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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林可思却一直不敢再胭脂身上动粗,他怕她翻脸,他太在乎才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不等于他没有*,无数次,他简直都要憋成前列腺患者了。

“爸,日子就后天吧,日子不错,正巧这几天您身体也不错。拖到后面也是办,不如早点办完我好全力解决公司的事情。”

林瑾此时算是知道了自己这个没出息的儿子。

他是怕等久了黄瓜菜凉了啊。

自己身体这种状况,已经没办法干涉太多,但是老林家就这么一个公子的婚事却不如想象中的隆重,确实令他十分遗憾。

但是,儿大不由娘,林可思明显的翅膀硬了,有自己的考量。

林瑾只得移开视线看着窗外长长的叹口气;“唉,我老了,很多事也帮不上你,你肩上的担子重,成家后更重,自己方方面面多考虑周到吧。你母亲那边,看看你能联系上不,总归你是人生大事,请不请你自己看着办。”

几句话说的林可思心里酸酸的。

他知道林瑾现在对胭脂不太满意,对小馒头也不太认可。但是,谁让自己现在已经认准了这条道。

他挨着林瑾坐下来,爸,这件事就算我自私了点。

“爸,您放心吧,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凡事心里有数,至于我,妈,那边我也联系了,来不来随她。

林可思和他亲妈自从父母在他小时候离婚,他归了林瑾,除了开始几年还联系的密切一点之外,后来基本都不通消息。

林可思后来打听到,他母亲早就成家,找了一个老外又生育了几个子女,他的心慢慢也就冷了。

好在他是天性乐观的人,并没有因此得什么心理阴影。

日子就这么的定下来。从头到尾,胭脂好像是个看客。她一点也没有溶入的心理,好像是在旁观别人的婚礼。

好像她就是在做一件让自己良心好过,还了林可思人情的事情。

但是不淡定的是沈曦。

她随着父亲,有每天早上看报纸的习惯。

自从那天在医院被林可思无视的羞辱之后,她已经从大华外贸辞职。

相信,她沈曦不久会以另一种方式站在他林可思面前。

想象着那种扬眉吐气,那种可以以另一种立场接近林可思,她的郁闷渐渐也就清空。

无聊郁闷的日子,看报纸更成了不可少的消遣。

端着一盘子自己刚烤好的曲奇饼,懒散的趴在厨房吧台的高脚凳上吃。

沈曦喜欢厨艺,尤其是她坚信在自己郁闷时,吃是爱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塞嘴里一块曲奇,然后扯过来当天的报纸。

先是A市十佳青年的几个字映入眼底。

字是红色的,再接着看:A市十佳青年林可思周日与女友结束马拉松恋爱长跑,即将完婚。

呃——

吃了一半的曲奇饼噎着喉咙里,干干的,几乎窒息,最后被腮腺上涌出的泪水融化。

这么快?就要结婚了?

林可思,你竟然等不及解决完公司的问题,你竟然等不及融资,就真么迫不及待的要娶了?

你愿意娶,她愿意嫁。那我呢?

我呢我呢我呢?木有愿意啊!

啪的扔下叉饼干的叉子。

爬起来坐正了在仔仔细细的看那则报道。

是的,他要结婚了,后天周日,四月二十八号,新锦江酒店。

这是真的,真的,真的!!!

心就像被揪出来扔在了坑里。

那颗六年来爱他的心,就在这样一瞬间,被他揪出来扔在坑里又用他张扬的婚礼踩上几脚。

他就要结婚了,成为被人朝夕相守的男人,早上一睁眼看见的是胭脂,晚上一关灯拥抱的是胭脂。

从此以后,时时刻刻,贴上的是胭脂的标签——

就和她沈曦,没有关系了!!!

哦,不。

沈曦抱起脑袋疯狂的甩,她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明明,最早在海边酒店吃饭时,林可思不是对胭脂一见钟情的,明明那时候,她沈曦才是林可思跟屁虫,是公司里人人都以为的一对儿。

到底从什么时候起,胭脂挤进了他们的生活,挤进了他们的感情,抢走了林可思?

沈曦神魂落魄的走到橱柜前,打开,取出一瓶白兰地,倒满,喝下。

眼泪呜呜呜流出来。

她不愿意这样,可是现在,她得怎么办?

后天,就在后天,她真想找人把新锦江点一把火,真想找人那天绊住林可思让新郎到不了场,只剩下胭脂唱独角戏。

呵呵——

她真想那么多戏剧电影里的场景,真实再现,然后,她就不用失去林可思,不用在喝酒偷偷的哭。

是的,那个哭的人,为什么是我?

哭的没有了力气,连举起酒杯的力气都没有。

忽然手机颤颤的铃音加震动在响。

林可思,一定还是林可思,你在通知我婚礼对不对。

“喂,林可思,她真的有那么还吗?让你不顾一切?她真的比我好吗?样样都比我好吗——呜呜呜。”

丰俊西握着手机在那边愣了一秒。

唇边一丝诡异的笑。

这么说,这傻妞是看见报纸的消息了。对林可思那小子执念很强啊。

呵呵,既然你这样痴情,我反而更可以赚一笔。

“沈大小姐美丽自强,金光闪闪万人不敌的大美女。谁把我们沈大小姐委屈了,哥哥帮你。”

沈曦的酒量是大华都是有名的,要不也不能在业务部那么红。

所以一杯白兰地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借着酒劲儿,她心里的思绪更压抑,要翻腾的心更狂野。

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手里旋着杯子,意识却在不甘心的放肆:“呵呵,原来是丰公子。你帮我什么?你拿啥帮我?自身难保的主儿。”

丰俊西皱起眉头,沈曦的话让他心生恶寒。这是他心底的禁忌。

曾经的风生水起,当年的人前显胜,谁能忘记。

是他被这些只能看见光鲜的商圈贵贾给忘了。

但是,他自己没忘。

妈的,沈曦,仗着你老子现在有点势力跟我口无遮拦的瞎嘚瑟,我看有一天你也会走投无路还不如我。

“沈曦妹子,这不是很简单点事情吗。婚礼没了就好了。”

沈曦的耳膜里听见林可思这样一说,短暂的愣神。立时坐正了身子。

婚礼没了。

是啊,她怎么没想到。

“怎么没?”

“让主角消失。”非常笃定的声音。丰俊西唇边的得意止不住流露出来,挑这个时间打这个电话就这个意思。

“消失?不,你不能伤害林可思,他不是个坏人,他只是脑袋进水了。”

丰俊西握着手机的手笑的抖动几下,脑子进水,沈曦,你确定你脑袋没进水?

“好,就按你说的,主角不是有两个吗?”

阴冷的声音,言外之意不说自明。

沈曦不自禁身子一抖,喝了点酒的脑袋也晃出几分理智:“丰俊西,有一件事我得先说在头里,你不能乱来,不能做的太过分。我只要婚礼取消就好。”

“放心,我做事有谱的,上次你交代的,看看哥哥做的怎么样,这还只是进行到一半呢,最终哥哥会让那女人跟本没资本和你争。”

沈曦咬紧唇瓣,红润的嘴唇咬得青白。胭脂,抱歉了,不是我想整你,实在是你挡着我的幸福了。

一个相信爱情的女人,为幸福争取没错吧。

“丰俊西,你现在没别的事儿吗?好像你就以此为专业了?”

沈曦换了语风,因为她猜到接下来丰俊西就要和她提——毛爷爷了。

无利不起早,丰俊西也是个危险人物,沈曦决定做完这些事,必须离他远远的。

“二十万,哥哥帮你。”丰俊西一听沈曦换了话题,瞥瞥嘴角,他可不会陪她玩捉迷藏的游戏,开门见山开价。

沈曦被这个价码气到了。二十万!

他丰俊西*的把自己痴傻捏呆呢!

怎么好意思张口的,人渣!

手里的杯子啪的就摔倒墙角:“丰公子,生意不好找还是怎么的?上次的报酬可不少啊。商场买衣服还讲个友情价呢,揪羊毛不能可我一只羊揪吧。”

“呵呵呵。”话筒那边的丰俊西笑起来,被这个小妞的滑稽给逗的。

还真是个逗比啊。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要卯她二十万。社会上找几个流民,万八千的小事情。

他就是要给你加点身份。

“沈曦妹子快人快语,既然这样说,那就你说的算好了。出多少,你说,不过,做的是不是干脆利索保密不牵涉到你我,就不可知喽。”

这么软中带硬的话,沈曦哪能听不出来。

她手里除了丰俊西也真的摘不出能做这种事情的人渣。

“十万。婚礼取消,人不能出事。不牵涉到你我。OK?”

“哈哈,沈大小姐爽快,就这么愉快的说定了。”

胭脂这边公司停业,人却得强打精神张罗着结婚这天的迎亲事项。

再次结婚对她来说是头等大事。但是她却好像意识抽离,眼睛瞅着一个个热情洋溢的发言,像个旁观的看客一般。

赵家里今天特别热闹。

王阿姨带着小馒头,赵阿姨,赵玉红,云姐,夏会计,还有生完了宝宝的小景,这些平时关系不错的娘子军都云集在此。

因为胭脂娘家没什么人了,最后决定迎亲这步,就从赵阿姨家走。就当是赵阿姨家嫁闺女。

婚礼在富豪们当中虽然不是特别隆重,但是比普通人家也是高出几条街的标准。毕竟林家大婚,身份地位在那摆着呢。

男方的伴郎是不愁出的,就先看女方这边出几个。

照赵阿姨的意思,伴娘还是要多几个的。最好去租一个连。

胭脂反对为了门面去租借不认识的人做伴娘。

看看身边能做伴娘的年轻,关系好的也就赵玉红和夏会计和小景,但是好事成双,必须还得一个添伴娘。

“我去做妈咪的伴娘,我去我去我去——”小馒头听到这明白了,在王阿姨怀里跳起来。

大家都笑了。

“你就负责吃就好。”王阿姨按住闹腾的小馒带他到阳台去玩。

赵阿姨家的面积也确实小,做了这几个人现代很挤。

胭脂有心想找栗茹,再一想算了,她对栗茹总有点不放心的感觉。

最后赵阿姨把视线盯在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云姐身上。

“小云,你也年轻呢,还不到五十——”

噗——

大家都笑了。还不到五十年轻着呢,赵阿姨太幽默了。

“笑啥,才四十几岁,小云长的年轻,打扮少兴点,就你吧。”

这样,胭脂身边就凑齐了四大伴娘。

至于新娘伴娘的礼服,完全是从国外商场现买空运了。

大家群情激昂的热烈讨论了半天发现胭脂这个当事人却一直没说话。

“胭总,你的意思呢?我们说的再多不得你拍板吗。”

胭脂挠挠后脑勺:“我是想,小馒头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时有点寂静。众人有点不解,小馒头是参加爸爸妈妈补办的婚礼,是重头戏啊。

但是瞥见胭脂坚决的样子,算了,也别拧着她了。

最近烦闷的事情多,又是老板不好勉强。

“额,这个也行,免得小馒头太闹腾。”赵阿姨打圆场。

“好了,就这么定了,随份子的都到我这里写红包啊,我统一上交。”

余下的两天试衣服,找化妆造型,忙的不亦乐乎。

周日这天九点刚过点,林可思就带着一众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从S市来到A市赵阿姨家居住的老城区的旧房子。

车队一进来,立时就炸了锅。

附近人家婚礼顶多六辆八辆的红车就罢了。

这家伙,一下子来了十八辆,劳斯莱斯哎!

闪瞎了围观群众的眼。

小孩子就像是过去时乡下小孩看城里人进城一般,围前围后的热闹。

车队几乎都没有地方停靠。

反正也是蜿蜒的靠着空隙停下来。

几辆车里下来的人,人手捧着一个好大的簸箕。

按照江南的传统风俗,新郎迎亲要带上离娘肉,早春茶,鲜活鱼、活公鸡等八样贴着大红喜字的礼物给嫁出爱女的娘家妈。

林可思难得穿上一回西装,银白色的,非常慰贴,显出略窄的肩也是彪悍的隆起。

本就儒雅的面容因为一点紧张激动,因为穿着正经的西装,有一种禁欲的温雅的美感。

人群里再见到新郎出现的一刻立时嘴里发出啧啧的赞叹。

“看看人家这新郎。啧啧,有身份。”

“老赵家的闺女还能有这命?”

“切,不是她家的亲生的那个。”

林可思在人群的议论里,勾唇浅笑,这是他朝思暮想八百多天日子。

小孩们咋呼着起哄,跟着林可思上了赵阿姨家的楼道。

新郎的伴郎是个毛头小伙子敲门,却被赵玉红率领的伴娘团堵在门口不让进。

捧着肉的捧着鱼的等等等都被迫滞留在走廊,嘻嘻嘻的笑等着看热闹。

大门里面也传来叽叽喳喳商量和嘻嘻笑的杂音。

接着大铁门开出一道缝隙,露出的是赵玉红清秀的脑袋瓜。

仅仅是探个头,伸出一只手:“想要进门,红包拿来。”

林可思早就料到这手及时从口袋里掏出红包:“别为难你未来姐夫啊。”

赵玉红和胭脂的关系,她也早就知道。

“嘻嘻,休想。”赵玉红接过红包往身后一伸。

再出现的赵玉红的小手里又变戏法似的多出一条红线个九根针。

“想要娶走我姐,要看你有没有诚意。”

“有,肯定有。”林可思赔笑。

“哼,光有诚意还不行,还要看月老是不是成全你。哝,这里一根红线,九根银针,限你在一分钟之内,把红线穿在九根针上。”

“一分钟?延迟,时间再延迟点。”林可思借过针,看得对眼,这玩意儿,虽然他家开服装厂,但是他哪碰过啊。

三分钟吧。赵玉红身后的几个杂音说。

“那,就宽限到三分钟。”赵玉红说完就关上门。

啪嗒!

“我掐时间了啊。”赵玉红在门里放下一句话。

留下林可思在那把眼睛对成斗鸡眼也很难穿上的手忙脚乱。

一根,两根——八根,没到第九根针时,赵玉红就在里面叫时间到。

砰,打开门,林可思扯着一串针线,另一只手里还捏着一根针:“八根,多吉利的数字,就这样吧。”

温言细语的。

旁边的伴郎笑着捶他一拳:“你也有这样求人说话的时候啊。”

赵玉红凌厉的小眼神瞪过去:“一看你就没娶上老婆,为了把老婆接走变成自己的,这样掉价吗?”

“不掉价,不掉价。”小伴郎急忙使劲摇头。这模样清秀的小伴娘模样挺可人儿的,哈哈这趟公差没白出。

赵玉红教训完伴郎又侧耳听了一会儿门里面的吹风,对林可思说:“这个不算,现在给你出个简单点的。哝,给你个毯子铺在走廊地上,然后三分钟内做一百个俯卧撑,就ok。”

赵玉红自己都边说边笑。

“一百个?刘翔都做不出,咱切合实际,三十个好不好?就三十个都得是我哥这样体力好的。”

林可思的伴郎抢着代他和赵玉红讨价还价。

赵玉红回头看看门里的反应,回过头来点头:“友情价,照顾新郎情绪,ok。”

林可思接过毛毯,赵玉红把大铁门又砰当关上。

猫眼里却瞅得清清楚楚,但是现在她的眼睛其实都不是看林可思做多少数了,她看的是林可思身后的小男孩,清爽干净真是她喜欢的类型。

以后一定要胭脂姐介绍给她。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就这么看不够美男的看着,林可思已经顺利完成三十个俯卧撑。额角上浸出汗。

“哥,就你这么懒惰的人,为了娶我嫂子也是蛮拼的了。”伴郎给林可思竖起一个赞。然后敲门:“可以进了吧,可以接我嫂子回家了吧。”

“好啊。”

赵玉红又探出小脑袋:“最后一个表心意的环节。姐夫要用五种方言说我爱你。大声的,我姐在里间可没在门口,你说小声了她听不见不算。”

五种语言。

林可思食指点了一下鼻尖,这东北话和广州话的方言,说他倒是会,只是还有三种?

笑着回头看他的表弟:“你会不,提醒我啊。”

“开始!”赵玉红这次没关门,反而把门开大了,里面的四个伴娘一袭排开堵住门口。

林可思豁出去了,扯开嗓子:“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五声。进。”林可思的表弟冲后面排队等候的一行人一挥手,赵阿姨家顿时挤满了人。

但是赵玉红住的小房间的门却紧紧关着。

不用说也是胭脂在里面。

林可思大手赚钱一挥,示意众人都不要进来打扰,自己推门轻轻的进去。

门里,一抹清香。

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

静静的双眸隐约着淡淡的看不出的忧郁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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