戒工作,见没有什么异动,这才带人走过去,暂时歇歇。

他们早惊动了帐篷里的人,一个满脸胡子的牧民走出来,他的脸是牧民常有的那种黑里透红的颜色,一脸都是风霜侵蚀的皱纹,都不大能看出年龄来。他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皮子长袍,毛都磨得精光锃亮,也分不清是羊皮还是马皮,见了胡毕达里明显有些畏惧,只是木讷地笑。

胡毕达里问了他几句,得知这是乌驼部落的一个小分支,已经在这片无人的草绺子地上住了几个月,因为今年冬天不打算迁走,所以年轻人都出去割冬草了,现在帐房里都是老人和孩子。

胡毕达里听他说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月,忙把萧图南的外貌形容一番,问他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又问拔密扑、可贺敦人,或者比较大规模的军队。

这牧人一概摇头,什么人也没见过,只有问到闻名草原的恶魔马匪,这牧人才点头说听过,却也没有亲眼见到。

胡毕达里很是失望,这里不是西瞻都城聘原附近那种城市集中地带,而是地广人稀的草原。草原实在太大,要在茫茫草原上找一个人,和大海捞针没有什么区别。像这样居住几个月的部落都看不见萧图南,他们还能找到吗?但是他又怎么能说出放弃的话来?眼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只好略略休整队伍,便起身开拔了。

部落里有滚热的酥油茶,有新鲜的马奶和干肉,胡毕达里让士兵们补充了一些干粮,又在井里取水装入水囊,喂饱了马匹,扔下一些钱便继续上路。他们已经有些绝望,却绝对不能停下寻找。

那两个打水的女人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年纪小些的那个突然咧嘴一笑,“这就是西瞻禁军?也不过尔尔嘛!你们要是听我的,在水井中放点狼毒,这几百人也就没了!”

她的声音略像含了饴糖一样含混不清,要见识很广的人才能听出,这是北褐话特有的团舌头音。

刚刚答话的牧人摇摇头,“别闹了,快收信吧。”

小姑娘答应一声,发出一声长长的呼啸。天空飞中很快便出现几个苍灰色小点,近了才能看出是三只大鹰,不同于萧图南的黑鹰,这些鹰毛色苍灰,形体却更大了三分。

有三只呼啸着落到地上,还有一只不肯落下,只围着大树上的白色布条盘旋鸣叫。

小姑娘哀叫一声:“又发现了!这已经是第七个了!都是假的!我们都把这十几天草原上落单的人抓光了!”

牧人脸色阴沉,“我们答应了别人,宁可错杀,绝不放过!”

“知道了,东北方向,三十里。”小姑娘没精打采地放出一只小鹰,这只鹰也是一身苍灰色的羽毛,一双脚爪却是雪白颜色,它顺从地等着小姑娘给它脖子上挂上竹筒,便展翅飞了出去,大约一个时辰,那只鹰又飞了回来,脖子上已经没有了竹筒,它安静地等着下一个任务。

“又一个!”牧人也轻轻叹了一口气,“人还是不要太好奇的好啊。”

山中是另外一个世界,草原上的波澜影响不到这里。

又过了三天之后,距离那场大火已经半月有余,萧图南和青瞳在山洞里也住了十几天的时间。平静生活无可奈何地走到了尽头。无论是他还是她,都不可能真的就此长居山中,做个平凡的猎人夫妇。向老天偷来的宁静,被老天发现了,只好还给上天。

翻过重重山岭,前面就是一片不平整的草场,再前面就是那一小片曾经卷起龙卷风的沙海了。

萧图南和青瞳二人坐在马上,眼望四周。

“我想好了。”他微笑着说。

“什么?”青瞳望着他。

“平安绕过草原,我就送你回去。”萧图南静静道,“严格地说,这次我不能算赢了你!所以我也没有资格带你走!但是草原不发展壮大就会落后,战争对于我们是生存的必须!就算不为了你,我也别无选择,只能南侵!所以,你不和我赌一年之约,我明年也会来!”

青瞳眉头一皱,“那我也只能……”

“嘘!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明白的,你不要说出来!好吗?”萧图南微笑,“顺其自然,青瞳,随其自然吧,我们会遇到,到时候,可能会有各种情况,那时候,你我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好了!只是,无论发生了什么……也不要恨我!”

“好!遇到事情,我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青瞳也微笑,眼睛里却闪烁着泪光,“现在我想的,就是千万别遇上追兵,我们要是双双死在这里,那真叫冤枉!”

一个上午过去,天地茫茫,还是只有他们二人在前行。

“白那么小心翼翼了,一个追兵都没看见。”青瞳叹道。

“草原这么大,找了十几天,便是几万人也散开了,没遇上也不奇怪。”萧图南道。

“或许拔密扑以为我已经死了,已经不找了。草原上至少有几百具尸体踩得分不出面孔,烧死的更加无法分辨。我们只有两个人,目标很小,进山之前扫平了足迹,又小心藏匿了这么久。他找不到我们毫不稀奇,能找到我们的可能性倒是很小的。”

“大概我疑神疑鬼惯了。”青瞳自嘲地笑笑。

萧图南指指地上,“第四处了,断不可能是巧合,现在可以去了吗?”

青瞳迟疑片刻,才道:“还是再看看吧。”

萧图南摇摇头,却依言带马向刚才所指相反的方向走了下去。

地上有一些衰草被烧焦,留下杂乱的痕迹,粗看就像支起锅灶留下的印子,似乎有人在这里点燃篝火烧烤野味了。这在草原上也很常见,四处流浪的牧民猎获黄羊野兔,由于很难携带,多半都会大餐一顿。

同样的痕迹他们今天已经看到四处,为了避免引起草原大火,支篝火都会先在四周挖个隔火带,但是这四处痕迹的隔火带都不甚规整,带着一个尖儿,这是西瞻军中振业王亲自定下的暗号,除了他的亲卫,便是高级军官、帝国丞相也不知道的秘密。拔密扑却如何能够知道?只要顺着尖儿所指的方向,就能和大部队会合,可是他们现在走的是相反的方向。

他们决定遇上关于他们的事情便随其自然,但是遇上别人,当然还是要用尽心机。

在青瞳的坚持下,两人又顺着河流向西方走出半日,实在没有什么危险,青瞳只好承认自己神经过敏,两人这才离开河流,上了平整的地面,一边搜寻草甸子上的篝火痕迹,一边向西南方向走去。

越来越多的痕迹表明,他们已经踏上了正确的路线,就要和大部队会合了。

他们面前横亘着起伏不定的草原,视线开阔平坦,长空如同飞练,身后藏身了十几日的群山已然渐渐变小,如同一条卧在地上的青灰色苍龙,长风将苍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正低低地趴伏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的蓝天。

这一片草原也被牧民割过,放在家中做了储备过冬的牧草。那种野草翻卷着波浪,一层层风吹过,牛羊在风中起伏的景象是不见了。但割剩下的草如同一块巨大的垫子,厚墩墩,黄澄澄,顺着地势起伏,带着人呼吸般的韵律。天一色,地一色,中间毫无阻碍,却更显得天地豪迈,人生如歌。

这样的草原,好像给人的心安上了翅膀,只要身上长腿,胯下有马,就会控制不住纵马飞奔,翱翔云天。

“来到草原上,人心都开阔了不少!”青瞳抓缰绳的手越来越松,马儿也越跑越快、越跑越顺,冷风扑面如刀,却也让精神爽利无比,她搓搓冻得红彤彤的脸颊,大声道:“阿苏勒,我们来联句吧!”不等回答,她便指着天空大喝道,“碧洗洗,长空是我锦雕梁!”

此时不需要多么文采斐然的句子,便是这种简单直白,才衬得起这番美景。

萧图南虽然从小便学习中原文化,却学的都是有用的学问,吟诗作对那是一次也没有试过。然而一个人的胸怀并不和读书多少有关,诗词这东西却又和和人的心性关系很大。

他们剩下的路已经不多,会合了大部队,安全了可也拘束了,还能有多少并骑策马的时候?何必扫兴?萧图南略想想,便指着草原道:“坦荡荡,秋草胜过白玉床!”

“有床便有帐。”青瞳笑道,“冷啸啸,东风撩开青纱帐!”

此时金乌西坠,时近黄昏。夕阳在天空喷出一道饱含红色的云霞,殷红如血。萧图南脱口道:“赤火火,落日红烛耀满堂!”

“好!”青瞳也忍不住脱口叫了一声。

夕阳就在他们正前方,大得好像再走几步就能一头撞进它的怀里。

这天地,在他们眼中,可不就是他们的雕梁画栋,醉时仰卧之床,醒来驰骋之地吗?

两个人突然同时住口,互相望去,都明白对方心中所想,如果他们成亲,便要这天地作帐篷,太阳做喜烛,那才衬得起!也是这苍天知道他们没有名正言顺生活在一起的机会,便用这青天雕梁、落日红烛来装点他们的喜堂!

青瞳心中突然有一股泪意,她强迫自己吸了一口气,强笑道:“再来,你这句倒是好,我得想个好的才能超过去!”

四下张望,她一指远方长河:“浩渺渺,万里烟波吞……”忽然,她的眼睛瞪得滚圆,呼道,“鹰!”

“呵呵……我不懂多少诗词,可也知道你这句不押韵了。”

“我说鹰!”青瞳急道,“鹰!你快看!”

萧图南凝目一看,果然,远处天空现出两个个芝麻大的苍灰色小点,速度极快,如同霹雷闪电一般飞速而至,转眼就能看见鹰的轮廓了。

离近了可以看到这两只鹰都是灰色的,羽毛如同铁铸一般贴在身上,一双脚爪闪着刀锋般的寒光,那一对鹰眼,是奇异的金黄色,就像融化了的黄金一般,当中一点黑亮的瞳仁,冷酷地盯着他们。

天空中传来一声响亮的长鸣,其中一只雄壮的大鹰直直冲过他们马头,然后猛地打了个盘旋,翅膀扇起的烈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就在青瞳认为它把他们当作了猎物,会当头抓下的时候,谁知那只鹰却一个转折又飞回天际,转眼消失在云中不见踪影。

另一只鹰却在半空的高度停下来,它控制自己的速度不超过马匹,也不被落下,就那么缀着两匹马不紧不慢地飞着。

“快走!”萧图南脸色一变,大声喝道。

“不对劲吗?”青瞳拨转马头,打马便走,却边走边问。

“一般鹰没有这么大,这是驯鹰!鹰有两只,一只缀着我们,另一只定然是回去报信了!”萧图南边跑边喊。

“驯鹰?那不是你的鹰吗?是不是你的人马找来了?”

“不是!我的八只鹰我都认得!这只不是,比我的鹰还大一些!我们快跑!”

可惜马匹的速度怎么可能敌得过这草原之王,这一纵马飞跑,鹰立即发现了他们的意图,竟然一个俯冲飞了下来,围着马匹盘旋一圈,发出警告似的厉叫声。

常听人说,苍鹰苍鹰,青瞳看了这只鹰便知道,为什么苍鹰才是天空之王。萧图南那八只黑鹰已经神骏非常,可是和这只铁灰色的苍鹰一对比,便高下立断。

两匹马都被吓到了,惊惶得嘶叫不已,几乎不敢举步。青瞳勉强带过缰绳,向另外一个方向蹿了出去。鹰飞过了头,却毫不在意,翅膀用人眼几乎看不见的幅度动了一下,便在天空中划了个完美的弧线,又飞到他们面前,控制他们的速度。

要说这不是驯鹰,只是感兴趣追着他们玩,那简直是自欺欺人!

萧图南飞快摘下长弓,右手一支箭几乎立即飞出,那只苍鹰大概知道厉害,翅膀一扇便冲上半空,那支箭上到高处,终于力竭落下,并没有伤了一根羽毛。

两个人都不说废话,只是狂奔,然而鹰到了,追兵还会远吗?茫茫草原,他们能跑到什么地方去?

草地上的痕迹越来越多,西瞻的大部队有可能只在百里之外,然而咫尺之间都可能如同天涯,何况这或许有或许没有的安全?头顶鹰鸣又起,显然是那只苍鹰又一次毫不费力地追了上来。

萧图南只好又射出一箭,换得片刻喘息之机。

这支箭同样只是将鹰追击的势头缓了一缓,两人抓紧时间疾驰,但是很快,一阵厉风吹来,随即阴影又笼罩在他们头顶。

“我们跑不过它!”青瞳尖叫,“能不能躲进河里?”

“不行!”萧图南大吼,“鹰的视力最好,你就是躲在河底它也能看见!”

“那怎么办?”青瞳急道,“驯鹰不是只有军队才能用吗?怎么拔密扑也有驯鹰?”

萧图南表情一僵,仿佛凝固了一般,手中用力,那匹马也被他勒住。青瞳已经冲出十几步,身边一空,她不由回头叫道:“阿苏勒,你干什么停下来?快跑啊!”

只一停下,那只硕大的苍鹰已经带着响亮的鸣叫,又飞到他们面前。

萧图南咬咬牙,突然抽出五支长箭,一起向鹰射去。

这一下用了全身力气,五只箭都带着难听的长啸声,那苍鹰发出一声刺耳长鸣,用比箭支更快的速度飞上云霄,瞬间便直飞得没入天空,消失不见。

“射不到它,何必浪费箭支!”青瞳不同意这种做法,却也没有时间争辩这个,只趁着这点空隙打马飞跑。

忽然身边一马奔来,一直欺身到近前,青瞳回头,见萧图南从怀中掏出一个白色的东西,不由分说便系在她手臂上,如同白云一般轻薄的料子让青瞳立即就认出,这是她那件绣了白梅花的亵衣。

“你干什么?还不赶紧跑!”青瞳急得叫起来。

“青瞳!我们跑不过它的。”萧图南神色平静,“不如这样吧,我们分头走!这只鹰追不了两个人!”

“这……”青瞳一时间心乱如麻,却也没有什么办法可想。

“就是这般吧,我走这边!”

却见萧图南已经一夹马腹,打马便走,“我们这般来去纠缠,不如索性将命交给上天,它追谁,就是谁的命!冰雪寒梅,此生长伴!”只留下这么一个声音,人已经跑出很远了。

他竟然就这么撇下她走了!如果是周远征,如果是任平生,甚至是离非,在这种情况下,都绝对不会抛下她,即便和她一起死,也绝不会抛下她,去找那二分之一的生机!

只有西瞻的振业王萧图南,才会这么决然离去。

两个人必然活一个!死一个!

二分之一的生机,可能是她的,也可能是他的。一个逃出生天的代价,是另一个人的粉身碎骨!谁能在这种情况下毫不犹豫?谁能在这种情况下雷厉风行?只有他,西瞻的振业王!青瞳这辈子最大的敌人和爱人。

“好!它追谁,就是谁的命!”青瞳一咬牙关,她也受够了,柔肠寸断,心思耗尽,这百般的无奈千般的纠葛,索性就交给这只畜生选择吧!

她打马便走,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想,只是向着一个方向全力地奔跑。

风从前面狠狠扑过来,再从她身边呼啸着飞走,抓走了她的意识,抓走了她思考的能力,也许下一刻,就有一只黑影当头罩下,将她抓成碎片。也许再跑几步,就迎头冲进可贺敦的伏兵中,被利刃分成无数片。那是她的命。也许就此逃出生天,从此天高海阔,顺利回国,立下赫赫功勋,建起万世基业,那也是她的命!

跑出好远好远,头顶一片清净,并没有鹰的啸声传来。青瞳慢慢放缓手中缰绳,她该为自己高兴。

她赢了,鹰没有追她,命运之神关照她,让她赢了!可是她的眼中,满满的都是失落,她的心中,钝钝的都是剧痛。

她赢了,那就是说,他输了。

输了事、输了命,和她在天地舞台上争斗的可能。

也许他现在已经被人追上,也许他的血现在已经流满草原……

马匹被她刚刚毫无节制的一阵疾驰弄得气喘吁吁,此刻缰绳缓下来,马儿拖着脚步,渐渐从快跑变成小跑,又变成慢慢走动。

青瞳并没有催促,就放任它游缰而行。

她眼前都是花的,忽然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形粗壮的男子,影影绰绰看不清楚,但看他骑马的姿势,一点也不像普通牧民,十有八九是个士兵。

青瞳心中一凛,只一瞬间她就做出决定,不能跑,草原平坦,她肯定跑不出这个人的视线!不如就装作普通牧民,混得过去的机会还是很大。

于是她看似好奇般远远地看了那人一眼,随即转过头,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走她的路。

然而马蹄声响,耳边就听一声大叫:“你别走!终于找到你了!你别走!”

一个人影连滚带爬的跑过来,一双硕大的牛眼赫然对上她的脸,正是那个吹着号角的裨将。

“你怎么在这儿?”青瞳惊问。

但同时对方也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我奉乌野将军之命,分头去找王爷。”那裨将大声道,“现在该你说,你怎么在这?”

“乌野?”青瞳一把抓住他,“乌野将军手中有多少人?”

“七八百人,大火一烧,就剩下这么多人了!你还没回答我的话,你怎么在这儿?”

“快快!你快去通知乌野,去……”她往自己身后一指,“那个方向找,王爷在后面遇到敌人了!快去救援,或许还来得及!”

那裨将疑惑地看着她,“你又打算骗我?先说,你怎么会在这儿?”

青瞳大急,“乌野在哪里?我自己去和他说!”

“你又打算跑?”

“呸!我们一起去!一起去总行了吧?”青瞳气急败坏。

“你先说,你怎么会在这儿?乌野将军说这片草场很偏僻,便是西瞻人也没多少人知道。”

“我被一只驯鹰追赶,随便跑过来的!”

“不可能,西瞻草原只有军中才有驯鹰,驯鹰人死了,鹰才不会去追人呢!”

“那就是别处的驯鹰,追着我跑了很长的路,我和王爷失散了……唉!现在不说这个……”青瞳急不可耐,“你还是快点和我找到乌野……”

“骗我!”裨将哈哈笑了起来,“你可真能骗人!你说的都是假话,我也不相信王爷遇到什么危险了,你大概根本就没有遇上他,我就说,我找了十多天也没有遇上,你怎么就一下子遇上了?”

“我没骗人!”青瞳急得想咬人,“我真的是被一只灰色的驯鹰追赶,不辨方向,才跑到这片草场上来的。一定是拔密扑放出的驯鹰,你们王爷现在危险得很!”

“还说不是骗人?”那裨将摇头笑道,“在我们草原上,只有白灵氏的驯鹰才是灰色的,他们的鹰是用白色做信物,你带着这个白色绸布,鹰才不会追你呢!”

身边的声音突然静止,仿佛风儿也一并停了下来。

青瞳瞪着眼睛,张着嘴,死死地盯着他看。

“怎么了?”那裨将莫名其妙地低头看自己有什么不妥。

“你刚刚说……鹰不会追……白色的东西?”

“是!”回答的声音中气十足,十分响亮。

青瞳脑子一晕,险些掉下马来。她眼前一片雪白,都是萧图南临别那深深的一眼。

“阿苏勒,我们以后该怎么办?”

“顺其自然吧,你的心要你怎么做,便怎么做……”

“你说……既然不追白色的东西,那他为什么不撕开两边,一人一半?”

“你说什么?”那裨将瞪着眼睛问道,“什么一人一半?”

青瞳目光中好像燃烧了一点鬼火,她的声音有一点难听的尖锐,“你说!鹰追着我们两个人跑,他既然知道鹰不追白色的东西,为什么不把这个撕开,一人一半?那我们不就都安全了?不就谁也不用死了?他把这个给我干什么!为什么不撕开?”

那裨将吓了一跳,还没回答,青瞳已经尖声道:“不用你说了!两个人分开跑,有白色的会被鹰当成自己人,不去追,要是两个人都有,那就没用!不用你说了!我早该知道!我是在自己骗自己!不用你说了!”

“我我我,我什么话也没说啊!”那裨将呆看着青瞳,却见她徒然闭嘴,手中马鞭子扬了起来,大喝一声:“驾!”

“喂喂!你去哪儿?”

那裨将纵马赶上,“你不能走!我好容易才找到你了,你不能走,和我一起去找王爷!”

青瞳尖叫起来:“你个蠢货!快告诉我,乌野在什么地方?”

“你不走?”

“不走!不走!不走!打死也不走!行了没有?”

那裨将疑惑地看着她,终于还是向东北方向一指。

青瞳二话不说,打马便走,每跑出一里左右,就又遇上一个西瞻士兵,每一个人看见她都大呼小叫跟上来,缀得紧紧的,将她围在圈中,好像生怕她会变成一阵风跑了。

奔出五六十里路,身边有了二十多人之后,一队人马遥遥在望。

“乌野!”青瞳狠狠抽了一鞭子,那马儿嘶叫一声,撒腿跑了下去。

“王妃!你这么在这?”乌野惊讶赶上,粗粗望去,他身后约有两三百人,个个都是面容憔悴,满脸风霜,这些人中又只有五十多人有马匹,剩下的只能在地上行走,无论马上还是马下,人人都摇摇欲坠。

“怎么就这么一点人,不是有七八百人吗?”青瞳一眼望去,不由大大失望。

“其他兄弟都带着伤,我让他们在城中休整了。”乌野满眼都是红丝,看过去疲惫不堪。

青瞳心中先是一沉,随即又升起希望,“你说城中休息,这附近有城池吗?”凭着这样的残兵,打仗是不可能了,据城而守却还有希望。

乌野却会错了她的意思,勉强点点头,道:“只有一座行军用的备城,者库,你带着王妃去城中休息吧,我继续找王爷。”

那大眼睛裨将答应一声,瓮声瓮气地道:“王妃,我们走吧。”

青瞳这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者库。

“不用!”青瞳摆手制止了他,“乌野,可贺敦部落离我们最近的地方在哪里?你去求援,就说我们遇到马匪,被困城中。”

“向可贺敦部落求援?”乌野诧异地看着青瞳,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何况我们也并没有被困城中。”

“我知道!”青瞳道,“你先派人去,我再和你解释!”

乌野迟疑地看着她,只觉荒谬。告诉了可贺敦,恐怕他们才真的会被“马匪”困在小城里,一个也不能逃脱。他们死了不要紧,谁去找王爷?王爷的刀还劈在海蓝珠身上,王爷的马没有烧死在火堆里,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王爷已经遇难,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寻找。

“乌野,快些派人前去。”

“青姑娘……这恐怕不妥,您还是先进城中歇息去吧。”

青瞳猛然望向他的眼睛,乌野目光闪烁着躲避开来。

青瞳先是一阵失望,突然又有一阵轻松,她叹了一口气,道:“乌野,你家王爷被拔密扑抓住了。如果你现在去,我还有很大把握,能暂时保住他的性命,你要信得过我,你就立即派人去!然后跟着我一起守城。若是信不过我……”她轻叹,“也请你给可贺敦送个信,然后你就带人走吧,去聘原也好,去关中找你们大军也好,只是千万不要回那座小城,我自己去城中等他!”

乌野惊慌莫名,“这是为什么?”

青瞳神色平淡,目光坦然,“你决定吧,我已经尽力,此事成功希望本就渺茫,何况我为救他一人,恐怕要害得城中生灵涂炭。你若不答应,我倒觉得轻松。他这辈子杀的人还少了吗?救不下他也是天意如此!除了我,谁也不欠他,死是多么容易的事?我与他同死便是了。”

那目光是乌野从来没有见过的,有失望有木然,又带着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厌倦。她厌世了?在什么样的逆境和绝境中都要抗争的人,竟然厌世了?连天降飓风,她都相信自己能行的人,竟然也会露出风轻云淡、万事无干的眼神!她是真的,不打算管了!

乌野终于一咬牙,喝道:“胡毕达里,你亲自去可贺敦部报信,就说我们被马匪围困折干城中,请拔密扑酋长发兵救援!”

人一走,乌野立即问道:“王爷怎么会被可贺敦酋长抓住?”

青瞳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道:“本来我不知道,现在我明白了。”她挥舞一下马鞭子,道,“你说的小城在什么地方?我们边走边说。”

她跟着乌野策马西行,边走边将过河之后的经过说了一遍,一直说到驯鹰飞来,两人分开两处,那鹰追着萧图南去了。

“唉!”乌野道,“我们就在百里之外,这几日也曾听到鹰鸣,为何没有在意,去接应一二?”

“马怎么跑得过鹰!”青瞳道,“别说百里,便是十里你也接应不了。”

乌野眼睛都红了,“拔密扑这老贼!黑鹰非军中不得使用!属下没有料到,他竟敢私自驯鹰!”

青瞳点点头,叹道:“阿苏勒和你一样,都低估了拔密扑的实力。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多在山洞中待些日子,我们就能躲过了?现在知道,我们就算一直躲着,他始终也会找过来。别的地方找过没有,那十几重不大的山岭也会成为目标,我们要是一直躲避不出,派上几千个人一起搜过来,那才真叫瓮中捉鳖,无处可走了。”

乌野争辩道:“属下没有看低拔密扑的实力,属下十分谨慎,已经在四面都布置了探子,一见到大股人马立即就要转移的。”

青瞳摇头,“他有驯鹰,连阿苏勒一个人都能找到,怎么会找不到你们这么多人?他是故意放你们一马,等你们自己去把你们的王爷找出来啊!”

“什……什么?”

同类推荐
  • 公主的21枚无泪指环

    公主的21枚无泪指环

    红烛在岸,焰火满天。精致的铜铃,茉莉一般大小,环在嫁衣的裙摆。动辄有清越之音,细细琐琐。好一场美,盛世无双。新娘落下第一颗泪,在绣了丁香的鞋尖。一拜,天地。
  • 同学少年不言情

    同学少年不言情

    也许,我们相遇的时间不对。也许,我们相遇在最美好的时间里。这就是坏蓝眼睛小说集《同学少年不言情》中的一个个故事们所要表达的一切,也是一切故事的惟一表达,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爱情,变得美好而又哀愁。坏蓝眼睛的手如一面镜子似的,用她满怀热情的文字,照耀着那段早已遗落于流光里的岁月,一次又一次的穿梭在那些故事与故事的细节中。她制造出了一个叫做苏格的青春少年,细长的眼,苍白的脸。她一次次的在她的故事中改写着苏格的命运,苏格如一个玩偶般的,与不同的女主角配着戏,或是被暗恋了,或是也在注意着某个人。只是,情丝的波动是那样的相似——我要喜欢他(她)么?我可不可喜欢他(她)?青春的画面在这面坏蓝制造时光之镜中被一一的呈现出来,时间在这里是美好的,也是邪恶的;爱的初生是美的,爱的交往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还太小,因为我们肩上还有其他的责任。
  • 沙僧日记

    沙僧日记

    自周星驰的电影《大话西游》无厘头搞笑方式风靡后,后现代小说开始向传统文化取经,自网上火爆起来的《悟空传》后,又一部搞笑文学作品《沙僧日记》出现,并被众多的读者封为史上最暴笑最无厘头的文学作品!此书以日记的形式讲述师徒一群去西经路上搞笑片段。本书文字轻松搞笑,插图诙谐有趣。
  • 淑女不当道:赖皮校草的疯丫头

    淑女不当道:赖皮校草的疯丫头

    那年他们相遇于雨后夏季,风速单车驶过水坑溅起污水脏了她的白裙。从此溅起了一段情缘。李子宸耷拉着脑袋叹气,“长得这么丑,脾气又爆又那么粗鲁,只有神经错乱的沈学长才会看得上你。疯丫头你做人也太失败吧!”陶箬琳不客气踹他一脚,“你个贱嘴,你不损我会死啊!!”他尴尬的摸摸鼻子说,“可惜呀!可惜!!这么一表人才的帅哥就要被你惨遭毒手了。为此我代表万千帅哥向你致谢世上又少一位帅哥!”
  • 酷公主VS邪魅殿下

    酷公主VS邪魅殿下

    她们是美貌与智慧集于一身的黑涩会酷公主,为了帮助爹地统领黑道,混入零度皇家学院,紧接着又双双遇到了帅到让人窒息的大帅哥!“什么?大姐被强吻了?!”“二妹被逼订婚?!”“三妹被劫色了?!”不要以为遇到大帅哥是件好事,这不,衰运天天找上门来,甩都甩不掉!看三大酷公主如何VS邪魅殿下,玩转校园。
热门推荐
  • 毛泽东当“红娘”的故事

    毛泽东当“红娘”的故事

    本书讲述了毛泽东当“红娘”的故事。通过轻松调侃的语言,我们既看到了毛泽东幽默风趣的一面,又看到了毛泽东感情丰富而细腻的一面。在毛泽东的运筹帷幄之下,一对一对的有情人都修成正果,享受到了爱情的美妙,获得了圆满婚姻。这些故事,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伟人的非同寻常之处……
  • 三十而砺:80后如何突破职业瓶颈

    三十而砺:80后如何突破职业瓶颈

    对80后上班族来说,要想在暗潮汹涌的职场中屹立不倒,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悉心规划。《三十而砺:80后如何突破职业瓶颈》以80后的职场生存发展为主题,结合80后的自身特点,为处在职业瓶颈中的80后上班族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指导他们正确、积极地应对面临的职业瓶颈,旨在教导80后职场人士掌握职场打拼的生存智慧,探索属于自己的职场成功之道。
  • 代生王妃

    代生王妃

    世俗的眼光,她是个好人,却不长命,年纪小小就成了地府的鬼差,得人缘是她的错吗?连撒旦也看上她?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不愿意活的人可以代她而生。可是,老天眼未免太不长眼。这副破身子她真的能活八十?运气不好也就算了还碰上一个霸道到无以复加的男人成了他的妻却连个婚礼都没有他冷漠,他残佞,他阴寒,为何在遇到她时全变了样?~~~~~~~~~~~~~~~~~~~~~~~~~~~~~~~~~~~~~~~~~~~~希望亲亲们多多支持....投票方法:先去“会员中心”注册一个普通会员,然后按“内容简介”下方的“投票推荐”,每天可以投三票,如果你是会员,那么你就有九票可以投给同一个作品。喜欢的话可以把作品放入“放入书架”,这样就可以随时看了,不用每次都找的很辛苦!希望亲亲们,看着喜欢就多多砸票,多多留言..那是给逍遥写下去的动力....真的万分感谢一直支持逍遥的亲亲们.....~~~~~~~~~~~~~~~~~~~~~~~~~~~~~~~~~~~~~~~~~~~~逍遥作品:替身娘亲:(已完结)毒尊恋月:(已完结)代生王妃:(已完结)狂暴夫君:(已完结)首先呢_谢谢亲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城主·闲妾逍遥已经开了有一段时间,换夫新娘近期才开的,现在才来广而告之一下下各位旧雨新知有兴趣可以挪动脚步前去看看哦。奉上文的地址:城主·闲妾:换夫新娘:~~~~~~~~~~~~~~~~~~~~~~~~~~~~~~~~~~~~~~~~~~~代生王妃人物模型视频,亲们可以去看看哦:http://m.pgsk.com/album/view/7dH0ZkJAKf4/
  • 丫鬟的后宫生活

    丫鬟的后宫生活

    一次穿越,她成了冥朝的血奴,落入祭祀的天网中。若干年后,却是在同一处,两相望。一片妖冶瑰丽的红,染满半边天…。一片血,无所望。游弋异世,却是生如夏花,命比浮萍。本文会有虐身,虐心情节。圣妖接下来全力填的新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妖妖的读者群:75902764
  • 原配

    原配

    王子迎娶的,不一定是公主;也有可能是,公主的…恶毒继妹!本是同一个父亲,她不明白为何从小就低姐姐一等;后来她懂了,原来她只是个小三的孩子。父亲的打骂,让她想要毁掉所有姐姐的东西,包括他…她得到他,是用了手段的。在姐姐的生日舞会上,她制造了“酒后乱性”的假象,众目睽睽下,迫于负责,他娶了她,她成了他的原配!他说:“我娶你,只是不想让你步你母亲的后尘。你和我,无关爱情。”他说:“在我心里,你们姐妹永远是天地之分,她是货真价实的公主。”他说:“夫妻名分已是我的最大让步,不要再奢求更多。”…他说:“…得到我,只是你要报复你父亲和姐姐的一场游戏?”…他说:“你真的…从没有爱过我?哪怕是一点点?”…终于,她闻言笑了,笑得漫不经心:“你曾经的告诫,我一一牢记,多谢你这么多年来的‘悉心’照顾,现在——GameOver!”……推荐新文——《争夫》——“女儿啊,做得好,见到男人,就要卯足劲抢过来!”她睁开眼,尚未回神,混沌的头脑再次被面前女人的话雷晕。据说,这个国家的男女比例是一比一百;据说,这个国家的女人们卯足劲生孩子,就是很难生出一个儿子;据说,这个国家的男人只要一出生,很快就被预订下了五十个妻妾;据说,由于男人的比例太少,女人们已习惯不惜一切代价地抢个丈夫,哪怕只抢回个第五十房妾室的头衔。哦对了,据说……,这个国家有律例,男人的妻妾上限,是五十……面对自称是“母亲”的女人的循循善诱,她干笑——好吧,既然这是游戏规则,那么……她会使出浑身解数……抢一个夫君回来!传言,兵部侍郎家的御九小姐是出名的抢夫达人;但凡有男方发出“征妻帖”,抢夫现场总有她的身影……可是,却总是百战百败,百败……不怠!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女人抢夫的艰难史,以及她打败众多妾室,一跃成为当家主母的……家斗史。文文非小白,女主扮猪吃老虎,阴险、腹黑、无操守!
  • 热河官僚

    热河官僚

    这也显示了热河人的生存形态和心理状态,经历了公私合营、三反五反、反右、“文革”、改革开放等所有运动。但更多的是社会历史的原因所造成的。可他革命了一生,从而从不同的层面交织融汇成一幅多姿多彩的热河人的人生景观,最终也没有跳出“科级“。这种经验教训又是整体性的,官职却几十年未变,它涵括了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某些规律。这固然有他个人的原因,展现了特定地域的人心民情。科级的“何大官僚”一生的官史就是热河的一部历史,书中的“何大官僚”在解放热河时来到热河城当副区长,其中的经验、教训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妃常淡定:逆天小书女

    妃常淡定:逆天小书女

    师傅曾言:任何世界都凭实力说话;任何时候都不能吃亏!千好万好不如自己好,天塌下来有师傅替她撑腰!只要记住这些,遇上什么都不惧!她只要活得自在,玩得肆意就好。身为术者,算天算地不能算自己,好在她有一支笔,可以改天逆命!穿越异世,谱写辉煌人生。(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