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公寓的路上,莫娜有些不明白晓叶的话,挠了挠头不解地问晓叶:“刚才你怎么说我们买好菜了?我们什么时候去买的菜啊,我怎么不知道,莫非我们昨晚梦游去买的?”“你看不出来陆璐很喜欢圣然吗?”晓叶笑了一下。“那又怎样,那也得圣然也喜欢她啊。”“其实我觉得圣然应该也是喜欢陆璐的。”“为什么?”“因为上次圣然就是因为陆璐的鼓励才振作起来的,我相信圣然这次能再次振作起来也是因为陆璐,所以啊我们要是跟着他们去吃饭,岂不成了闪亮亮的电灯泡了吗?”“晓叶,那你呢,喜不喜欢圣然啊?”“开什么玩笑!我只把他当朋友,况且……”“知道了,况且你的心已经给了五年前那个小帅哥了嘛。”随后两人对视而笑。回到公寓楼,蒙森正在楼下等着。“你们回来了!”蒙森微笑着说,似乎他已经在这儿等候多时,盼望着这一刻的到来。“你是来找莫娜的吧。
”“是,哦不是,我是来找你们吃饭的,顺便来看看你们怎么样了。”“顺便啊,可是我好像不能顺便哦,我已经买好我那份菜了,你跟莫娜去吃吧。”晓叶说着把因为看到蒙森而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的莫娜推到了蒙森旁边。“那我们走了。”蒙森见晓叶有意成全他们只好这样说。蒙森和莫娜并行走着,走了几步,莫娜回头看了晓叶一眼,表情有些歉疚,似乎想对晓叶说:晓叶你又说谎了,你什么时候买的菜啊,梦游的时候吗?晓叶则微笑着向莫娜做了个OK的手势。回到公寓,看着空空的大房子,晓叶有些失落。房子是晓叶和莫娜两年前租的,两室一厅,还算宽敞,因为是学生公寓,所以租金比较便宜,但房子的光线不太好,所以有时即使在白天她们也要开灯才能使房子足够明亮。打开灯,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晓叶的双眼,具体来说她的右眼比左眼更敏感些。
晓叶泡了盒杯面,把它放在电脑桌旁,因为还没盖上盖子,所以蒸汽腾腾升起,接着她打开了电脑。这是她五年来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写日记,在还没买电脑前她习惯写在本子上,有了电脑后她习惯写在博客上。晓叶神情淡然地在电脑前敲着字:左眼先生:今天是10月23日,这是我看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千八百二十七天,眨眼间我已经用你的左眼看了这个世界五年了。悄悄告诉你,其实有时我睡不着还多偷看了这个世界几眼呢,所以算起来我已经看了这个世界不止五年了,你不会嘲笑我的贪心吧,呵呵。在我还没看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只要看见这个世界一天我就要开心一天,现在我每天都很开心,不知道左眼先生你开不开心。最近我遇到了一个人,听说他的左眼也是看不到的,有一刻我曾幻想过他是左眼先生你哦,不过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世界上哪有这种巧合,这种巧合是在小说里才会有的吧,呵呵。况且左眼先生这么英勇地借左眼给我,让我看到个世界,所以你一定是个英雄般的人物,呵呵,可是他……好了,不说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